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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召最近被迫每周末都要为海花的事情忙活,她明明只是答应了要适应着相处,也不知道魏书同脑袋里开个哪根窍,小魏大夫每周五都掐着沈召下班的点去她家,一呆就是两天。

和沈召相比魏书同是个很能管事的,只要放他进来他就会全方位的监管沈召,从生活作息到营养搭配,换个人早就该觉得烦了,可偏偏沈召就吃他那一套。

“喂?您好请问这里是xx小学吗?我想和您打听一下以前有没有个学生叫李海花?”

“李!木子李!海洋的海!花朵的花!李海花!”

沈召下班满头大汗的回家就看见魏书同盘腿坐在沙发上,笔记本随意的搁在旁边,正在一脸认真的打电话。

屋子里开了空调,还点了沈召惯用的香,清清甜甜的梨子味。沈召站在门口散了一会汗才换鞋,看见魏书同冲她招手,沈召扒拉扒拉自己一缕一缕的刘海,想都没想的坐过去靠在他背上。

沈召还在出汗,把魏书同衣裳后背的布料都打湿了,晕出一圈圈深浅不一的汗渍。魏书同亲昵的拍了拍沈召的胳膊,皮肤上还带着日落的余温,摸哪里都是热的。沈召身上的汗味冲淡了屋内梨子的香味,倒也不难闻,有股青草味。

他三令五申的叫沈召出门涂防晒,还说了好多不防晒对皮肤的危害,这才唬住了沈召。心满意足的摸到沈召胳膊上高倍防晒留下的特殊的膜感,总算是有好好的再擦防晒了。

蜜色皮肤当然很好看,但是还是不要太黑的好。

魏书同电话里为的是海花的事情,上次说好了的,有空就要排查一下西北的小学。这种对话是最近常有的,两边的人通过电话努力说好普通话,但是还是时不时的会搞出乌龙来。

好几次了沈召笑着滚进他的怀里,身体力行的安慰他别放在心上。

“好吧,打扰您了,抱歉。”

或许是对方没听懂,也可能是确实没有这个人,魏书同悻悻的挂断了电话。

“第二十个了。还没有。”

他摆弄着沈召手腕上的珠子,一脸的不高兴,沈召仰头亲了亲他的嘴角都没能把人哄好。已经排查了二十所在互联网上留有联系电话且复合要求的学校,结果确实一无所获,魏书同难免有些沮丧。

其实也不是没有收获,他们也是做了几次好人好事的。有几通电话里接听的人虽然不认识海花,依然十分真诚的介绍了学校的艰辛,听着电话里的朗朗读书声,魏书同大手一挥决定捐钱捐物,当然是沈召刷的卡。

魏书同发现沈召今天又换首饰了,这次是一串老坑的翡翠多宝手串,种老肉细有胶感。那些随心所欲打磨成各种形状的翡翠,后又被精心编造,配以金银,最终成了沈召手上富贵又童趣的存在。

沈召的首饰凡是挂在手腕上的无不大上那么一些,那么一点点富余的空隙,便能显得沈召身上多了几分楚楚风姿。

“富婆,这是你换的第几样首饰了?”

尽管屋内开了空调但是他看沈召还是热的厉害,干脆从茶几下面拿出一把扇子来帮着扇风。沈召是最不耐热的,在东北入了三伏天也未必有鹏城现在这么热,所以她在家里备了好多把扇子。

一开始魏书同还瞧着木柄绣花的扇子稀罕,还动过买来送别人的心思,女孩子应该都喜欢这些的吧。结果沈召给他看了看价格,好家伙缂丝手工绣扇,这扇子每一把都要四位数!

深刻认识到自己抱上了富婆大腿的他,已经学会主动的提高眼界了。几千块一把的扇子,拿来给他扇风,这叫暴殄天物。但是要是拿来给沈召扇风,那就叫相得益彰。

“你别太沮丧,这种大海捞针最要耐心了,是急不来的事。”

沈召已经习惯了每换一件首饰就给魏书同也带一带,好像是从叔同玉开始的,魏书同就特别喜欢带她的首饰。那串她带着大了一些的翡翠手串,套在魏书同的手腕上就正正好好,被拿下来当做佛珠一样转动。

魏书同用手里的翡翠珠子点了点沈召的嘴唇,表示阿召说得对。他也没有多沮丧,就是觉得这件事情推进的进度和他预想的有些不一样。

只有他知道自己其实是个很容易懈怠的人,他现在担心的是这件事一旦耽搁下来日子久了他也跟着忘了。他之前还说沈召开空头支票骗鬼来着,这不好这会子打自己的脸。

“温泉酒店的事,你考虑的怎么样了?要去的话需要什么和我说,提前买好。”

沈召是真听她妈妈的话,他妈妈说魏书同还没赚钱,叫沈召照顾着点。沈召就真的对他是一贯的大方,每周知道他要来,走的都要晒化了,也会记得买菜肉回来。冰箱里总有新鲜水果和冰镇饮料,即使加班也会点好外卖到家里来。

这种被豢养的生活,魏叔同说不爽简直就是在矫情,但是还是会有一点面子上的不自在。

“不缺什么东西,总共也去不了几天。你少给我花钱,多给自己买点好看的首饰。”

魏书同已经差不多摸清了沈召的路数,沈召真的很爱把钱花在刀把上……具体表现为千万不能说他缺什么东西,不然隔不了几天沈召就会搬回来一些和你需求完全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回来,这些东西还往往不便宜。

