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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还是被发现了,我就说不成嘛,特种兵也是人,真想以一敌百啊!”
这些黑影肯定是特种兵,但主意不是洪涛出的,王九非想像刚才偷袭桥头营地一样把这座规模大了好几倍的军寨也人不知鬼不觉的拿下,为了让他死心,洪涛同意试试。
“……发信号!”王九的声音很不好听,估计脸色也不会好看,只是夜色太黑看不清。
一发黄色信号弹……或者说一颗烟花飞上了夜空,军寨周围的地面突然活了,无数条人影快速扑到寨墙下,像跗骨之蛆一般沿着寨墙爬了上去。
此时军寨里已经炸了锅,契丹士兵被凄厉的惨叫声惊醒,再发现同胞的尸体,立刻拿起兵器冲了出来。还没等弄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两朵明亮的火球突然在军寨中间爆开,还引燃了两座帐篷。
“灭掉!灭掉!快灭……呃……”不得不说这些来自草原的士兵军事素养就是高,从小的生活环境造就了他们一种无惧困难、无惧危险、临危不乱的性格。
火光亮起的同时很多辽国士兵就意识到让自己处于光亮之中不安全,立刻拿起身边所有可用的东西试图去把那两团不知怎么着起来的大火扑灭。
但还是晚了,四面八方飞来的箭矢把所有能看清的人影全都射倒在地,不断有人从帐篷里冲出来又不断被射倒,不管穿不穿甲胄、拿不拿盾牌,都无法三百六十度防御。
很快契丹兵将也学聪明了,不再贸然钻出帐篷,而是躲在里面向寨墙上那些若隐若现的人影射击。虽然由于目标太小看不清,射击精度没法把握,那也比束手待毙强。
着一营契丹兵都是同族,互相之间不是兄弟就是叔侄,死伤只会激起仇恨和愤怒,换来更激烈的反抗,轻易不会被打垮
可惜偷袭他们的不是禁军,而是新军,一旦占据了压制性的优势就不会再给敌人喘息时间。很快又有帐篷被点燃,这下里面的契丹士兵想藏也藏不住了,只能硬着头皮举着一切可以遮挡的东西往外冲,先是营门,然后是寨墙。
但不管往哪里冲依旧腹背受敌,能挡住前面的箭矢挡不住后面的,前后都挡住还有左右呢,结局就是被一片片射倒,无一例外。
当几座帐篷里的契丹士兵全遭遇到此种结局,其它帐篷里的人也终于想明白了,与其在帐篷里等着被一个个肃清,不如大家一起冲出去说不定还有条活路。
活路是不可能有的,一千举着滑轮弩的新军士兵摆好了架势躲在寨墙上面对付三四百连敌人都看不清的契丹兵,结局都不用猜想也没有任何意外。
这时契丹士兵才知道什么叫箭雨,合算人家刚才都没全力射击。在如此密集的三百六十度攒射下,大部分契丹士兵刚冲出帐篷就倒了,少部分人又钻回帐篷,结局也是一样的,早死晚死的事儿。到死他们也看不到一张清晰的人脸,整个过程就像是一场独角戏。
“官人,火光会不会引起前面其它军寨的警觉?”洪涛此时已经在半里地之外了,对付这么一座小军寨不用上万人,交给王九的特种兵和一千新军足矣,大部队依旧沿着驿道向北前进。
“你还打算偷袭一路?打仗没有那么容易,大部分时间还得靠硬碰硬。作为统兵将领,不光需要知道自己的优势是什么、劣势是什么,还要懂得如何利用。此时速度就是咱们的杀手锏,辽人就算知道了也来不及集结部队,没有超出三倍以上的兵力就拖不住咱们,等他们集结好咱们早进析津府了。只是不知道你大姐和苗将军那边怎么样了,命令部队点上汽灯。”
王九和王十二在湟州参加过预备役训练,又去肃州实战了三个月,按说已经可以算老兵了,但他们从来也没见识过大规模作战,对战争的认识还有缺欠。不过不要紧,只要这次能保住小命,不管输赢都会成为一名合格的战场指挥官。
新军的夜行设备挺高级,一水儿的汽灯,还不是普通汽灯,外面多了个铜壳。壳体上有个活动小窗口,全拉开有一百八十度,可以控制灯光覆盖面积。虽然里面没有反光碗,也能将就当大手电筒用,还可以控制光亮的指向,不至于传的太远。
有了灯光照明,部队行进的速度快了几乎一倍,远远望去就像是一条黑乎乎的大蛇,每隔百十米会有一点点亮光,不停在平原上蠕动着身体。除了踏踏踏的脚步声和咕噜咕噜的车轮响,几乎听不到人声,很是诡异。
在这条大蛇西边七八十里还有一条同样的大蛇也正在向北游动,苗魁带领的一万新军全是轻骑兵,只携带少量火箭和攻城弩,没有箱车要照顾,渡河速度更快。
他的第一个进攻目标是辽军位于白沟河北岸的归义寨,拿下这个不到千人的前哨阵地之后,马上向新城运动。
根据山川督察院和富姬商队提供的情报,新城是辽军最靠近前线的粮草仓库,常年储备着可以供四五万军马食用的草料。
游牧民族行军打仗最重要的不是人的口粮,而是马的草料。人饿了可以吃马肉喝马奶,马要是饿两天跑不动之后,人和马全得完蛋。
苗魁对付归义寨的方式和洪涛一模一样,只是负责偷袭的特种兵运气好,没被提前发现。等新军士兵端着弓弩也摸进去之后,绝大部分守寨的辽军士兵都是被杀死在帐篷里的,基本没有成规模的反抗。
“换上他们的衣服,抬上这两个当官的,看看能不能诈开新城!”面对六百多具敌人的尸体,己方无一伤亡,苗魁没有丝毫高兴的意思。归义寨中的守军都是汉人,也就是幽州兵,看旗号应该叫做神武兵。
叫什么无所谓,一想到新城还有可能是汉人兵将守卫苗魁就忍不住郁闷,打了半天都是自己人杀自己人真没意思。但再没意思也得完成既定目标,利用一下幽州兵的衣服和尸体应该算个不错的主意。
苗魁猜对了,归义寨这一营神武兵就是新城节度使韩宁的部下。神武军总数三千,总计六个指挥使,其中一个在归义寨、一个在西边容城,剩下四个都在新城驻扎。
这里的草料是雄州对岸两万多辽军的依仗,不容有失。但今天韩宁没在城内,早上范阳招讨使派人送信说是有紧要军务商议,只剩下副将。
归义寨距离新城只有十五里,大半夜的突然燃起大火,城墙上值守的士卒很快就发现了异常,刚刚通知了副将把探马派出去,很快探马又带着二十多人回来了。
这些人穿着神武军的衣服,说是寨子里的士兵喝多了酒发生哗变,不光放了把火,还把指挥使也砍伤了。
“放吊桥,一群废物,待节度使大人回来,把你们全绑在马后面拖死!”
借着火把的光亮,副将看清了探马确实是自己派出去的,其他那些人也确实像归义寨的兵卒。尤其是担架上躺着的两个人,其中一个必须是归义寨指挥使,两个人是姻亲,那还等啥,赶紧开城门救人吧。
这就叫天意,本来苗魁只是想试试,成功了省点事儿,不成功就按照计划攻城。没想到半路又抓到了三名新城派出的探马,一番审问下来,合算新城副将和归义寨的指挥使是姻亲。得,逼着三名探马带路吧,这个瞎话算是编圆了,看你不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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