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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后门,餐馆里,看着服务员接连端上来一叠又一叠小吃,常乐惊愕地问行森,“你点这么多吃得完吗?”

一听常乐这话,行森纳闷,“我是想到应扬说你一个人喝了四杯奶茶才给你点了这么多的。”

常乐啼笑皆非,“你当我猪啊?我那是打包给舍友的。”

一听到“猪”这个字,行森条件反射地想不是我才是猪吗?他还记得这个他打死都不想承认的称号。

不知情的常乐又问,“那请问猪大哥,你能把这些都搞定吗?”

发现自己还升级变成“猪大哥”了,行森哭笑不得,但主动担起了大哥的责任,他拿起筷子,说道,“放心,大哥我身后有一群马仔,吃不完让它们解决。”

常乐信以为真,立刻放心地埋头吃了起来。

吃饭期间,行森问她,“你认识高二的阮星?”

常乐想起刚才梦里阮星帮她“斩妖除魔”的场景,她立刻开心地回答,“嗯!他是我社长,你也认识他?”

看到常乐说到阮星时突然放光的眼睛,行森突然觉得有点心烦,“我和他下周一都去参加生物大赛。”

常乐好奇,“那你跟阮星学长,谁的生物更厉害?”

行森挑眉,“你猜。”

吃完饭之后,行森带着常乐在商店街后面的小巷子里转来转去。那里一个路灯都没有,今晚又月黑风高,常乐有些害怕。

她抓住行森的衣袖一角当护身符,声音有点哆嗦着问道,“大哥,你的马仔到底在哪?”

这时,行森和常乐刚好转出小巷子,在他们面前出现了一栋前三层都灯火通明的高楼。

行森告诉常乐,“到了。”

他带着常乐从大门进去,乘电梯来到三楼。

电梯外只有一扇门,行森站在门前敲了三下,然后推门而入。

门一打开,原来的寂静瞬间被嘈杂的狗叫声取代。映入常乐眼帘的是一个干净亮堂的宽敞大厅。这里一件家具都没有,取而代之的是狗狗的家用设施。

一只黑色的小狗向他们狂奔而来,十分热络地在行森脚边绕着。

里面房间的门也打开了,一个系着白色围裙的大叔走了出来,手上还抱着一只雪白的小狗。

他一看到常乐,就惊讶地对行森说,“你居然会带小姑娘来。”

行森给常乐介绍,“常乐,这是陈叔。”

常乐礼貌地对陈叔说,“陈叔您好,我是常乐,您叫我乐乐就好了。”

说话间,十几只小狗已经跑到他们脚边,都是闻着打包盒的香味过来的。

行森大手一挥,指点江山一样对常乐说,“看!这些都是我的马仔。”

他拎着美食走向大厅中央,狗“马仔”们屁颠屁颠地跟在他身后。他打开饭盒放在地上,狗子们一拥而上,开始疯狂抢食。

这里虽然有很多小狗,但被打扫得干干净净,常乐都没闻到一丝难闻的气味。

她在狗群旁边蹲下来,看到两只小狗站在狗群外,其中一只犹豫着不敢上前,另一只却高洁傲岸地站在外围,好像不愿参与争抢一样。常乐认出它正是刚刚陈叔抱在手上的那只雪白的小狗。

那只胆小的此刻好像下定了决心,头顶着狗群开辟出一条道路,最后成功地挤到了狗群中心。

常乐退到后面,打开她手上的饭盒放到地上,对那只雪白的小狗招招手,让它过去她那里单独吃。

小狗好像才注意到常乐。它抬头看她,眼睛突然直愣愣地盯了她几秒,它飞奔到她脚边,用头蹭着她的脚。

行森十分吃惊,“小白居然喜欢你,除了陈叔和我它一直不接近任何人,甚至连狗也不怎么走近。”

陈叔对常乐说,“它只肯被它喜欢的人摸头,你试试看。”

常乐将信将疑地伸出手,轻轻摸了摸小白的头,小白不但没有任何躲避和反抗,还发出了舒服的咕噜声。

“原来我今天是受了小白的召唤。”行森感觉冥冥中好像有什么牵引着他。

陈叔看小白一个星期以来终于亲近了除他和行森以外的人,就像老父亲看到儿子终于踏出家门迈向世界,他欣慰地对常乐说,“乐乐,你以后一定要常来!”

