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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往前,居然看到了一座城市,里面秩序井然。
杜环喜欢看热闹,就往城中走去。
有一大群人也在围着看热闹,原来是几个人在比武,杜环最喜欢看比武,因为自己也练剑,就站在边上看。
好几个小伙子上去跟那个摆擂的中年人打,但都打不过,他们只好悻悻而退。
“这也打不过,真丢人。”他自言自语道。
“你行你就上啊。”声音从后面传来,说的是日耳曼语。
杜环回头转了转,也没看到人,就继续看比武。
突然,感觉有人在动他的左手戒指,杜环出手很快就抓住了那只手,再一看,原来是一个非常奇怪的小矮人。
“见鬼,我以为是拉古扎的维克呢,原来是一个小偷。”杜环一手拎起那小矮人道“这回你跑不了啦。”
那小矮人双脚离地后在空中挣扎,嘴里喊道“外地人,快放下狮毛哥。”
“听你口音,你这小东西也不是本地人,本地人不说日耳曼语,告诉我,为什么要偷我的戒指。”
“我没偷,你这戒指怎么和我主人的差不多,真稀奇,想看看。”狮毛哥道。
杜环一听乐了,心想哪有这样撒谎的。
“要不是你取不下来这戒指,你就得逞了,是不是,小东西,看我如何惩罚你。”
“你怎么惩罚我?”
“让你没衣服穿,在这城里出丑。”
“不要啊。”狮毛哥大叫,然后说了一些听不懂的话。
这时,周围的人也不看比武了,都围上来看热闹。
杜环见对方这么多人看着自己,只好把小矮人放下。
那小矮人也不逃跑,而是看着杜环那只戴着法戒的手。
这时,那个摆擂的中年人走过来拉走小矮人,小矮人跟他嘀咕了几句,那人便向杜环说了几句不懂的话。
“什么意思?”杜环问道。
“他要和你比试一下。”小矮人狮毛哥道。
“这不行,我只会看热闹,不会比武。”杜环谦虚地说道。
狮毛哥又跟那人说了几句,然后道“他叫阿方索,曾经是亚特兰蒂斯的最猛勇士,从来没有被打败过,现在是和平时期,所以在这里和人比武打发时间。今日遇到带剑的你,想跟你比试一下,外地人。”
“亚特兰蒂斯?我从未听说的这个名字,这里叫亚特兰蒂斯吗?”杜环道“你们叫我杜少爷好啦,我是东方来的,只是路过好奇而已。”
狮毛哥又跟那人嘀咕了一阵,然后道“杜少爷,阿方索让你和他比武,他胜了这戒指归他,你胜了他小妹妹伊莎贝尔就归你。”
“啊,哪有这种比武招亲的啊,不行。”杜环生气了“真是强人所难,我的戒指绝不会给别人,也不会无端娶他妹妹。”
他转身就走,这时才发现,四周的人全部把他们围了起来,根本不能脱身。
“你们怎么能这样强人所难啊。”杜环道。
谁知道,四周的人都跪下求他。
“真奇怪,还有这样的事,今天是不比不行了,不能输,戒指是贵妃姐姐的,不能给你们,至于阿方索的妹妹伊莎贝尔就算了,不要她嫁我。”
想到这儿,杜环拔出剑。
阿方索见状,满意地一笑,然后也拔出自己的剑。
那人的剑似乎是青铜和黄金那样的颜色,在与宇宙锋相碰时发出响声。
原来这个人确实是一个勇士,他的速度比豹子还快,力气也很大,招式似乎跟什么动物一样的动作,杜环与他打开始占不到便宜,等到后来,那人重复几招后就没有别的本事了,要么凭蛮力胡打,要么就是重复以前的几个动作招式。
杜环看出对方就这么个套路,便运用达摩易筋经化开对方的蛮力,又走出贵妃醉剑的醉招,一剑刺向那人手臂,那人大叫,杜环收招,但那人的剑还是掉了地上。
那人捂住伤口,笑着对杜环说着听不懂的话,然后叫过众人说了起来。
那些人听罢,立刻把杜环与那人抬起到一个圆形广场上,他们跳起了舞蹈。
“这是要干啥?”杜环问。
“美丽的伊莎贝尔马上就要嫁给你了。”狮毛哥恭喜道。
“这不行,我不能这样做。”杜环道,但根本就走不开,似乎全城的人都来了,他们把杜环的便装硬拉下,换上当地人的服饰,并由一名女祭司给他施法。
