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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学院蒸蒸日上,迈入正轨。

纪韶元委托了倚罗妙锦巡查学院后,则去忙其他事了。

之前帮忙起建的粥棚已经完成了,眼下纪韶元加大力度,和萧越一块施粥抚民。

担心有人混进来冒领米粮,纪韶元直接下令让家庭成员中的妇女儿童出面,并且每家每户只能领一定单位的粮食。

一般家庭要么三四口人,那么萧越纪韶元就允许他们这一户人家领五斗米。

若人多一点,则多领三斗米。

这样一来,就不会发生为了独占粮食故意杀人的恶性案件了。

粥棚有侍卫守着,同时还有地保,如果有外地人冒领,立刻会被地保指认出来。

地保与侍卫双重保障,鲤城上下几乎在萧越的掌控中,小毛贼想混进来,那是非常困难的。

与此同时,战后鲤城的房屋重建过程,也如火如荼展开了。

之前大家迫于无奈,一堆人挤在一小小的棚子里过日子。现在好了,有了自己的窝,就不用那么辛苦地挤在一起。

棚子陆续被拆,不少人拎着大包小包,回自己的家了。纪韶元见到,很多百姓泪流满面,感激涕零萧大将军与诸位将士们的艰苦努力,让他们终于可以安身立命。

有鲤城百姓的通力合作,鲤城展现出欣欣向荣的气象。

纪韶元一看,与她初来时的死气沉沉截然不同。

“公主,有人想见您一面。”

碧月从施粥的粥棚走出来,低声到纪韶元的耳边说了这句话。

纪韶元一听,眉梢一挑,“见我?我来鲤城,也无亲朋好友,他们最应该见的,那是萧大将军,不是本公主。”

换句话说,萧大将军才是鲤城的主事人,她呢,也就一边帮帮忙,也不可能越俎代庖。

碧月面色疑难,“对方号称是想与公主做一笔交易。”

有什么交易,值得他们过来与纪韶元谈?

纪韶元想了一会儿,然后下令,“我们去外面谈,此地不宜谈话,你先在这里看着吧。”

“是,公主。”

碧月下去继续自己今日的任务,纪韶元顺着碧月所指方向,主动走到他们那边。

来者是一矮胖的中年男子,身高比纪韶元矮了两个不止,但衣着华丽,朱赫色上衣衬得他的圆脸憨态可掬。

哦,对方后面跟着好几个不明身份的高个子壮汉,怀疑是作为护卫的。

纪韶元见状,似笑非笑,“与本公主见面,莫非是洪水猛兽?如此严防死守,怪没意思的。”

虽然她身后也有一群侍卫,不过跟矮胖男的大张旗鼓比起来,那算小巫见大巫。

矮胖中年男人挥开手中的折扇,先是笑容满面地恭维了一番纪韶元,“传闻襄黎公主秀外慧中,国色天香,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草民一见到公主,就觉得见到了九天玄女下凡。不,九天玄女也不如公主殿下十分之一的美貌。”配合着滑稽的语气,明明是称赞人的话,硬生生让人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纪韶元“……”

哪里来的搞笑艺人?这……

“停停停,本公主不是九天玄女,就是一普通人,我的父亲乃是大兴皇帝,你这套话,还是留给玉帝和王母娘娘的孩子去说吧。”

纪韶元甩了甩手,满脸无语。

她哪里是九天玄女?如果真的是,就不会待在这里了。

大概是对方的反应比较激烈的缘故,矮胖男人终于不再说了,他扇子一收,好一番唉声叹气,“不瞒你说,公主殿下,犬子……他呀。”

他儿子咋了?

“话说,本公主还不知你的情况。尊姓大名?哪里人士?”

纪韶元对眼前这位陌生男人只觉得好笑,完全无熟悉之感。

对方想自来熟,她可没有这个想法。

“犬子他……喜欢上……”矮胖男人说话上气不接下气,听得人老烦躁了。

纪韶元主动补充话语,“是喜欢谁啊?”

反正不可能是她。

“他喜欢去给人家抬轿子,”矮胖男人终于结结巴巴地说完了后半句话,他快速地交代了后面的要求,“他想给公主抬轿子,求公主收留他。”

抬轿子?

纪韶元一阵讶异,她骑马虽然习惯了,但是轿子用得多。

对方的儿子咋好端端地要给她抬轿子?

“公主殿下,您忘了,之前你施粥诊医,犬子心仪的姑娘被您救了,犬子感激不尽,想着金钱之物公主不缺,不如为公主抬轿,以报此恩。”

矮胖男人也是被自己的儿子搞得一个头两个大,他老来得子,对这个儿子爱若珍宝,谁知道,儿子出生到现在,没一次让他省心的。

之前儿子看上了一个乡村野丫头,没叫矮胖男人气得胡子抖起来。

他们鲁家三代单传,好不容易才得了一个独苗苗,为什么他的傻儿子缺心眼地看上与他门不当户不对的女孩?

