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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玥珈用笔杆轻轻的敲了敲屏幕,“把对方的一切行为合理化,本质上是一种逃避,是不愿意去面对复杂的生活,而躲在简单的幻想中。
她为什么不喜欢自己?这个问题很复杂,甚至没有解。但是把问题抛给对方就很容易,因为她就是故意吊着我的,我已经努力了,付出了,得不到是她的问题,不是我的问题。
甚至这个球可以抛得更远,抛到其他同性身上。比如为什么渣男受欢迎,就是因为他花言巧语,我输在哪儿,我就输在真诚。
少年,怎么可能是输在真诚呢,这是个借口!”
孔子骞目光呆滞了起来,小声的说着,“我不是借口……”
吴楚之接过手机,剩下的话需要他来说了,笑着和萧玥珈道别后,他转过身来,
“当你把锅甩到别人身上,很自然就陷入幻想。把所有人继续代入角色,比如女神被渣男骗到手,然后被家暴、被劈腿,夜深人静想起自己的温柔,悔不该当初,只能泪水往肚子里吞。
想到兴奋处,忍不住打开一本赘婿,读了下去。
又或者,偏激地认为异性就是喜欢渣男,笃定自己只是输在了真诚上,于是报名什么班,咬牙交了三千块钱学费,被人割了一把韭菜,去报警,还被巡捕们羞辱一番。”
孔子骞愣了,“老大,你……你怎么知道的?”
秦旭和刘鎏俱是一叹,“这事吧……其实bbs上面有爆料,只是我们联系人删了帖子。”
孔子骞脸红得跟猴子屁股一般,鞋里脚趾都快扣骨折了。
吴楚之看了他一眼,继续说着,“这个过程里,女生感觉不到自己获得尊重,舔狗只给了自己两个选择,要么答应他跟他在一起,要么继续被他这么舔。
你让她们怎么选呢?不仅自己要被误解,还要照顾对方的感受。被道德绑架的那一方,往往才是更惨的那一方,因为她就算表达真实想法,还要被看做,得了便宜还卖乖。”
孔子骞沉默了。
半响,他的眼睛又亮了起来,“不,我那是真的喜欢。按照你们的说法,真正的喜欢是愿意放弃的。
舔狗的执着,很大程度上建立在不愿意接受失败上。
我接受了我的失败啊。”
吴楚之拍了拍额头,无奈的说着,“不,你那并不是喜欢,你那是舔狗的升级版。”
孔子骞大吼了起来,“对!没错!我就是舔狗!行了吧!你们满意了吧!”
吴楚之三人说不出话来了。
这倒霉孩子!
听不进人话!
孔子骞杵在那里,眼睛死死的瞪着他们,浑身颤抖着,泪如雨下。
半响,他突然擦了擦眼泪,转过身去,打开qq列表,找到邹灵玲的号码。
他的视线模糊了起来,右手颤抖的点击鼠标右键,缓缓的将鼠标移动到‘删除好友’的标签上,轻轻点击鼠标左键。
“是否确认删除好友?”
这个对话框的‘确认’,孔子骞怎么也点不下去,呜呜的哭着。
秦旭拦着想要上前帮他的刘鎏,摇了摇头。
孔子骞哭得气都喘不上来了,坐在板凳上无助的像个孩子。
吴楚之叹了一口气,正想上前阻止他时,孔子骞动了。
他狂叫了一声,紧紧的闭住双眼,重重的按下了鼠标左键。
“嗡!”电脑发出的错误提示音让悲痛欲绝的孔子骞愣住了。
刘鎏眨巴眨巴眼睛,轻声说道,“老幺,过时间了,网断了。”
蜀大熄灯时间是,断网时间是。
孔子骞崩溃了,将鼠标往桌子上一砸,冲到阳台上悲愤的大吼起来,“某人,我想你了!
世界上最痛苦的距离就是你不在我身边,却住进了我心里,我到底欠你什么?
连做梦都在想,当初那么不小心把你下载到我心里,现在系统却告诉我,此人无法删除。”
迎接他的,是一盏盏重新打开的灯,和阵阵的怒骂声。
“疯了啊!”
“谁td那么缺德!”
“太恶心了!”
“你舔狗啊!”
……
对于楼外的噪音,孔子骞置之不理,缓缓滑坐在地上,抱着膝盖无助的望着夜空。
低头看着手上那根早已褪色、甚至失去弹性的橡皮筋头绳,他心里的悲伤渐渐满溢。
这是邹灵玲高中时不要了的头绳,他却如获至宝的捡了起来。
在孔子骞的抽屉里,有个铁皮文具盒,里面装满了她的东西。
用掉一大半的橡皮擦、坏了的钢笔、卡通发卡……
还有一束她的青丝。
那是他三年收集起来的,用红绳细心的绑着。
眼里的泪珠再次聚拢,决堤而出,孔子骞捂着嘴,无声的恸哭着。
他想起这么多年的惨淡付出,又受到的世间冷眼,心里的情绪累积全都爆发了出来。
孔子骞也不知道自己这么多年是在做什么,脑袋一下一下的撞着坚硬的墙壁。
望着阳台上那个啜泣的少年,秦旭想要去安慰他,却被吴楚之拦了下来。
“等他哭吧,总要宣泄出来才好。”
寝室的灯如期的熄灭了。
良久,孔子骞像是哭累了一般,倒在了地上。
吴楚之走上前去,将他拖了进来。
“喝酒!喝酒!”刘鎏搬出了啤酒箱子。
孔子骞提起一瓶啤酒,咬开盖子,便是一大口灌了下去。
不同于以往,过去孔子骞‘告白’失败,只是大家喝酒的借口,今天显然不一样。
四人也没有谈兴,熄灯后,开着应急灯,孔子骞一抽一抽的闷声喝着。
吴楚之从孔子骞的桌子上拿起他的手机,递给了他。
孔子骞犹豫了一会儿,接过了手机。
看着眼前熟悉的名字,他的眼眶又红了起来,闭上眼睛深呼吸了两次,还是删掉了手机号码和qq好友。
“聊天记录也删了吧,免得以后翻出来难受”刘鎏很有经验的说着。
吴楚之叹了口气,看来这又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一将功成万骨枯,吴王的身边全是悲伤。
孔子骞闻言咬牙点了点头,开始删了起来。
短信、qq聊天记录、邮件……
这货删了很久,看来语录应该不少。
吴楚之乜了乜他,“老幺,删聊天记录都可以删十来分钟,你真是个人才!”
