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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手抱着肉乎乎的膝盖,潘小雨已经在病床上发了半个小时的呆了。

哦,不对,她现在叫岳歌,今年六岁,刚上小学一年级。

这半个小时里她努力地回想着自己昏睡前都发生了什么,除了最后留在脑海中的林鹤和秦皓月慌乱的脸,其余都是一些莫名其妙的画面不停地往她脑子里塞。

也不能说是莫名其妙,因为这些都是现在的她——岳歌的记忆。

盯着岳歌还没有褪去婴儿肥的小手半天,潘小雨终于接受了自己重生到一个小孩子身体里的事实。只是她现在还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哪儿,这是哪一年。

小孩子还没有那么强的年月概念,在年仅六岁的岳歌的记忆里,除了爸爸妈妈就是幼儿园的小伙伴。而这记忆中的父母也不知道去哪里了,她醒了许久也不见他们出现。

突然,走廊上一阵嘈杂。有人在哭,有人在跑,最清楚的莫过于一声接一声的“医生医生”叫喊声。

反正闲着无聊,岳歌使劲儿伸着两条小肉腿,一只手撑着床沿,举着另一只上着夹板的手,“呲溜”一下从病床上梭下来。刚走到病房门口就看到四五个人一起朝一个病房涌去。随即又被门里的护士赶了出来。

那个病房的距离不算近,岳歌只探着一个小小的脑袋也看不太清楚。几个人从病房出来,又争先恐后地把脸贴到门上的玻璃上,嘴里隐约念叨着不知道是“鱼还是宇”。

不知怎么,岳歌总觉得那门口的几张脸有些脸熟。

“现在的女孩一个比一个皮,比男孩还不省心。”

“是啊,那么高的地方也敢跳。不知道这孩子伤的重不重。”

“你就别瞎操心了,没听见护士说嘛,这女孩的父母都在这医院工作,医生肯定上心得很。”

“嗯。不知道歌儿醒了没,今早叫的那一声可把我吓了一大跳。”

随着声音越来越近,岳歌看到一男一女两张明明很陌生但心里却觉得十分熟悉的脸。

“歌儿,你怎么下来了。什么时候醒的。”

男的打开门刚好看见还站在门后的岳歌,连忙蹲下把她抱了起来。

“还疼不疼啊?”女的话还没说完两个眼眶子就瀑布似的不停往下掉眼泪。

“不疼了。我想去床上休息。”

实在不习惯刚来到这里就被一个陌生男人抱着,虽然这个男人身上有股如大山般可靠和心安的气息。

这种气息很熟悉,也让人觉得很温暖。

在岳歌还是潘小雨的时候,从小就被她的父母捧在手里长大。一方面是因为潘小雨从小就着实可爱,人见人爱;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她的父母都是宁市的名医。在这个行当里但凡有一点名头,每天就有忙不完的工作。经常回到家刚把米淘好,一个电话就又给叫到医院去了。在潘小雨的记忆里,她在林鹤家一年吃过的饭,可能比到她死的时候在家吃得都多。

所以两口子总觉得亏欠潘小雨,除了大是大非的事情,什么也都由着她的性子。这也让潘小雨养成了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除了在比她大两岁的林鹤面前,她走到哪儿都要充一充老大。

想想自己从前二十多年不怕死的样子,她觉得自己其实死得也不算冤。

一觉醒已经是下午六点过,吃完妈妈准备的晚饭,趁着她去洗碗的空档,岳歌决定在医院的走廊上逛逛。

毕竟小孩子,从来就没有能够闲住的时候。

一出病房门,她就鬼使神差地朝上午分外热闹的那个病房走去。

病房门半掩着,透过一掌宽的缝隙,她看到里面的陈设布置要比自己的那间病房好得多。

不愧是“皇亲国戚”啊。

“小雨,你快点吃,吃完我还要给你讲题呢。”

嘿,真是巧了,里面那女孩居然也叫小雨。岳歌一边想着,一边把身体又往里探了些。

“林鹤哥哥,我求你了,我觉得还有些痛呢。”

“哪里痛,你指给我看?”

“这里,这里,这里,还有这里。”

像一个惊雷在头顶上炸开,岳歌觉得眼前一片明晃晃的,什么也看不见,耳边也是一声大过一声的“林鹤哥哥,林鹤哥哥”,其余的什么声音也听不见。

“小朋友,你是哪个病房的啊?”

“小朋友?”

