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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男孩皱着两道淡眉,瑟瑟低声问道:“妈妈,还有第三种选择吗?”

母亲听到这个回答,愣了几秒,随即轻笑而起,如莲花绽放,纤尘不染。

黄昏,蹒跚前行。

它总是像一个春xiao轻梦,只在人们心上一掠,留下黑暗的夜,便带着它的寂寞上路。

幸好,此时它仍在,和煦朦胧的余晖恋恋不舍地缠在树梢,屋顶,河畔,湖面,大桥。

一群暮鸦驮着日色飞回鸟巢,默不作声,仿佛有什么东西轻轻压在它们的心头。

它们知道:夜,就要来了。

橡树底下的三个男人仍在交谈着,马锦绣那包五叶神早已抽空,躺了一地的烟头。

那个浑身透着娇气的女孩伸了个懒腰,曲线毕露,可惜如此身材只能孤芳自赏。

她是那么年轻,那么健康,那么样充满了生命的活力。

微风过处,吹起她短短窄窄的碎花裙摆,雪白滑嫩的大腿若隐若现,撩人魂魄。

她修长的美腿在残阳下看起来更有光泽,更有弹性,尽情展现豆蔻年龄的美妙。

尽管这里的一切都未能入她法眼,但还是能耐下性子,自在悠闲地等着自己的男人。

让人吃惊的是,她竟然还时不时地望向坐在草地上的萧云,眼神再没有一丝鄙夷。

因为她觉得这个人十分有趣,她从未遇见过任何一个像这个年轻人这种样子的人。

他的样子其实并不奇怪,甚至可以说连一点奇怪的地方都没有。

夕阳光下,他的脸庞美如昆山片玉,的确能让少女们一看见就会被迷死。

他的白色衬衫并不华丽,可是质料手工剪裁都非常好,颜色配合得也让人觉得很舒服。

她不明白,为什么他一直凝望着远方的天空发呆,她忍不住也抬头望去,却一无所获。

最让她觉得不可思议的是,这个年轻人虽然身处此地,但谁也不会将他和一名夙兴夜寐的建筑工人联系到一起,有他在的地方,就好像让人感觉走进了艳阳满天百花盛放的御花园一样。不管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他的样子都不会改变,因为他本来就是这么样一个人,不管在多么艰苦困难危险的情况下都不会改变。

因此,他脸上总是带着一抹清净如竹的微笑,就算他并没有笑,别人也会觉得他在笑。

也许,这就是这个年轻人唯一奇怪的地方。

马锦绣适才听了萧云的那个小建议,觉得精妙之极,重重心事遽然消散,喜上眉梢。

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

世人很奇怪,任何一个人都会带着一颗攀比的心。

一个人升任高职,做了部长,可能不会庆祝,因为他的同事升得比他更高;一个人乔迁新居,一百多平米豪华房,可能不会庆祝,因为他的同事购买了一幢临江别墅;一个人洞房花烛,妻子是一校之花,可能不会庆祝,因为他的同事娶了环球小姐;一个人出了车祸,受了轻伤,却可能会庆祝,因为他的同事在这起车祸中不幸遇难。

如果时髦女孩知道马锦绣的实际年龄比他报的年龄小,必定会喜出望外。

所以,马锦绣笑了,笑得比萧云还要灿烂。

他也学萧云,坐在了草地上,从提包里又掏出一包烟,不过不是五叶神,而是中华。

马潼关接过他递来的中华烟,看了几眼,问道:“绣子,你到底抽什么烟?”

马锦绣腼腆一笑,轻声道:“这些烟都是大老板赏的,他烟多。”

马潼关似乎有点舍不得点着这根中华烟,轻声道:“这烟得很贵吧?”

