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晞晨口里的老头子,其实一点都不老。

五十三岁的秦项茂身材魁梧,相貌粗狂,满面红光,脚步稳健,有着成功人士的自信和洒脱。作为小城普通家庭出生的他,无疑是人生的赢家。从默默无闻的小人物到叱咤商场的老前辈,用了也不过二十几年的时间。他是有野心的人,任何恶劣的环境都无法束缚了他,现在站在人生的顶峰,回首过往,他唯一愧对的是自己的发妻。可惜红颜薄命,总归心中有憾。而晞晨是她留下的孩子,已经到了适婚的年龄,是要帮她找一个青年才俊,托付终身了。等到他百年之后,下了黄泉,也可以有点颜面,去见死去的妻子。

晞晨不知道老父的良苦用心,只是乖巧的挽着他的手臂,陪着他游走在酒会现场的各个角落。

调皮的她不时的趁着空隙,对着半秋的方向,做出无奈的表情。半秋会心一笑。

“我们出去透透气吧。”身边的晞阳提议,半秋求之不得。

半秋听着从阳台的玻璃门缝透出的欢声笑语和悠扬的钢琴声,享受着晚风拂面,欣赏着夜幕下的璀璨灯火。

“半秋姐,我想采访你一下,成为萧子珅的绯闻女主,你有什么感想?”晞阳笑嘻嘻的凑到半秋的面前。

“别闹啦!”半秋推开晞阳,欣赏夜景的好心情,都被破坏了。

“说真的,我很好奇你和萧子珅到底是什么关系?”晞阳一改平日的嬉皮笑脸,一本正经,一字一顿,声音如低沉的中提琴,扣人心弦。

“兄妹关系。”半秋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哐当”一声,屋内的嘈杂声放大,随之涌入夜色,消失在漆黑中。子珅怒气冲冲的站立在推开的玻璃门旁,手死死的抓着门把手,骨节已经泛白。

“子珅?”半秋转身,惊呼。

半秋不知道子珅还想走多久?夹脚的高跟鞋已经将她的脚折磨的钻心疼痛。一个小时前,当着晞阳的面,子珅脸色难看的拉着她离开酒会,又带着她在大街上漫无目的行走。沉默的子珅让半秋一时心慌失措。她低着头,强忍着脚后跟的刺痛,一瘸一拐的跟在他的身后。

“不走了!”半秋终于忍受不住来自身心的双重折磨,一屁股坐在街道边的路沿上,赌气的大叫,脱下鞋,果然有一道血痕。

子珅脚步不由的一滞,转头看向她。

昏暗的路灯下,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见他往回走了几步,来到半秋的身边,蹲下身子,声音嘶哑,“我背你。”

子珅很高,至少有一米八五,半秋伏在他的肩头,竟然有居高临下的感觉。他身形削瘦,但是后背却结实有力,身上有淡淡的男士香水味,掩盖了他原本清新的味道。

“你洒香水了?”半秋皱皱鼻子,往后躲了躲。

居然被嫌弃了,子珅苦笑,“以后不用了。”

之后又是一阵沉默,就在半秋以为子珅要沉默到底的时候,他开口说话了,“半秋,我们是兄妹吗?”

为什么要问她?难道不是吗?

三岁之前的记忆,半秋己经模糊不清了。只有一些零星的片段,舅舅宽阔的胸膛,温暖的怀抱,曾经的家,熟悉的地方离自己越来越远。

“舅舅,我们是去找爸爸妈妈吗?”

“小秋,先去舅舅家,等爸爸妈妈忙完了,再接你回家。”

舅妈是温柔善良的女人。没有孩子的她,对半秋视如己出。冷了给她添衣,饿了给她做饭,对她总是和颜悦色。用舅妈的话来说,“这孩子够可怜的了,能对她好点,就对她好点吧。”那时的半秋觉得自己不可怜,她有爸爸妈妈,有疼她的舅舅舅妈。

如果没有那次变故,半秋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多可怜。

舅舅从生病到病故只有短短的一个多月时间,最后一次见面时,曾经强壮如牛的舅舅已经被病魔摧残的骨瘦如柴,面色青灰。他伸出枯枝一般的手,拉着半秋,“小秋,好好地活着。要勇敢。”那只可怕的枯手死死的掐在她白净粉嫩的手臂上,疼的她嚎啕大哭。

半秋穿着白麻孝衣,跪在舅舅的灵堂面前。舅妈神情憔悴,有气无力的瘫坐在地上,街头巷尾的故友亲朋陆续登门祭奠。他们用怪异的眼光看着半秋,又对着一边的舅妈嘀嘀咕咕。

过了七七,舅妈带着她,来到了一家孤儿院。

“小秋,别怪舅妈。”

半秋谁也不怪,不是因为舅舅舅妈好心收留,也许她早就没人要了。现在挺好,没有异样的目光,没有刻薄的流言,也许这才是她该呆的地方。

一年后的孤儿院,她又看到了舅妈。

“小秋,跟舅妈走吧。我们有新家了。”

第二天,她跟着穿着大红喜服的舅妈来到一个陌生的小镇,在婚礼的现场遇到了萧子珅。

“他是哥哥。”舅妈这样对她说。

“哥哥?”她不想要哥哥,她想要爸爸妈妈,要舅舅。只有他们才能给自己一个稳定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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