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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送皮皮上学,行至路口的STOP,我停下来等主路上的车辆驶过。后方的车向我鸣喇叭,我挺生气,和皮囡说,看看后面那个是什么人呀,自己不懂交规,还这么没礼貌。把皮皮放下时,看后面的车辆驶过,还特意看了一眼,原来是个老墨。

心里不免又唠叨上几句,回来的路上有一个左拐,箭头灯黄灯闪烁的最后几秒钟,我一加油门过去了。后来,我就发现我的后视镜一闪一闪,仔细看了一下是辆警车,可它没有拉警报啊,我就自顾往前开,我拐弯后面的车也跟着拐弯,而且就紧跟我其后。我想,我是不是要礼貌的停下来先让警车过去啊,于是我在家对面的路上停下来,警车也随即停下来。

这里咋回事啊!不过,马上,我就意识到我有麻烦了,警车原来是冲我而来的。

这时,脑子倒是很清醒的回忆起一位余姓朋友对我说的一番话。余是我们这幢房子的前租客,一天,他找上门,说,他前几日送女儿去上学,后面一辆救护车拉着警笛开过,他和女儿说话没有听到,没有向右靠停车。随后一辆警车拦下他,警察通知他等着上法庭,罚单邮寄的地址因为还没有改新,所以会寄到这里,请我收到这张罚单时通知他一声。

余先生是西安人,长得一幅很忠厚的样子,他又很语重心肠的对我多说了几句,若是你碰到警车,你不用害怕的。你把车靠边停下,但你千万不可以下车,你坐在位子上、摇下车窗、把手放在方向盘上等他过来就可以了。记往千万不能下车,不然他搞不好会开枪的。

我听故事一样把他的这番话记下了,还说给了迈克和皮囡听。

不想,幸好有他的善意提醒,关键时刻就用上了。不然,很可能会沿用中国的习惯下车的,那我麻烦可就大了去了。

警察长得很帅,哈哈,也不凶悍,好象也没有敬礼。他说,你有驾照吗?请出示给我看一下。

我答,我有的,但在家里,我一指对面这幢房子,我可以回家拿一下吗?

警察说,NO!你知道你刚才闯红灯了吗?

我说,是黄灯呀。

他向我解释了一通,可惜我只听懂了,当红灯转成绿灯,黄灯闪烁时,最后几秒后面部分听不明白。

我想到Lda曾说过,Peter好几次违规,他都和警察拒理力争,可是最后受伤的还是他。而她自己,有一次,在STOP处没有完全停下,被警察抓住了,她没等警察说,她就先开口道歉,说我错了,我知道我没有停下三秒,我以前不是这样的,今天我有点匆忙,我接受处罚。结果,警察竟然对她网开一面,说了些教育的话就OK了。

我开始用生硬的英语和警察沟通,

“我是刚来的,今天送女儿去上学,因为离得很近,又很匆忙,所以,实在很抱歉”。

警察果然也很理解地说了一个OK,然后问我:“你知道你的驾照号码吗?”

我晕,我真是第一次百分之百地遗憾自己没有蕾蕾老公对数字过目不忘的本领。

“那你有XXXXX吗?”

我这时的脑子马上又反应道,迈克临出门前交给我了一个信封,说是什么东西来着,可能是类似于中国的行驶证,(我猜的)你要放到车上去。我随口噢的一声就不知放哪里了。

我一脸惶恐的看着警察,他说,你打开车子副驾驶的抽屉看看。

我刚打开,警察比我还眼快,说,这个可以了。我一看是临时驾照,正式ID下发前让我们过度时用的,我一直把它放在车里没有拿出来,真是谢天谢地。

警察拿走后,说,你一直坐在车里直到我回来。

这句,每个字我都听的很明白,感谢这两个月的英语没白学,关键的句子还是能整懂嘀。

等待时给东哥打了一个电话,此时他正在去机场的路上。从昨天开始,我和皮囡就感慨东哥也不在这里,我们太可怜了,若有事,我们就只好找Peter了,还好有这个近邻。

警察过来后,他问我你有问题吗?我说有,我不可以在黄灯闪烁时开吗?他说,你可以,但是XXXXX的,又没听懂了。

然后,他讲完又问,你还有什么问题吗?

