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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张府,凌宇心情大好。这些年在齐元敬身边,自己也读了不少书,没想到今天真就用上了。古文晦涩难懂,但胜在能跟文人墨客交流啊!像楼楠那样,一口一个“我老楼怎样怎样……”那些文官都不正眼看你。凌宇决定,回去还得多读几本书。

“人帅更得多读书啊!”凌宇突然开始飘飘然。

这时,天色渐晚,大街上的灯也开始亮了起来,京城的繁华,在夜幕的笼罩下,以另一种姿态展现在世人面前。登州、台州,跟繁华的京城一比,简直就是萤火自比日月。

“头一次来京城,我得好好开开眼界,看一看这大明,到底是怎样一副盛世景象啊!先去哪儿呢?夜生活,是不是……嘿嘿,当然是泡吧…..不对,喝花酒去!”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齐元敬那些闷葫芦在一起待久了,凌宇自己都觉得自己变了,变得一本正经!但还有一句话叫“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凌宇这种登徒子终究没能抵挡住灯红酒绿的诱惑。

在京城,男人寻花问柳本就不是什么隐晦的事。凌宇本想邀请萧百川同去,但想到萧百川官家身份,为避免给萧百川添麻烦,凌宇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一路打听,穿过两条街,在一处繁华的大路边上,凌宇找到了他的目的地——教坊司。

“帘轻幕重金勾栏。”凌宇摇头晃脑吟起他最喜欢的一句诗:“哈哈,教坊司,据说这里的姑娘都曾有显赫家世,可惜家族犯错才沦落至此,男的世代龟公,女的世代娼妓,都是苦命的人啊!那我凌宇来这里消费,也算帮她们赚钱喽?对!就是这样!我凌宇真是忧国忧民的好人!君子!”

进了教坊司,立即有浓妆艳抹的老鸨子上前热情相迎:“这位公子,看您眼生,您是第一次来吧?您真是来对地方了,咱们教坊司姑娘那绝对是艳绝京城啊!您有看我给您介绍介绍?”

不知怎的,进了教坊司,虽说这里也算“乱花渐欲迷人眼”,但见到一个个男人左搂右抱,饶是凌宇这样曾经“见过大世面的”也有点接受不了,再一想到“花柳病”,凌宇更是打了个激灵,不能一失足成千古恨啊!咱还是来个文雅的吧!“你给我找个唱曲的吧,我只听曲啊,但是,一定要漂亮!不然本公子可不付钱!”

“这您放心,咱这的姑娘绝对能入您的眼!您看您喝点什么?”

“你这都有什么酒啊?”凌宇不敢随便点,倒不是囊中羞涩,而是怕他在军中喝的那些酒说出来让老鸨子瞧不起,跌了身份。

“要说喝的,咱们这种类就更多了。有各地进来的佳酿,如京城自产的黄米酒,沧州之沧酒,济南之秋白露酒,绍兴之荳酒,高邮之五加皮酒,扬州之雪酒,成都之郫筒酒等;不过看客官也是风雅之士,咱们这还有京城名仕的自酿之酒,这种酒酿造工艺更精细,口感也更清淡些。”

凌宇也是好酒之人,听到老鸨子如数家珍,不禁啧啧称奇,这教坊司果然不愧是“国营勾栏院”,连酒都这么多品种,不过凌宇还想再装得懂行一点,“这些酒啊,本公子都快喝腻了,没有别的了吗?”

“一看公子就是品酒的行家,咱们今天新到一批好酒,是宫里酿的,这可不是每天都有啊!有满殿香、金茎露、太禧白、君子汤,您看来点什么?”

“就来君子汤吧!”凌宇觉得自己是君子。

“好嘞,公子楼上请!楼上的,快伺——候——着——!”

话音未落,凌宇迎面走来一小厮,但见他头戴绿头巾,身穿绿色衫,脚下绿色鞋袜,两手恭敬交叉:“公子请。”

在小厮的带领下,凌宇来到一房间内,甫一进门,便为屋内各种豪华摆设暗自赞叹。香几上摆一座紫铜宝鼎,文具里列几方汉玉图书,墙上挂着某名仕临摹的王羲之兰亭帖,锦囊内贮一张七弦琴,屋里还放着一张鸳鸯床。凌宇正欣赏着,不一会儿,小厮就领来一名翩翩女子。

凌宇不懂音律,让那女子随便弹了一首自己拿手的曲子,自己则悠闲地喝着酒。

“这感觉真是妙啊……有钱真好”

一曲未了,突听隔壁房间内传出摔酒杯的声音,接着就是嘈杂的怒骂声。凌宇心想:“喝个花酒怎么还打起来了?”凌宇让那女子停止了弹奏。

没有音乐,虽听不清隔壁说话的内容,但一个熟悉的声音却传了过来。凌宇仔细搜索自己的记忆,奈何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

打发走乐妓,凌宇打开窗子。见四下无人,反手扒住窗户上沿,屈身卷腹就来到了房顶上,轻轻掀开一块瓦片,透过里面的光亮,凌宇看清了屋内的情况。

屋内上首,是一名头戴面具、身着斗篷的男子,刚才摔酒杯的是他、说话的也是他,但被面具挡着,看不到面容;下首处,有两人恭恭敬敬地站着,一个肥头大耳、身着华服,一看就是富贵模样;另一人又黑又壮,眉宇间透着一股杀气。

只听斗篷人说:“才这么点银子,我看你们是不想合作了吧?”

