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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新星大骇,“这人要干什么,发死人财吗,也不怕晦气?”
那是一具男尸,孔新星见他从那尸体身上摸出一个小布袋来,顺手揣在腰里,又扒了尸体身上的衣服系在腰间。
“喂!师傅,你这样要不得哦,发死人的财是要遭报应的”,孔新星大声道,“小心他的鬼魂找你麻烦!”
但他还是一言不发,继续在其他尸体身上做着着同样的动作。
孔新星发现了,这人对这些尸体很熟悉,那些陈旧的尸体他根本不屑一顾,而那些刚冲过来的尸体总能被他轻易地找出来,并轻而易举地摸出尸体身上的钱财。
当看到有些尸体身上的衣服比他手里的衣服好时,他就把自己手里的衣服扔到河里,把好的那一件攥在手里。整个行为就像孔新星读小学时学的《小猴子下山》一样,拣一件扔一件,自己手里永远只有一件。
孔新星不由自主地摸了一下身上,发现自己已经一无所有了,好在手指上那枚结婚戒指还在,可能是他没发现,也可能是他还没来得及。
那人把所有新鲜的尸体都翻了一遍,最后拖着一具蓝色衣裙的尸体朝岸边划过来。
那是一具女尸,比较年轻,还没泡胀。
孔新星大骇,这人要干什么?尖尸吗?
他斜眼看了一眼沙滩上的尸体,那些尸体虽然已经腐烂了,但从衣裙上看都是女尸,多半是这厮的杰作。
孔新星吐了一口吐沫,啐道,“我勒个去,口味儿真重啊!”
水鬼终于驾着他的木板筏子朝孔新星划了过来。
木板到了岸边,他解下斗笠扔在地上,露出狰狞的面容来。
孔新星发现他头发很长很乱,胡乱地挽了一个结,像一个鸟窝一样顶在头上,好像一辈子都没洗过梳过一样,中间插了一根竹枝就算是固定了。长满胡须的脸上满是风霜之色,皱纹深得像一条河,或许是长期和死人打交道的缘故眼神里充满了晦暗、阴鸷,嘴唇青紫,面无血色。一双手青筋毕露,像鹰爪一样有力又恐怖。
孔新星知道这是个什么人了,他就是个水鬼,学名捞尸人,他们个个胆大包天,捞着尸体用一根绳子拴住,等待家属上门讨要,到时候好挟尸要价,这些人没一个是好惹的。
可是这个水鬼好像不太一样,他对尸体没什么兴趣,只喜欢身体身上的财物。
孔新星发了一会儿呆,终于镇定下来,陪笑道,“师傅,你好厉害啊!胆子真大!”
水鬼瞟了他一眼,指了指自己的耳朵,笑笑没说话。
原来是个聋子啊,孔新星知道一些哑语,就和他比划起来了,意思是说自己被水冲到这里来了,幸好没死,请他带个路。
水鬼点点头,指了指后面的女尸,示意他等等。
在孔新星惊愕不已的目光中,他回到岸边一手提起木板一手扛着女尸,到了沙滩上往把木板往地上上一扔,把女尸翻个身子趴过来放干水放在木板上,三下五除二地剥开女尸身上的裙子,又脱了自己的衣服,纵身扑了上去。
“我去!”孔新星忙把头转到一边,他大学毕业做渠道经理,形形色色的人都见过,一些重口味儿的场面也经历过不少,但像这样惊悚刺激的场面他还是第一次见。
听到背后一声长啸传来,想必是他终于发射了。
孔新星整理了一下情绪,转过身冲他尴尬地笑笑。
水鬼瞟了他腰间一眼,一手把木板筏子扛在肩上,另一手拾起地上长篙,长篙往前一指,示意他跟自己走。
孔新星身子一震,感觉有些不对劲,凭自己多年闯江湖察言观色的经验,这人明显有鬼。
但他现在连自己在哪儿都搞不清楚,除了眼前这人以外再没有其他人可以求助,因此虽然知道他不不怀好意,还是小心翼翼地跟在他身后,与他保持大约三米的距离往上游走去。
走了大概两三公里路程,孔新星饿得不行了,比划着问他有没有吃的,水鬼摆了摆手,面露难色,孔新星只好继续忍饥挨饿地跟在后面。
到了一个茅草棚前,水鬼停下了脚步,放下木板和长篙,示意孔新星进去。
孔新星一看这个草棚,惊得目瞪口呆,这比自己老家的猪圈还不如啊。
草棚由三根碗口粗的柏树支着,上面胡乱地盖了一些茅草,晴天还好,下雨天绝对会漏雨。
草棚里面除了一个稻草窝以外就只有一个泡菜坛子了,草窝上横七竖八地铺满了各种衣服,应该就是从尸体身上扒下来的。
孔新星连忙摆手,示意自己不进去,就在外面待着。
水鬼钻进去一手抓起坛子来到外面的空地上,拍掉上面的干泥巴,一股醪糟的香味扑面而来。
“啊,原来是醪糟啊!”孔新星兴奋得跳了起来,先前还有些拘谨的他现在已经完全放开了,“来来,给我喝一点儿。”
水鬼抓起酒坛子,咕咚咕咚喝了一阵,就递给了孔新星。
孔新星咽了一口口水,自己本就是农村人,虽然后来考上大学进了城,还是本色难改,最喜欢烧烤串串。他也不管这人脏,抓起坛子转了个方向,也咕咚咕咚地喝了一阵,然后大笑着朝他竖起大拇指,甜丝丝的真他妈好喝啊!
水鬼又大步走到草棚子外面不远的空地上,那里有一个火堆,一个三脚架上垂着一个铁钩,上面吊着一只黑乎乎的鼎罐。这种鼎罐孔新星老家几乎每家都有一个,小时候经常用来煨汤,用鼎罐煨的汤特别醇美,味道正宗。特别是冬天的时候一家人围着一堆火,父亲做着杂事,母亲纳着鞋底,自己和姐姐在火堆里烤着红薯,火堆上就像这样吊着一只鼎罐,里面煨着骨头汤,等到晚上再做好一锅米饭,一家人吃着大白米饭,喝着骨头汤一直是孔新星回忆里最温馨的画面。
水鬼朝孔新星招招手,孔新星走过去一看,发现鼎罐里正煨着一锅鸡汤,他的口水又流出来了。
水鬼拿起一个木勺,在地上抓起一只土碗,三下两下就给孔新星盛了一碗,自己也盛了一碗。
孔新星也不客气,做销售的就没有客气人。他端起碗,拿起一双木头筷子,大吃特吃起来。这筷子实在太原始了,就是两根黄金材,和火堆旁的柴禾是一样的,估计就是从那里拣出来的。
吃了两口,孔新星发现不是鸡肉,因为骨头太细了,倒像是一种鸟肉,可能是长江边的水鸟吧。
“哇,野味儿啊,不错啊,不虚此行啊!”孔新星赞道,“要是烧下绒毛,过各火,再多放点儿盐就好了。”
可他现在实在太饿了,别说没盐带着毛腥味儿的饭菜,就算是生的他也能吃几大碗。
二人吃几口野味儿喝一口醪糟,孔新星觉得日子过成这样也不错。可是想到家里的老婆,还有自己的店,虽然是小本生意,但自己全家的吃喝,房贷还要靠他来挣呢,梁园虽好,终究不是久恋之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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