我想我要说还有问题,估计他说了我依然不明白,看他的神情不像我犯了非常严重的事情,好吧,我大胆地回答:没有了,给他签了字。

他冲我微微一笑,很温和地说,我只写了你红灯这项,你下次开车要注意,而且一定要带好驾照。我十分真诚地向他道谢,差点眼睛就要晶莹闪烁了。

回家,果然就开始麻烦上Peter了。他是个好人,没多久就过来帮我看了一眼。说,你看金额大小吧,若大你可以申诉,金额小就罚了算了,然后要求上一天的交规课,因为第一次,上完了交规课就不用扣分了。

然后又安慰说,都会碰上的,没关系,不用担心。

早上本想学英语,也没心情了,索性就写一写,记录下来。

打了个电话给余先生道谢。

再反思了一下,自己若是早上没有生那个老墨的气,心浮气躁,或许我就不会在最后几秒钟闯过去了。因为平时,多少次黄灯摆在我面前,我都不曾闯,享受车里美好的音乐,从不介意多等一会。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戒急戒躁,不可起怠慢心、侥幸心,吃一堑,长一智是正理,也是人人都需要的自我修练吧!

说起去年的今天,我必须要从那次,忘情乌镇三日游开始,

法国大哥,嫂子,阿海,蛋蛋,姐姐,姐夫,书川,阿颖,阿亮哥你们都好吗?此刻,我在大洋彼岸深深地想念着你们,我穿上了那条破了洞的牛仔裤,坐在电脑前写着你们。而这时你们大部分的人已经入梦,只有大哥和嫂子,巴黎是晚餐时间,我不能奢求你们能够在相同的时间想到我,做梦的能够梦到我。但还是奢望着你们每当想起我们的乌镇,想起老木头酒吧,想起我们那两个饮酒过度的夜晚,想到我们一起捂着肚子,擦着眼角说,不能再笑了,却又忍不住哈哈大笑不断

想起这些时,你们的心能和我一样温暖柔和。

因为当初,只想记录下来我们这难忘的三天,又是圣诞将至,正好作为礼物送给你们,所以才会有了博的开始。没想到,真正应了那句“送人玫瑰,手留余香”,我自己却成了最大的受益人。

365天了,真快!我还依然很清楚地记得,

蛋蛋在电话里说,珍妮,你现在是温州名人了,大哥和姐夫把你宣传的,那是,你回来可要小心了,很多人想找你喝酒。

姐夫说,你这文章写得好,这样我们的这次活动就显得很有意义了。

大哥你说的太多了,我竟不知道重点是哪一句了,哈哈,大哥别生气。

阿亮哥,起初你是对我最支持的,常常光顾我的博客。猜想应该也是最欣赏的,我还记得在乌镇时,你对迈克同学说过,你太幸福了,有这么好的一位妻子。哈哈,我在旁边听得太开心了。

后来,可能是大家都忙吧,离得又太远,不可能有事没事地通电话,我也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再看我的博客,而你们又没有如我所愿的去开博,所以,后来,我们都联系的太少了,心里还偶会为此颇有遗憾。

希望你们一切都好!送上我最诚挚的祝福!

随着图片的款款打开,我的心愈发柔软。和文人交朋友的好处实在是太多了,这也是其中之一。

这是,我来美国前,青送给我的礼物,也是至今为止收到过最感动的礼物。

这里写着我们自己的故事,每次打开时,都会有心醉的感觉。

多么有趣的青青,多么有心的青青,我太爱你!是男人的话,我也要娶你,然后天涯海角去流浪。

想到,那个叫“享通天下”的博友,你若看到了,是不是应该再作诗一首呢。

那块提拉米苏,太好吃了,回来咱俩再去好吧?田子坊反正是怎么都不会厌烦它的一个地方。

那排右下角的小字青写道:现实版,城隍庙里游园的“白蛇”和“青蛇”,只是衣服颜色反了。

还好白蛇青蛇是妖精,却不是狐狸精,不然没这么臭美自己的。

想起你说的,幸好,我们同为女儿身,方便相亲相爱,可以深入交往。不然,纵有万千感慨,也只好独自咽下。

太对了,亲!

这组我最喜欢,感觉自己是个大美女,知性中带着几分时尚,我就喜欢这样的女人,你们喜不喜欢?喜不喜欢嘛?哈哈。

这组,是我们在“丁香花园”用完午餐后,武康路散步所摄。巴金故居就是这前面,对吧?青同学。(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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