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没有意外,这把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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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一方最先站出来。
引经据典。
讲述了一遍相关的刑法法条。
其中。
重点自然是诽谤罪和寻衅滋事罪的构成。前者里,并不是所有被告都构成了诽谤罪。
但后者
却足以覆盖每个被告。
他们都参与了网络滋事,借故对周小清进行指责、谩骂,以及恶意引导。
最终导致了严重后果。
「根据我国刑法,谷宏达、包飞文等人的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各项构成要件,应当依法接受判罚。」公诉人盯着被告席上的谷宏达等人,义正词严的说道。
而谷宏达等人
自始至终都低着头。
不敢直视对方的目光。
只得再次看向了身旁的律师,希望律师能帮助他们脱罪。
「在这里,我想提醒对方公诉人一句。「
这名律师也没有退缩,紧随其后站了出来:「根据刑法法条,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我方当事人并非是蓄意挑事,无理取闹。」
「之前我说过了,我方当事人是因为一场「误会,,才会在网上挑事,针对「周小清「账号进行指责。」
「在客观构成上,我方当事人应当是不符合的。」
「不应将此行为判定为寻衅滋事罪!」
在这个环节。
他重新组织了思路,再次发起了反攻。
每个刑法罪名都有主客观的构成。
而他则是冲主观构成上入手,试图将己方当事人的行为判定为一般违法行为,摆脱寻衅滋事罪的判定!
「对于周小清小女孩的自杀,我们也感到非常难过。」
再接着。
他抬起头,看向了公诉席旁边的周振夫妻。
十分诚恳的说道:「我方四百多位当事人都已经表态,每人都愿意拿出部分钱来,对他们在网络上的不理智行为进行赔偿。」
「希望能为周小清的治疗,尽到绵薄之力。」
说完。
他带着旁边的谷宏达、包飞文等人,朝着周振夫妻弯腰鞠躬。
表达了诚挚的歉意。
然而他话音刚落。
周振和王霞的声音,便不约而同的响起:「你做梦!「
「我告诉你们,我们不会要你们的一分钱!」
「我们只需要法律公正的审判,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你们的钱,我们拿着觉得脏!「
两人也立即表明了态度。
态度十分坚决,完全不可商量。
开庭前。
他们的侄子周绍辉便反复交代过他们,千万不能答应赔偿的事情。
他们一直谨记着这一点。
虽然有四百多号人愿意出钱,每人就算出个一两万,对他们说也是一笔天文数字的巨款。
但
他们不愿意就这么让这群人逍遥法外!
晋城。
养老院。
张清源、李卫国等人坐在小板凳上,聚精会神的看着直播。
「不对啊,这个小女孩的父母怎么不要钱啊,对方赔钱不是应该的吗?「
「这笔钱不要白不要啊,要是换做我,就要让他们既坐牢,又赔钱!「
「这
可是一笔巨款啊,每个人赔偿个几万,也超出了上千万了。」
「这两人是不是还在气头上,没缓过来?」
「」
院子里。
众人交头接耳,满脸的不理解。
都觉得周振夫妻被气傻了。
居然送上门的钱不要。
「咳咳,这是对方律师设置的陷阱,这个钱……还真不能要。」
人群里。
秦牧忍不住解释了一句。
对方律师的辩护角度,十分刁钻。
试图将犯罪行为辩解成为一般违法行为。
同时。
还主动提出了给予对方赔偿。
要知道。
这起事件,属于寻衅滋事,造成了自杀后果的刑事案件。
但自杀这件事
严格来说,和这些网友无关。
并非是他们推下去的。
属于周小清的危险自招行为。
所造成的后果,也无需他们来买单。
换句话说。
可以判刑,但却无需赔偿。
若是他们进行了赔偿,则代表周振夫妻认为该行为并不属于犯罪,而是违法行为。
只有这样……
才存在对他人的人道主义、精神损失等赔偿。
只要他们两人接受了赔偿,就相当于用行动表明了谅解。
谷宏达等人的网暴行为
便不会构成犯罪。
「嘶!!原来是这样?!阴险!太阴险了!」
「居然用这种方式下套,这个律师真的不是个东西!「
「这要是换做是我的话,早就收钱了,岂不是上当了?「
「还好这两人没收钱没让这个律师的女干计得逞!「
「……」
众人听完秦牧的解释,都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暗道好险。
这种事情,一般人还真的拎不清楚。
第一反应,都是索要赔偿。
完全不会想到后面的系列连锁反应。
「那……如果他们不要这个钱的话,是不是就稳了?「李卫国坐在秦牧身边,忍不住问了一句。
