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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

那个地方?刘芒微微一愣,他指的是王子即将带她去的地方吗?

“别发呆了,我们也该出发了。”阿布杜拉的神色虽然还是冷冷的,但拉着她上车的那只大手却是温暖而有力。当他发动车子的那一刻,几位帅哥保镖也迅速上了各自的车,紧紧尾随着王子的车子往前开去。

在碧蓝如洗的天空下,一个小型越野车队拉风地行驶在广袤的沙漠之海中,为首的那辆银色路虎无疑是最为惹眼的。

热风,流沙,烈日,越野车。

这些独特的元素,构筑成了一幅极具异域风情的美丽画卷。

此刻,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刘芒正一个劲地望着窗外,避免和王子有任何眼神接触,想借此逃避和他的直接对话。她不确定对方是否还在为她利用加麦尔逃走的事而耿耿于怀,因为单单从他的表情来判断,那基本什么也看不出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狭小的车厢陷入了一片沉闷的寂静之中。这种奇怪的气氛让刘芒感到有点坐立不安,考虑到这几天还要和他和平相处,她只好费劲地开始找起话题。

“我倒是没想到,你会说服我哥哥帮你逃走。”还没等她找到话题,阿布杜拉倒先开了口。

刘芒打量了他几眼,发现他并没有表现出不悦的表情,心里稍稍松了口气,小声反驳道,“是你说的,我可以用任何方法逃跑。”

“当然。”他的眉宇间挑起了一丝嘲讽之色,“不过逃跑逃到被关进警察局,你也算也挺有本事的。”

想起上次的糗事,刘的芒脸上顿时一热,忍不住辩解道,“上次的事情纯属意外,要不是那个车子出状况,我早就顺利逃跑了。”

他似乎觉得有些好笑,“难道你以为不出意外,你就能顺利逃走了吗?”

她微微一怔,想到了双方巨大的实力差距不免又有些沮丧,忍不住碎碎念道,“其实你贵为王子又何必这样呢?我一个小百姓根本就不适合你,你要娶的女人应该是你们本国的贵族名媛,强势部落的酋长之女,以及其他国家的公主……”不知为什么,只是重复着这句话,她的心里也会有些莫名的轻微疼痛。

她的话还没说完,只听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同时响起,车子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忽然停下来了!紧随在后的保镖显然也是吃了一惊,幸好比常人更敏捷的反应能力令他们也及时刹住了车,没有狼狈地撞上去。其中两位保镖立即跳下车来,一看王子没事才又回到了车上。

“阿布杜拉你做什么啊!”刘芒可是被这个急刹车吓了一大跳。

阿布杜拉放开了方向盘,转过脸牢牢盯着她的眼睛,琥珀色的瞳孔中带着一点点欣喜,一点点愉悦,甚至,还有一点点的戏谑。

“如果我没猜错,这一定是哥哥对你说过的话吧?”

她咬了咬嘴唇,没有回答,也等于是默认了他的话。

“这些话听上去就像是加麦尔哥哥的论调。他一向来反对本族人和异族人通婚。”阿布杜拉的眼神似乎温和了几分,“所以会对你说那些也不奇怪。”

刘芒想起了加麦尔的那双靛蓝色眼睛,心里不禁涌起了一丝疑惑。那位王子殿下看起来似乎也不像是纯粹的本地人血统啊。

“难为你对他的话记得那么清楚,”阿布杜拉的嘴角上扬成一个不太明显的弧度,含着几许促狭的微笑,“其实小芒——你是在吃醋对吧?”

“吃醋?!”她像是被踩到了尾巴似的从座位上跳了起来,结结巴巴道,“鬼……鬼才会吃醋呢,你要娶什么人都和我都没关系!”

“太过激动反而会让人觉得你心虚。”他的眼中隐隐有抹笑意荡漾开去,淡定地用这句话再次刺激了一下刘芒。

”我懒得跟你说了。”她轻哼了一声,将脸转向窗外不再搭腔。其实她也不明白自己这么激动到底是怎么回事,就好像某种难以控制的情绪差点被他的话诱发出来……就好像再继续下去,也许会揭开某些深藏心底的,连她也不敢去偷看的秘密……

接下来的一路上,王子的心情似乎变得相当不错。车队大约行驶了半天之后,终于到达了此行的目的地。在下车的一瞬间,刘芒还以为自己穿越回了几个月前——出现在她眼前的是一个似曾相识的小村庄。放眼望去,基本上都是用黄褐色土坯搭起的平顶小屋然后再加一个院子。房前屋后到处都种满了椰枣树,状似棕榈的绿色叶子下还悬挂着一串串没来得及收进去的干椰枣,每一粒都泛着令人垂涎欲滴的金黄色。

