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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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琛也没有想到这一次会这么早就与宛宁重逢。还是因为他的姑姑赵温平。
他重生以来,有许多事情要做,头等大事就是调查清楚上一次的死究竟是不是意外,也就把宛宁的事情搁置了。
眼前向他迎面而来的女孩长得像个小包子,和记忆中那个如姣花照水,弱柳扶风的貌美女子相比多了好几分生气。
他毕竟心智成熟了许多,面对还是小女孩的宛宁还是有些不自在。他没有出言,宛宁从他身旁走过的时候疑惑的看了两眼。
赵琛按下心底的想法,也有些迷茫。十岁的赵琛是喜欢五岁的宛宁的,但现在在十岁的外壳里住着的是二十多岁的赵琛。他心里不由生出一种羞愧感,这种羞愧和迷茫相互交痴交缠,所以他巴巴跑来这里等着,又一句话也没有说。
宛宁一边走一边想这人好生奇怪。
正月里,京城的贵妇人们最热衷于谈论的,便是温平公主的女学。
在这个时代,大部分的人都认为无论女人做得多好,学得多好,最后都要相夫教子,囹圄于后院。
但一般的名门士族,又不吝于培养自己家族的女儿。就好像是市场上面的花鸟鱼販,他们也会尽心尽力的培养自己的货物,期望能卖上一个好价钱。
皇后将这些命妇们叫来,暗示了几句温平公主的女学。命妇心领神会,心底各有盘算。如果将女儿送去女学,讨得了皇后的欢心,日后嫁人不是又多了一个筹码吗?
于是,京城众命妇都暗暗决定将女儿送去女学。
陆令对这京中涌动的暗潮都一无所知,她正忙着给娘家人开个养殖场。
大嫂李氏赚来交公中的钱,多大的生意是做不成,开个养殖场还是搓搓有余的。
陆令仍然记得高中读书的循环经济理论,她先养了鸡鸭,又挖了鱼塘,岸边再栽上桑树。
当然,她也贴了钱种植桑树的。
陆家人都并不是懒汉,陆令也觉得自己的投资是会有回报的。
尽管前面的半年里都在坐吃山空,但也还是有微博的收入可以积少成多。所以,陆令对自己和陆家都有信心。即使自己不是什么商业奇才,到底有着超前的思想和概念,怎么也不至于在古代饿死。
但这一日,她正在鱼塘里干活,李氏突然发现了陆令一副见了鬼的神情。她抬头望去,陆令目光所及站着一个俊朗的男子,第一眼的感觉就让李氏恨自己没有读过书,无法形容他周身的气概。
那男子开口得有些难以置信“陆令?”
既然已经喊她了,她也不能假装无视发生过,她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却不小心弄到了污泥。
男子上前正欲伸手,陆令微微侧身,退了半步。
“王爷有何贵干?”她没好气地问道。
“我见到宛宁了。”谢韶莫名有几分心虚,干巴巴的问答。
“那又怎样?你怀疑我把宛宁丢了?”陆令打量了谢韶一番,一副你没事吧的神情。
谢韶被噎住了。
行,他没事找事,嫌弃长风太慢了,自己眼巴巴跑来见这个善变的女人。可怜的王爷当然想不明白,究竟是什么让陆令前后变化如此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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