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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明非给她披了件衣服,是过来路上买的风衣。

他动作忽的一顿。

目光落在了女孩的手腕上。

在那有一条紫色的腕带。

早上路明非还在想呢,五月份,大热的天,好端端的戴什么腕带。

所以了,一切独有的习惯,都是你怎样忘也忘不了的过往。

路明非没有盯着女孩的手腕多瞧,那样不礼貌。

他给女孩披好外套,想了想,又轻轻的帮她把腕带戴好,遮掉狰狞的疤。

或许是趴着睡觉不舒服,也或许女孩睡觉本就浅。

当路明非整理好腕带时,对上的是女孩看来的一双眼。

“我说我什么都没有做,你信么?”

路明非一脸“我是好人”的表情。

女孩痴痴的笑。

她的酒应是没醒。

就听女孩笃定的说。

“你看到了。”

“不是吧大姐,这都要负责。”

“你看到了。”

路明非苦着脸,点点头。

女孩盯着路明非的脸看了会,忽然没头没脑的问。

“你说,一个人死了,还在这世上走,她是什么?”

“僵尸?”

“笨啊!”

女孩笑的花枝乱颤。

“当然是行尸走肉啦!”

僵尸和行尸走肉有区别么?

大概是有的。

你随便拉个路人问他信不信僵尸,他多少会用关爱智障的眼神看你。

但行尸走肉不同。

世上可真有。

女孩就是。

隔壁桌来了群喝高的混混,他们光着膀子,走起路来一摇三晃,脸上简直明晃晃的写着“我不是好人”这几个字。

他们围住了那对小情侣,主要是小熊女生,这孩子长相清纯,是那种学生时代坐在班级前排上课认真盯着黑板的乖乖女模样,看起来也好欺负的很。

混混们颠三倒四的说着话,勾肩搭背,时不时发出奇怪的笑声,依稀可以看见人群中小熊女生窘迫的身影,她缩在了男友身旁,那男孩倒也有些胆色,没有躲,抄着绿色的啤酒瓶和混混们对峙,发力过猛的指关节显得苍白。

周围食客尽量不往这边看,自吃自的烧烤夜宵,和同伴说气话来也躲躲闪闪。

老板又往这边瞥了一眼,还是强行将头扭了回去,开烧烤摊的都是赚辛苦钱,还得跟条条道道的打交道,他还记得上个月隔壁的摊主太年轻,碰到今晚这事热血上头给混混们顶回去了。

确实当时女孩说了谢谢,可又怎么样呢,第二天摊子还不是被人砸了,后来开一次砸一次,生意也做不下去,现在也不知人去了哪里。

已经有混混们伸手,小熊女生狼狈的躲,男孩憋红了脸挥出酒瓶,却谁也没砸中,只引来一阵哄堂大笑。

“砰!”

是网管女生起身时碰翻折叠桌的动静。

混混们一转头,就见个倒提着空啤酒瓶的姑娘死死盯着自己一群人,他们吓了一跳,实在这姑娘眼神太恐怖,跟恶鬼一样,让人心里发毛。

“别别别。”

路明非连忙去夺女孩手里的凶器。

“多危险啊,看看你,人家成龙能打醉拳喝酒给自己加状态,你这是去成家班进修过啊怎么着,别到时候把自己伤到了。”

那边混混已夸张的前仰后合的笑。

“是啊,多危险。”

有人搞怪的学着路明非语气。

“就算没砸到人,砸到什么花花草草也不好呀!”

这位看样子还是星爷的粉丝。

“是啊,小子,聪明点的就管好你女朋友。”

他们还在笑着,路明非已夺过了酒瓶。

“首先呢,这位可不是我女朋友。”

“她是我姐。”

路明非以幼教老师面对三岁小孩的和善语气,耐心的讲解。

“啊啊啊!”

混混们瞪大了眼,因酒醉而晕红的脸显得狰狞而癫狂。

谁都没看清路明非的动作。

反应过来时他已在了面前。

那只从网管女孩夺来的酒瓶,一分钟前还说着多危险啊劝人的少年,此刻将之高高举起,精准落下。

碎了。

玻璃渣子四溅。

“看到了么?”