第101次逃婚15 部落的美女

“是不是觉得这里和魔鬼沙漠附近的绿洲有些相像?”阿布杜拉望着前方的村落,轻轻聚拢的眉峰仿佛透着某种难以忘却的怀念,明亮犀利的眼睛里流泻出难得一见的温柔,就连声音也似乎带上了一丝感情的波动。

“是……很像。”刘芒下意识地点了点头。的确,这里给她的第一感觉就是那个留下了好多回忆的沙漠部落。只是比起那里,这个生机勃勃的小村庄更接近印象中关于绿洲的幻想。除了模样诱人的椰枣树,这里还种植着成片的橄榄树林,几条清澈的小溪欢快地流过了村庄,甚至还有一个蓝色的湖泊环绕着这片绿洲,让这里看上去就像是个美丽的湖中岛屿,沙漠中的海市蜃楼。

就在这时,一位留着满脸络腮胡的老人笑着从村子里走了出来,他的身后还跟着不少同村的男人,个个看上去都是彪悍干练。

“感谢神,我的殿下,你终于记得回来看我们了!”老人大步走到了阿布杜拉的面前,亲热地将他搂在怀里,神情愉快地碰了碰他的额头。而阿布杜拉也是一改冷漠的面色,欣然笑道,“法迪大叔,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我一切都好。”老人兴高采烈地打量着他,“好,好,我的殿下,您变得更加结实更加成熟了,也更像个真正的男子汉了。”

刘芒虽然没怎么听懂他们在说什么,但从两人的亲昵态度来看,王子似乎和这位老人的关系相当不错。这不禁让她心生疑惑,生下来就在宫中锦衣玉食的王子殿下怎么会认识这个小村庄里的人呢?

“法迪大叔,这次我要打扰你几天了。”阿布杜拉示意手下的保镖送上了带来的礼物。

“这是我们的荣幸,殿下。您喜欢住多少天都可以。”这时,法迪大叔的目光忽然落在了刘芒的身上,略带讶异地问道,“殿下,这位姑娘是——”

阿布杜拉看了完全呈茫然状的刘芒一眼,不动声色地答道,“她是我的人。”

法迪大叔虽然感到有些吃惊,但他毕竟是个聪明人,知道有的事自己不该多问。不过看到阿布杜拉伸手将刘芒拉到身边时,他才像是蓦的想起了什么,面有喜色道,“殿下,难道您的病已经好了吗?”

阿布摇了摇头,望向刘芒的眼中流泻出了几分眷恋,“只有她才不会令我犯病。”

这一刻,法迪大叔已经心明如镜——王子,爱着那个异族的姑娘。他笑了笑,“殿下,我的小女儿丽玛和这姑娘年纪相仿,要不要安排这位姑娘和丽玛一起住?”

阿布杜拉思索了几秒,问了一句,“丽玛她懂英语吗?”或许是有了前车之鉴,他的潜意识里已经不再小看刘芒的逃跑能力了,所以将她隔绝在一个语言不通的环境才是最保险的。就她那几句三脚猫当地语言,根本无法达到正常的交流。更何况,这里说的还是部落方言。

“英语?当然不会。我们这里的姑娘只会本民族的语言。”法迪大叔隐隐约约也猜到了些什么,王子似乎并不希望这姑娘和其他人有更多的交流。

果然,听他这么说,王子颇为赞成地点了点头,“那是再好不过了。”

“那我就先带你们去休息吧,另外叫他们准备晚饭。”法迪大叔摸着自己满脸的络腮胡直笑,“今天我真是太高兴了!”

当他们往村子里走的时候,从橄榄树林的方向突然斜地里冲出了一匹棕色的骏马!几位保镖脸色微变,立刻挡在了王子的身前做好了防御的准备,可那匹马儿却好像是在和他们闹着玩,不等保镖再做出下一步的行动就稳稳停了下来。马背上的肇事者还没开口,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已经飘散在了空气中。

刘芒抬头望去,才发现那肇事者是个不到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她那新月般迷人的眉毛下,一双如小鹿般温存的浅褐色大眼睛正忽闪忽闪地注视着大家,红扑扑的脸蛋上渗出的晶莹汗珠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最令人意外的是她居然穿着一身骑马装束,与众不同的头巾包扎法令她看上去更是清丽明朗英姿飒爽。

看惯了那些在长袍下将自己掩藏起来的当地女人,此刻出现的这位姑娘就像是炎炎夏日下一汪清亮的泉水,不禁令人有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只是这么一眼,刘芒就对她有了说不出的好感。

“殿下,对不起,这就是我的小女儿丽玛,这孩子实在太淘气了。”说着,法迪大叔又朝着那个姑娘厉喝一声,“丽玛,还不下来!”

