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何处去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卷第十二章不融雪,这个杀手太稳了,大江何处去,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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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开始下了。

北地深处,乌云和雪本来就是常客。

霜雪国都城外的一条小路上,俊马呼哧几声,吐出可见鼻息,一辆华贵的马车早已在此等候多时。

一身黑金长袍的百方侯在此等候许久,直到大哥的面容,从远处开始逐渐变得清晰。

百方侯比起百君侯要年轻也英俊很多,鼻梁高挑,眼眉炯炯有神,不过整个人看上去,最大的特点则是,肌肤比起一些女子都要白。

随着百君侯归来,雪地上迎了多时的百方侯,恭恭敬敬的递上镜子,说道:“恭喜大哥。”

百方侯都懒得问事情成没成。

总之大哥出手,万无一失。

百君侯对着镜子,先正衣冠,再理仪容,扫清路上所沾染的些些雪尘之后,才缓缓开口:“比想象中的要简单很多,一群很无趣的人,没有看清局势的智慧,也没有和家国赴死的勇气,霜雪王族,也就这样吧。”

除了一个少年还算有趣以外。

不过这最后半句,百君侯没有说出来。

百方侯则不解的问:“那既然如此,大哥我们还留着他们干什么?浪费米饭,反正东西已经到手了,干脆”

“人为什么要对蚂蚁食言?”

百君侯淡淡的问了一句,百方侯会过意来,便不敢多说了。

东西已经到手,至于霜雪王族,送他们出城之后,赐给一块土地,就任由其自生自灭吧。

百君侯不会在无关紧要的人身上浪费时间。

“走。”

随着踏上马车,一朵雪花飘零,意外的落在手背上。

异与往常的冰凉感,虽然细微,却没有逃过百君侯的感知。

很奇怪的雪。

“怎么了吗?大哥。”

百君侯捏起那片雪,仔细的摩梭了几次后,道:“这雪不会融化。”

不会融化?

百方侯一惊,走到旁边的雪地上,抓起一把冰雪,用力在掌心摩擦了几次之后,发现在满是融化的雪水里,真的有几片雪花,没有消融。

“传传说居然是真的!?”百方侯惊呼。

百君侯淡淡的道:“看来源水也是真的,虽说他们本来也不敢欺骗我们。”

霜雪国的王族之间,流传着这样一个传说。

当王城祭祀千年的源水,离开神庙以后,天上会下起长大一个月的大雪,那是不会融化的异雪,将埋葬王城的一切。

届时,王城必须迁移,否则便要化作一座永恒的冰雪之城。

因为这个真假不知的传说,霜雪王族和百氏虽然交涉了多年,百氏拿出的报酬,即使对一个国家来说,都堪称丰厚,可惜的是,霜雪王族始终犹豫不决。

百君侯看着这雪,却意味深长的说了一句:“不融之雪,连这样的东西都是真实存在的,那么所谓仙人,或许也不是真的遥不可及。”

百方侯则走到大哥的身边,问道:“那大哥,我们现在”

“左使已经带着源水先行一步了,我们也回吧,不过难得来一趟关外,南归顺路再去一趟寒武郡,右使已经在那里等我们了。”

百方侯疑道:“寒武郡,去那里做什么?”

百君侯抬眼看向寒武郡的方向,说:“去找一个叫武七学的人,他是高行文的学生。”

百方侯不解:“武七学名字有点熟好像是个府令来着,算不上什么大官,但是高行文?那个大儒!?不是过世很多年了吗?他的学生里应该没有武七学这个人。”

但旋即,百方侯又平静下来。

高行文是大武国三十多年前的左相,一度也是抬笔安天下的人物,其人传闻更有相人之术,当初三十多年前,宋严世初入朝,高行文也曾对他有过‘从善则天下安,从恶则天下乱。’这样的评语。

不过高行文虽是大儒,但晚年因为批判大武国皇室,被贬为布衣之后,就消声匿迹,直到十几年前传出死讯,世人才知那位老者竟是悄无声息的离世了。

如果高行文还有学生,那一定是被贬为布衣之后的事。

但百方侯表示怀疑的说:“可是大哥,名师可不一定出高徒,名师庸徒,庸师高徒的事情,百晓堂上千年的记录里,真是太多了。”

“我没说一定要和他合作,但是百晓堂传来的情报里,他在此次寒武郡断粮危机里的表现,让我颇为在意,加上又是顺路,所以亲自去看看。”

百君侯解释:“眼下寻仙在即,我要召天下宗师入我彀中,宋严世那边已无暇顾及,陆高升又死了,唐礼王绝之流,看似当世豪杰,但终究不是宋严世的对手,所以这个武七学万一是个人才呢?”