马锦绣将烟衔在嘴里,轻声道:“这是珍品中华3字头,市面上一般买不到的。”

马潼关抽过最贵的烟只是8块的红双喜,愣叹道:“绣子,大老板对你真好。”

马锦绣喜形于色,在身上找寻着打火机,忍不住哼起了一首流行情歌。

世人总是希望别人知道自己角色的重要性,正如妻子偶尔罢做家务,向丈夫示威一样。

萧云虽然不抽烟,却也不反感淡淡烟草味道,将视线从远方的天空收回,拿起那半瓶矿泉水喝了一口,然后向那条卧在地上死气沉沉的土狗招招手,土狗立即会意,摇着尾巴跑颠过来。萧云往它口里倒了些水,清凉冰润的矿泉水让它不再口干舌燥,意犹未尽地伸着舌头舔着嘴边遗漏的水珠,虽然它不会说话,但眼睛无疑是狗表达对人类感情的最好渠道,它望向萧云的眼神充满了感激之情,不停地摇着毛质偏黄的尾巴。

马潼关做了个卧下的动作,土狗汪叫了几声,乖乖地五体投地,眼睛依旧静静望着萧云。

萧云拧好水瓶的盖子,笑着道:“马爷,你在大老板面前很红吧?”

马锦绣扬起眉毛,得意道:“当然了,不敢说推心置腹,起码是鞍前马后。”

萧云玩味看着他,微笑道:“那你怎么不求求大老板,帮老马弄个宁州户口?”

听到萧云这句随意而问的话,马锦绣的老脸立即挂满了尴尬之色,两手悬空老半天,连烟都忘了点,牛皮吹大了,难免会有吹破的时候,这种鸡毛蒜皮的芝麻绿豆事,别说拿去求大老板了,就是求大老板身边的人也可能碰一鼻子灰,他实际上只是一个小跟班而已,有什么通天本领能恳求到自己的顶头老板替他办事?他愣愣望了眼淡然宁静的萧云,又侧头看向正低头认真研究好烟到底贵在哪里的马潼关,欲言又止,咽了咽口水,轻声道:“堂哥,这户口的事,我也帮你问过,但……”

马潼关扬扬手,示意他不用解释什么,掏出一个街边摆档摊买的打火机,咔嚓,终于狠下心来点燃那根中华烟,慢悠悠抽了口,闭起眼回味无穷一阵,笑了笑,说道:“绣子,我知道,像你堂哥我这种无权无势的人,想入户宁州这种大都市,是有点天方夜谭,这辈子我算是认命了,现在只求小夭乖巧懂事,用心读书,以后考进北京一个名牌大学,等我老了,能落户首都,那才是人生一大乐事。”

言毕,马潼关自己第一个忍不住大笑而起,笑声中夹杂着对未来的无限憧憬。

天下父母心都是千篇一律的,无一不是希望自己的子女能成龙成凤,飞黄腾达。

马锦绣附和着大笑而起,笑声如滔滔江水,就好像已经见到小夭在北大清华上课了一般。

萧云当然也笑,但还是老样子,笑容很淡,清净如竹。

他深晓拿捏玩笑的分寸尺度,他这样说,只是想碰碰运气,看下马锦绣能不能凭借他说的天大能耐来解决马潼关的困局,并无他意,见到马锦绣的笑容仍有些不自然,便巧妙转移话题,轻声问道:“马爷,我们大老板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这块在市中心的黄金地也能拿得下来?”

马锦绣到底是个能屈能伸圆滑世故的人,这会儿的功夫,已经恢复了刚才的自然状态,他当然知道这是萧云给了他一个台阶下,这也是他为什么会让萧云来工地干活的原因之一,这个年轻人的处世之道让人不得不叹服,他点着那根极品中华烟,轻吐了一个烟圈,轻声道:“你知道江南的四大家族吗?”

