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老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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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唐你等死罢!”路明非猛拍键盘,“芬狗你也别想跑!”
此时已是深夜,虽然卡塞尔学院不设熄灯时间,但大部分学生都已经入梦。唯独宿舍一区的303号房间,此刻依然灯火通明。
路明非和芬格尔的电脑分别都亮着《星际争霸》。星际争霸原本是个1v1的公平游戏,可现在的这场战局,居然有着三个玩家。
不是有人观战,也不是三方混战,是老唐和芬格尔两家联手,二打一正义暴捶路明非。
“老唐你还野地堡??你农民除了地堡和兵营是不是不会造别的了??”路明非指挥一个农民出门探路,果不其然,自家楼下又是一个老唐的地堡。
他们玩了一整晚了,老唐除了野地堡就没用过别的战术。路明非每次一出门,都能看见老唐的农民哼哧哼哧地在自己家门口修地堡,好像把路明非家门口当成自己家了。
正常情况下,既然知道对手会野地堡,最好的办法就是抢先反制。在地堡修起来以前,就把敌人的农民抢先打掉。可是路明非纵使手速如神也打不掉老唐的农民,因为场上还有个搅屎棍叫芬格尔!
“芬狗!你有本事让我出一个枪兵!”路明非大骂,他确实手速如同暴风骤雨,可是芬格尔只是贱笑,不停地指挥农民悍不畏死地冲锋。路明非杀光芬格尔的农民也没用。因为只要芬格尔掩护老唐把地堡修好,路明非就陷入了极大的被动。
看得出来,路明非确实对芬格尔的搅屎棍战术痛恨极了,称呼已经从学长变成了芬狗。
“不是你先吹的牛逼吗?”芬格尔贱兮兮的嘲讽如影随形,“哎呀?刚才是谁在吹牛逼?是谁说一个人能打我们两个?怎么?现在不吹啦?”
“嘎哈哈!有人急啦!”聊天频道里传来第三个人狂笑的声音,自然是挂着熊猫头像的老唐。
路明非被缠得气急败坏,老唐和芬格尔笑得像两个畜生。
“哎我真的服了!”路明非忍住爆粗的冲动,“你们两个是不是异父异母的亲兄弟啊?”
明明这两个畜生才认识了十几分钟,可他们联手恶心路明非的样子.......真的很有默契。
对面俩人的战术压根就不是为了赢,他们正面对拼也打不过路明非。他们这样玩,唯一的目的就是恶心路明非。用老唐的话讲,“要给路明非带来阳光的笑容。”
很明显,老唐和芬格尔真是珠联璧合,路明非脸上的笑容已经完全变成啸容了。要不是已经凌晨一点了,他指定要对着芬狗大声口吐芬芳。
“算了算了,不喷你们了,现在一点了都,小声哔哔不能表达我对你俩的父爱。”路明非只能忍辱负重。
“说起来,明非,你们那边现在是几点来着?”老唐还不知道路明非已经来到了美国读书。
“凌晨一点啊,我现在来美国念书了。”路明非说。
“美国?你在美国?你现在在哪个州?”老唐愣了一下,随后话语里染上了一丝惊喜。“大家都在美国,那周末可以约出来面基啊!”
“伊利诺伊州啊,老唐你也在美国?”路明非也怔了一下,片刻之后他想起来了,这个满口中文烂话的星际高手.......好像还真是个美国人!
路明非面试前一天晚上还跟老唐聊了天。老唐很热情地说可以连麦帮路明非矫正口语。路明非当时刚从交界地穿越回来,脑子里记忆太过纷乱,一时间没想起来老唐还真是个美国佬。
难怪他对自己的口语这么自信,原来是个正牌美国人!
“噢.....伊利诺伊州啊......那没事儿了。”老唐雀跃的语气一下子耷拉下去,“我在纽约,本来还想找你玩儿呢,没想到咱们隔着一千多公里。”
纽约在哪儿.....?路明非打开网页查了一下,发现双方确实距离上千公里。
这个距离确实太远了,周末就两天时间,路明非就算坐火车过去,扣掉来回时间也根本没多少时间和老唐面基。卡塞尔学院的CC1000次快车确实很快,可是那条专线只能通向芝加哥。
心血来潮的面基计划泡汤了,双方只好互道晚安散场。
“老唐约你面基啊?”关掉电脑后,芬格尔感慨道,“搞得我也想去了。天天吃学校食堂的酱猪肘子,胃口都有点腻。”
“去不成啊,纽约太远了,周末坐火车时间不够的。”路明非叹了口气,心说我总不能让菈妮把我丢到纽约去吧?“等圣诞节假期咯。”他说。
“你不用坐火车啊。”芬格尔茫然地看着他,“你为什么不坐飞机?三个小时就到了。”
“飞机?你大概是弄混了我和恺撒的家境......”路明非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芬格尔,“机票来回起码五百美元往上,换算一下是三千多块钱啊!我在老家一个月都吃不了三千多块钱!再说了,你去机场不要时间吗,候机不要时间吗,加起来时间还是不够啊!”
