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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逍遥夜总会,从字面上理解就是拿引燃物,把整个夜总会烧成一团废墟。

陈年这话就好比一个穷小子说自己有一天会成为首富他爹一样可笑,就连小广都觉得陈年有点发疯了,还敢烧逍遥夜总会。

不过小广对于陈年是绝对支持,只要他做,哪怕是跳崖,小广也会义无反顾的跟随和前往。

兄弟这两个字无论是字面意思,还是深究其中,它都只有一个意思,那就是生死相随。

在如今这个时代,纯粹的兄弟情,就像沙子里的黄金,不是没有,而是你根本就找不到。

既然找不到,那就不如说没有。

小广还是听了陈年的,拿起电话打给了马尾,要他调人过来。

十分钟以后,马尾坐着一辆四处漏风的破面包车,出现在了陈年的眼前,陈年拍了拍身上的灰,然后对马尾说“想跟你兄弟报仇吗?”

“当然想啊,要不然我做那么多是为了什么?”

陈年看着马尾真诚的眼神,觉得至少眼下来说,马尾是个可以用的人,是个可以让他办点大事的人。

“行,你要做得事情很简单,继续在这座城市找弗兰克的麻烦,在城南,有一个小屋,这个地方其实是弗兰克的秘密俱乐部,是他和他那些组织成员聚会的地方。

你带人去那里,想办法把他们的聚会搞乱。”

马尾瞅着陈年问“那你们做什么?”

“我们会烧了逍遥夜总会,然后扳倒弗兰克,让他粉身碎骨。”

看着陈年眼神中闪过的那抹凶光,马尾知道他不像是在说大话,更不像是在开玩笑。

马尾拍着胸脯说“如果你真能干出来你说的这件事,从今往后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肝脑涂地。”

肝脑涂地这个词有点太重了。

陈年也不信他会对自己肝脑涂地。

得到陈年的指示后,马尾又返回了面包车,面包车喷着一股刺鼻的浓烟消失在了陈年的视线中。

看着面包车消失在视线中,小广问“你真的要烧了夜总会。”

“你已经问了三遍了,对我要这么做,这件事需要雷三虎的帮忙,我们需要人手,我要给胡飞的父亲还有他的女友讨回一个公道。”

小广看着情绪激动的陈年,没有答话,他拿着手机,打给了雷三虎。

听了陈年要烧逍遥夜总会的想法,雷三虎清清的咳嗽了两声,他说“没问题,在那等着吧,我给你们调人。”

陈年要得人不多,只要四五个帮手,他们拿着装满汽油的塑料桶,下了车,和陈年站成一排。

领头的问“陈小哥,你想怎么怎么个烧法?”

“大摇大摆的进夜总会,直接烧。”

陈年的回答让全场鸦雀无声。

疯了,陈年肯定是疯了。

指定是受了什么刺激。

不等这些发出疑问,陈年就拎着一桶汽油,慢慢的走进了逍遥夜总会的大门。

进去之后,夜总会里乌烟瘴气,红男绿女摇曳在这个地方,浪费着自己的生命。

陈年想起某部电影的一个角色台词,他最烦衣着光鲜的人在这里消费,看着站在dj台摇曳的主持人,陈年挽起袖子,朝主持人走了过去。

他从主持人的手里抢下了麦克风,拿着麦克风对逍遥夜总会下边的莺莺燕燕喊道“弗兰克,你爷爷来了!从现在开始逍遥夜总会,关门!”

为什么一直理智而且冷静的陈年会做出火烧夜总会这种失去理智的事情,为什么?

纠其原因,应该有两点。

第一点就是之前说过的临界值,之前积压了那么多怒气而没有爆发的陈年,终于在今天迎来了临界值。

很明显,安柔就是触发陈年临界值的最关键人物,也是最关键的要素。

他烧得得逍遥夜总会吗?

