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爵士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三十二章 禽兽不如,帝国时代造反实录,猫爵士,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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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狂的金鑫并非真的想要打破新宁县城,更多的是一种威慑吓唬。三藩之乱平定后,武官的地位得到了大幅度提升。再加上清军招降了许多叛军将领,甚至还招安了许多强盗山贼,乃至各种打着反清旗号的“义军”,使得清军的成分更加良莠不齐,也因此催生了很多骄兵悍将。
太平年月,文贵武贱,文臣把武将拿捏的死死的。这其中的原因除了传统的以文驭武的政治传统外,也有武将本身很多人出身草莽行事残忍暴烈的原因。简单来说,很多所谓的武将根本就是披着官袍的强盗,甚至比强盗贼匪还要无耻狠毒。杀良冒功,搜刮百姓,甚至动辄屠村,这种事情从明末到清初屡见不鲜。
三藩之乱如今虽然大致平定,但是却远没有达到天下太平的程度,清廷还依然要依靠这些武将来平叛剿匪,所以这些人行事则更加肆无忌惮,强盗本性也展现的越发明显。
搁到太平年月,别说你一个小小的守备了,就算是参将总兵这种高阶武官,敢纵兵攻城,这么做都是明显作死的行为,无异于谋反,别说砍头了,就算是株连三族都是活该。
金鑫原本也是打着反清的旗帜的所谓“义军”首领,结果看到吴三桂都败了,立刻怂了,主动投诚。康熙当时为了尽快平定三藩之乱,所以给了地方上很大的权力,允许他们招安这些小股的强盗贼匪,所以金鑫才得了一个守备的官职。
金鑫这个人带兵的本事其实没有多少,最多是有一点奸诈狡猾罢了。能够从宝庆府一路苟到现在已经算是本事用尽了,若是还想指望他能洞若观火,神机妙算,那真的就为难人了。
于成龙也是初来乍到,对手下这些人不了解,看到金鑫表现的稳当谨慎些,就觉得这是可用之人,才会派他领这一支偏师。
当然,于成龙不光是不了解金鑫,他也不了解自己,更不了解他的对手沈墨,所以才会落一个全军覆没,自己吐血被俘的下场。
金鑫既然是一怒之下攻城,自然也没有准备什么攻城器械,只是让手下向着城头射箭。按照他的想法,只要两轮箭射上城头,新宁知县就会立刻认怂,然后自己趁机勒索一把,敲敲竹杠。
结果没想到知县不仅没有认怂,反而还敢让身边的的衙役捕快们反击,这更让他愤怒了。
只是他的愤怒还没来的及发作,就看见冲到城墙下向上射箭的部下在一片轰隆隆巨响之中瞬间倒下了一片,这让他直接有点发蒙,搞不清楚是什么状况。
可是城头的荡寇军士兵不会给他发蒙的机会,第一轮爆炸的硝烟还没有散去,第二轮小炸弹就又扔了下来,城下的清军又被炸翻了一片。
金鑫看到一个捂着咽喉踉跄两步然后栽倒在地的部下,终于反应过来城上扔下的是什么东西了。
“万人敌!”
然后他也立刻意识到这些反击的所谓捕快衙役肯定是反贼假装的,自己虽然一路苟到底,但是最终还是落入了反贼的算计之中了。
金鑫心中越想越惊恐,忽然一名士兵指着后面大营的方向大叫道:“大人,咱们的大营着火了!”