路明非对其余的混混解释。

“这个啊,就叫开瓢。”

没有人想到局势会发展到这一步。

那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邻家男孩,居然也能平静的把啤酒瓶磕碎在混混的脑壳上。

他的脸色却吴波乌兰,像是只做了见微不足道的小事,还没喝梅子酒时来的爽快。

要路明非说,确实也无聊。

这要换九州,他手里的可不是酒瓶,而是刀剑。

也正是不再九州,路明非考虑到后续影响才流了手,以他的技巧控制力道不在话下,别看酒瓶碎的吓人,这个混混伤势真不重,就是疼。

路明非丢掉只剩半截的瓶,抬手握住一个混混偷袭的直拳。

“软绵无力,你是丫头么。”

路明非握住这人拳头不动,另一只手闪电般激出,本是硬拳,半途改了叩指,将将临身时又为空掌,拍在了这人肋间,他便瞬间如虾米般蜷缩,反射神经令他吐出恶臭的胃水来。

“有没有点公德心啊老兄,你这样老板很难洗地啊。”

路明非说着,轻松写意的躲过了化学袭击,顺势一脚踩下,不知何时摸到身后的一人便眼珠暴突,抱着脚趾在地上滚成一团。

众多食客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有个男人用手机放起歌来。

清越的笛声,又磅礴大气。

“沧海一声笑!”

‘“滔滔两岸潮。”

刚到这,路明非已是停了。

只因那群混混已躺了一地,无一人还能站立。

路明非还是气息平稳均匀,他朝放歌的男人竖起拇指,爽朗一笑。

“不好意思快了点,没配合好,下次我争取哈。”

男人勉强一笑,鬼才跟你有下次,这种打架什么的离自己越远越好。

路明非在一个混混面前蹲下,拍了拍他脸。

“你也看星爷电影啊。”

他热络的说。

出了这些事,混混的酒怎么也醒了七七八八。

听路明非和自己说话,虽然不知道这位凶人什么意思,他还是连忙点头,露出讨好的笑来。

“还记得大话西游的结局么?”

“记得记得!”

路明非不管他,自顾自往下说。

“至尊宝和紫霞仙子的转世在城楼上拥吻。”

“他们见了唐僧师徒走向荒漠的背影,就指着孙悟空说。”

“你看他,好像一条狗啊。”

“是是是,我是狗,我就是狗!”

混混咧嘴傻笑。

路明非一下一下拍他的脸。

一下比一下重。

“不,你不是。”

路明非说。

“你知道孙悟空有多悲伤么?”

“你知道什么叫爱而不得么?”

“你知道失去至亲的痛苦么?”

“不,你什么都不知道!”

路明非冷冷的笑。

“你就是个渣滓。”

他的语气又平和了。

却不知怎的,说出的话令人毛骨悚然。

就听路明非轻轻笑了声,他说。

“庆幸吧,你活在这个时代。”

PS:连贯的剧情,索性一起放出来了,下午六点的更新没了,大家别等。

好吧我是文青,唠叨且水,不知所云,写的东西与龙族主线也没多大关系,大概还要一段剧情才到主线吧。

最近这些剧情我觉得还行,文字看得过去,但大家有不同的看法也正常,写书的不被骂一骂都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

您骂归骂,别吵起来,除非特别难听的否则我不删帖,顶多假装看不见。

写书其实是很私人的事,我脑中的剧情与看官脑中的剧情有所出入再正常不过,对上了就喜欢,没对上就觉得烦,我这几天动摇了下,但大概还是会按这死样继续写,您看不惯就骂两句,再看不惯就诀别,人生路长,山高水远,看本书把自己气到了实在不该。

这大概是我最后一次就文青和水的问题说两句了,每本书有每本书的风格,正如夏猫前阵子的感触,关于美。

什么是美呢,美不能吃,不能穿,最多是给人精神上的享受。

画有画的美。

曲子有曲子的美。

那文字大概也有文字的美吧。

一个是文字语句的美,花团锦簇,但多少空洞了些。

二者则剧情的美,逻辑自洽,恍惚一大千世界,流连忘返。

三者最佳也最难,便是精神只美,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文字,若是上乘,当是风骨自成,有了其特殊的美的品格。

说起来在网文里提美似乎有些南辕北辙,但我始终认为美是最高也是最普遍的追求,每个人应当都有。

我也是。

这也是我写文的本心,很是矫情了,惭愧惭愧。

如此罢,新舵主的加更放在三天后,需要存存稿子,见谅。

最后祝看官们舍弃冷气,只是向上走,不要听自暴自弃者说的话。

哈哈,这是鲁迅说的,多好啊,美好生活要靠双手打拼,在老值钱为什么不跑一跑呢,哪怕死在了路上,此后自有顽强与崇高的冠冕为你留存。

除PS外本章共224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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