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女孩提示您:看后求收藏(二百一十一章 梦醒后,继续生活,陆少专情之媳妇超可爱,盗墓女孩,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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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当第一缕阳光透过窗帘照进卧室,渐渐有了第二缕,第三缕,直到阳光洒满整间卧室。阳光独有的气味充斥在她鼻息之间,是那种生机蓬勃的味道,让人沉醉其中。

卧室由黑白两色搭配,黑色,妖冶之色。白色,是一种相当温和的白色,干净透彻。

房间正中央摆放着一张大床,左侧是落地窗,白色的窗纱把落地窗外的阳台和卧室巧妙分开。落地窗前还摆着一个小茶几,两把椅子。右边是洗手间,衣帽间被单独隔离出来,整间屋子显的格外简单明了。

林簪从梦中惊醒,迷茫的坐在床上,随即眯起眼睛看向窗外,今天阳光真好。

半晌,才反应过来自己是在哪里。

扫视一眼房间的装饰,被褥间散发着檀木香,陆朝的地盘。

他一贯的风格。

陆朝就像一条狼狗,对自己地盘划分严重,他总要在自己的东西上留下些特殊标志,告诉别人,这是他陆朝的东西。

比如说,房间里弥漫着陆朝独有的陈年檀木香。

她都不用闻,自己身上一定也有这种味道。

她这一睡像是睡了很久,这几个月的时光如同走马观花在她脑海中过来一遍,从五年后跟陆朝的相遇,再到她自己跟陆朝互相表白心思,最后到前几天的大爆发。

没错,她已经在‘舍苑’宅了快一个星期之久,每日吃住行都在这里。

而陆朝跟她分屋居住,她睡主卧室,他睡客房。

她想起来了!

就在昨天晚上,那居然让她和牛奶???

啊,残忍的男人。

林簪起身去浴室洗漱干净,随意扎了一个丸子头。反正也不用出去,一身睡衣就能过了一个冬天。

门口传来开门声,林簪寻声出去,见陆朝拎着早餐站在门口。

林簪诧异“你没去公司?”

陆朝换好鞋,把早餐放在餐桌上,“恩。”

林簪走过去坐在陆朝对面椅子上,伸手接过他递过来的热粥,询问道“不忙吗?”

“还好。”陆朝没有坐在主位,反而拉开林簪对面椅子坐下。

林簪喝了皮蛋瘦肉粥,不信的说道“不可能,你们公司刚刚签了一个大单,肯定会很忙。”

lz公司因祸得福,失去一个大单,又来了一个gj支持的大单,这个项目在网上抄的沸沸扬扬,林簪也是从网上才知道的。

现在阶段是是启动项目初期,怎么会不忙。她虽然没在陆朝那种企业上过班,可她不傻,这么大单子签下来,大家肯定都在为了让项目进入正轨努力奋斗,加班的加班,赶工程的赶工程。

如果让他们知道自己老板在餐桌上,风起云淡的说‘还好’,会不会气到集体吐血。

陆朝淡淡瞟了眼林簪“不会倒闭。”

林簪“”

她不知道lz员工听了会不会吐血,反正林簪听到他的回答,先吐血为敬。

林簪打开其中一个牛皮纸盒,熟悉的气味扑鼻而来,她眼睛放光,欣喜道“门钉肉饼!”

陆朝夹了一个,斯条慢理咬了一口“恩。”

难道是专门给她买的?

林簪知道陆朝不喜欢吃门钉肉饼,因为他老觉得门钉肉饼肉太多,太油腻。

他喜欢鲜虾陷的生煎。

这些年在国外,她就再也没有吃过门钉肉饼,她早已经忘记门钉肉饼是什么味道。当她咬下去的那刻,鲜肉多汁的肉馅瞬间充斥着她的嘴,肉馅划过舌尖,醇香留与齿唇之间。

遗忘的味蕾被唤醒。

一如以往的味道,从未变过。

一盒六个,陆朝只吃了一个,剩下五个全部进入林簪腹中。

有好几次陆朝皱着眉头看着林簪,一口接着一口分食着面前的肉饼,他想制止,可她看享受的小模样,也就随她去了。

默默准备好消食的药。

林簪心满意足的靠在沙发上,手掌一下一下摸着微微隆起的胃,再次询问,“你公司真的不忙么?”

陆朝“还好。”

林簪有些失落,自从梦中梦到的那晚陆朝转身之后,他再次跟她说话时,就是这样的简短,甚至是冷漠。

林簪却不放弃,她自己收拾好心情,说道“我觉得你身为老板,应该以身作则,越是关键时候,越不能放松自己,得给大家做一个好榜样,你说是不?”

陆朝“恩。”

林簪坚持不懈劝道“公司在这么关键的时刻,不能没有领头羊,你应该回去挑起大梁,主持大局。”

看着给他讲道理的林簪,陆朝挑眉,理所当然道“养了这么多年副总裁,是该他回报的时候了。”

林簪“”

合着这么多道理她白说了。

无论林簪说什么,陆朝都是这种语气。

陆朝走过来递给她一杯温水,坐在一旁的沙发,“对我公司感兴趣?”

林簪心直口快接道“怎么,感兴趣你就要把公司给我?”

陆朝挑眉,神情复杂的看着林簪。

林簪和陆朝四目相对,她后脖颈子一凉,才意识道自己刚刚说了什么,抢在陆朝开口‘行,送你了’之前,抢先摆手说道“开玩笑,开玩笑,莫当真,莫当真。”

陆朝,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

好在陆朝没有揪着这件事不放,他转移话题,“有没有兴趣到lz来,做宣传部门主编辑,负责给lz做对外宣传,用你擅长的文字包装lz。”

林簪没反应过来“什么?”

陆朝随意的翘起腿,他右手搭在扶手上,整个人显得慵懒至极,“lz有意高薪聘请你这个x大高材生,做宣传部门主编辑,年薪是你原来薪水三倍,当然,不包括奖金,半年奖和年终奖。”

林簪“”

她没有直接回答陆朝,拇指死死掐着食指指肚。

林簪喜欢写作,喜欢文字在她笔下变成一段段优美的文章,她赋予文字生命,文字赋予她存在的价值。

对于林簪来说,陆朝的条件太过诱人,她是一个普通人,‘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句话说得没错,她也希望自己越来越好,但是却不是用这种难以启齿的方式。

陆朝说得职位确实和她想要的很符合,可是那样她会不会连工作都失去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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