他已经怕了沈召了,他还记得不过是随口一提说不怎么爱喝碳酸饮料,更喜欢喝冰镇的茶类饮品,就被沈召记在了心上。

等到了第二天,“魏书同开门,魏书同开门!”沈召加班回来人没到就先在走廊里喊起来了。

魏书同问讯开门,就看见沈召脚上蹬着一双细跟高跟鞋,肩膀上扛了一整箱乌龙茶饮料,手上还拎着一箱,摇摇晃晃的往家门这边走。身上出门前还雪白笔挺的白衬衫被箱子压得全是褶皱,腿上也被蹭了好几道灰。

“也就你爱喝吧,不然我才不买。便利店那人把所有叫茶的水一样给我拿了一瓶,满满登登的两箱子。就这两箱水,少说四十斤,可累死个人。”

沈召累的龇牙咧嘴往家里走,根本看不到魏书同已经被邻居谴责的目光扎成漏勺了快。

“诶呀就别导一手了,你在拿不稳耽误工夫。墨迹呢,我扛着一口气早弄回家去了,你少耽误事。”顶不住邻居眼神里“一定也不爷们”的嫌弃,他想上前帮沈召拿,不仅不肯还挨沈召了一顿训。

回忆太过惨痛,魏书同不愿再想。

“行吧,我昨天买了个旅行包,再去租了个车也没啥要忙活得了。单位的车放假不好开出去,叫人觉得我爱占便宜,多不好。”

您谦虚了,您能是爱占便宜的人吗?您分明就是年轻富婆,是散财童子才对。这种话魏书同只敢在心里默默吐槽,说出来的话沈召又要哭穷哭上好一阵,他都已经记不清那五块钱一斤的西瓜出场多少次了,且饶了他吧。

感谢伟大的劳动人民,五一放了五天假,仅次于十一了。

沈召同事的婚礼如期举行,沈召不负众望的终于挤进了那件均码礼服裙。魏书同没能出席,为此晚上还生气的闹了沈召好久。

他躺在酒店里只能看沈召发的朋友圈,,照片里沈召被紧紧勒住的细腰,平直的肩线,被晒的不均匀的肤色被粉底遮盖。华丽的裙摆层层堆叠,被描画的温婉的眉,配上风情锐利的眼,微微翘起的唇,竟是美人置于其间。

“噗”的魏书同没忍住笑了,也不知道沈召的照片找谁拍的。新郎很帅新娘很美,十分登对。现场布置浪漫到位,鲜花灯光气球一样不缺。

唯独沈召的脸,被光打的惨绿。难为沈召今天还特意带了大直径的美瞳,有意遮了一下自己的小重瞳,结果这照片拍得沈召好像那菠菜成了精。

魏书同悄悄地保存了他觉得最好看的一张,沈召兴许是累了,照片里穿着衣服懒散的倚在一处栏杆上,背景是婚宴一处中式风格的回廊。

略显疲态的脸显得有些冷淡,直挺的鼻梁将阴影打在眼皮上,光影变幻之间丰润的唇依旧表现优良,强撑起精明御姐气场的眼睛,整个人看起来有种颓丧堕落的美。

病态又理智,强势又冷淡,是他的阿召。魏书同把手机放在自己心口,这样的美人如今独属于他,想想就觉得开怀。

“太累了,开车来接我。我们不等明天了,直接去泡温泉吧。住的地方钱能退就退,不能就算了,出来玩别计较这个。”

他看着给沈召给他发的微信,想着沈召好像是晚上被他闹到很晚,又天不亮就起来帮着新人忙活,这会应该是累瘫了彻底不想动了。

魏书同起身背着行李去大堂退掉了房间,调整了一下座椅,就去接沈召了。

沈召是真的很累,魏书同到了婚礼酒店门口给沈召打了好几个电话也没人接,只能找个地方随便停车进去找沈召。

一进去就能看见沈召仰着头睡在沙发里,大堂里还留着喜庆的布置,工作人员在有条不紊的拆掉彩条和气球,时不时的气球爆炸弄出的声响也没能吵醒她。

“阿召,还能不能走?”

待他走进了些后,魏书同看着沉睡的沈召,小声的问道。鹏城这边的婚礼流程要比东北那边繁锁一些,沈召怕是起床开始就没有一空得闲的。

脚上被高跟鞋磨出好几处水泡,纤细的脚踝上更是被擦破了皮,这会穿不住别的鞋子了,只能套了一双印着酒店名字的拖鞋,窝在沙发里显得可怜兮兮的。

沈召被他喊醒,但是太过疲累,只是短暂的睁了一下眼皮,没能做出的什么回应便又昏昏睡去。魏书同小心翼翼的抱起沈召,肌肉的密度比脂肪高很多,所以沈召抱在手上还是有点分量的。

没能体验到言情女主角标准轻飘飘的体重,还找不到婚礼相关的人,这么抱着也不是办法,魏叔同干脆把沈召放在了车上。

上车前还打开后备箱检查了一下有没有漏掉什么行李,好在沈召只带了一个旅行包,加上魏叔同自己的书包,整整齐齐的两件搁在后备箱里并无纰漏。

魏叔同摸出沈召的手机解了锁,不知道新娘叫什么,只能从朋友圈里翻找发了今天婚礼相关内容的人联系。

“您好,我是魏叔同,沈召的男朋友。她太累了,我带她先走了。帮我祝新人百年好合。”

趁着沈召昏睡偷偷给自己打上男朋友标签的魏叔同,心情很好发动了车。别人借用沈召的时间已经到期了,现在该轮到他和沈召独处了。

“爱你恨你,问君知否。”

马路上串行的车流中,传来了魏叔同开心的小声哼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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