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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这世界上,唯一具有复杂情感的动物。
重生回来,没有见到程晓之前,周大林绝对想不到,他这辈子,还会和那个胖胖的女人,产生任何瓜葛。
甚至,他都怀疑,自己和那个四十岁的中年程晓之间,是不是有爱情?
四十岁的程晓,会相信爱情,这就是笑话。
五十多岁的周大林,会产生爱情,这也是笑话。
所以,他们在一起,仅仅是为了各取所需。
程晓要的,是一个肯对她好,宠着她的男人。
周大林要的,则是一个不嫌弃他老,愿意和他在一起的女人。
所以,重生回来,他连想都没有想程晓。即便偶尔想起,也仅仅是对停留在大脑里的,没有消失的,上一世记忆的读取,不带任何感情的读取。
这个想法,一直维持到他在校园里见到程晓。
年轻程晓的眉宇间,还是依稀留存着中年程晓的样子,这不由勾起了他对中年程晓的所有回忆。
忘不掉,理还乱。
他终于做出了重新追回程晓的决定。
他对自己说,追回程晓,仅仅是因为年轻的程晓,的确是个美女。
天下美女多了。以他这一世的财力,想追比程晓更漂亮的美女,恐怕也不费吹灰之力。
更深层次的原因,恐怕是上一世的他,当真爱上了那个肉乎乎的中年程晓。
见不到程晓本人的时候,他尚且可以保持理智,把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分析的头头是道。
见到了程晓,那眉宇间的气质,刹那间就让他把理智抛却的一干二净。
住在一个屋檐下,在一起打拼,年轻的程晓,慢慢就和中年的程晓融合到一起,让他无法彻底分清了。
他的确是爱于晓萱了。
和于晓萱产生爱情的那个时候,他如果想抛弃程晓,对他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可是,想到程晓不嫁给他,就要嫁给赵世豪,重走上一世的人生路,他的心里会痛,很痛很痛。
这个痛,让他下决心放弃于晓萱,去把程晓找回来。
难道,放弃于晓萱不痛吗?痛。只是,这个痛,没有放弃程晓痛的厉害。
很难说,这个痛,不是爱。不仅仅是对那个中年程晓的爱,也包含了对这个和自己朝夕相处了一年多的,年轻程晓的爱。
他用于晓萱离开他,可以活的好好的,程晓离开他会很不幸来解释,其实是解释不通的。
如果程晓和于晓萱换一个位置,他会抛下程晓,去娶于晓萱吗?
这个问题,他曾经无数次问过自己,却没有一次有过答桉。
的确,黄导说的没错,同时爱着两个女人,是一种要把自己撕裂的痛,随时会面临人格分裂。他只是不愿意承认,他现在就是这样而已。
西北化工总厂招待所的五楼上,就住着黄导和刘编,还有于晓萱三个人。
电影早就杀青,赵总把所有的演职人员,包括能回收的一切,都带走了。
黄导和刘编不走,是因为这里安静。
这茫茫大漠里,极少有客人来,整个招待所平时都是空着的,每天有那么一两个客人,就不错了。来了也只是住在楼下的二三楼,四五楼都是空着的。
招待所里,就那么四五个服务人员,平时不叫,也不会到楼顶来。
向总有过吩咐的,五楼就留给黄导他们,不许别人上来打扰。
所以,这个地方安静地可怕。一般正常人,都不敢住在这里,怕闹鬼。
好在黄导和刘编不是正常人。这俩疯子,平时在内地想找这么地方都找不着,这下可如了他们的意了,整天地闷在楼上,喝酒、吹牛、编故事。闷了,就开了向总给他们安排的越野车,跑大漠里面去疯。
有一回,他们带着于晓萱在大漠里跑迷了路,第二天清晨才总算摸回来,差点没冻死。
从那以后,于晓萱死活不跟他们玩了,他们出去疯,也不敢再往大漠深处去了。
于晓萱留在这里不走,自然是为了等周大林。
这里没有狗仔队,那俩活宝比鬼都精,心知肚明装湖涂的本事,无人可比。这里也就成了她和周大林幽会的安乐窝。
周大林没事儿的时候,总是会偷偷飞过来,陪着于晓萱住上十天半月,有事儿了再飞走。最近他惦记着把西蒙财团那个减速机生产技术骗到手,有一个月没来了。
想让这么个国内没有的技术,在临水落地生根,说着简单,实际做起来,要复杂好多。
资料收集、市场调研、可行性分析、技术准备,等等一大堆的事情得做。他是表面看着轻松,暗中下的功夫,花的时间,别人不知道罢了。
这些事情,在没有把赵世豪逼到绝路上之前,他就已经在做了,只是为了防止走漏风声,不在临水做。
他得把所有的事情,分成一个个的题目,委托给南方的专业调研公司,或者委托给某个高校的研究团队,东一榔头,西一锤子的,看似杂乱无章,其实汇总到他那里,就可以看出他要干什么来。
这番工夫做下来,费脑子费精力,还得哄着梦希尔那个磨人精玩。
梦希尔很聪明,肚子里坏水儿一点不比他少,不把她给忽悠湖涂了,对他放下戒心,他前面做的这些工作,就白瞎了。
他做的这些事情,不亲自参与进去,指望他一件一件去解释,是解释不清楚的。程晓不能理解这个,只是看到表面他在东跑西颠的不着家,又不和她说具体去干什么,心里未免不对他产生误解。
于晓萱则不同。她知道周大林是做大事的人,不该她知道的事情,周大林不说,她从来不问。
爱人之间,需要的是互相信任。整天去猜测对方背着她干了什么,疑神疑鬼,就没有在一起的快乐了。
所以,周大林说有事不能来陪她,她就乖乖等着。她相信他不来,肯定是有脱不开身的事情,与还爱不爱她无关。
兴许是做为艺人,她见惯了风浪,悟透了更多的道理,才会变得这么从容而自信。
程晓和她比起来,就过于小家子气了,这也是周大林最近有点烦她,不觉得愧对她的原因吧?
