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鱼的星河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百四十六章 亲自上阵的被告们,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观鱼的星河,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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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秦牧赶到之前。

李卫国试图用「道理」说服他们,让他们把鱼给还回去。

他们当然拒绝了。

也因此引来了许多路人的围观,不少路人还拍摄了当时的视频。开庭之前。

他们特地找到了那些围观群众,要到了这些视频。

就是为了证明

李卫国是为了去放生,而不是在放生点换水的。

只要能证明这一点

这些鱼就属于无主之物,他们就不需要为此承担侵占罪的刑事责任。

「原告方,视频里的话,你曾经说过吗?」

周全民看完了视频,审视的目光落在了李卫国身上。

这份证据

可谓是峰回路转,可以侧面证明李卫国的行为是为了放生。

案件的性质

也将发生改变。

「我我我·这些话是我说的。」

李卫国不敢当庭撒谎,有些结巴的说道「但当时我只是为了让他们还鱼,才这么说的

其实。

对方的反应,小秦早就料到了。

在放生这个动机上

瞒是肯定瞒不住的。

他需要做的,只需要将他当时的行为定性为换水。

只要他死咬住这一点

后续的事情,就不用他管了。

「尊敬的审判长,各位陪审员。」

在李卫国回答完周全民的问题后,秦牧立即站了出来「按照《民法》和《物权法》,遗失物和遗弃物之间,有着明确的区别。」

「遗失物,指的是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只能是动产,其拾得属于事实行为,不以拾得人有行为能力为必要。」

「而遗弃物指的是人为遗弃的,主动放弃了所有权的物,其属于无主物,任何人都可以采取先占先得的获取方法。」

「但《民法》中特别规定了一点,当一物难以判明为无主物或遗失物、埋藏物时,为保护真正的权利人,应推定为遗失物和埋藏物,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

面对齐亮磊等人找出的证据

秦牧丝毫没有慌乱,继续引经据典。

搬出了民法典中的法条,佐证己方主张「此事的核心在于鱼是否是遗弃物,判定逻辑过于模糊,在此情况下,应当按照遗失物来处理。」

他话刚说完。

被告席上的齐亮磊七人

下意识的眨了眨眼睛。

对于秦牧的表述,他们没怎么听懂。

他们却察言观色,看到了苗航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苗苗律师,拿出这个证据都没用吗?」

齐亮磊咽了咽口水,小声问了句。苗航叹了口气。

摇了摇头。

这个证据居

若是对一般律师,肯定是有用的,说不定能造成一定的麻烦。可对秦牧来说

根本不顶用。

秦牧三下五除二,便将他们列举出的「放生证据」给化解了。

的确。

如果在遗弃物和遗失物之间存在过大的争议,《民法》上特别规定了应当向遗失物倾斜。

将该物判定为遗失物,而非遗弃物!

「没想到秦牧不仅

擅长刑法,对民法也这么熟悉。」

他无奈摇了摇头。

在举证和质证环节,基本不用抱什么希望了。

齐亮磊七人给出的证据

很难起到应有的效果。

「第一轮就这么结束了?」

齐亮磊和张春花对视了一眼,都有些不甘。

庭审的每个环节都至关重要。

直接影响到了最终的判决。

这才第一回合

双方交锋没几轮,他们貌似就全面败下阵来了。

最离谱的是

他们都不知道自己是咋输的。

「咚-」

与此同时。

周全民见双方都没有了新的证据列举,宣布庭审直接进入下一个环节。

「质证环节到此结束。

「接下来,进入自由辩论环节,双方需围绕各自主张进行阐述。」

话音未落。

旁听席上的吃瓜群众们,都发出了哗然之声。

「好家伙?这才十分钟不到啊,质证环节就结束了?」

「刚才秦牧说的你们听懂了没?好像是说遗弃物和遗失物已经不重要了,法律判定它为遗失物?」

「我总感觉哪里不对劲,放生的鱼归属权到底属于谁?」

「我记得以前看到过一个离谱的案例,某人将一个手表当做垃圾扔入了垃圾桶,被流浪汉捡到了,结果反过来却状告这个流浪汉盗窃,最后法院判定这个表给捡垃圾的流浪汉。」

」」

不止是齐亮磊。

旁听席上的吃瓜群众们也没太看懂刚才秦牧阐述的《民法》和《物权法》中的法条。在他们的认知里。

扔了的东西

就属于抛弃物,其所有权早就不属于原主所有。

怎么

到秦牧这里,放生的鱼的归属权却又反过来了?

