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曲问天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七十六章 俺要一个打十个,漫漫大唐路,九曲问天,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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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达跟了自己这么长时间,除了清晨见他坚持不懈的晨练之外,这还是第一次见他和人打斗。Ω富贵也是一样,之前只听程咬金讲过他在战场上的英姿,没想到今天倒是终于见识到所谓的高手了,不知道这俩人比起秦琼罗士信怎么样。
举起手敲了敲富贵结实的胸脯,富贵露出标志性的傻笑:“刘大哥太厉害了,俺不是对手。”
刘达摇摇头:“看富贵兄弟脚尖内扣,想必是善骑之人,俺当了十几年兵,一直是步军,在马上必然不是你的对手。”
王小麦闻言赶紧向富贵的脚尖看去,果然和刘达说的一样,富贵的两个脚尖都微微向内,虽然不是很明显,但是和常人还是有极大的不同。原来这里面竟然还有这么多说道,刘达的心也够细的,竟然一猜就中。
吃早饭的时候终于见到柔娘出来了,旁边的柳凝儿歪着头不肯拿正眼看王小麦,八成还在怄气呢,真是小孩子脾气。
“两位姐姐好。”富贵朝两人打了个招呼。
“什么姐姐,叫嫂子。”王小麦白了他一眼。
“啊?”这下富贵是真傻了,搞不懂为什么称呼一夜之间又变了,挠着头呆立在原地。
柔娘羞的掩面出了门,连早饭也顾不上吃了。王小麦摇了摇头,昨天晚上比自己还奔放,到了人前面皮就薄了下来,真是搞不懂女人啊。
吃完早饭,摒弃走了外人,两人在厅里聊着天,商议如何配合唐军那边的军事行动。
“最快一个月,大军就要开拔了。”富贵低声说道。王世充的势力和当初的李密没什么区别,看着地盘很大,但多是下面的郡县依附于他,再加上这人喜欢任人唯亲,导致郑国的凝聚力很差,甚至可以说是一盘散沙,很多手下的忠诚度基本为零。
今年以来,投降唐朝的郡县不计其数,王世充刚刚又加重了叛逃的刑罚,将士出征,家眷就得被看守起来当做人质,人太多关押不过来,直接用宫城做了牢房,每次大军出征,宫城里都有成千上万的人在里面哀嚎,情景惨如地狱。幸好慧乘老和尚把自己救出了牢房,否则说不准就享受到这个待遇了。
郑国在去年打了几个漂亮仗之后,往后的日子是每况愈下,可以想象,一旦唐军真的攻过来,郑国的势力基本上就是望风披靡。王小麦记得,历史上唐朝只用了不到十年就完成了统一,王世充估计撑不了多久。
唯一难办的是洛阳城,这里是王世充的老巢,隋炀帝修建的时候就是按照天下第一坚城的规模修筑的,是一块比石头还硬的硬骨头。最早的时候杨玄感起兵反隋,没有听从李密进取关中的意见,在洛阳城下生生被耗了数月,直接导致了败亡。瓦岗军更不用说,王小麦亲历了这场战争,李密一战而败,瓦岗烟消云散。
洛阳城是真正的城高池间,孙子兵法有云,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尤其是这个缺乏远程重武器的时代,攻城基本靠人命填,那些楼车之类的攻城器械,怕是根本连洛阳的高城楼都够不着。
想起后世二战中最著名的斯大林格勒保卫战,双方合计投入了过一千万人的兵力,造成了二百万以上的伤亡。此战德军持有攻坚的远程重武器,各种重炮坦克飞机,最后仍然失败。即便其中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最重要的一点,攻城战对于攻方是极为不利的,一旦陷入消耗战,后勤就会出现问题。尤其现在是冷兵器时代,粮草基本靠人力畜力运输,出动十万人远赴千里之外作战,后勤人员就得是参展人员的数倍甚至十倍以上。
不过洛阳城一个最大的缺点就是城内没有大粮仓,兴洛仓回洛仓等大仓全在城外,不利于防守,要想攻下洛阳,断其粮草还是最好的选择,这和当初魏征献给李密的策略基本一致。自己这个外行都能想到这一点,想必李世民这个主帅对作战已经有了计划,而且他手底下谋士如云,有房玄龄、杜如晦、徐世绩等等,甚至还有一个被自己三言两语说动过去的魏征,不用担心他的计略会出问题。
