彩虹信使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3章 传言,重生后我种田娇养骚包战王,彩虹信使,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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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桌上摆着一瓶花,正是蓝粒粒刚刚采来的,脆弱的花瓣上还带着晨起的露珠,折射出五彩光辉,煞是好看。

当然,院中还有个更耀眼的人,那就是骆婷。

打眼一瞧,这人头发、脖子、手腕、手指上全都带着东西,加起来不下十件,整个就是骆赵氏的翻版,真是一对亲母女。

蓝粒粒如今还是男子打扮,发上只让小小别了只玉簪,腰间的玉佩是小小做主一定要带的。

察觉到蓝粒粒注视的地方,骆婷自得的摆弄着身上的首饰,着重拨了下耳朵上的珍珠耳坠,这可是南洋得来的稀罕品。

她脸上带着怜悯,用施恩般的语气开口道:

“二哥想看可以大方看,就算是想要妹妹这些首饰,妹妹也不是不能赏你两件不要的。二哥私下里做什么妹妹不管,但是大庭广众的,可千万别出去丢人。”

接着她画风一转,满脸歉意。

“以前是妹妹不对,不知道二哥情况特殊,还以为你一个堂堂男子,却是个喜欢女儿家事物的变态。”

“如今,妹妹明白了,也能理解。只是二哥想要什么,去跟母亲说一声就好,她那么宠你,有什么不都是先紧着你,你用惯了好东西,约莫是看不上妹妹这点家当的。”

蓝粒粒静静的看着她作秀。

可惜这演技比骆赵氏还要糟糕,要不是脸蛋还算赏心悦目,她是真的没耐心听下去。

尽管如此,还是聒噪的她犯困。

她现在才发现睡觉是件多么舒服的事,和柔软丝滑的棉被相亲相爱,难舍难分,全身心放松,不用担心会有任何危险发生,真是神仙般的日子。

蓝粒粒打了个哈欠,用手撑着头,漫不经心道:

“你到底想说什么,你过来是干嘛的?”

骆婷炫耀的表情一僵,不可思议的睁大了眼睛。

她一直知道二哥长了副好相貌,比她也就差了一点点。

但是以往,他只要是在人前,就习惯了含胸驼背,低着头讷讷不语,所以没多少人注意到。

她之所以能发现这个隐形人的秘密,还是因为这人经常用隐晦而热切目光注视着她。

一开始她只觉得怪异,还以为是二哥想要和自己这个妹妹亲近。

毕竟二哥从小住在外院,不像三哥,七岁才搬出去。

可是她主动上前说话,那人却一副惊吓过度的表情,连连倒退,像是自己怎么欺负了他一样,惹得祖母甚至说过她两句。

后来她才渐渐回过味来,那人看的不是自己,而是自己身上的衣服首饰。

只是因为府里只有自己一个和他年纪相仿的小姐,所以他注视的目光更多停留在自己身上。

发现这个秘密的时候,骆婷只觉得恶心坏了。

好好的男人不当,居然喜欢这些女儿家的东西。

这人还是自己的亲哥。

因为实在觉得丢人和难以启齿,这事她谁都没说过。

只有看上二哥院子里的摆件之类的东西或者缺银子花时,会跑过来要挟一番。

她以为今天自己只要那么一提,都不用明说,这人就会想往常一样把好东西都摆出来任她挑选。

可是这次,二哥既没有支开身边的小厮,也没有惶恐不安,就那么慵懒的坐在那里,配上那细小的花朵,在晨光的照射下,像是一幅温润沉静的画卷。

隐秘的嫉妒心开始升腾。

骆婷一把扫落小巧的花瓶。

啪的声,花瓶撞到地面碎裂开来,里面的水混着泥土,溅在几株小花上。

骆婷还不满足,抬脚踩了又踩,让它们终于回归杂草的行列。

不顾弄脏的绣花鞋,骆婷看到原本被人精心爱护的花朵如今跌落泥潭,再无爬出来的可能后,才终于心情舒畅。

她意有所指的说道:

“什么东西就该待在什么位置。这种廉价的东西只有二哥会当成宝贝,喜欢花不是什么坏事,过后我会让人送两盘花牡丹给二哥的,就权当谢礼了。行了,你把那匹月华锦缎拿给我吧,反正你留着也用不上。”

蓝粒粒觉得自己和侯府八字相克,为什么侯府里这么多喜欢自说自话的人。

她自问除了刚开始的时候,因为身体原因,稍微收敛了些,后来几乎就是本性使然,压根没做遮掩。

原主到底做了什么,让他们能

够自以为是到这个地步。

她能和原来那个连正眼看人都不敢的胆小鬼相比吗?

瞅瞅她这朝气蓬勃的精气神,怎么看都不一样吧?

蓝粒粒无语片刻,坐直身体,声若洪钟。

“我的,不给!”

骆婷大惊失色,活像是被刺猬扎了一样挑脚。

“难道你想把人丢到公主府去,到时候全京城,就连皇家都会知道你有问题了。你就算是个不男不女的怪物,可身份上毕竟是个男子,难不成还想嫁人,太可笑了,哈哈~”

好像是被点中笑穴一样,骆婷笑的弯下了腰,那张容貌精致的小脸因为讥讽刻薄的笑容变得丑陋不堪。

蓝粒粒皱了皱眉。

原来骆赵氏说的宴会是公主府举办的。

原主虽然消息闭塞,两耳不闻窗外事,但印象中皇帝的孩子都还小,能够独立出宫建造府邸的只有皇帝的亲姐——德敏长公主。

而说到嫁人,长公主有个独子。

几年前原主跟着先生学习时,先生就说过,睿王在年幼时就已经因为文采过人、思维敏捷、足智多谋等等所有能想到的赞美词,成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惊才绝艳、冠绝天下的人物。

据说,睿这个号,还是当今圣上亲封的,并且下旨以后不论任何人都不得使用这个字命名,因为只有他的大侄子才配的上这个字。

除此之外,原主的记忆中只有很多年前,新皇登基不稳,边疆动乱。

这位少年天才睿王自动请缨,以15岁稚龄舌战群儒,说服所有人,最终去了战场。

要照蓝粒粒的看法,你一个文弱书生去什么战场?

脑子再好,逃命的时候也用不上啊。

打仗这种事,还是要英武不凡的将军来干。

就像孤儿院那个蓝院长说的历史那样,身材魁梧的八尺大汉,走起路来地面都在震颤,敌人甚至不敢对面迎战,只能望风而逃。

强者就是这样。

末世里也是如此。

一个六级的自然系异能者,不需要动手,稍微露出些威压,就能把她这种只有二级的小虾米压趴在地上。

因此,像睿王这种菜鸡,蓝

粒粒是瞧不上的。

但是,她想知道让大家如此重视的宴会究竟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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