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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的部分肖恩直接采用了爱德华船长讲述的经历。

探险船队进入北海,随即就被困在了冰海之中,接着爱德华船长被迫带人离开,准备去寻找一个村庄,没想到半路上遭受到了神秘怪兽的袭击,而故事便正是从这里开始了。

古德曼在袭击中和大队伍失散,一个人迷失在茫茫冰原之中,眼看着就要冻饿而死,没想到就在绝望之时,他意外的看到了一艘从天空中飞过的庞然巨舰,让他震惊的同时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

古德曼用自制的信号枪求救,没想到这首飞船真的在他面前降落了下来,从船中走下来一个神秘人,这个神秘人将其邀请到了船上。

于是古德曼级和这位神秘人开始了一场漫长的旅行。

这个神秘的船长自称约翰史密斯,后来会在一次意外中透露自己的真名——李瑜。

开始的时候古德曼对此人的背景一无所知,只是充满了好奇,在随后的旅行中他逐渐发现此人掌握着许多神奇的力量,简直犹如传说中的魔法神力一般。

然而此人却自称这些都是科技的力量,并且每一次都会给古德曼解释其中的原理。

肖恩准备把他还记得的那些物理定律,量子科学什么的统统塞进去,一定要把自己这个化身的逼格给立起来。

他们在冒险的过程中自然也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危险,邪恶帝国的军阀,古老文明的邪神祭司,雄伟壮丽的天空巨鲸,大气中生活的浮游巨兽,大海之中的幽灵船

当然,每一次这些可怕的敌人都被这个李瑜用太阳科技给击败了。

在这个过程中正好可以给自己的化身添加各种能力。

最终他们来到了岛国纳撒尼尔,原来这艘飞船是李瑜在纳撒尼尔建造的。

在故事的结尾,古德曼终于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真相,这个李瑜竟然来自另一个世界,是一个更高等级文明的流浪者,因为一场意外流落到这个世界,一直在找寻回家的方法。

对于故事最终的结局,肖恩有些纠结,是让李瑜最终找到回家的方法,回到了他自己的世界。

又或者留了下来,继续冒险,还是干脆找个地方安心的过小日子呢?

考虑到这个人其实是他在书中的化身,对其安排的结局说不定也会对现实中的自己产生影响,所以悲剧结局肯定是不考虑的。

至于到底采用哪个结局,他自己也有些迷茫。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他每天都躲在书房里构思这本新书。

和过去写的那些作品比起来,这本书他格外的投入,不仅是为了获得信仰之力,同时也是他对自己写作生涯的一次总结。

开始的时候,他写的多少还有些忐忑,在最近几个月里他几乎都没有写过什么东西,导致对创造明显生疏了许多,但是随着他将在北方冒险的经历一一落入笔下,融入到剧情之中,很快那种状态就又回来了。

事实上,比起过去‘创作’的时候那种拾人牙慧的感觉,这一次他的状态好极了,毕竟是写真正属于自己的作品。

他将北海冰原上的环境描述的活灵活现,将极地的严寒,美丽的极光,以及在冰冷地狱中的可怕一面绘声绘色的录入笔下。

前面的十几章可谓是精彩绝伦,十分的真实。

不过到了后面,古德曼和李瑜开始冒险的时候,肖恩就有些难以为继了。

说到底他这两辈子加起来,真正的冒险也就之前那一次而已,如果没有对比还好,他也可以通过想象和脑补来虚构一些冒险的故事。

但和前面的部分一对比,他就发现自己后面幻想出来的剧情显得贫乏而又苍白,完全没有那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了。

这让他后面的写作变得艰难起来。

足足花费了一个多月的功夫,才写出了不到十万字,三分之一的剧情都没有完成。

不要觉得这个速度很慢,要知道用钢笔在纸上写字,已经是很快的速度了。

期间他和亨利又见了几次,探讨了一下剧情,随后两人便选择了离开。

只留下肖恩一人,继续埋头创作。

这段时间他几乎过上了与世隔绝的生活,不知不觉,就连橡树谷中的雪开始融化,他都没有察觉到。

直到这一天,拉格纳找到了他,告诉她艾葛莎准备离开了,肖恩才悚然惊觉时间的流逝。

“肖恩,艾葛莎打算出发去诺瑞姆了,你是准备和她一起走,还是晚点一个人走?”

诺瑞姆?这么快?

