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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栗,我今天表现怎么样?”严时发过来一条消息,唐栗刚好去浴室洗澡,没及时回复。等她拿起手机看到,他直接打了电话过来。
“喂?我要睡了,干嘛还给我打电话?”
“栗栗,我今天的表现到底怎么样?你父母会喜欢我吗?”
“你今天不过是作为我的朋友,来我家吃顿饭。我父母喜不喜欢你,重要吗?”
“当然重要啊,以后我们要结婚的话,要得到他们的祝福。”他的声音突然变得愉快,仿佛边说边想象他们结婚的那一天。
她暗暗叹了一口气,“你又说什么傻话?我们不会结婚的!”
他的声音还是带着笑“明天我去找你。”
“不要,来找我干嘛?”
“把雨伞还给你。”
翌日是个晴天,一觉醒来,拉开窗帘,原本站在窗沿叽叽喳喳的两只鸟儿,瞬间被惊飞。经过一夜微风细雨,桃花又落了不少,从三楼往下看,地面铺了一层粉红。
唐栗穿好衣服下楼。父母早已出门,留下一碗餐蛋面,还是微温的,汤面分离,分别盛在两个碗里,她把它们全部放进微波炉叮热。
等待的一分钟时间里,收到唐瑛发过来的消息“栗栗,你还剩几天假期,不要来餐馆帮忙了。带严时到处玩玩吧。他特意来找你,不要冷落了他。”
唐栗又叹了一口气,取出面条,漫不经心地吃完,刚把碗洗好,就听见有人在敲院子的门。
抬脚往外走,猛然瞧见门口站着一个高大身影。严时说要来找她,果然来了。他举着她昨天给他的小红花雨伞,望着她笑。
她去开门,一只猫咪跑在她前头,她一把门打开,它就“咪呜”一声,往前一跳,挂在了穿灰蓝色长风衣的高个子男人身上。
严时吃了一惊,反应过来,才看清是只可爱猫咪,它浑身雪白,有粉红的爪子和舌头。他将近一米八六的个子,本就身形高大,而猫咪又太小,挂在他的身上,还真像给他挂了个挂件。
唐栗扑哧笑了出声,伸手把猫抱了过来,逗小孩似的逗着猫“时时,你太调皮了哦!是不是肚子饿了想吃小鱼?”
严时心中一阵荡漾,呆了半晌,指着猫问“你叫它时时?”
唐栗笑得露出两只小虎牙,点头说“对呀,它叫时时!”顿了顿,她又伸出手指指向院子角落处,示意他看向那里,原来那里还躺着两只小猫咪,都是雪白的,胖胖的。她俏皮地眨眨眼,向他介绍“那是时时的弟弟和妹妹,分分和秒秒。”
他笑了,问“谁给它们取的名字?真有趣!”
她说“我妈给它们取的。”顿了顿,她补充“给它们取名字的时候,我妈还没认识你呢!你别自作多情!”
他笑了笑,“原来你家养了猫,昨天我怎么没看见呢?”
“昨天它们跑到邻居家玩去了,邻居家晒了很多小鱼干,它们可喜欢跑去那儿了。”
她抱着猫往屋里走,扔出一团毛线球,猫咪立即从她怀里跳下来,去追逐那滚动的毛线球。
“今天我们去哪儿玩?”他跟着她进了屋,离她太近,他风衣的下摆拂到她大腿上,隔着薄薄的裙子和丝袜,也足够令她略略紧张。
她回头,差点撞他胸口上,连忙往后退两步,蹙眉说“今天我哪儿都不去。”
慢慢走到客厅一角,那里有一张胡桃木书桌,上面搁着文房四宝。她提起毛笔,慢悠悠练起书法。
他站在她身后,一只手放在背后,另一只手撑着桌沿,俯下身,饶有兴趣地看她写的字。要看清楚,免不了把脸凑到她旁边,很近很近。
心在狂跳,她感觉腮边一片温热,仿佛是他的气息喷在上面。她甚至可以听得到他呼吸发出的细微声音。
她在心里叫他走开,他再不走开,她的手就要发抖了。
他看了一会儿,终于站直身体,带离了温热的气息。
“你的字真好看。”他说。
她不理他。
他仍然立在她身后,棕色长裤贴着她的椅背,她把脊背挺得直直的。
“不愧是老牌大学中文系的优秀毕业生,写的字真漂亮!送我一张好不好?”
