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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莲湖并没有一千种莲,千莲湖只有一种莲,叫作王莲。

千莲湖并不大,形为椭圆,极长处两岸相距约莫百五十丈,因此又叫作千莲池。

湖也好,池也好,无舟无渡,无廊无桥,便就王莲硕大的叶片也只围绕水畔团团簇簇缀了一圈,其间碧水如镜面。

却又怎生飞渡?

已近四月,桃红柳绿,鸟语花香,风和日丽美景如画,人人都是喜气洋洋。

还是这天下午。

武道会预赛进行中。

城北到处都很热闹,千莲湖畔也是一样,黑压压,乌泱泱,湖畔直有数十万群众热情围观,呐喊助威,加油鼓劲,掌声起处如雷动,口哨儿吹得震天响,伴随着阵阵喝彩以及声声惊叫,只见那,几百口子轻功高手施展登萍渡水绝技,前赴后继冲进湖里,十丈二十丈有之,三十丈五十丈有之,多半真气不继扑通一声掉进水里,然后就是扑通扑通扑通扑通,稀里哗啦稀里哗啦,水花四溅,下饺子一般。

只这一关,不假外物,安然渡过者,不足十分之一。

即至对岸,多半也是湿了鞋子。

说是轻功,一样实打实,功夫不到彼岸不及,不容得任何人投机取巧心存侥幸。也莫说那三流二流一流,差距究竟有多大此时就能看出来,就说上清一众青年道士,七十九人来,七十九人试。一样飞掠出去一样栽进湖里,区别只是距离或长或短而已。到头闹个浑身*,颜面也无光。恨天怨天生闲气也没有用,心说这都是谁个出的馊主意,这下可真是丢光了无上天尊的脸——

可惜岳师兄没来。

好在还有方师弟。

如果说岳师兄是上清年轻一代的骄傲,方师弟就是上清道统传承的希望,方师弟的武功修为已经超越了岳师兄,没有人怀疑这一点。就说前几天,单臂力举万斤鼎。七十九个人的一百五十八只眼睛都看到了,自是顶礼膜拜。共同以为神迹。是的,岳师兄于年前下山游历,入世修行,此时不知身在何方。这一次终究还是没有来,上清众道心里多多少少有些失望——

好在还有方道士。

可是方道士,现下也不知死去了哪里。

无论那个家伙,修为是有多高,为人行事还是一样地不靠谱儿,没有人怀疑这一点,从始至终。

想必是在射猎场。

千莲湖,隔着祭坛,就是射猎场。

射猎场。不打猎,只是一坐四四方方的平整空地,有树。有靶,有人,有马。

当天下午,这里举行的是骑射活动,同样作为助兴节目,隆景帝后俱至。百万余人围观——

是有两个小型比赛,赢了也有奖品。奖品就是圣上亲赐,御酒一杯。

其一,射箭。

其二,赛马。

射箭且不说,关键是赛马,出了一点小小的问题。

问题就是,乌骨亲王,带来了他的卷毛玉狮子。卷毛玉狮子,雪练也似价白,浑身并无一根杂毛。头至尾,长一丈,蹄至脊,高八尺,拳毛绕颈,蓬松而长。宝马良驹,神骏非凡,百丈距离冲刺,几个轮次下来,已将其余战马通通比了下去。老元吉,这是栽面儿了,难免又吹胡子瞪眼,龙颜大怒,乱发脾气,指着某某某的鼻子说你这是办事不力,朕要唯你是问,难道说倾我一国之力还找不出匹绝世神马?

某某某,报以白眼儿~~

比不过,就是比不过,可惜青云不在,方道士也不知它死去了哪里。

而真正让人生气的,还不是卷毛玉狮子。

因为最后一轮,决赛,只有两匹马出场,卷毛玉狮子自是其中之一。

结果,败北。

百丈之遥,一个马头的差距,就已经是完败了,乌骨亲王也很生气,因此是在愤怒咆哮——

要求再比一次!

正是一黑一白,黑的纯黑,白的纯白,那是一匹黑马。

通体墨黑颜色,绸缎般的光泽,头型优美,胸阔背短,骨细腱韧,身躯修长,那一匹马是斯德古拉公爵从西方大陆飘洋过海专程运过来的,名字叫作暗夜之星。

暗夜之星,是一匹优秀的赛马。

暗夜之星,也是一个高明的舞蹈家。

暗夜之星速度奇快,暗夜之星仪态优雅,暗夜之星迈着优美的舞步,负着风度翩翩的斯德古拉,用平静表示骄傲,用微笑表示不屑。

所有的人都很生气。

斯德古拉也是一身黑,黑披风,黑皮裤,黑马靴,黑礼帽,黑手套,只露出一张苍白的脸。

微笑。

并且伸手,用手套,亲切地抚摸暗夜之星颈上的鬃毛。

嗒嗒、嗒嗒、嗒嗒、嗒嗒,暗夜之星,迈着优美的舞步,优雅地跑回了起跑线——

再比。

又败,卷毛玉狮子败,又输了一个马头。

白色的流星,黑色的闪电,黑色同样能够闪闪发光,并且刺痛所有人的眼:“哎!哎!哎!哎~~~~~~~~~~~~~~”

乌骨脸都绿了。

多少人在叹息,各觉颜面无光。

作为东道主,整个隆景朝,或说整个东方,竟然被一匹马打败:“希律律律律——”

暗夜之星,从来都没有输过。

暗夜之星昂首扬蹄,人立而起,向天,发出了胜利了嘶鸣:“喀嗒!”