对方的家世差了他们家十万八千里,将来如何当好主母?

不仅如此,傻儿子不想继承家业,只愿意给人家抬轿子换取微薄的报酬。

中年男人这段时间愁得饭也吃不下去了,只好咬牙心一狠,先去找纪韶元了。

好歹,傻儿子跟在公主身边,也应该有所收获。这是中年男人的想法了。

纪韶元听完后,挑了挑眉。

人生百态,世界之大,不过像中年男人的傻儿子这样“与众不同”的,还挺新鲜的。

“你想怎么样?”纪韶元面色一肃,“本公主这段日子忙着学院与粥棚的事情,来往都不太可能用轿子,你儿子来,暂时无用武之地哦。”

名门公子哥谁不是养尊处优的大爷?像对方儿子这样的,还不如说算一种另类的正常了。

中年男人一听,眼睛一亮,“只要公主收留他在身边,做个闲职之类的,草民鲁发兴毫无怨言。”

“哦?原来是鲁家大爷啊,这里的百姓对你印象深刻哦。”

纪韶元乐了。

鲁发兴这个人,有钱是真有钱,堪比鲤城最富有的人了。

鲁发兴也算是乐善好施,往常修桥铺路,免费看诊,一样不落,应该说,百姓们都会认为他是大善人的。

然而,鲁发兴最让人哭笑不得的,就是他的抠门。明明赚了那么多钱,平日有什么事要他去捐钱捐粮,扣扣索索的,恨不得一毛不拔,简直是当代铁公鸡在世。就连他家中的奴仆妻儿,一个两个都不能穿得光鲜亮丽,衣裙不能拖地,首饰不能超过三件以上,谁要是在鲁发兴亏钱的时候穿得气派,那准会被鲁发兴破口大骂,嚎啕大哭没良心诸如此类的话。可想而知鲁发兴的抠门程度了。

因此,人送外号鲁三百——花钱绝不超过三百钱。今天鲁发兴穿这身过得去的好看衣裳,那叫破天荒了。

鲁发兴闻言,讪讪一笑,百姓背后取笑他铁公鸡他又不是不知道,只不过,这钱花出去了,以后再赚太麻烦了。

他当然得替自己多加打算了。

纪韶元歪了歪头,“你儿子留在本公主这边,本公主为什么要收留他?毕竟,启明学院的那些孩子们聪明伶俐,又懂事能干,真的想做什么时,他们都乐意之至。鲁发兴,凡事有得必有失。”

既然鲁发兴那么有钱,纪韶元绝不可能让他一毛不拔,白占便宜。

听到襄黎公主这么一说,鲁发兴立即露出肉疼的表情。

天哪!他还要破财消灾,儿子啊儿子,若不是为了你,他怎么会主动“羊入虎口”?

不管鲁发兴内心如何泪流满面,反正明面上,该给的好处还是得给的。

鲁发兴的手颤颤巍巍地从袖口里掏出一沓银票,全都是上千银元。

他双手呈上,勉强一笑,“听闻公主近日主持主管的启明学院急需用钱,草民小小薄礼,不成敬意。”

纪韶元往侍卫丢去眼神,侍卫会意,急忙把银票一收,交到纪韶元的手中。

纪韶元认真数了数,咦,一共十五万两银票。

这笔数字,绝对是鲁发兴出大血了。

纪韶元没有立即让鲁发兴起身,而是意味深长地提醒他,“鲁大爷,钱财乃身外物,有舍才有得,本公主相信,你的慷慨解囊,必传颂后世,千古美名。”

既然接受了他人的“好礼”,那纪韶元也得有来有往,该有的回礼,纪韶元不会省略节省。

鲁发兴听完后,愣住了。

寻常人谁没有个千古留名的念头?鲁发兴也不例外,即便他只是一介商贾草民。

青史工笔,留下一个人的痕迹,多么不容易啊。

鲁发兴哆哆嗦嗦地朝纪韶元行了大礼,“草民见过公主,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

这样一来,大出血的肉疼感终于得到了抚慰。

纪韶元虚扶了他一把,笑了笑,“改天你带令郎过来一趟吧,正好本公主身边缺个手脚麻利的侍卫,他就来当我的贴身侍卫吧。”

伺候公主,当侍卫,可不比抬轿子有意思?

鲁发兴乐得说不出话了。

不过……

“你不满意你儿子喜爱的那个女孩吗?”

纪韶元不经意地问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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