金鑫急忙回头去看,却见不远处的大营不知道何时已经燃起来熊熊大火,而且更让他肝胆欲裂的是还有数不清的人影正挥舞着武器呐喊着从四周向着自己的方向冲了过来。
金鑫大惊,哪里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包围了,惊得再也顾不上攻城了,急忙勒马掉头就跑。身后几名心腹急忙跟上。
他这次带的三千清兵根本就是东拼西凑出来的,他自己的部下也不过几百人而已。不过金鑫显然已经顾不上其他人了,而且他也明白,带的人越多,自己越容易跑不掉,目标太大了反而会被敌人注意到。
所以他打算带着几名心腹跑到之前登岸的地方,那里有他藏在隐秘之处的一艘船,只要上了船,就能顺流之下,逃得一条生路了。
金鑫这个主将一跑,剩下的清军也很快陷入了崩溃之中,前有坚城,后有追兵,不跑留着过年啊。
城头上的荡寇军士兵看到这一幕,小炸弹也不扔了,又拿出弓箭和火铳来自由射击。
现在城下遍地都是目标,命中率高的惊人。
今日这一切都是孙翔的计划,新宁知县只是按计划行事而已。只是他本来以为清军主将这么苟的性子,应该不会这么容易的就被激怒,所以他甚至已经做好了打硬仗的准备。
他这次回去之后只给樊鹏飞留了五百人守东安县城,各村的村兵也都抽调了三分之二出来,总共凑了八千左右的人马,在舜皇山集结后,昨天黑夜趁着熟悉地形的优势悄悄潜伏在清军大营周围。
按照他的计划,清军主将就算会被激怒,也最多是派出小股人马去城下示威恐吓。自己要利用的就是这个机会,趁着清军注意力都在城头的时候趁机带人从背后突袭清军大营。
结果没想到金鑫这厮直接倾巢而出跑到城下去耀武扬威,让孙翔直接省了大事,直接踏破大营,一把火直接给烧了起来。
清军两面受敌,后路被断,要是还不崩溃,那才是没有天理了。
这次被集合起来的的东安县守备军和村兵们本来既激动又紧张,激动的时终于有了杀敌立功的好机会,紧张的是大多数人都是第一次上战场,对于清军的战斗力还都有些不知深浅。
许多人甚至临走前都把后事交代好了,准备用死来给家人换一个好前程。
结果到了战场还啥都没干,敌人就崩溃了,看的众人目瞪口呆。
直到军官们吹着哨子大骂道:“还瞅啥啊,再瞅功劳都跑完了!”
众人这才如梦初醒,提着武器撒丫子开始四处追杀清军溃兵,什么紧张忐忑惊愕全都顾不上了,眼中只剩下了满地乱窜的一个个“功劳”,那些功劳换成实际的好处就是土地和银钱啊。
却说金鑫一路纵马狂奔,炮了许久,跑的胯下的战马浑身汗出如浆,大口的喘着粗气,脚步也都有些蹒跚的时候,回头一看,身后再也没有一个追兵了,这才长长舒了一口气。
而跟着他的十几名心腹此时也只剩下了三人,个个都是狼狈不已,喘着粗气说不出话来。
“大哥,咱们以后怎么办?”一名在金鑫反清的时候就跟着他的心腹好不容易喘匀了气,急忙问道。
其他两人也都看着金鑫。
金鑫一仗没打,三千人马就损失殆尽,就是能活着回去也会被于成龙以军法处置的。
金鑫自然也想到了这一层,所以根本没有太犹豫,眼中闪过一丝狠色道:“回去是肯定回不去了,那个于老头虽然不懂军事,但是却是个眼睛揉不得沙子的主。既然回不去了,那就重新进山,到时候再拉一票人马出来,咱们当个山大王,比给鞑子当走狗要舒服多了。至于你们的在长沙的女人,回头若是有机会就接出来,没机会就再重新找几个就是了。大丈夫何患无妻,只要咱们有人马,女人多得是。”
三个心腹其中两人点了点头,都赞同金鑫的话。
只是有一个却犹豫迟疑道:“大哥,俺想回去看看俺的浑家,俺走的时候她刚有了身子。俺想回去看看能不能把她接出来。大哥,你放心,俺绝对不会透露你和兄弟们的消息的。”
金鑫看着那人,走到那人跟前揽着他的肩膀微微一笑道:“都是自家兄弟,跟了我这么些年,我自然信你。既然老婆有了身子,你是该回去看看的。”
那人闻言感激不已,正要说话,却忽然感觉胸口一痛,低头一看,胸口赫然插着一柄匕首。
他一脸惊愕,双眼圆睁,正要说话,金鑫手中匕首又使劲一搅,另一只手死死捂着他的嘴巴。那人闷哼一声,便没了动静。
剩下两人却都是一副见怪不怪的表情。
金鑫拔出匕首,蹲下身子在那人尸身上擦了擦血,轻叹一声道:“别怪我,要怪就怪你自己太心软。这世道,心软成不了大事的。”
三人将那人身上的银钱财物搜刮一空后,准备继续前往藏匿船只的地方。
此处距离那地方已经很近了,他们甚至能听见河水淙淙的声音了。
正准备上马的金鑫忽然听到一个愤怒的声音:“果然是个禽兽不如的东西,跟随自己多年的兄弟说杀就杀了,你这种人要是能成大事才是老天无眼啊!”
金鑫闻言愕然,立刻拔出刀来,跟剩下两人背靠背摆出一副临敌的姿态来。
随着说话声,一队身穿黑色衣服,脚下打着绑腿,手中端着长长的火铳,腰间挂着短刀的士兵从四面缓缓围了上来。
而为首一人手持长刀,身穿皮甲,脸上的稚气犹然隐约可见,但是此时却充满着愤怒和杀意。
此人自然便是孙翔安排在此处守株待兔的焦桐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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