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人坐荆棘丛,不动既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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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吃过泡面,又去上了个厕所。
苏明哲忽然就朝着她眨了眨眼,笑道:
“你困不困?要不要睡会?如果嫌桌子太硬,可以趴在我身上。”
“我不困。”
黎吧啦拒绝了男人想要拉近关系的举动。
虽然她挺喜欢苏明哲这种坏坏痞样的帅气大男孩。
但大家认识还不到十个小时,就这么亲近,还是太危险了。
既然黎吧啦不休息,苏明哲也没再继续玩游戏,而是打开电视,和她慢慢看了起来。
早晨七点的时候,包夜的人纷纷离开。
苏明哲却要留下来,等公会老大派人来交易。
“你怎么还不走啊?”
苏明哲见黎吧啦也坐着不走,不由露出一抹怪异神色:
“你不会准备,等我交易完,想要打劫我吧?”
“你猜对了,我就是要劫富济贫,你跑不了的。”
黎吧啦打了一个哈欠,站起来伸了一个懒腰。
然后,苏明哲就看到了她肉肉的小肚子,还真可爱。
黎吧啦回过神来,也不扭捏,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忽闪忽闪,就直接问道:
“好看吗?”
“好看。”
苏明哲认真地点了点头,然后又加了一句:
“就是不怎么白。”
黎吧啦虽然和林七月长得很像,但是皮肤没有林七月的白嫩。
黎吧啦被男人一句话气着了,直接竖了一个中指:
“走了!”
“等一下。”
苏明哲见她真的要走,连忙伸手拦住了她,在她惊讶地目光中,从兜里掏出了一沓崭新的大红票,塞到了她的手里。
这一沓钱大概有四千出头的样子。
是苏明哲昨天和今天系统签到,得到的金钱奖励。
黎吧啦虽然接触了不少有钱人,也见过很多钱,但是触碰到这么多钱,还真是第一次。
惊慌失措后,下意识,就想把钱还回去。
“你给我钱干什么?我刚才是开玩笑的。”
她黎吧啦虽然是个坏女孩,却也不是那种喜欢拿人钱的坏女孩。
苏明哲见她拒绝,干脆走到她身边,直接帮她塞进了牛仔裤的裤兜里:
“给你你就拿着,买点护肤品,尤其是防晒霜,出门的时候多抹一点,别把自己晒得太黑了。另外白天出门最好带把遮阳伞,这大热天的,很容易就把皮肤晒黑了。”
苏明哲虽然是给人钱,但是说出来的话,真是让黎吧啦很生气。
说来说去,还是嫌弃自己皮肤黑呗!
更重要的一点,你把钱塞进我屁股裤兜,我就不和你计较了。
还顺便拍两下,这是几个意思啊?
“那我谢谢你啊!”
咬着牙,黎吧啦说了声谢谢,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苏明哲看着黎吧啦离开,却是嘴角一乐。
在《都挺好》世界的时候,自己被李安生倒追。
后来有了孩子,她也总是拿出这件事,和孩子们炫耀。
弄得苏明哲一点面子都没有。
如今穿越到《左耳》世界,看到有着李安生性格,长得却像林七月的黎吧啦,苏明哲就忍不住想要追求她。
以后有个孩子,自己也要像李安生奚落自己一样,奚落这个黎吧啦。
到了八点多。
公会会长派的人来到风云网吧,一个三十来岁,看起来文质彬彬的男人,姓张,大名张俊兴。
张俊兴和苏明哲简单聊了两句,然后检查了一下麻痹戒子,确认信息没错,这才从公文包里,掏出了十沓钞票,让苏明哲点一下。
交易款项一共十万,苏明哲不到三分钟就数清楚了。
钱没有问题。
当下,就把麻痹戒子交易了过去。
要签合同时,苏明哲忽然开口问道:
“我这里还有一些极品装备、技能书,能不能帮忙问一下,你们老板要不要一起收购了?”
“你还有极品装备吗?”
张俊兴有点吃惊。
毕竟这一个新区才开没多少天。
很多公会仓库都没多少好东西,苏明哲一个‘小屁孩’那来的这么多极品装备啊?