终于回过神来,抬头一看,眼前正站着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模样的男人。虽然戴着口罩,眼睛却满含医者仁心的慈爱和笑意地看着她。

岳歌愣住了。

“小朋友,手还上着夹板呢,快回自己的病房好好休息才能好得快哦。”白大褂又把腰往下弯了一些,伸手捏了捏她的肉脸。

岳歌心里一惊,甩着脚丫子扭头就跑,一口气跑到护士站。一双稚嫩的眼睛焦急地四处搜寻。

这时候护士站的电话铃响起,“你好,这里是普华医院骨科病房。”

普华医院!?

没看过重生文,也不爱看穿越剧。岳歌不知道这种穿越到别人身上却遇到原来的自己的事科不科学,合不合常理。

虽然,重生和穿越这件事本身就已经很不科学了。

可是当她认出刚才病房门口的就是她,不对,潘小雨的父亲时,当她知道这里是十年前就已经改名的普华医院时,当她在护士站的日历上看到现在是2000年10月21日时,她就知道命运贯是会捉弄人的。

那一个世界里,自己的父母一定正守在自己的灵堂吧。

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居然让他们体验了一把白发人送黑发人。

她觉得很沮丧。

心脏像被拧了个麻花似的疼。

倒不如直接摔个稀巴烂,死个彻彻底底呢。

岳歌是被隔壁床快乐的笑声和愉快的谈话声吵醒的。

头顶雪白的日光灯灯光直接刺进她的眼睛,晃得她直眨了好几下眼睛才适应这突如其来的光明。但脑子里却昏昏沉沉的,只有耳朵被吵得分外清醒。

“有完没完啊,大清早吵什么吵!”

她没好气地吼了一句,病房瞬间安静下来,而她自己也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

愣了愣神,终于反应过来自己已经不是英年早逝的潘小雨了,而是刚刚上小学一年级的岳歌。

“歌儿,隔壁床的姐姐今天要出院了,她爸爸妈妈可能太开心了,一时没注意控制说话的声音。咱们不生气,好吗?”岳歌的妈妈带着一脸惊诧轻轻坐到她的床边,温柔地在她耳边说道。

不知道是不是小孩子对母亲的信任和依恋天生就刻在骨子里,岳歌顿时就被安抚下来,乖乖地向妈妈点了点头。

“叔叔阿姨,对不起。我就是有点起床气。不是对你们有意见。”

听到这么一个稚嫩模样的小朋友一本正经地说着“起床气”,刚被她吓的温度骤低的病房立马又热闹了起来,直到半个多小时后隔壁一家子收拾完毕。

岳歌的父母帮隔壁拎行李去了。静下来的病房显示出他独有的死气沉沉。

这年月还没有智能手机,岳歌只能握着遥控板把电视节目都翻了遍。

然而新闻是过期的,电视剧是过时的,动画片是过气的。百无聊赖间她鬼使神差地又跳下了床,准备往昨天住进来的女孩病房走去。

刚把鞋后跟套上,病房外又是一阵吵吵嚷嚷。而这吵嚷声越来越近,然后直接突破病房门全部奔涌而入。

最先进来的是那天遇到的“白大褂”,两条手臂抱托着一个左腿打着石膏的小女孩,看起来和岳歌差不多的年纪。

“我叫潘小雨,你叫什么名字啊?”小女孩一看见岳歌就兴奋地要从“白大褂”手里挣脱下来。

“我……叫岳歌。”

在另一个时空和自己相遇,岳歌实在不知道怎么描述和面对这种情况。她只低着头,从眼角悄悄打量眼前的这一个“自己”。

虽说她的父母和自己记忆的父母没有什么两样,但这一个潘小雨的样貌却和自己千差万别,仿佛遗传的都是自己当年没有遗传到的部分。

所以尽管她和自己并不想像,却一眼就能看出父母基因的痕迹。

“你在看什么呢?”潘小雨踮着一只脚嗒嗒嗒地蹦到岳歌床边。

“我喜欢看《黑猫警长》,它可厉害了。咱们可以一起看。”

这个潘小雨一点也不怯生。岳歌觉得意外又不那么意外。她小时候也是这样,熟识的也好,不熟识的也罢,她从来都不扭捏,上去就是一顿自来熟的招呼。

“小雨,看电视别太久,一会儿林鹤哥哥还要来给你讲作业呢。”

听到林鹤的名字,岳歌小小的心脏咚咚咚地在胸腔里撞开来。

他还是他吗?那个世界里的他现在是正和秦皓月十指紧扣,还是在为自己的逝去伤心痛苦呢?

想到这里,岳歌觉得心里一阵钝痛,酸楚从鼻子差点就冲出了眼睛。

这辈子再也不那么冲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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