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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逢大集

“看这情形,八成招了黄大仙了。”

王来顺扒拉了两下鸡脖子后边的伤口,转过头来。

“冬梅,你就没听到啥动静?”

“没,没啊……”

秦冬梅脸色变了,随后看向自家姐姐,“姐,你听到动静没?”

“我也没。”

秦秋梅摇摇头,望着一地的死鸡,心想妹妹这些日子真是走了霉运,就没几件顺心事。

“哼,俺就说她冤枉人,你们还不信。这不,自家干了缺德事,惹了黄大仙上门,还想赖在别人身上,也不怕遭报应。”

这时,王老太太嘀咕了一句,老脸上满是讥讽。

秦冬梅气得眉毛都立起来了:“老不死的再敢乱放屁,看俺不撕了你的嘴……”

黄鼠狼这玩意,乡下人比较忌讳。

刚刚秦冬梅发现鸡脖子上的伤口后,就知道大事不妙,自家的鸡怕是要白死了。

正心里发堵呢,这老不死偏偏来揭她的短。

“哎哟,瞧把你厉害的,还撕俺的嘴。”

王老太太冷笑一声,高声吆喝道:“街坊四邻都给评评理,也不知道是谁,大清早就堵俺家门,非说俺把她家的鸡药死了,还让俺赔钱,俺都没闹明白咋回事哩,就把俺家里外骂了个遍,俺招谁惹谁了?”

“今天你不给个说法,俺还就不走了。”

秦冬梅顿时脸色发青:“啊呸,给你个屁的说法,要不是你天天诱俺家鸡到你家下蛋,俺怎么会怀疑你?”

两人嘴上都不服软,揪着之前的那点事不放,又开始争吵起来。

……

“阿凌,里边是怎么回事?”

王素素走过来,往院子里好奇的看了两眼,小声问道。

“这婆娘家里闹了黄鼠狼,把她家的鸡都咬死了,她还以为是后边院里的王二婶子使坏……”

陈凌把事情简单说了一遍,然后看了眼天上,发现雨停了,就把雨伞收起来。

“走,咱回家吃饭,这破事没啥可看的。”

“嗯。”

王素素也不是好事的人,两人便转身回家。

少顷,把早饭做出来后,两人在院里的石桌上吃着饭,外面的吵闹声渐渐小了。

过了会儿,王来顺推开家门走了进来。

“嚯,好家伙,俺说闻着咋这么香呢,一大清早就吃肉。”

“哈哈,春天雨水多,年前的笋干有点返潮,再不吃就发霉了,正好炒点肉。”

陈凌笑着递了个竹椅过去,“五叔吃了没,坐下一起吃点吧。”

“不了,俺这几天饭早,吃过了。”

王来顺摆摆手,坐下。

陈凌这才注意到他还拎着两只鸡,刚刚手提着背在后边,现在坐下后放在了脚边。

陈凌瞥了一眼,“这是从对门拿的鸡?”

“什么拿的?买的!”

“春元家这婆娘不讲理得很,跟二嫂子越吵越凶,谁也劝不住。”

“平时看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的,既然那么有本事,招了黄大仙,还赖别人干嘛,瞧她那德性,抓着二嫂子不放了。”

“不就心疼那一院子鸡吗?”

“不过看在秦主任的份上,俺也不好说啥,就带头买了她两只,你前院玉强也买了两只,剩下的俺懒得管,她爱咋咋地吧。”

王来顺卷了根烟,吧嗒吧嗒抽了起来。

“五叔,这鸡都让黄大仙咬了,还能吃吗?”

王素素忍不住问了句。

“这有啥不能吃的,以前闹饥荒的时候,老鼠俺都吃过。”

王来顺咧嘴一笑,满不在意。

陈凌这时则有点愣神,因为他发现自从王来顺提溜两只鸡进门之后。

黑娃和小金这两个小家伙没跟以前一样,家里来生人了就凑过来嗅,而是躲得远远的,发现他目光看过去,还缩头缩脑的小跑着回了屋里。

这些反常举动,让陈凌越想越不对劲,心想这两个小东西怎么回事?咋跟做贼心虚似的?

