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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牙从不断流动的云层中探出尖角,渐渐地模糊出狰狞的面目,那冷得刺眼的光,就像色狼的眼神,既贪婪凶狠又色眯眯地直逼她的周身。毅虹极力用潮湿的衣服遮掩自己的身体,两脚不停地狂奔。她边奔边提醒自己,必须尽快找个安全僻静的地方把衣服穿上。
路边的一片片麦子还刚刚抽穗,大抵一尺来高,岂是藏身之处?社员家的园前屋后倒是很僻静,应该是停下来穿衣服的最好场所,但是万一有人出来解手撞见,那是多么尴尬。
她思来想去,还是去草场河最佳。她踏入河坡,三步并着两步下坡走到了水边。她举目四顾,左右是升腾着些许雾气的水面,向草场河的两端延伸;对面是长满芦苇的河坡,芦苇不算高,看上去一片混沌,估摸着对河即便有人,也看不清这边的东西;身后自不用说,那高高的坡坎正是遮身的屏障。
毅虹的心踏实了,正准备穿衣。一阵哗哗的踩断芦苇的声音让她大吃一惊,抬头望去,不远处有一个人影正朝她晃动。
她尖叫一声,裹挟着衣服迅速翻上河坡,冲向田中央长着许多青松翠柏的土堆。她依着树干,上气不接下气地把衣服穿上。
当她定下神来时却大吃一惊,这不是沈家祖坟吗?她想,败坏了沈家门风,祖宗会放过自己吗?此地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她不假思索地又走向了草场河。
金伯伯在河边放“吞钩”,他拽住细绳子慢悠悠地从水里向身边拉,一条河鳗吞下了带有诱饵的小铁钩,乖乖地进了他的篓子。
毅虹打了个寒战,也许是衣服潮湿的原因,也许是见到了金伯伯感到恐惧的缘故。金伯伯是队长金楚生的哥哥,弟弟如此卑鄙下流,哥哥又能好到哪里去呢?其实她还真错怪金伯伯了,他可是个既老实本分又善良厚道的人。
有次金伯伯从亲戚家喝酒回家晚了,路过路边草菑时,哗啦啦的麦穰草磨察声飘进他的耳朵,他循声走去,大骂道“畜生东西,军婚你也敢碰!”
“真是第一回,哥哥,你千万不能说出去,那样我会坐牢的。”弟弟央求道。
哪有哥哥告发弟弟的道理?弟弟非但不曾有事,不久大队还提拔他当上了队长。于是大家就以金队长的称呼叫开了,谁不喊他金队长他会把脸拉得很长,给颜色看。在金伯伯看来,这倒不是什么大事。
然而,让金伯伯怒不可遏的事情发生了,那年冬天他到海通城卖黄芽菜,一般都得在城里叫卖两三天。金伯伯运气好,遇上个大厂的食堂采办,一下子把菜全收了,当夜他就兴高采烈地回了家。
让金伯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弟弟金楚生竟然上了他的床。他感到羞辱和气愤,老婆被他揍得死去活来直喊冤。他知道自己的弟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家丑不可外扬啊。从此,他与弟弟分了家,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
“毅虹,你的事我听说了,可怜的伢儿。找到安身的地方了吗?”
“没有。”说着毅虹就呜呜地哭了起来。
“伢儿,不要哭,男人没有几个是好东西,当然我也是男人。干了坏事裤子一提就溜了,你不要再痴情了,你遭了那么大的罪,那个男人为什么不站出来?还帮他生孩子,你傻不傻?”