同一时间。

养老院。

没去法院的老人们聚集在一起,聚精会神的看着直播。

众人

同样有些懵逼。

先是对方拿出了一个「决定性」的证据,他们都以为要输了。

结果

秦牧三下五除二,就化解了这波证据。

对方律师更是因此如丧考妣,丧失了所有斗志。

「刚才发生了啥?没有小秦在旁边解说,这个庭审看的有点不得劲。「

我反正是云里雾里的,只要官司能赢,什么都好说!

「所以现在鱼到底归属是谁?」

「肯定是老李啊,老李买的鱼,不是他的是谁的?

「」

众人一边磕着瓜子,一边讨论着案情。

看着这久违的直播

不少老人眉飞色舞,心情舒畅。

副院长万中元坐在角落里,感受着老人们欢乐的氛围,也露出了笑容。

他们院的这种氛围

估计找遍整个晋城,也找不出第二家。

观看庭审

使得许多老人身心放松,利于发泄情绪。

有的老人在看庭审的过程中,骂骂咧咧。

也有的老人跟着庭审的思路,思考了起来。

大部分的老人

都在庭审中学习到了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

他们养老院的庭审企业文化,已经悄然建立了。

「就是看不太懂。

万中元抬头看着直播,忍不住喃喃了一句。

他能看懂局势。

但涉及了一些相关性的法律知识的地方,他同样是一头雾水。

就比如说

遗弃物和遗失物的判定,为何要向遗失物倾斜。

秦牧刚才就是利用了这一点,将对方的证据直接给驳斥了。

「尊敬的审判长,各位陪审员。」

随着庭审的进行。

秦牧继续趁热打铁,站了出来「我方依旧认为,这些鱼的归属应当判定为遗失物,隶属于我方当事人李卫国所有。」

「第一,这些鱼都是我方当事人李卫国从菜市场购买所得,和齐亮磊等人没有任何关系。」

「第二,这些鱼是因为换水期间逃窜了部分,我方当事人才选择了将剩余的鱼放生,总的来说,我方当事人并非存在将其完全舍弃的动机。」

「第三」在自由辩论环节。

秦牧率先发难,再次陈述了己方观点。

一直围绕着遗失物展开。

而反观被告席。

齐亮磊七人脸色有些低沉,都意识到了不妙。

苗航

比他们更早丧失了斗志,基本没有什么像样的抵抗。

「免费的律师,就是不靠谱!」

齐亮磊紧咬着牙,对己方的代理律师愈发失望。

无奈之下。

他只得自己站了出来,沉声反驳道「既然他们都说了,有一部分的鱼属于放生的,那你们怎么能证明我们抓的鱼是逃窜的还是放生的?」

「再者,就算我们承认了这些鱼是你们的,但谁能证明所有的鱼都是你们的,而不是自然水域的?」

「第三,这些鱼我们已经拿回家吃了,要么是送人了,价值根本就不多,我们现在愿意去菜市场买同样的鱼,还给李卫国!」

这一刻。

他的求生欲疯狂爆发,仿佛律师之神附体。

绞尽脑汁。

反驳出了好几条理论。

当然。

该认怂的时候,他还是选择了认怂。

表示可以还鱼。

然而

秦牧却丝毫不肯退让「你们的侵占行为已经构成,就该为你们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了解过了,你们过去一年间,一直在放生点下游捞鱼,几乎每天都盆满钵满。」

「吃得完的就自己内部消化,吃不完的则直接转手卖给了菜市场,赚取外快。」

当着整个法庭的面。

秦牧毫不留情,拆穿了齐亮磊等人以往的行径。

这些行径

可以从固有品行这方面,判定几人行为逻辑的合理性。判罪量刑的时候,也可以从重判处。

翻旧账

在庭审的时候,往往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完了,他都开始攻击你们以前干的事了」

苗航眉头一皱,压低着声音对齐亮磊说了一句。

齐亮磊顿时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连忙看向了身侧的其余六人。

六个人

仿佛打了鸡血一样。

也一副豁出去了的表情。

陆续站了出来。

不断为各自进行着辩护。

「我们以前是在捞鱼,但我们捞的都是那些人放生的鱼,这应该不犯法吧?「

我们以前不犯法,凭什么这次就犯了侵占罪了?

「法律讲究一个公平公正,要我说,我们捞的鱼都是你们放生的那部分,这些鱼本来就该归属于我们!

「对于这种认定模糊、有争议的东西,是不是应该作出偏向于我们被告方的判定?」

」「

六人一一发言。

绞尽脑汁,用尽了平生所学。

试图将秦牧给驳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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