萧云皱皱眉,轻声道:“没听说过。”

这不能怪他孤陋寡闻,毕竟他到宁州的时间短,况且每天都有三份工作等着他,生活要比平常人更为紧凑,许多原本家喻户晓的轶闻趣事都是知之甚少,对于上流社会那些鲜为人知的传言秘史更是一概不知。

马潼关对于两人的谈话内容漠然处之,专心致志地品尝着那根顶级中华烟,不住地回味。

马锦绣没念过多少书,仅有的一些文化涵养都是有了几个钱之后自学培养的,他在读初二那年就从学校结业,只身一人来到长三角一带闯荡世界,从零工扛包干起,步步为营,因为肯吃苦耐劳,且能说会道,再加上朋友圈子广,终于混到了今天这个地位,管着一大帮建筑工人,这在家乡人眼中就算出人头地了,对于金字塔尖的一些事情也会略知一二。

他拿烟雾逗着那只土狗,轻声道:“在十年动乱之后,江南四大家族行事低调,绝不会轻易展露在公众面前,就像云里的雾,雾里的云,你只能看见白茫茫的一片,却分不清那个是云,那个是雾,所以你不知道也不出奇。”

萧云微笑道:“四大家族倒是将《中庸》的精髓发挥到了极致。”

马锦绣笑着道:“可不是吗?我虽然没什么文化,道理知道的也不多,但也懂得在我们国家就是盛行这种鸟尽弓藏归隐山林的处世之道,不像美国那种霸道国家奉行什么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的世界观,那个裤衩穿在外头的超人就是最好的例子。”

萧云苦笑,轻声道:“马爷,离题太远了。”

马锦绣仰天大笑几声,说道:“对对对,我差点把正题给隔过去了。江南四大家族就是苏州的沈家,宁州的南宫家,淮阴的谢家,还有杭州的苏家,其中的翘楚是苏州的沈家。四大家族是不炫富罢了,要不然他们的实际财富加在一起,绝对超过中东迪拜那些顶级富豪。”

萧云有些惊异,如刀双眉紧皱着,问道:“四大家族里怎么没有张家?”

马锦绣掐灭那根抽了三分之二的烟,说道:“你说的是拥有昊天集团的张家?”

萧云轻声道:“嗯。”

马锦绣弹掉烟头,轻声道:“四大家族的历史相当悠久,原本是燕赵人家,宋朝末年蒙古入侵,便迁往江南一带隐姓埋名,在明太祖朱元璋统一全国以后,就在江南扎根,兴旺繁衍至今。而张家虽然现在是南方第一家族,势力雄厚,一览众山小,与北京的皇甫家族并称华国的两大世家,但却是新贵族,不属于四大家族之列。”

萧云静静听着,低眉思索,沉默许久,微笑道:“马爷,你知道的可真多。”

马锦绣摆摆手,笑道:“这些我都是听我一朋友念叨的,我哪能知道这些去?”

萧云轻声道:“哦?什么朋友?”

马锦绣轻声道:“喝酒认识的朋友,他特能喝,叫他酒中仙也不过分。”

萧云扬扬眉,笑着道:“听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想和你那朋友认识一下。”

马锦绣轻声道:“成,有机会咱哥几个聚一聚,喝点小酒,他那份人很随和的。”

萧云微笑道:“好,不过你埋单。”

马锦绣爽然大笑,说道:“没问题。”

夕阳正浓。

那时髦女孩兴许是累了,见到这几个男人一点也没有结束聊天的意思,便莲步轻移,袅袅婷婷地走过来,把放在大石头上的黑色小包拿起,压着裙子侧坐下来,修长白嫩的美腿一览无遗,黑色高跟鞋里的小脚更是扑入眼帘。

她晃了晃手里的黑色小包,轻声问道:“这是谁的?”

萧云淡淡望了眼女孩,轻声道:“我的。”

女孩被他这样轻轻一瞥,心跳竟不期然地加速,脸庞微红,好在有夕阳余晖的点缀搅局,因此并没有过多的情感外露,不过她自己还是吓了一跳,按理说对于这种一事无成的男人,平时自己看都不会看多几眼,怎么今天这么噬魂?

她好不容易按捺住心中那份悸动,故作冷淡道:“这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

萧云轻声道:“铅笔。”

女孩讶异得低呼了声,虽然迷惑不解,但见着那个年轻人的冷漠态度,她便不再问下去。

她原以为自己在这种只有男人劳作的地方会有足够的吸引力,却没想到吃了闭门羹。

她第一次对自己的样貌产生了不自信。

萧云倒没有想得太多,不再看那女孩,问道:“马爷,咱大老板是哪个家族?”