她仍然不吭声,不搭理他。
他自作主张拿起旁边一张墨迹已干的稿纸,轻声念上面写的诗句“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真好!这首诗写得真好!是什么意思?”
他谦虚地向她请教,她没法不开口了,瞪了他一眼,撅嘴道“你烦死了!你想知道什么意思,上网查呀!”
他笑嘻嘻地说“唐老师你什么都懂啊。”
她微微哼了一声。
他又说“我也要写,可不可以?”
说完已从她手中夺过了笔,准备下笔。
她看见他握笔姿势不对,一时职业病发作,忍不住柔声纠正“你握笔的姿势错了。”
他故意装不懂,问“那应该怎么样?”
她拿起另外一支毛笔,示范给他看。
“是这样吗?”
“不是……”
“是这样……”
他故意抖着手,她提醒“你的手不要发抖,发抖写字写不好的。”实在忍不住伸出手去,覆在了他的手背上,轻轻握住,让它不要颤抖。
他很享受这一刻,不知不觉牵动了嘴角,露出微笑。
留意到他在笑,她反应过来,脸一红,连忙松开了他的手。
“哼!你又戏弄我!”
“没有啊,我哪里有戏弄你呢?”
……
上午十时,窗外的天空是纯净的蓝,像通透的蓝水晶。没有刺眼的阳光,有微风,和处处可闻的淡淡花香。
这样好的春光,不出去玩,实在太浪费。
他们去了明月岛上最大的海滨公园,沿着观海长廊漫步,然后去了历史悠久的古庙。
从古庙出来,已经是下午两点,两人肚子都很饿了。恰好古庙附近就是一条商业街,有很多间餐厅可以选择。
挨着肩走进一间冰室,里面墙上贴满怀旧海报,地上铺菱形小瓷砖,灯光暗黄,仿佛是年代香港电影里常出现的茶餐厅。客人随意地挑一张桌子坐下,马上就会有脖后搭着白毛巾的服务员过来,拿着速写纸和笔,毛躁躁地问要吃点什么。
因为太饿,餐单上的食物图片又太诱人,她一口气点了叉烧饭、牛肉滑蛋饭、小吃拼盘、咖啡和奶茶。
她没料到叉烧饭的叉烧和蛋那么腻人,吃完之后喝了两口奶茶,就饱了。
小吃拼盘一口没动,她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说“我点太多了!吃不完怎么办呢?太浪费了是不是?”
他微笑着摇摇头,“没关系,我会全部吃完。”
也许这就是有个男朋友的好处?每当吃到不喜欢的食物或者食物吃不完的时候,他都可以帮忙消灭,不让你有一点点浪费的愧疚?
她愣住了,她突然意识到,她竟然把他跟男朋友这个词联系在一起?说好了不要恋爱,他们只能是朋友,怎么竟不知不觉改变了?
她惊惶地睁着大眼睛,呆呆注视着他。
他放下叉子,含情回应她的注视,还伸过来一只手,在她的唇边轻轻一抹。
“一颗米粒。”他说。
她已经心神不定,没法再坐下去,见他吃完,先走了出去。
他结了账,很快出来,跟上了她。
“把小票给我,我们aa制,我把刚才花的钱还给你。”她低着头,望着自己不停移动的脚尖。
他愣了愣,“我们还要算得这样清楚吗?”
她郑重其事地点头,“当然要!”
他沉默了一会儿,浅浅笑着,“好,没关系,只要你喜欢。”
这也是他的一个优点,他从不会勉强别人,尤其是她。相识的几个月里,她给他碰了多少钉子,换了一个不耐烦的人,像钱多任性的富二代之类的,早就一叠钞票扔她身上,大骂“你装什么装?以为自己有宝啊?”
他绝对不会。他虽然一直锲而不舍地追求她,近来甚至有意无意制造一些身体上的接触,但他其实时刻考虑着她的感受,从来没有令她反感或困扰。相反地,有时候她很喜欢,很留恋。如若有一天,他放弃了,再不来撩拨她,她不知道自己会否失落和伤感。
意识到这一点,她的步伐跟着她的心情,一同变得沉重。
不知不觉走到了中心广场,下午时分,广场上人还不是很多,不过也热闹。一位街头艺人边弹吉他边唱《分分钟需要你》,吸引好些人驻足聆听。
她和他也停了下来,细听那动听旋律和歌词“愿我会揸火箭,带你到天空去,在太空中两人住,活到一千岁,都一般心醉,有你在身边多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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