快到夜自修时间前,行森和常乐跟陈叔和狗狗们告别。

校道上,行森告诉常乐,那是陈叔自费开的一家流浪狗庇护所。陈叔收养照顾流浪狗,并免费为它们找寻新的主人。

行森要是不说,常乐根本看不出来它们是流浪狗——狗子们都白白胖胖的,看起来非常健康。

她其实偶尔也会带食物给幼小的流浪猫狗,她感觉就像找到了志同道合的伙伴,立刻对陈叔和行森好感暴增。

常乐想起卓尔不群的小白,“小白也是流浪狗吗?”

“嗯,当时我发现小白,就把它送到陈叔那里。我很喜欢它——它不谄媚,不争宠……”行森看向常乐,饶有兴趣地说,“别说,你和它还挺像。”

“你这话怎么听起来怪怪地……”

行森伸出手要摸常乐的头,常乐歪头闪开。

行森得逞地笑了,“你看,我就说你和小白很像吧。”

审判日终于到来。

周一第一节生物课是单元测试,常乐拿到传下来的生物试卷后,在心里给自己鼓了鼓劲,然后迅速投入生物知识的海洋里。

考试的时间过得飞快,下课铃声一响,试卷就被收了上去。常乐刚松了一口气,就听到老爷子叫她去办公室。

办公室里,老爷子抽出她的试卷,当着她的面刷刷刷批改了起来。

常乐一下寒毛直竖,成败仅在此一举。

看着老爷子越发沉重的脸色,她心里就越发紧张。

老爷子停下笔,转向她,“常乐,”他的语气也很低落,常乐觉得不妙,心灰意冷地低下了头。

“恭喜你,这个分数进全班前三都没问题。”

她难过地点了点头,三秒后才反应过来老爷子说的话。

她不敢相信地问,“您刚才说我能进全班前三?”

老爷子一脸郁闷地点了点头。

常乐瞠目结舌,“那您为什么这个表情?”

“以后你就不会经常来问我问题了,”老爷子忧伤地说,“想想还有点不习惯了。”

常乐啼笑皆非,立刻向老爷子保证,“我答应您,以后有事没事都会来找您。”

老爷子瞬间开心起来,他把眼镜向上推了推,说道,“好了好了,你进步这么大我也很欣慰,试卷你可以带走,去跟阮星交差吧,这段时间你们都辛苦了。”

常乐兴奋地拿起试卷看了一眼,看到鲜红的分数确定没跑后,她开心得立刻转身就跑。

老爷子连忙叫住她,“阮星现在不在学校,他今天去梅中参加生物大赛了。”

常乐才想起来,她失望地“哦”了一声,不知道阮星什么时候才回来。

老爷子看穿了常乐的心思,告诉她,“他中午点的车回来。”

常乐瞬间恢复能量,挂起大大的笑容和老爷子道别。

老爷子看着常乐活蹦乱跳地离开,笑着摇了摇头。一旁的女老师探出头来,羡慕地说,“这学生真招人喜欢。”

就像自己的孩子被人夸奖了一样,老爷子捋着胡子,赞同道,“这一届我最喜欢的学生就是她。”

“哦?那行森呢?”

一听到行森,老爷子眼睛都笑弯了,“她和行森一个聪明,一个可爱,我都喜欢。”

作为老师能碰到情投意合的学生实在难得,女老师很是向往,“真好,上一届有个阮星,这一届又有这两个。”

老爷子自豪地说,“他们都是好孩子。”

为了及早把喜讯告诉阮星,常乐决定和曾茴甘薇中午去学校门口的餐馆吃饭,吃完刚好快十二点了。

她们三人在校门口等着,很快就看到了校车的影子。

常乐兴奋不已地等着校车在校门口停下,门一打开,却看到行森被一个老师扶下了车,而且他脸色煞白,手紧紧捂着肚子,走路时腿看起来还有些发软。

常乐赶紧上前扶住行森,担心地问,“行森,你怎么了?”

行森看到常乐,苍白的脸上现出些惊喜,“你来接我?”

一旁的老师犹如涸鱼得水,她问常乐,“你是行森的同学吗?他胃病犯了,要赶紧送到医务室去,可以麻烦你送他过去吗?我还得组织其他学生开会。”

行森觉得这话听起来好像在说他一个大男人连路都走不好一样,特别现在还是在常乐面前,他觉得很没面子。

他倔强地把两人的手甩开,对她们说,“我不用扶也能走。”

但他刚向前跨出一步,就重心不稳往前栽倒,他身后的常乐和老师都没反应过来。

这时,有个人从前面冲过来扶住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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