苏明哲打开仓库,让张俊兴看了一下那些极品装备后,他连忙打电话,联系了自己的老板。
很快,对方就给估了价格,加上麻痹戒子,一共二十八万。
苏明哲同意了交易,就把东西先交易给了张俊兴。
张俊兴因为是外地账号,不方便本地取这样一笔‘巨款’。
商议过后,两人就决定了最终交易方式,银行账户转账。
想要接受转账,需要苏明哲提供银行账号。
没办法,苏明哲只好带着张俊兴,先回到了苏家。
苏大清和白秀宁知道儿子去通个宵,竟然赚了十八万,高兴地差点没背过气去。
两口子拿着银行卡,陪着一起到银行,做好了转账交易。
十八万很快到账。
这一次交易才算是结束。
送走了张俊兴,大约十点半的时候,一家三口才回到家。
苏大清和白秀宁看着银行转账记录,还有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苏明哲没管那么多,拿着衣服,去卫生间冲了一个凉,然后就溜回自己的卧室,呼噜噜大睡去了。
对于苏明哲来说,熬通宵弄极品装备卖钱,其实就是为了自己以后花钱,找一个合理的借口而已。
如今事情办妥,苏明哲睡得就香甜。
另一边,黎吧啦被苏明哲占了便宜,气咻咻得回到家,见奶奶都没给自己留早饭,也没心情吃,回到自己的卧室,冲了一个凉,准备睡觉。
只是睡觉之前,男人嫌弃自己皮肤黑的话,一遍又一遍的在脑海里过滤,让她心烦意乱。
好不容易睡着了。
还没过几个小时,中午的时候,又被奶奶叫起来吃午饭。
有起床气的黎吧啦,生气得和奶奶吵了一架。
“你自己吃吧,我不吃了。”
虽然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但是黎吧啦向来不食嗟来之食。
只要她和奶奶一吵架,就会绝食明志。
她奶奶也不管她。
在床上又躺了一会,怎么也睡不着了。
一点多钟,黎吧啦起来洗洗刷刷,决定出门走走。
东山岛,七月的天,虽然气温有些高,但是空气并不干燥。
毕竟,东山县是个岛,还是个海岛。
出门前,黎吧啦鬼使神差,拿了一把伞顶在头上,朝着算了酒吧走去。
算了酒吧,是黎吧啦表哥开的。
生意在东山县只能算一般,平日里混迹其中的客户,大多是一些市井小民。
黎吧啦喜欢在这里唱歌,从上小学的时候,就经常跑过来站到台上,拿着话筒,扭着身体,咿咿呀呀唱着自己似懂非懂的情歌。
黎吧啦非常有唱歌天赋,十二三岁登台的时候,就能获得满堂喝彩。
或许是父亲早逝,母亲出国的缘故。
她的心理有些早熟,从小就懂得人情世故,懂得人心狡诈。
(小说里,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大学毕业后,生下黎吧啦,就一起出国,在她十八岁成年时,她母亲还回来一趟,准备带着她一起出国,结果发现她怀孕,逼着她去医院堕胎的时候,这才发生了车祸身亡。)
也好像是因为,在酒吧混迹的时间太长了。
见惯了爱恨情仇。
也见惯了虚情假意。
她明白了一个道理:
人坐荆棘丛,不动既不伤。
所以,她在上初中三年里,收到过上百名男同学,甚至男老师,以及酒吧顾客的表白,但是她一个都没心动。
黎吧啦一度认为,自己已经看倦了人世间的爱恨情仇,这一辈子,自己都不可能碰到,一个能让自己怦然心动的男人了。
而她这一生将会用一种超然心态,观看别人的爱恶欲,憎离别。
可是,她今天有些心乱了。
那个男孩子看起来和她碰到过的所有男人都不一样。
虽然看起来年龄不大,和自己一样都是初中毕业生,但是眼神非常成熟稳重,比自己见过的成年人都要成熟稳重。
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真的好帅。
到了酒吧。
这个时候才中午,除了几个店员,还有几个无所事事的小混混,并没有客人。
东山岛不大,人口也不多,刚满二十万人。
人口不多,消费能力可想而知。
大家开店,其实就是混个温饱罢了。
想要赚钱的人,基本上都去外面了。
“给我来杯西瓜汁。”
黎吧啦找了一个座位坐下来,一边喝着饮料,一边吃着在来时路上买的一份凉皮。
这大夏天的,因为炎热,弄得一点胃口都没有。
“吧啦,今天怎么来得这么早?”
一个外形吊儿郎当、瘦骨嶙峋的小年轻,走了过来,他就是黎吧啦的追求者之一董大春。
董大春的父母外出做生意。
按照黎吧啦的话来说,他家就是有两糟钱。
董大春凭着腰包鼓,经常用钱诱拐女孩堕落。
小混混里面也有鄙视链。
像董大春这样的色痞,就是最下流的那种。
同样是混迹酒吧的小混混,都看不起他这种人。
黎吧啦自然也不例外。
只不过,这算了酒吧是黎吧啦表哥的生意。
打开门做生意,最烦把客户朝外赶了。
所以,黎吧啦虽然烦这个姓董的,但是只要他经常在这酒吧里消费,自己也不会给他甩脸色。
董大春今天心情就挺不错,坐在黎吧啦身边,嘚吧嘚吧说了一通。
他的成就,无非就是又用钱,把某个女人给睡了而已。
黎吧啦都搞不懂,这家伙想追求自己,还给自己讲这些‘光辉事迹’。
自己到底有多脑残,才会上他的当啊。
董大春说了一会,眼见黎吧啦只是低头吃饭,也不应声,感觉挺没趣的,转身就走了。
他董大春兜里有钱,晚上就不会缺姑娘。
黎吧啦看着姓董的,带着迷之自信眼光离开,嘴角不由泛起了冷笑。
呵呵,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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