当然不是,此时此刻的陈年烧得是那些冷漠的人群,烧得是黑石组织的草菅人命,烧得是不想被压弯的脊梁。

这把火,他是为了那些无辜者所烧。

陈年大可以靠着雷三虎的势力,隐忍下去,过上东躲西藏的生活。

东躲西藏,至少不用被弄死。

但他不能这么做,因为陈年的心里始终有一个叫血性的东西。

这点,他和雷三虎很像。

血性这个东西,早已经被文明屠戮,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才是当今社会的主流。

在主流之中,出现一个陈年,一个雷三虎就显得特别,特立独行。

看着逍遥夜总会冉冉升起的那团火焰,陈年知道,这把火是烽火狼烟,是引燃导火线的关键,是吹响生死角逐的号角。

陈年很讲究,在烧夜总会之前,他把所有客人全都赶了出来,而自己坐在夜总会对面的高楼上,静静的看完了这场烈火秀。

陈年喝着来自夏天的啤酒,手心已经被汗水浸湿,不知道是因为热,还是因为激动。

激动是因为陈年用这把火点亮了无边无际的黑暗,虽然只是暂时的,虽然这道火光,只不过是微光。

虽然,没人会知道陈年在做什么,大家都会认为他是个疯子。

虽然,这改变不了什么。

但,不做,就永远都不会改变。

人们怕,就是怕改变来改变去,我们什么都没能改变,反而被世界改变到了面目全非。

怕,那就不做了。

怕,那就眼睁睁看着胡飞那样的悲剧一天一天的上演。

胡飞,他该死吗?

他的父亲和女友该死吗?

不该。

但他们就是死了。

这件事对陈年的触动非常大,这也是陈年为什么要铤而走险,烧夜总会的最大原因。

雷三虎听到陈年真的烧了逍遥夜总会的消息后,他第一次露出了震惊的神情。

半晌,雷三虎调整了自己的面部表情,又恢复了之前的面无表情,他看着汇报消息的手下,然后吩咐手下说“无论如何都要保护好陈年和小广的安全,我要他们活。”

“我明白老板,我这就去办。”

如果雷三虎没说这句话,那陈年大概率会被抓,然后死在里边。

但是,雷三虎说了这句话,他说我要陈年活,那陈年活的记录就多了百分之50。

放火烧夜总会,他还能活。

这尼玛太奇怪了。

这可能吗?

这不可能吗?

一个手握大权的人说这个傻子是个艺术家,那这个傻子就是个艺术家,你能反驳吗?

你不能反驳。

雷三虎说陈年罪不至死,那他就死不了。

他不说,那陈年可能就不行了。

在雷三虎说完这句话后。

那边的马尾也开始了自己的行动。

…………

是夜,凉风习习,吹遍了马尾的衣服,他叼着半截烟卷,手里握着那把跟了他三年的砍刀。

三年了,马尾这把刀也没有沾过一丝血。

因为他是个怂人。

只要有打架,有砍人的事情,他都躲得远远的。

但今天不一样了。

马尾觉得今天的自己和之前的自己都不一样了。

他要变了,变得更凶狠一点。

烟火在黑暗中微微一亮。

马尾掐灭手里的烟,顺手把烟扔进了面前幽暗的江水里,他呼出一口热气,小弟跑过来告诉他说“马尾哥妥了,我看到江文河推着他弟弟出来了,怎么办现在动手吗?”

马尾摇摇头“不动手,再等等,等他和他弟上车了,我们再动手。”

马尾看向面前那座金碧辉煌的庞大建筑。

那建筑就像一条火龙一样瞪着那双凶狠的眼睛,看着面前蚍蜉一般的马尾。

马尾接到的任务很简单,那就是砸了弗兰克的所有场子,之前他们砸了弗兰克两家夜总会。

今天轮到第三家了。

第三家不是夜总会,而是弗兰克麾下的一家大饭店。

这家饭店没什么特色菜唯一的特色就是贵,一瓶普通的白酒,在这个饭店竟然卖上了四位数。

四位数的白酒,其实不过是市场几块钱一斤的白酒。

但没办法,在这个饭店里的白酒,就是比市场的白酒要高贵许多。

虽然它们都一样。

马尾让兄弟们全都系上红色的带子,这是模仿灰狗,为的是混乱之中不认错人。

老规矩,冲进饭店,先挑贵得东西开砸,马尾进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客厅摆放的那个装饰的龙椅给砸了个粉碎。

这里是主做海鲜的酒店,到处都是玻璃,用来装海鲜的玻璃,拿棍子一砸,连汤带水全都喷了出来,别提多有观赏性了。

马尾这群人凶神恶煞的冲了进去,拿刀指着吓得瑟瑟发抖的大堂经理说“告诉你们那洋老板,砸饭店的人叫马尾,他要是敢露面我他妈整他。”

一套砸完收工。

马尾带着兄弟迅速离开海鲜酒店,只留下一群已经吓坏的客人。

还有遍地翻滚的海鲜。

马尾冲进去的时候,后厨正在做一道大菜,整个酒店都是香气四溢的。

“他妈的,也不知道酒店做得什么好吃的,这也太香了,等我有钱了,我非跟那些海鲜拼了。”

走出酒店的马尾很没出息的对手下人说道。

马尾砸弗兰克的饭店,已经远远不是流氓之间的冲突了,而是一场阶级战争。

是底层流氓向高级流氓发起的冲锋与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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