刚生出这个念头,陈凌就瞪大了眼睛。

靠,对门的鸡该不会是它们咬死的吧?

两个小东西才多大点,虽然聪明异常,或许会记仇,但要说咬死鸡?

陈凌还是不太相信。

一般的狗这么大点根本哪里敢惹村里的土鸡?不被撵着跑就不错了。

应该不可能是它们干的。

陈凌暗自摇头,因为这太魔幻了。

但是随后想到秦冬梅上次说的两只小狗往她家鸡窝里钻,心里又是一阵怀疑。

“富贵,富贵,发啥癔症哩?”

“嗯?怎么了五叔?”

“这几天不是村里重新划分耕地吗,到现在也快弄完了,乡里今天来人要过来看看,俺听老大说你做饭做得好,就想着让你来帮俺收拾一桌酒菜。”

王来顺说着,对地上的两只鸡努了努下巴:“行的话,鸡你留一只,剩下一只做菜,招待乡里领导。”

“这……”

“实在对不住啊五叔,今天我还真有事。”

陈凌没想到王聚胜这么快就把自己抖出去了,心里颇为无语。

这回是他爹村长过来,以后村里有红白喜事难道也要叫自己去当厨子?

于是就为难的说道:“这不是乡里今天逢大集吗?我得去置办点东西,合适的话再买头牲口回来。”

“晚上要是回来早的话,我倒是能过去给做一桌菜,就怕你们等不及……”

王来顺闻言叹了口气:“确实不行,回来早也不行,领导们中午就来,喝一顿酒下午就走了,等不到晚上。”

“也是老大老念叨你做菜好吃,还跟俺说你昨天帮秦主任想了几个宣传标语,出彩滴很。”

“这不,就寻思着让你在领导跟前露露脸……”

陈凌微微恍然,有点哭笑不得的道:“五叔您别听聚胜哥瞎说,我那半吊子水平,哪敢在领导跟前卖弄,我最怕见领导了。”

“你小子,虽然比以前好多了,骨子里还是懒!”

王来顺指了指他,拎起来一只鸡转身往外走。

陈凌一看,忙在后边喊:“诶,五叔,还落着一只呢!”

“你们小两口留着吃吧,别往外拿了……”

“你小子隔三差五给俺送蔬菜,还不兴俺给一只老母鸡了?”

王来顺摆摆手,大步离去。

陈凌顿时笑了:“这老头儿,倒是比他婆娘强多了。”

随后,回去跟王素素交代了两句,陈凌就把自家那辆凤凰牌自行车推了出来,往乡里赶去,准备到集市上买头牲口。

这年头买大牲口不是小事,一般都是全家人商议好,一起去挑,挑到中意的才买下来的。

不过陈凌家这情况,无父无母的,只要王素素没意见,他自己去就行了。

陈王庄上边的乡叫长乐乡,离陈王庄特别远,去长乐乡一趟,能去县城三个来回。

今天,正是长乐乡逢大集的日子。

这个年代逢大集,不仅规模大,而且一办就是一天,晚上天黑了才收摊回家,热闹得很。

集市上卖啥的都有,吃的穿的玩的,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草窠儿里蹦的……

陈凌骑着车子在路上仔细算了算,自己已经快二十年没赶过大集了,每次想起的时候,只能靠回忆。

后世的乡下虽然也还有逢集的时候,但规模远不能跟着这时候相比,而且早失去了原有的味道。

前世陈凌回老家的时候,有几次专门去集市上转了转,结果每次都是失望而归,再也感受不到记忆里的那种氛围。

“呼,终于到了。”

陈凌蹬了二十多里山路,终于看到长乐乡外那标志性的大牌坊,上书长乐两个大字。

牌坊后面,大街两边摆了长长的摊位,人来人往,一眼望不到头。

吆喝声,叫卖声,人声鼎沸,嘈嘈杂杂扑面而来。

一种久违的感觉涌上心头,那些深埋在记忆的场景立马变得鲜活起来,让陈凌忍不住一阵心头发热,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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