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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此时早已经乱成了一锅粥,不仅仅是因为中国要进攻印度的问题,从澳大利亚与新西兰被强行送上印度次大陆的数百万人口是英属印度当局最大的麻烦。
中国人送人的办法够蛮横,数次运送过程都是先攻占某一处印度港口,接着就开始往岸上撵人。除了送上这么几十万之众,中国还非常体贴的提供了足够一个月的军用压缩饼干,罐头,还有大量装了饮用水的大塑料桶。把这些人无衣无食的扔在海滩上,这跟屠杀也没什么两样了。
当然,英国方面是真心不想接收这些澳大利亚以及新西兰人,接收这批人之后肯定要弄得印度当地大乱。中国这么强硬的做法让英国也没有办法“拒绝”。好在这年头人均可预期寿命都不高,澳大利亚那地方的卫生条件比较有限,哪怕是老弱妇孺中也没有几个七八十岁的老头子老太太。
把这些人都给送回英国本土明显不合适,在印度的英国当局只能充分利用这些人力。例如英国殖民当局的军队,可以大量征用这些人当中的年轻者。澳洲读过书的人,还能到英国的殖民机关做做文书之类的工作。数百万人口或许不能改变印度的人口构成,却能够让英国殖民当局强化自己的力量。
但是有得必有失,英国人觉得自己是被迫解决这帮白人的问题。可印度虽然有很多工业部门,实际上还是个农业国,澳大利亚与新西兰也谈不上是什么工业国。没有工业,就没有那么多就业机会。英国与人民党还不同,人民党当年教育出来大量的学生之后,把他们都给撒到农村去,首先从基础建设以及农业技术普及开始,好歹作为工业反哺农业的服务性单位,也能够容纳大量的劳动力。英国作为殖民者,根本不可能有这样的举动。
政府部门的职位就那么多,几乎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工厂大多数是私有制,进了工厂就要被残酷剥削。没有工业经验的澳洲人尽管是白人,送进工厂之后的效率还是没有在工厂里面有经验的印度监工水平更高。资本家们对此也没有兴趣。
归根结底,作为一个农业国,大家都是要靠土地里面刨食吃。英国不可能凭空给这么多人都找到就业工作。
在后世著名的《荆棘鸟》里面,记录了一个故事。
……吉姆(主人公的父亲)终于在海边的小镇弄到了一个警察的工作,尽管薪水不高,为了养活妻子与三个孩子,他也必须在这里工作。由于在澳大利亚的故乡同样在海边,印度洋温暖的海水经常让吉姆回想起澳大利亚的湛蓝海面。那时候吉姆每年在东边岛屿旅行淡季的时候带着全家到海岛去度假。
海岛上的那座小别墅是一层三间的房子,独自占有一片白色的沙滩。两座陡然伸入海中的山尖峙着海滩,道路在这里到了尽头。房子内部十分朴素,但是很舒适。这座岛自身能发电,因此,这里有一只小电冰箱,有电灯,主人答应过会有的电话,甚至还有一台无线电收音机呢。厕所是冲水式的,浴室里有新鲜水;舒适实用的现代化设备比德罗海达和黑米尔霍克还要多;梅吉觉得很有趣地想道。一眼就可以看出,大部分主顾都是从悉尼或墨尔本来的,他们十分习惯过文明生活,无法离开这些东西。
海滩上的码头有一条玻璃钢底的船,每次出海的时候,透过玻璃钢看着下面那千姿万态、精巧优美、脆而易碎的世界,就好象买门票进入了一个耳目一新的陌生的星球。令人神爽、亲切宜人的海水中漂浮着各种精美优雅的生物。她发现,活珊瑚的颜色并不象商店柜台上当礼品摆着的那样鲜艳夺目。它们是淡粉色、米色和蓝灰色的,每一个球形部和枝杈的周围都摇曳着一种妙不可言的彩虹色,就象是一种清晰的辉光、12英寸宽的大海葵的边缘飘动着蓝色、红色、桔黄或紫色的触手;带回槽的白色海蛐子象石块一样大,逗弄着粗心大意的考察者们。有一次,一条光滑、灰色的小鲨鱼无声无息的在他们的下方游动着,好象在那儿定住了似的。
然而这座印度洋边的小镇上并没有澳洲珊瑚海的度假地,吉姆全家五口人必须挤在一个只有两个房间的房子中。这已经是很不错的待遇了,很多没有工作的女性移民不得不向向殖民地的白人出卖肉体,甚至不得不向印度有钱人出卖自己的肉体为生。
在澳大利亚的战争结束了,新的战争正在不断逼近印度。所有警察都要参与战争中。哪怕是在这个小小的镇子上,也是一样。在澳大利亚的战争对吉姆来说还仿佛是昨天的事情。所有的澳大利亚人都得知中国人要入侵澳大利亚,所有男性都被编入了民团。每个人都洋溢着充沛的爱国热情,以及对中国人的深深痛恨与敌视。这些部队开上了战场之后就杳无音讯。接着遇到的就是中国人对每座城市、农场的包围。这是一场完全不对称的战争,澳大利亚人打出一枪,中国就会打回一百枪。除非是举手投降走入中国人视线,否则战斗就会毫不停顿的进行到某方死绝为止。
吉姆尽管想把那样的过去彻底忘记,可战斗时暴风雨一样扫射着建筑物的子弹,还有投降时的手无寸铁的走入中国人射程的恐惧,都深深的烙刻在吉姆的回忆中,无法消散。
为了能够尽快联络,这个没有通电话以及有线电报的小镇配了自行车,警察局中的所有人都被告知,如果中国人打进来了,需要传递消息的时候,必须有人骑着自行车去向下一个镇子传送情报。
然而消息传递到每一个警员那里之后的三天后,自行车丢失了。镇子不大,想查出谁盗窃了自行车应该很容易。可无论怎么搜索,自行车都找不到。
再配了一辆自行车,很快又丢失了。
丢失了第三辆自行车之后,警察局上下都陷入了恐慌里面。一个针对警察局的盗窃团伙,而且能够把自行车给运到其他地方销赃。这个小镇上从来没有出现这样的事情!
