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一毛一样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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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他身边一个跑腿的小厮。他有好几张用来易容的面具,擅长伪装,日常替二叔打点那些养在外面的女人。”
李酌语带鄙夷,“二叔可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坏了自己的名声。”
李院首风流倜傥,多纳几房妾室,只是一桩文人韵事,谈不上坏名声。
要如此费尽心思安置在府外,只能说明那些女人的身份有些问题。
除了像莺歌这样花楼出身,不被承恩侯府所接受的贱籍之外,恐怕还有些别的不为人知的秘密。
花锦鸢看了仙草一眼,仙草微微点头,将这一条记在了自己的小本本上。
“那春锣巷大火又是怎么回事?”
花锦鸢十指交叉,盘问了这小子半天,看在他还算诚实的份上,终于问到了正题。
李酌看了她身旁的波儿一眼,神色有些莫名。
“莺歌搬到望春湖之后,便恃宠而骄,不愿住处有闲杂人等出没。于是原本藏在那里的人就只能另寻他处安置。花大小姐,您的未婚夫……盯得太严了。”
自从卢驸马身亡,花锦鸢就没有停止过对当日那个小厮的搜索。
整整一年,都没停过。
李酌误以为是贤王府的人手在追查,花锦鸢也不去纠正,因为后来也确实动用了一些贤王府的人手,他也不算说错。
李院首一时也找不到合适的地方,来安置李家这些暗处的人手,便打起了春锣巷那处小院的主意。
莺歌最后一次被接走的时候,想着以后母凭子贵,因此相当高调。
看见她离开的邻居不少,且都是些再普通不过的平民百姓,没人会注意一座空宅子里有武者出没。
甚至莺歌旧时的小姐妹登门拜访,邻居还会出面告知莺歌不在家。
再加上春锣巷那里平日进出的人并不多,不出意外的话,确实是个藏人的好地方。
至于账本,也是从望春湖那处搬到春锣巷的。
莺歌有了身孕,便以女主人自居,面对这座以往只能睡上一宿,哪里都不让乱走的院子,便作死的什么都要翻翻看看,李院首哪里会给她机会碰到账本,索性就一起搬了。
谁料竟会被花家一股脑的抄家抄走了呢!
这些事李酌原本是全然不知的。
莺歌离开花楼之后,他就没再多关注她。
直到这次李显找花家麻烦,在贡院附近设计花锦鸢不成,反倒踢到铁板,他恼羞成怒之下与李院首争吵,李酌才听到些只言片语。
因为听到了莺歌的名字,让他不自觉的想起了小莹,这才有意无意的“路过”偷听了几次,补齐了前因后果。
原本这事与他无关,他偷听了几次,就被李显发现了,一顿臭骂是免不了的。
没人喜欢上赶着找骂,他也一样。
可就在他打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时候,李显却告诉了他一个消息。
小莹死了。
那一刻,他以为自己听错了。
又或者是同名的其他人。
可李显却十分肯定的告诉他,就是那个小莹,他认识的那个小莹。
他这才知道,当初小莹被盛鼎粮行的人买走,根本就是出自莺歌的授意。
她记恨小莹明明不如自己貌美,却能死死拢住李酌的心,可自己却怎么也攀不上李家。
得了李院首的赏银又有何用?到头来还不是一个用完就丢的破烂工具?
她记恨李酌与小莹私会,对自己熟视无睹也就罢了,还连累她被李院首所弃,不得不散尽家财为自己搏一条后路。
她每一步都如履薄冰,走错半点,后半生都会跌入地狱,苟延残喘,又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小莹攀着李酌,过上好日子?
因此她求了李院首,托人买下了小莹,一直将她关在春锣巷的院子里,说是主仆情深,可其实却是将小莹囚禁,不让她见任何外人。
稍有不顺心,或是兴致来了,就将她拖出来羞辱殴打。
搬到望春湖的时候,她也没忘记将小莹带上。
只不过不是与她一起同乘马车离开,而是由李院首手下的人搬运账本时,顺手将她送到望春湖。
依照莺歌的本意,自然是留着小莹一直折磨她到老。
然而她却忽略了自己因为有孕在身,而日渐暴躁的脾气。
再加上望春湖那处是有真正伺候她的丫鬟嬷嬷的。
有了帮手之后,某一天的某一刻,小莹终于再也无法忍耐下去,悬梁自尽了。
死了人,莺歌心慌不已,想要偷偷摸摸将尸体处理了。
比如说,就近扔进望春湖,绑一块大石头,沉到湖底,肯定神不知鬼不觉。
但是伺候她的人却没能如她所愿,将这件事上报给了李院首。
此时李显正因为贡院惊马一事,被承恩侯剥夺了手中权利,而负责为此事善后的就是李院首。
李院首便想出了李代桃僵的计策,与其等着花家将账本摸清,拿到那两个小厮的口供,不如率先发难,先摁死花锦鸢。
总比再过些时日,花文晔完成了春闱阅卷,从贡院出来要好对付得多吧?
他毫不怀疑花家已经查到了些什么,这些天一直没有动静,就是在等花文晔!
不得不说,他和李显不愧为叔侄俩,想要趁着花家无人就欺负一下的思路,简直一毛一样。
对于这个计划,整个承恩侯府只有一个人反对。
那就是李显。
他与花锦鸢过招几次,深知绝对不能在案发现场做任何手脚,否则天知道这死丫头会从什么地方扒拉出蛛丝马迹。
既然想诬告花锦鸢雇凶杀人,那就明明白白的说死的是莺歌身边的丫鬟。
一个花楼女子,和一个丫鬟,又有什么轻重之别?
但是,他的意见被驳回了。
理由是,花锦鸢好歹也是花家大小姐,说她指使下人杀害一个相貌平平,什么都平平的丫鬟,谁会相信?
更别说,这个丫鬟活着的时候,花楼里认识她的人不少,人人都知道她不可能在京城。
于是,李显便提议,既然如此,那就真的杀了莺歌,正好莺歌还怀了身孕。
可以污蔑贤王与莺歌有染,花锦鸢容不下庶长子出生,因此才狠下杀手。
总之,尸体绝对不能有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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