马锦绣傻傻地望着自己的女人,两眼荡漾起欣慰的笑意,那张精致粉嫩的小脸怎么看怎么让人喜欢,能找到这么好看的女孩,自己真是祖坟冒青烟了,听到萧云喊自己才回过神来,轻声道:“淮阴谢家。”

萧云沉吟片刻,轻声道:“淮阴的谢家,都有些什么人物?”

马锦绣轻声道:“我不清楚。”

萧云摸摸鼻子,又问道:“大老板势力有多厚?”

马锦绣双目直勾勾地盯着自己女人的美腿,虽然这双美腿他已经品尝过很多次了,但每次见着还是会面红耳赤,轻声道:“势力多厚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谢家最让人觉得难以企及的是,在中央和地方都有人脉,在江南一带,没有哪个地级市敢不给谢家面子的。有次我跟着大老板出去应酬,见到宁州市长庞月明撇下了交谈正欢的一众贵宾,专门过来陪大老板喝酒聊天。”

萧云微笑道:“有意思。”

马锦绣眼神中透出小人物才会有的临渊羡鱼之色,轻声道:“这还是小事一桩,我听大老板的秘书说,白云人家这块地本来是张家昊天旗下的古道集团的囊中之物,结果却被谢家横插一杠,中途抢了过来,结果呢,张家是哑巴吃黄连,有苦水只能往肚子咽。”

萧云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微笑道:“豪门世家,果然非同凡响。”

马锦绣将视线转向兴建中的白云人家,幽幽叹息,轻声道:“可不是吗?”

萧云轻笑道:“马爷,你很羡慕这种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滔天权势吧?”

马锦绣怅然叹道:“知我者,萧云也。”

很长时间闷不作声的马潼关已将那根中华烟抽到了底,掐灭后,笑道:“绣子,别一副望穿秋水的羡慕样,寻常人家有寻常人家的乐趣,一世龙门也未见得就能生活愉快。我始终记着云子给我讲的一句话:欲念,是创造的动力,也是罪恶的源泉。”

说着,他转头望向萧云,轻声道:“云子,是不是这个理?”

萧云微笑点头,轻声道:“知足常乐。”

马锦绣面无表情,仰头望着一幢已封顶的高楼,轻声道:“谁愿意这样仰望一辈子?”

他是个有野心的人,自然不满足于徘徊在金字塔中部,更不愿意停留在底层。

嫉妒,是不肯屈服于现状的人前进的动力,也可能是通往地狱的钥匙。

选择走向金字塔尖,是幸福的起点,还是痛苦的开端?

萧云轻瞥了他一眼,眼神深邃,微笑道:“问你们一个问题,行吗?”

马锦绣耸耸肩,表示无所谓,想再抽一根烟,见到时髦女孩微怒的眼神,便忍住了。

马潼关平时就特喜欢听这个年轻人说话,笑着道:“问吧,希望不会太难。”

时髦女孩本来一直在走神,听到这个奇怪的年轻人突然想问问题,便有了一丝兴趣,侧耳倾听着。

萧云嘴角微翘,一个很自然的微笑,轻声问道:“有一种花,只在白天盛开,花名朱槿;还有一种花,只在夜晚盛开,花名昙花,你们愿作哪一种?”

马锦绣闻言,闭目沉思而起,他受到了大老板的熏陶,想事情的时候喜欢闭起眼睛。

马潼关则未思考多长时间,轻声道:“我选朱槿。”

萧云微笑道:“哦?愿闻其详。”

马潼关轻声道:“我认为,花和人一样,都应该追求光明。”

时髦女孩在一旁皱着鼻子,轻声道:“那样你就看不到月亮和星星了。”

马潼关轻声道:“我宁愿在光明中死去,也不愿在黑暗中沉沦。”

萧云望向一直冥思中的马锦绣,微笑道:“马爷,你呢?”