走进车厢,百君侯对着还站在雪地上的百方侯说:“我们百氏确实富甲天下,但武学宗师,能臣名将,这些都不是用钱能堆出来的,百氏的天下,我终究要交到你的手上,所以你要记住”

“千金易取,人才难得。”

百方侯恭恭敬敬的行了一礼,说:“知道了,大哥。”

百君侯点了点头:“从今以后,你就跟着我的身边吧,我会多教你,百晓堂等机构,你该知道怎么运用了。”

说罢百君侯缓缓闭上眼休息。

百方侯则坐在了马车前方,为大哥赶车。

只是心底却莫名有些许哀伤,又有些嫉妒。

这两种情绪好似有些冲突,但对百方侯来说并不是的。

这个天下其实不小,中原很大,南疆很广阔,东海上的岛屿和西方的沙漠,都各有风采。

但是显然,对于大哥来说

实际上,他对这个一点也不小的天下,兴趣不大。

马车开始前行。

车厢里的百君侯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开口说:“寒武郡之后,再去一趟天歌郡吧。”

一路南下,也算顺路,天歌郡本来就是交通南北的地方,不过百方侯还是问道:“那里还有什么事情吗?”

车厢内的百君侯则默默扯下自己的袖口,顺着那枚白玉云纹扳指往下,只见他的手腕脉搏处,一抹红点,鲜艳若血。

救救我娘。

不久前,燕小刀的话不知怎么的回响在耳边。

救救我的孩子。

三十年前,白世玄的话也一同响起。

千年的计划,终于要开始了,之后应该再无闲暇,在此之前

百君侯对车厢外的百方侯答道:“只是临时起意而已,三十多年了,算算日子,白芳活不过今年,如果来得及,去见她最后一面吧,她也算是你的堂姐,我们的宗族血亲。”

“堂姐?就是那个白世玄的女儿吧嗯,我见过吗?”

“三十多年前,那时你才出生不久,她来过百霜岛,也许除了亲人,她算是我的朋友。”百君侯略有迟疑的说了一句。

既是亲人,又是朋友。

“如果说我有朋友,或许就是她了。”

百君侯又说了一句,可这话却是让百方侯吃惊到无法保持冷静。

朋友?

大哥的朋友!?

虽然大哥很欣赏陆高升,不过大哥也说过,陆高升那种人,能力强,野心大,势力越强就越难以控制,用着,也要防着,所以大哥和陆高升自然不可能是朋友关系。

这么说起来,大哥他真的有朋友吗?

听闻白世玄的女儿是个绝世美女,而且从族谱往上几代数起来,白世玄的女儿和我们最多算是远亲,这么说来,难道从来不动俗心的大哥,会对女人

百方侯正有一通没一通的想着,百君侯已经徐徐说道:“记得那时我对她说过,等她快死的时候,会去找她。”

快死的时候去找她?

百方侯只觉得,真是好诡异的一桩约定。

不过既然如此,看来不可能是男女之情啊,再说了,大哥从小就说过,男女情爱,乃是世上最无趣的情感。

难道真是大哥的朋友?

奇了怪了。

不过疑惑归疑惑,百方侯还是有些迟疑:“可是大哥族里很多人都认为,白氏的那一支血脉是叛徒,我们不杀已经是仁慈,不该和他们再有来往。”

百君侯古井无波的反问:“族里很多人又是哪些人?我做事要顾及他们?百氏什么时候有了第二个家主了?”

大哥语气还是过往那般的平静,但百方侯已经很识趣的不再多话了。

马车出发了。

百君侯坐在起伏的车厢力,低声喃喃:“记得你当初一直笑,很幸福的样子,白芳,我现在很想知道,多年后,你还能像当年那样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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