肖恩有些吃惊。他看了一眼窗外,那皑皑白雪如今已经消失了不少,露出了黑黝黝的地面和下面的枯枝败叶。

竟然已经到春天了啊。

肖恩有些感慨的想到,不知不觉,自己竟然已经在诺德福森过了一整个冬天。

他稍微犹豫了一下,便点了点头,“让艾葛莎等我一天,我跟她一起走。”

送走了拉格纳,肖恩将这些天写好的书稿整理了起来,放进一个手提箱里装好,这可是他一个多月的心血,也是他将来收割信仰之力的关键道具,重要性非常高。

和旧日之书、灵之水、神秘的蛋、翡翠吊坠、冰魄石一起,算是他最有价值的一批珍宝了。

接下来是收拾其它财物。

来的时候他孑然一身,只有三千金镑和一个皮箱,但是此时要走了,稍微一清点就发现要带走的东西堪称惊人。

大量的财宝、金币、饰品、华丽的铠甲武器。

路上要吃的食物,补给,一些可能会派上用场的工具,换洗的衣物。

还有很多纪念品,熊皮大衣,手写的食谱,弑神斧(就是那把砍进了奥姆胸口的斧子),辛多拉的水晶长裙,还有奥姆用来装神之血的金杯,辛多拉的水晶杯。

最后当然少不了他的各种武器了,炸药,步枪,手枪

林林总总一大堆,好在有次元口袋,否则这么多东西怕是雇一辆马车也装不下呢。

把要带走的东西都装好了,肖恩看了一眼自己的卧室,一想到就要一去不复返了,多少有些伤感。

他出了房间,最后一次把矮地精们召集了起来。

这些日子,他已经注意到了矮地精们的变化,它们是真的把对他当成了神一样来信仰,每日都要祈祷礼拜,念诵祷言,这还多亏了星期三的传教。

偶尔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隐隐约约的,他似乎真的感觉到了一丝信仰之力,当然也有可能只是错觉而已,毕竟这些地精实在太少了,一共才七个,信仰再狂热也不可能有多少信仰之力的。

所以肖恩一直也没太当回事。

“我一会就打算要离开了,我走了之后,你们就安心留在这里照看这栋宅邸吧,橡树谷已经被我买了下来,在这里应该不会有人来打扰你们,这里的一切由星期三负责。”

“煤球!”他喊了一声,煤球立刻从楼下窜了上来。

经过两个月的生长,煤球看起来更加高大了,充分的显露出一丝狼犬特有的野性来。

当这头巨犬冲进客厅的时候,可以看到那些矮地精们集体的后退了几步,唯有星期三,似乎跟煤球已经混熟了,纹丝不动。

肖恩摸了摸狗头,“煤球我就留下来了,它可以保护你们免收野兽的袭击,另外还有我的猎枪,你们也可以学着用用,万一遇到猛兽可以以防万一。”

“我还给你们留了一些钱,就在客厅的柜子里,你们如果有需要的东西可以让拉格纳帮你们买。”

“我最担心的还是食物的问题,星期三,家里橡子还剩下多少了?”

星期三说道:“这个不用担心,伟大的老爷,我们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了。”

“哦?你们是怎么解决的。”

“我让它们尝试食用普通的食物,经过反复的几次尝试,它们最终都接受了这种新的食物,并且对此表示很好吃。”

这倒是个好消息,肖恩打量了这些矮地精一眼,发现它们看起来确实胖了一些,有几个小肚子都冒出来了,看来最近吃的挺好啊。

“这样就没有问题了,那么再见了小家伙们,感谢你们这段时间的服务,作为你们的老爷,我十分满意。”肖恩说着,冲着矮地精们挥手致意。

矮地精们也纷纷冲他恭敬的行礼,星期三说道,“我们也很感谢你的收留,再见了,伟大的老爷,我们期待您早日归来。”

肖恩心中叹了口气,他这一走怕是就不会再回来了呢。

不过他并没有说出口,点了点头,便下了楼,走出宅邸大门的时候,煤球却跟了出来,它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呜咽的绕着肖恩的腿转着圈,肖恩摸了摸狗头,终究还是没有选择带上它。

他骑上了萝卜,这一整个冬天这匹马都没怎么出马厩,养了一身的肥膘,正好运动一下。

肖恩骑着马冲出了庭院的大门,回身看了一眼,此时此刻,他竟然有些留恋起这座老旧偏僻的老宅起来。

但是他知道必须要上路了,冲着阳台窗户里朝外张望的星期三挥了挥手,他纵马朝着诺德福森绝尘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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