“停。停。停。”芬格尔叹了口气,“我说老弟你是不是忘了你是S级这码事儿?”
“S级咋了?”路明非不解,“S级能让闪电侠带我冲到纽约去吗?”
“蠢!S级学员可以租用装备部的喷气机啊!”芬格尔说,“我看你是完全不懂噢!”
“我能直接.....租喷气机?”路明非一愣,他发现自己还是小看卡塞尔学院了。
“对啊,你是权限最高的S级啊,恺撒在你面前算个屁!他不就是家里有几个臭钱么?”芬格尔大力拍拍路明非的肩膀,仿佛对恺撒这个贵公子极其不屑。“你还不懂吗,你是学校里最牛逼的学生!你连押金都不用付,只要提个申请,周五下午下课就能上飞机,晚饭你都能和老唐一起吃!”
路明非心中微微抽动了一下。
和朋友一起吃晚饭.....?路明非从来没有过能一起吃晚饭的朋友,过去在地球生活了十八年,仕兰中学的所有人都看不起他,每个人路过都要顺便踩他一脚。所谓真挚的友谊,自然也成为了一种奢望。
只有到了交界地,他才第一次结交了朋友。那是一个名叫“亚历山大”的憨厚大壶。
亚历山大真的只是个壶,一个身材圆润的壶。不过有手有脚,会打架还会说话。路明非是在一个坑里见到他的。他真是个笨壶,当时竟陷到坑里去了。路明非不忍心把这笨家伙留在坑里,于是亲手把他捞了出来。
当亚历山大双手抱胸,自豪地和路明非分享他的光荣愿景时,路明非心中一动,感觉自己人生中第一次尝到友谊的滋味。
随后他和亚历山大分别踏上征途。可是无论路明非走过多远的距离,都能和亚历山大再度相遇。二人走过风暴肆虐的草原,走过天空猩红的腐地,一起对抗勇猛无敌的碎星将军,甚至联手和高达百米的火焰巨人作战。
路明非慢慢地变强,而亚历山大也一次又一次在战斗中受伤。每次亚历山大受伤都得让路明非来修补,路明非就笑着骂道亚历山大你没有我可该怎么办啊!亚历山大不好反驳,只好发出不好意思的哼哼。路明非细心地把亚历山大的每一处裂缝粘上,亚历山大则磨磨唧唧地说你的手根本不够滑,你这样可当不好维壶师啊!
他们一起走过了千山万水,这个笨壶渐渐地成为了路明非的心理寄托。亚历山大的身影圆溜溜的,却又高大而可靠。路明非很高兴,说我成为艾尔登之王之后你要来参加我的加冕仪式,你可是我最好的朋友.......
......那时他还不那么热衷于王位,那个十八岁的男孩,满心真挚地向亚历山大发出友谊的邀请。可不知怎的,命运残忍地拐了个弯,最终,亚历山大竟死在了路明非的刀下。
他永远无法忘记风暴肆虐的那天,亚历山大燃烧生命战斗着,放声大笑。最终在路明非的刀下崩碎成满地碎片。路明非跪在碎片里,泪水如注。
“我亚历山大,至死都是战士壶!”直至破碎前的最后一刻,他还发出自豪的呼喊。
......如今路明非已是统领交界地的艾尔登之王,可是芬格尔的一句话,竟然没来由地让路明非想起了亚历山大的影子。
是他太多愁善感了吧?说起来老唐算是他的朋友么?明明两个人只是一起打星际,偶尔网上聊聊天的交情.......可老唐向他伸出手的样子,何尝不像当初双手抱胸的那个战士壶?
“你又走神啦?”芬格尔在路明非面前晃了晃手指。
“哦,没事,想到了一位老朋友。”路明非回过神来,微微一笑。
如今的他已不再是怯懦的少年,而是屹立于巅峰的王者。若是命运想再度夺走他身边的任何一人,他会拔出剑来,将命运连着幕后黑手一齐斩断!
路明非晃了晃头,抛却心中的多愁善感,推开宿舍的门去往阳台。当夜风吹来的一瞬,路明非犹豫了一下,因为他似乎听见了.......夜空中传来魔鬼不屑的冷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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