黑人回应道:“回大人……不……回老爷,前些日子我们损失惨重,战船都没了,人也死的死伤的伤,根本就没捞着好处。最近风声紧,我们一直没什么买卖。”

“那是你们的事,我不管。回去告诉你们老大,之前定的多少就是多少,少一两都不行。”

“就是就是,你们也不想想,要不是我们老爷在朝中替你们上下打点,你们能有今天?估计早喂鱼了吧?是吧,老爷?”胖子很机灵,赶紧打着圆场。

凌宇在房顶听得真切,之前江湖传闻倭寇在朝中有人策应,如今看来是真的。正想继续听下去,耳边传来一阵风声,凌宇侧头闪过,一块石头砰地砸在瓦片上。

“谁?!”屋内人大喝一声,“房顶有人,快抓贼啊,别让他跑了!”

凌宇见状不妙,赶紧起身跳下房顶,想借着拥挤的人群躲过追兵。但他还是低估了对方的实力,凌宇的行迹始终在对方的掌握之中,加上对路线不熟悉,凌宇周围的追兵越来越多,拐过一个转角,前面竟然是一个死胡同,“看来今天逃是逃不出去了,拼了!”

就在凌宇即将走投无路之际,黑暗里伸出一只手,将凌宇推进墙角一个狗洞里,然后在来人的带领下,凌宇又翻过一堵高墙,跑了大约一刻钟,来到一片居民区内。

“没事了,咱们安全了!”那人探头朝外面看了看,又轻轻关上了房门。

借着月色,凌宇终于看清了此人的相貌。

一个约莫十四五岁的小伙子,穿着一身黑色紧身衣,眉清目秀,腰间绑着一个布袋子,看样子沉甸甸的。这身装束对凌宇来说简直再熟悉不过了,看来是同行啊!

“多谢小哥搭救,敢问尊姓大名?”对同行,凌宇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

“谢什么,我叫厉小刀,救你是应该的。”厉小刀一边说着,转身拿起桌上一把破茶壶,咕嘟咕嘟就灌了几口。

凌宇疑惑,正要继续问,突听屋内一阵咳嗽,传出一个苍老的声音:“是小刀回来了吗?”

“是我,娘,我回来了!”小刀转身朝凌宇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脱下夜行衣,从腰间的布袋拿出一只烧鸡,又将布袋塞到水缸后面的一个洞内,继续说:“今天老板生意不错,赏我一只烧鸡呢!娘,您慢点,我扶您一起吃。”

厉小刀从屋内搀出一位盲眼老太太,“娘,这是跟我一起在客栈打杂的朋友,路过咱们家,进来坐坐。”

“是小刀的朋友啊,快坐,快坐,小刀啊,快给客人倒水啊。小伙子,家里穷,没什么好招待你的,你吃饭了吗?小刀带回一只鸡,咱们一起吃。”

“不用了,大娘,我吃过了。”

“别客气,大哥不是也没吃吗,一起坐下吃点吧。现在外面风大,待会再走也不迟。”说到“风大”的时候,小刀冲凌宇使了个眼色,凌宇心领神会,这是在告诉自己,外面追兵还没走远。

小刀娘摸摸索索,将一只鸡腿撕下递给凌宇,“小伙子,饿了吧,吃个鸡腿。”小刀也撕下另一个鸡腿,“娘,这个鸡腿你吃。”

一个暖心的动作,凌宇对这家人的好感倍增。家里这么穷,这老太太还能将鸡腿给自己一个外人吃,再看厉小刀对自己娘亲的孝顺,凌宇觉得这是一户好人家。

吃完饭,厉小刀正准备送凌宇出门,突听外面又是一队追兵跑过,厉小刀对凌宇说:“大哥,你还是别走了,今晚在这住一宿吧。”

“小兄弟,你还没回答我,刚才为什么救我?”

“告诉你也无妨,但你要保证不许打我骂我,不许做出任何对我不利的事,你还得发誓!”。

“真是一个怪人!你救我我怎能伤害你呢?好吧,我发誓,要是做出任何对你不利的事,天打雷劈!”

“嘿嘿,因为刚才的石头是我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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