“金伯伯,我不是说这个,是金队长,他……”她哽咽地讲述了金楚生欺负她的事实。
“不要脸的东西,我看是‘寿星佬儿吃砒霜——活得不耐烦了’,我会找机会收拾他的。我和你说呀,你没得地方落脚不行,我家南头水沟头儿边有个旧更棚,是前几年队里搭建的。”
更棚?毅虹来劲了,全生产队的每个角落她几乎跑遍了,从来没有发现过它,这可是落脚的好地方。
“谢谢金伯伯,我马上就去。”
毅虹在金伯伯说的位置转了几圈也没有找到什么更棚,这么大的东西怎么说没就没了呢?连痕迹都没有。他觉得金伯伯骗了她,哥哥、弟弟是一路货色。哎,找落脚的事还真是“寡妇死儿子——没子(指)望了”。
年轻人整宿不睡可不行,瞌睡虫缠着毅虹走路都打盹儿,该睡一会儿了。可是在露天睡觉容易感冒,万一发热又没有钱看病。如果硬扛着,对胎儿不好。她还是感觉自家草菑好,偷偷地去睡上一两个小时就走,应该不会被家人发现吧。说实话,她完全是为了肚子中的孩子才回家里的草菑睡觉的,不然打死她也不会回去的。
她刚走到草菑旁,发现竹园里钻出一个人来。她屏住气盯住那人,只见他直奔鸡窝。
那人打开鸡窝门,鸡仍在窝里不出来,因鸡有夜盲症,昏暗的情况下什么也看不见。
那人打开手电筒,在地上撒上了玉米籽儿。光亮让鸡看见了地上的玉米,四只鸡循着光亮出窝啄食。不一会儿,鸡全趴下了。只见那人一只手抓两只鸡,蹑手蹑脚地走了。
“有人偷鸡啦,有人偷鸡啦。”毅虹这才发现那是个盗贼,就拼命大喊大叫。
万固和妻子闻声就跳下了床,迅速叫醒儿子。
“贼在哪里?”万固不假思索地问。
“向那边了,四只鸡全偷走了。”毅虹指着前面的方向回答。
万固这才反应过来,是毅虹站在面前,“你来干什么?滚!”他大嚷起来,“毅千跟我去抓贼,毅里陪娘赶这个畜生走。”
万固一声号令,全家人兵分两路,追贼逐女。
母亲和毅里留下来的任务就是赶走毅虹,一老一小怒目圆睁。看得出来,他们已经从心底里憎恨毅虹,是她给家里带来了不幸遭遇。
“滚!”两人齐声大叫。
毅虹看到娘和弟弟眼睛中喷出的怒火,这个地方还有什么好留恋的呢?她不求情,不流泪,昂首挺胸地走了。
不远处,她爹和哥哥毅千走了过来。哎,农村小路,也算是狭路相逢吧,躲都躲不开。
“老母鸡都死了,没鸡下蛋了,零用钱哪里来?”万固拎着四只鸡,哭丧着脸说。
毅虹蓦然想起了小时候她和金锁抓野鸡的情景,那是在草场河畔,河坡上长满了比人还要高的茂盛的芦苇,她常常和他躲在芦苇里玩耍。他们发现有不少野鸡在芦苇里觅食。
金锁说“我有办法抓到野鸡。”
毅虹说“吹牛!”
金锁说“你不相信我?”
毅虹说“不是不相信你,野鸡那么灵活,哪是说抓就能抓到的?”
第二天,还是在这里,金锁从口袋里掏出不少玉米粒撒在地上,然后拉着毅虹的手悄悄离开了。他们在远处窥视,他的手仍抓着她的手,手心的汗水湿润了她的手背。她知道他很紧张,担心野鸡不来觅食,那真成吹牛皮了。
哈哈哈,来了一只野鸡,贪婪地啄着玉米粒。瞧它,羽毛色彩鲜艳,尾羽长长翘翘。身体上有黑褐相间的横纹,两颊绯红,颈部呈紫绿色。好看极了。
不一会儿那漂亮的野鸡不知为何倒下了,真让人难受。
金锁牵着毅虹的手来到野鸡旁,他把野鸡提起来骄傲地说“毅虹,我没有吹牛吧。”
毅虹诧异地看着他,问“你真厉害,怎么吃了你的玉米籽儿它就死了呢?”
“它没有死,醉酒了。”
她不解地看着金锁。昨天他回家后用白酒浸泡玉米,今天野鸡吃的就是这种玉米粒,当然会醉了。这是他学习的他爷爷捕捉野鸡的方法。
他俩一个抱着野鸡,扒开它的小嘴。一个用芦苇叶卷成小锥体取水,一滴一滴地滴在它的嘴里。
两个小家伙相视一笑,这多么像在喂养自己的小宝宝啊。他俩在静静等待它醒来,过去了两个多小时,它的头开始左右轻轻地动了起来。他把它放在地上,它慢慢地站立起来,摇摇晃晃地向前方走去。
毅虹想到这里,开心地笑了,她感到很甜蜜。
她猛一抬头,父亲就在面前。他一反常态地怒吼“滚开!”
“爹,我能把鸡救活!”毅虹捉摸着,当时她嗅到了从鸡窝吹过来的酒味儿,那个贼肯定是喂了泡过酒精的玉米,鸡才醉的。
“我们家不需要你救,滚远点!”万固并不领毅虹的情。
毅虹还能说什么呢?把泪水咽到肚子里。不管怎么说,是父母给了自己生命,还抚养到十八岁,养育之恩怎能忘怀?她想,家里没有这四只老母鸡,以后油盐酱醋和父亲买水烟的钱哪里来?于是,她边跑边喊“鸡吃了泡过酒精的玉米,给它喂点水,两个多小时会醒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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