秦牧想了想,点了点头。
的确。
只要不要这笔赔偿,寻衅滋事罪的构成,基本上是铁板钉钉了。
如这名律师所说。
寻衅滋事的构成需要满足主客观的统一。
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主要行为被分为四类。
一是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街头打架,闹事,基本属于这一类。
二是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他人。
没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定。
在网络上,也构成寻衅滋事。
周小清的这个案子,明显属于这一类。
对方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优越感,在网上侮辱、谩骂他人。
且造成了
对方自杀的严重后果,完全符合客观条件。
这名律师一直强调他们的行为是有逻辑和同理心的,并非无理取闹。
但这个观点
其实是立不住脚的。
他们如果理智的话,就不该一而再,再而三的对周小清进行指责和抨击。
第三类则是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比如说某人故意敲碎了某家店的玻璃。
被起诉了故意破坏财物罪,但因为玻璃价值不足2000元,不满足立案标准,无法起诉。
他能逃过故意破坏财物罪,却逃不过寻衅滋事罪。
这个罪
把底线给兜住了,没有对价值有强制要求。
就如同此次事件一般。
不构成诽谤罪的,依旧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第四类行为则是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这种就和普通人常规认知里的闹事基本相同了。
「客观上,他们构成了辱骂他人,造成自杀后果,情节严重。「
「主观上,他们明显是出于故意。」
「所以寻衅滋事罪他们是跑不了的。」
看着屏幕上的直播,秦牧总结了一句。
只要没收钱。
公诉人再给力一点,这些人都得按照寻衅滋事罪来判!
这个罪
辐射的范围非常宽。
不讲任何条件,所有参与的人员,都将构成此罪!「
那就好,这我就放心了,我就怕血压又上来了。「
李卫国听完,长松了一口气。继续将目光放在了直播上。
认真观看了起来。
「咚--」
法庭上。
法槌再次敲响,审判长制止了情绪激动的周振夫妻。
沉声道:「法庭上请理性发言不要有过激举动。「
刚才被告方律师的几句话……
差点把周振夫妻给气炸了。
「现在双方继续围绕观点,展开辩论。「
再接着。
他继续推动庭审的进行,同时和其他审判员一起,从双方的辩论中分析法条的构成。
作为合议庭成员。
他们要做的…
是认真倾听当事双方的各种主张和举证,做出最合理、最公正的审判。
在法庭上,所有人都有发言和被倾听的权力。
而公诉人很快又站了出来。
开始摆法条,理,力证寻衅滋事罪的构成。
在扎实的理论下……
被告方的律师脸色越来越难看,节节败退。
期间。
数次表示己方的歉意,想要征求周振夫妻的谅解,
可周振夫妻…
油盐不进。丝毫不为所动。
让他彻底无计可施。
只能围绕着「情有可原」「「情理之中」等观点负隅顽抗。
两个小时后。
审判长再度敲响法槌开口道:「现在,暂时休庭半小时,半小时后进行宣判!」
说完。
便率领合议庭全听成员,离开了法庭。
只留下一群忐忑的被告,以及怒火未消的周振夫妻。
「小秦,按这个趋势,应该稳了吧?「
「肯定是稳了,现在就是看对方判几年了。」
「我总感觉没以前那么刺激了,这些被告怎么不做什么抵抗呢?律师也没什么精彩亮眼的操作。」
「说起这个律师我就来气,律师真没几个好东西!「
「话不能这么说,不能
一竿子打死所有人,还是有很多有良心的律师。「
「」
院子里。
休庭期间。
张清源等人纷纷站了起来,活动了一下筋骨。
见识了这个没下限的律师之后……
他们愈发怀念起了张玮。
至少张玮在辩护上,不会这么无底线。
众人闲聊了半小时后。屏幕里。
合议庭全听成员重新走进法庭,书记员沉声开口:「现在宣判,全体起立!」
法庭里的所有人,都站了起来。
而院子里。
舒缓了半天筋骨的老人们…
则是陆陆续续坐在了小板凳上,期待的听着此次宣判。
「经过了长达四小时的审理,我院对谷宏达、包飞文等419人涉嫌诽谤、寻衅滋事的行为,已查明了其犯罪事实,其案情无疑点,证据明确。」
「现做出如下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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