马锦绣缓慢睁眼,轻声道:“我选昙花。”

萧云扬眉道:“哦?”

时髦女孩听到自己的男人选这个答案,满是好奇,眨着大眼睛等待着他的解释。

马锦绣轻声道:“大老板教会我一样东西,无论什么时候都要虚怀若谷。”

时髦女孩掩嘴笑着,乐呵呵道:“在黑夜中啥都看不见,还怎么虚怀若谷呀?”

她似乎还是觉得很有趣,吃吃的笑了起来,她的笑声就像她的人一样,迷人。

马锦绣望着她,居然也陪着她笑起来,轻声道:“宝贝儿,这你就不懂了,在黑夜中是什么都看不见,但别忘了,花不光可以让人用视觉欣赏它的娇艳,还可以用嗅觉去品尝幽幽花香。人爬得越高,就越不能让人轻易瞧见,只闻其香不见其状,才是做大事之人。”

这番言论一出,时髦女孩笑得更欢,见牙不见眼,哪个女人都希望自己的男人有上进心。

马潼关也是露出欣慰的笑容,在他心中有两个值得钦佩的人,一个是萧云,一个就是他的堂弟马锦绣。他文化水平虽然不高,但也懂得分辨什么样的人才是庸中佼佼、矫矫不群,萧云与世无争,马锦绣雄心壮志,这俩人都有可能成为人中龙凤,他笑着道:“云子,那你选哪个?”

萧云嘴角习惯性地扬起一个弧度,一抹清净如竹的微笑,并没有回答,只是将视线重新投向了很远的远方,回想起了小时候,当母亲问他这个问题时,他当时皱着两道淡眉,瑟瑟低声问着母亲,还有第三种选择吗?母亲听到这个回答,愣了几秒,随即轻笑而起,如莲花绽放,纤尘不染。

真的有第三种选择?连萧云自己都不知道。

世人总是给予自己太多限定性的选择,跳出束缚,是不是能活得更自在?

可惜,有些事情,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如果选择的目标是地平线,那么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不管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也不管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唯有风雨兼程。

忽然,萧云将视线收回,轻声问道:“马爷,大老板的车你熟悉吗?”

马锦绣本来在逗着那条土狗的,听到萧云这句话愣了下,轻声道:“熟悉,怎么了?”

马潼关和时髦女孩都觉得这个问题有些冒昧突然,不明所以地望着萧云。

萧云继续问道:“是什么车?”

马锦绣轻声道:“黑色的凯迪拉克。”

萧云皱着如刀双眉,轻声道:“你确定?”

马锦绣点点头,他不明白萧云为什么问这个问题,再次轻声道:“怎么了?”

萧云望向马路的尽头,轻声道:“那辆红色的宾利停在那里已经很长时间了。”

没有人注意到这个细节,只有萧云这种嗅觉如猎豹般敏锐的人才会发现。

三人闻言,脸色忽然变了,皆起身循着萧云的视线望过去,紧锁眉头。

在这种沙尘漫天的地方赫然出现一辆高级轿车,的确值得怀疑。

晚霞如血。

马路的尽头,停着一辆红色宾利加长版,似一束绚烂长虹。

车的后座坐着两个人,一男一女,容貌隐藏在车内的阴影中,无法看清。

女子忽然轻声道:“开车吧。”

没有任何多余的回答,车子便缓缓驶离。

司机知道,女子在下命令的时候,不容许有半点迟疑。

后座的男子透过后窗玻璃回望过去,笑着道:“凤姐,他们注意到我们了。”

女子翘着长腿,坐姿优美,轻声道:“是他注意到我们了。”

男子瞥了眼坐在地上悠然淡静的年轻人,轻声道:“他就是天尊说的那个人?”

女子托着香腮,凝望着那轮逐渐西沉的夕阳红,轻声道:“嗯。”

男子转身坐好,悠闲地双手抱头,轻声道:“没什么特别之处。”

女子轻轻一笑,似漫天落花,轻轻抛出一句:“这样的人,才是最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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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千字大章,勿忘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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