虽然烦她,但还是会哄她,拿她当乖宝宝。
只是,钻了牛角尖的程晓,是不容易哄好的。周大林愿意在于晓萱这里待着,在临水也赖得回家,不是没有原因。
于晓萱是个好热闹的人,早就在这个招待所里待够了,要不是为了等周大林,她早返回洛杉矶了。
在这里待着的另一个理由,就是黄导告诉她,才拍的这部片子,被他送到国外去参奖。如果入围,她可以直接去国外,大家一起走,公司也好为她配备团队,方便一些。
于是,她有了这理由,便可以轻松把等周大林那个理由,给掩盖了过去。
好容易等来了周大林,周大林却先要去找那俩活宝喝酒,还不带她去。
理由就是,仨大老爷们,你掺和进来干嘛?到时候大家守着你不好说话,酒喝不痛快。
“我一个人待在这个鬼屋里,害怕。”她终于找着个跟着去的理由。
周大林就笑她说:“你都在这儿单独住半年了,也没见你害怕。今晚上带你,绝对不行。”
“那你早点回来。”她就说。
然后,就没有话了。
如果是程晓,恐怕就不是这个态度了。
周大林并没有早点回来。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而且是烂醉如泥,让那俩东倒西歪的醉汉给拖回来的。
于晓萱听到门外走廊里有动静,打开门看的时候,仨醉汉都躺在走廊里了。
黄导和刘编还依着墙半躺着,周大林直接躺走廊地毯上了。
于晓萱二话不说,回屋接了一盆凉水,就给黄导和刘编一人浇了一脑袋。
好在招待所里温度很高,冻不着他们。可是,这里的自来水却是冰的。
去过西北的人可能知道,那边的地下水异常冰冷,即便在大夏天里,也冷的刺骨。有人说因为是地表水,挨着雪山近的缘故。具体是不是这样,就不知道了,反正是够冷的,夏天里也没有人敢直接用自来水冲凉。
凉水浇在两个人脑袋上,两个人打个冷颤,这酒就醒了一半。
黄导抹一把脸上的水,就看到于晓萱了。他又看看刘编,再看看周大林,然后就问于晓萱:“哎,你浇我们,为什么不浇周大林?”
于晓萱绷着脸,看着他说:“国闻名的大导演,国闻名的大编剧,不嫌丢人啊?待会儿让服务员上来看见,我看你们以后还能不能腆着脸充大头蒜!”
俩人二话不说,赶紧从地上爬起来,一起去架躺在地上的周大林。
周大林醉的都不省人事了,死沉死沉的,两个人竟然弄不动他。
“哎,你过来帮帮忙啊。”黄导就喊于晓萱。
于晓萱双臂抱在胸前,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有本事喝就得有本事回来,活该,我才不管!你们怎么不喝死啊?那明天的新闻可就大了!”
刘编就嘿嘿地笑。
“我们不怕,有比我们更大的腕儿陪着,死了都值了。”
“你特么别废话,使劲!”黄导架着周大林的一只胳膊,对着另一边的刘编喊。
两个人用了吃奶的力气,才把周大林给架起来,这就要往于晓萱屋里走。
“嗨嗨,往哪儿走呢?那边!”于晓萱就喊。
俩人这才把周大林架到他住的屋里,挪到床上,四仰八叉把他给放下。
于晓萱也在后面跟进来。
“那什么,小萱,我们回屋,这里交给你。”刘编怯怯地说。
这俩人平时就有点怕于晓萱,这会儿把她老公给灌醉了,就更不敢多说废话,唯恐招一顿臭骂。
于晓萱不耐烦地冲他们挥挥手,两人如蒙大赦,灰熘熘地都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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