那个叫做丽玛的姑娘嘻嘻笑着吐了吐舌,潇洒地从马上一跃而下,冲着法迪大叔撒娇道,“父亲,我只是开个玩笑嘛。”她的目光落在了王子的脸上,大大咧咧问道,“这位就是您说的要来这里住几天的王储殿下吗?”说着,她脚下朝前走了两步。

“停在那里不要动!我不是和你说过要不许太靠近王储吗?”法迪大叔惊慌地挡在了她的面前。对于王子来说,丽玛无疑就是一枚“定时炸弹”。

丽玛做了个鬼脸,耸了耸肩,又将目光转向了刘芒,“咦?这孩子又是谁?”

“行了行了,你把这姑娘带到你的隔壁房间,这几天她就暂时和你住了。”法迪大叔头痛地扶额,显然希望这个喜欢惹事的小女儿早点从眼前消失。

丽玛歪着脑袋打量了刘芒几眼,笑着点了点头,“好啊,我正愁没人和我玩呢。”她冲着刘芒眨了眨眼,大大方方道,“我是丽玛,你叫什么名字?”

刘芒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只好将求助的目光投向了王子殿下。

“她是村长法迪大叔的小女儿丽玛,”阿布杜拉淡淡道,“这几天你就和她一起住。”

刘芒对那女孩很有好感,所以听王子这么安排倒也没有意见,只是这个小地方前不着村后不挨店,想要从这里逃跑看来又是件不可能的任务。

王子就是王子,仅仅凭她的一个眼神就猜到了她的那点小心思。他微微扬起嘴角,趁别人没注意低下头在她的耳边低声道,“别怪我没有提醒你,如果从这里逃走的话,起码要在沙漠里走上七八天才能看到人烟。若是不怕死,你大可以去试试。”

刘芒顿时感到一阵胸闷,不服气地转过头想要表达不满,正好看到他看似漫不经心实则幽深如深潭的眼神,以及,嘴角那丝不易被人察觉的笑意。她忍不住狠狠瞪了他一眼,明明白白用眼神告诉他,“我,就要逃给你看!”

刘芒跟着丽玛不一会儿就到了将要借住的房间,一路上她也指手划脚地将自己的名字告诉了这个小姑娘。两人虽然语言完全不通,但可能由于外表年龄接近,所以相处得还是挺愉快的。

这里的房子结构看起来与魔鬼沙漠旁的绿洲相似,但里面的摆设显然好了很多。房间的地上铺着漂亮的地毯,小小的矮桌上刻着藤蔓的花纹,就连洗手的地方也放了肥皂之类的清洁用品。丽玛热情地给她煮了一壶咖啡,并且拼命地往里面加了差不多大半壶的糖,直把刘芒喝得五官统统扭曲,一听到甜这个字就犯恶心。

倒完了咖啡之后,壶底还剩下了一层厚厚的咖啡渣。丽玛想都没想就准备去扔了它,刘芒赶紧制止了她,示意她把这些咖啡渣留下来。这个下意识的行为完全是出于刘芒本身的条件反射。

丽玛一头雾水地坐了下来,不知道刘芒想要做什么。

刘芒朝四周看了看,发现角落的那个木橱上放着个铜制的挂盘,由于长时间和空气接触,那个挂盘上已经沾了不少斑斑铜锈。她顺手扯下了自己的面纱,将一撮咖啡渣放在了里面揉了揉,利用残余的咖啡油轻轻擦拭起了那个铜盘。没过多久,那个铜盘就变得焕然一新了。

丽玛瞪大了眼睛,显然不相信一贯被当做垃圾的咖啡渣还有这样的妙用。她哪里会知道,在她眼前的这位姑娘可是一分钱掰成两个花的超级节约女王哦。刘芒笑着对她摆弄了几个手势,想要告诉她咖啡渣的用处还不止这个。丽玛倒还真看明白了这些乱七八糟的手势,忽然站起身就冲了出去。

刘芒一时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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