倒是自己这边,一旦唐军开始围城,洛阳就是战争的核心。打仗可一点不好玩,尤其是惨烈的攻城战,到时候肯定血流成河,洛阳城一旦被围困,城中必然会缺粮,现在就应该囤积一些粮食了,如今家大业大,手底下还有十几个仆役跟着自己吃饭,万一战争真的变成持久战,别到时候没帮成唐军不说,还把自己饿死了。
把自己的想法和富贵一说,没想到富贵也是这么想的:“俺昨日进城就觉得洛阳不好打,军中最高的云梯怕是也够不着城墙,只能再加长,想攻进城里没有百万兵力恐怕做不到。”好家伙,这小子入伍不到两年,百万兵力张口就来啊,现在全国才几千万人口,哪来的百万兵力。
隋炀帝头两次征高句丽倒是动用了百万大军,结果现在尸体怕是都烂没了,李渊不可能不吸取这个前车之鉴,最多二三十万人了不起了。
“强攻是不可能的,李世民想拿下洛阳,只有围城一条路可以走。”王小麦说道。
“还有一个法子,”富贵想了想说,“里应外合,要是能夺一个城门下来,到时候直接打开城门,引兵入城,洛阳就可以一战拿下来。”
“你想的太简单了,洛阳的八个城门是重中之重,守将都是王世充的亲信,根本不可能劝降。要是靠武力进攻,咱有兵吗?”王小麦把桌子敲得“咚咚”响。
“有俺啊,”富贵拍了拍浑厚的上臂,“俺自己就能一个打十个,再加上你那个护卫刘大哥,俺俩加起来打二十个没问题。”
“滚!”王小麦没好气的说,“你现在入了唐军,死了也是为国捐躯,刘达可是我的人,凭什么给唐朝卖命。再说守城门的军队有上千人,周围城墙上的兵力随时还会增援,你就是霸王项羽再世,也翻不起多大的浪花。”
“嘿嘿”富贵狡诈的一笑,“俺逗你的,俺当了快两年兵,自然知道事情不是这么简单。”
“唉”王小麦叹了一口气,为今之计还是走一步看一步吧,唐军到现在还没来,想这些有些早了。当务之急,还是先存点粮食,以备不时之需。
带着富贵和刘达去了酒坊,富贵打老远鼻子就开始耸动:“真香啊,这是啥酒啊。”
“神仙酿。”刘达在旁边给他解释。
富贵听完崇拜的看着王小麦:“小麦哥你真厉害,能酿出这么好的酒。”
“你这傻小子,”说起来王小麦就来气,“凭哥的本事,养活一百个你也不成问题,偏偏喜欢去军营里厮混,真是有福不会享。”
进了酒坊,老黄看到王小麦很高兴,张着嘴不停的说着讨好的话,这老小子现在一身的绫罗绸缎,头也梳得干干净净,再也不是当初邋里邋遢那个样了。听刘达说,老黄现在做了酒坊管事之后,每月有五贯钱的收入,一口气娶了仨老婆,一年多下来,已经是有了俩女娃,现在老三的肚子也大了,就盼着要个儿子呢。
真是钱财让人卑躬屈膝啊,王小麦没好气的看着满嘴跑火车的老黄,还是当初那个邋遢汉子看着顺眼,这人现在的神情和当初工地上那些讨好自己的小工头没什么区别。
老黄拉着刘达在一边纳闷的问道:“公子今天怎么不高兴啊?”
刘达早就看他不顺眼了,整天人五人六的,拿自己当大老爷。阿郎这么有能耐,过日子也是很俭朴,倒是对朋友很大方,那个颜勤礼现在没了钱就往家里跑,前前后后拿了差不多几百贯了。还有郑颋在洛阳新建的那个藏书楼,光搭了钱不说,还把自己的印刷作坊送了出去。
看着刘达也不爱搭理自己,老黄更纳闷了,只好悻悻的跟在王小麦三人身后不说话。
“老黄。”王小麦总算开口和他说了第一句话。
“哎”老黄赶紧屁颠屁颠的答应。
“装上一车酒,要最好的,今天要去酬谢之前帮我的那些朋友。”
“好嘞。”
“等等,”王小麦叫住他,“这么大岁数了还毛毛躁躁的,我还没说完呢。”
“公子尽管吩咐,俺老黄上刀山下油锅在所不辞,就算”
“行了行了行了”王小麦赶紧打断他,“你要是再当着我的面说这些不着调的话,我就把你这个管事换下来了,自己兄弟,听着恶心不?”
“是是是,公子说的是。”老黄一脑门子汗,这才知道王小麦不喜欢他说的那些拍马屁的话。
“摇杆挺直了这就对了。”王小麦打量着老黄,“以后酒坊多采购一成的粮食,但要少酿一成的酒。”
“这是为啥?”
“你不用管了,多出来的粮食每天送到我和宋老三府上,这件事不要和外人说,明白吗?”
“知道了。”
摇着头走出酒坊,看着旁边脸上带着笑意的刘达,王小麦气不打一处来:“你看看人家老黄,仨孩子了,你咋这么不争气,我不在的这半年多,连个娘子都没娶上。”
刘达却依然笑着不说话,王小麦气没处撒,又瞪了一眼富贵,这小子一直瞟着车上的酒坛子,简直就是个酒桶饭桶,看见好吃好喝的就走不动道了,自己身边这都是些什么人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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