马蹄踏落之时,元吉心都碎了:“方殷!”

方殷就笑了:“臣在。”

这匹马,颇有一些青云的意味。但又少了一些甚么。

许是野性,许是孤傲,狂放与不羁的味道。青云是一匹自由的马,如风。

赛个马,小意思,这种场面根本就用不着青云出马,不要忘了马王爷:“马——王——爷——”

马王爷来了。

骑来了一匹马。

又是一匹火红的马。

马如其名,格外美艳,当然芳名叫作胭脂。

胭脂来了。

又自不同。

在场都是公马。

只有一匹母马。

人有人言。马有马语,只说胜利者。暗夜之星。

当时,暗夜之星正自绕场游走,翩然若舞,步是半点不乱。一副贵族气派。

忽一回头,转眼,如有心灵感应——

只见胭脂,面若桃花。

含情脉脉。

同样,瞪着两只乌溜溜的大眼睛,静静,定定,直直,望过来——

啊!

美女!

啊!帅哥!

胭脂之美。正如牡丹,万物俱有一颗爱美之心,最最惊心动魄那一抹额鼻之上的雪白毛色。正如一道闪电喀啦啦——

暗夜的星辰,谁又将你照亮?

许久没有见到胭脂,胭脂的容颜略略清减,是因为思念青云的缘故。

更增其美,超凡脱俗。

当然暗夜之星并不知道那些,暗夜之星也不知道无论胭脂看谁都是那一副羞羞答答。含情脉脉的样子,胭脂不是故意的。暗夜之星只知道。自己的脚步已经乱了,因为自己的心乱了,所以自己的斯德古拉主人很生气。因为铁嚼子勒紧了嘴角,勒进了肉里,勒出了血。是的,这是一个错误,暗夜之星知道,自己已经犯下了不可原谅的错误:“嗒!嗒!嗒!嗒!嗒!”

但是,暗夜之星强忍痛楚,依然执拗地,顽强地,无悔地,一步步地向她走去:“嗒!嗒!嗒!嗒!嗒!嗒!嗒!”

如果不能邀她共舞,那么,即使暗夜之星战胜了天底下的所有骏马,又有什么意义?

斯德古拉大怒!

斯德古拉拔出了他的剑,笼手刺剑,尖锐狭长——

并且喝道:“stop!”

只有一次机会。

暗夜之星知道。

暗夜之星止步,回头,用一只眼睛,向着他的主人斯德古拉望去——

那一眼,是求得怜悯,是求得宽恕,是忠诚与热爱,是顺从与抗争,只有这一次,只有这一次——

那是暗夜之星的心声。

这是一个容易发情的季节,暗夜之星的身躯之中同样流淌着原始的,野性的,*的热血,斯德古拉也笑了。

是微笑,火气尽消。

同时,将手横着挥过,一剑斜里刺落,向着暗夜之星的颈中刺去——

当真可笑,一匹马,居然也和主人讲条件?

还敢回头,还敢看,敢哀求?

惊呼声起。

遽尔大作,剑已刺入马颈,而马一动不动,只是引颈待戮:“往手!往手!不要!不要!啊——————————————————————————”

人们只见到,一匹马走向了另一匹马。

谁又能想到,那风度翩翩的马上绅士,竟是如此心狠手辣!

马是人类的朋友。

胭脂惊恐地瞪大了眼睛!

剑是缓缓刺入,缓缓缓缓刺入,然而绝不会停留,所有人都看得出:“方殷!方殷!”

这一次是马王爷,马千里爱马如命,无人可及:“救它!救它!”

方殷不动。

“造孽啊造孽,俺滴老天爷,小祖宗嗳!”马王爷已经哭了,扑通一声竟然给他跪下:“当我求你,求你,求你救救那匹马!”

“若止于此,何必救它?”方殷笑道:“不急不急,看看再说——”

是的,马是人类的朋友,不是人类的奴隶。

暗夜之星并没有反抗,也没有呼救,如果暗夜之星认为这是天经地义,那么方殷也没有必要出手相救——

方殷手上,拇指中指之间,扣着一枚石子。

普通石子。

略有棱角。

暗夜之星,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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