一会儿,一群美女簇拥着一位穿着白纱的金发女郎从一头进入广场,来到杜环对面坐下,那女祭司便开始作法。
女祭司念念有词,在两人身上撒了一种液体,然后让他们喝下手里的酒。
杜环怕有毒,不肯喝,便站起来把酒倒了,并道“我们东方人的风俗是要拜天地的。”
等仪式完成,阿方索带他们进了一个殿堂内屋,其他人散去。
那阿方索坐在了上头,跟狮毛哥说了什么,那狮毛哥过来轻声道“按这里的规矩,你们需要在长辈前相互交换戒指,然后才算正式成婚。”
杜环这才发现又上当了,他们还是要自己的戒指,当初就是设的一个局,无论如何,对方都要自己的戒指。
这里除了自己,别人是拿不下戒指的,唯一的方法就是逃离,不如趁交换戒指把这伊莎贝尔当作人质后逃跑。
想到这里,杜环便站起身,这时,那伊莎贝尔也站了起来,从一位侍女手里取过一枚戒指,准备与杜环交换。
那阿方索似乎是开心得很,估计他的预谋就要得逞了,而边上的人个个兴高采烈。
杜环在动手前,还是想看看这位要嫁给自己的美女伊莎贝尔长得如何,这也是他在长安时的秉性。
他迅速用手揭开对方面纱。
“啊,莫拉?怎么是你,你不是死了吗?你这杀害了十二娘的凶手。”杜环一看大惊,并喊道。
“她不是莫拉,她是伊萨贝尔,你看仔细了。”狮毛哥道。
再仔细看看,确实不是,只是有点像而已。
正在犹豫,突然,天上电闪雷鸣,众人大惊,一起喊道“快交换戒指。”
杜环看着这些人,似乎已不是结婚交换戒指,而是在求他把戒指交出来。
猛地一转身,他快速逃离大殿。
这时,城里已经乱作一团,天上飘起了火山灰,比下雪还大,街上惊慌的人们都跪倒在地,不知道是在向上天祈求还是向他哀求。
杜环回头,看到阿方索等人在拼命追来,而狮毛哥骑了一匹马赶了上来。
杜环看到远处火山在爆发,海浪比楼还高,正席卷而来。
“不好,地震、海啸、火山爆发一起来了,怎么办?”
这时,狮毛哥的马就要追上了,杜环来不及多想走了北斗七星步法,穿越人群,一跃而起,跳上那马一把抱住狮毛哥,然后用剑刺了马一下,那马受伤,惊起飞奔。
“你怎么上来啦?不回去交换戒指啊。”小矮人怒道,想把马勒住折回,但这受伤的马已经不听他的了,拼命地跑出城,往海堤上飞去。
杜环在奔跑中似乎听到有狗狂叫,回头看了一下,有一条狗跟在后面,死死追着,似乎在哪里见过。
“好像是金字塔里面的一个图案中就有这只狗。”他猛然想起了。
他想去带走这只可怜的狗,但狗却突然消失了。
可能是幻觉,杜环想。
越过长长的海堤,那亚特兰蒂斯便越来越远,在火山、海啸、地震中消失了。
马死了,倒在地上,两人也躺下了。
“一座美丽的古代城市就这样永远沉没了,再也见不到了。”狮毛哥大哭道“本来我可以保住你的,但还是失败了。”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你一个小矮子救一座城市?这城市沉没了吗?”杜环问道。
“都怪你,不理你了。”小矮人擦了擦眼泪道“这是天意啊。”
“那你还回去吗?”杜环道“要不我去露琪娅旅馆弄匹马送你回去?”
那狮毛哥瞪了他一眼道“我的家在北面呢,不在这亚特兰蒂斯,我只是来到这里救他们,现在这地方没了,只好回老家了,唉。”
说着,又躺下了。
两人就一直傻看着天,直到听到昆仑奴和约翰的叫声。
注记得在初二的时候,我第一次看完了塞尔玛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后来才知道,此书是唯一一部女性写的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本书写到此处,不知怎的,就想起了书中类似的故事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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