所有能够出入小镇的英国人、印度人都遭到了严密调查。监狱里面塞了不少嫌疑份子。途径小镇的卖货者遭到其他地方的通缉。
吉姆心里面也充满了恐慌,如果在中国人杀进印度固然是极大的恐慌,可眼前神通广大的盗窃团伙才是最大的威胁。
第四辆自行车配到了警察局之后,用大铁锁牢牢锁在柱子上。接连几天都没有动静,警察局里面总算是松了口气。看来这自行车应该是能够保全下来。
而吉姆有一天忘记了东西在警察局,他趁天亮前赶回去取的时候,却发现一个人影在静寂的黎明前的黑暗中推着自行车出了警察局的后门。
吉姆并不是一个很大胆的人,他看到这个人的背影颇为熟悉,竟然是警察局里面印度籍的副局长。思前想后,吉姆决定偷偷的跟着警察局副局长,看看他到底准备做什么。
并没有与团伙接头,并没有什么人接应。警察局印度籍的副局长就这么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到了海边。在黎明前的曙光中,在后面胆战心惊尾随的吉姆看到,警察局印度籍副局长,到了悬崖边,高高的举起自行车,将它抛下了悬崖。
警察局副局长在吉姆的印象里面,是个唯唯诺诺的人。既没有出色的能力,也没有特别的优点。仅仅是因为他本人在当地出身较高,所以能够得到副局长的职位。在吉姆认识副局长的期间,从没有见过副局长抓到过一个盗贼,也没有见到副局长破过任何一起案件。他总是看着有些呆板,有着印度人在英国人面前的唯唯诺诺。
就是这么一个人,竟然敢一而再,再而三的做下这样的案子。
吉姆并不敢举报副局长,两者的官位相距太大,吉姆不过是一名很普通的,受歧视的澳大利亚白人,对方好歹也是一位副局长。吉姆偷偷溜走了。
接下来当然是自行车再次丢失的事情震动了整个警察局,自此,警察局再也不敢配备自行车了。搜查变得更加严厉。因为锁住自行车的铁链是被锯成两截的,这得是什么样的大盗才敢这么做。
吉姆偷偷查看了铁链,锁还是拿把锁,而铁链只是与原先的铁链很像,其实并非一根。吉姆这才明白为什么这次的丢失中间会有这么好几天的时间。要弄到一条同样的铁链,并且要把铁链锯成两半,还要安排好作案时间,是需要些准备时间的。
尽管案子已经明晰,吉姆却完全不理解,为什么副局长要费尽心思的这么做。直到吉姆想到一件事,这辆自行车是要在中国人进攻印度的时候传递消息用的,那位副局长很明显并不希望这消息传递的太快。
想到了这点之后,吉姆再也不愿意留在印度了。正好此时,美国愿意向英国提供船舶服务,帮助英国人把在印度的澳大利亚人以及新西兰人运去加拿大。吉姆想尽办法,弄到了船票,带着全家登上了前往加拿大的旅程。
船只经过印度海岸的时候,尽管知道那海边的悬崖并非是自己曾经所在的印度小镇的那片悬崖,可吉姆还是仿佛在落日余晖中,看到了那个穿着英属印度警察制服的男子,高高举起自行车,将其抛进海里的样子。
这印象也将长久的留在吉姆的脑海中。看着周围熟悉的白种人的面孔,吉姆忍不住搂住了自己妻子与孩子们。不管前途到底有多少艰辛,吉姆却都不再恐惧了。他乘坐的是白种人的船只,要前往的是白种人的国度。哪怕加拿大是吉姆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但是吉姆知道,他终于要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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