孔子骞摇了摇头,“你太夸张了,不过分钟而已。”
秦旭愣了,“你还记了时?”
孔子骞放下手机,自己笑了起来,“秒,我卡了时间的,代表杀毒。”
吴楚之脖子青筋抽搐着。
确实该杀杀毒。
这话本身够毒!
一人两瓶后,孔子骞已经眼神迷糊了起来。
这货的酒量也就两瓶。
今天心神失据之下,已经有了困意。
吴楚之拍了拍他的肩膀,“睡吧!”
孔子骞抽了抽鼻子,也不说什么,乖乖的爬上床倒头就睡。
秦旭和刘鎏见状,苦笑的摇摇头,提着应急灯各自上床看着英语书。
吴楚之起身去洗漱。
也许确实应该考虑在公司附近买套房子,何必回来被荼毒心灵。
最重要的是,办公室没水,裤子里有点黏糊糊的。
……
躺在床上的吴楚之毫无睡意,借着应急灯的灯光翻看着刘墉的《随遇随喜》。
当世界躁郁时,不妨看看书。
刘墉的书,喜欢讲故事。
说起来,人类喜欢故事,是一个保持了数万年的兴趣。
从远古时代的人们把各种符号、图形画到山洞的岩壁上开始,人们就开始讲故事听故事了。
现在即使有电视、网络和游戏机来抢夺日益不足的时间,人们也照样会。
腐国文学批评家泰瑞·伊格顿(terry
eagleto)认为道理很简单“大多数人和故事的理由在于读起来轻松愉快”。
故事往往能带给人很大的乐趣。
刘墉说,故事是最好的教育方法,不生硬、不教条,能够把很深的道理,用引人入胜的方式传达,让人感到有趣的同时,也能领悟到那么一点有用。
就如同古罗马诗人兼哲学家贺拉斯说的那样,作家的任务是说出对生命既有用又有趣的事情。
在这本《随遇随喜》里面,刘墉延续了一贯的讲故事风格,借着小沙弥和老师父这一对师徒之间的小故事,说出一些人生的道理。
文字浅显,让人一看就懂,有时还能让人会心一笑。书中每一篇小故事都搭配了刘墉自己亲自画的水墨画,笔触细腻柔和,色调明朗。仅仅从视觉上,也给人一种治愈的感觉。
小沙弥看到秋天禅院里的红叶飞舞,就跑去问师父“红叶这么美,为什么会掉呢”?
师父一笑说“因为冬天来了,树撑不住那么多叶子,只好舍。这不是‘放弃’,是‘放下’!”
禅院里的一棵大树倒了,小沙弥和众师兄弟扶不动,师父说把树枝锯掉。
小沙弥表示不解,为什么大树已经这么可怜了,还要伤害它,锯掉它的树枝呢?
师父说“树大招风,先自损,才能不受损”。
吴楚之不是因为孔子骞而烦躁,而是因为斯文森。
上午斯文森那番关于‘人上人’的话盘旋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
这和吴楚之的人生观相差甚远。
就像上面那个故事一样,充满了东方的哲学,这是斯文森理解不到的。
斯文森他们只会让大树越长越大。
撑不住,不会舍,而是施肥。
扶不动,不会放下,而是想办法加固。
短期看,树会越来越茁壮,直拔云霄,但最终还是会被越来越强的大风、雷击给毁灭掉。
而且,吴楚之还从斯文森的话里面嗅到了谎言的味道。
有着曹贼的好色与睡眠,吴王自然也有曹贼的多疑。
加入研究生会,实在是太无必要了。
东西方在这上面有着巨大的鸿沟,从本质上与东方完全不同。
一个强调的是管理,一个强调的是维护同学利益。
没有任何跪舔的意思,而是西方的学生会,完全就是兄弟会。
平行时空里的那个吴楚之,第一世就坚决不招学生干部作为研究生。
斯文森现在可以说是学贯中西,不可能不知道里面的区别。
诱导自己进入研究生会,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手里把玩着奇楠手串,一颗颗婆娑着那木质的珠子,心里始终平静不下来的他,索性合上了书。
他在脑海里反复的思考着这段时间发生的一切。
从拆迁房到神舟付,再到斯文森为他画的股票、期货、外汇的饼,吴楚之忽地发现,这些事情仿佛都是斯文森在推着他走。
而且,让他最疑惑的是,无论是拆迁房还是神舟付,貌似对于他想要博得的地位,没有任何的帮助。
除了证明自己是个暴发户外,没有其他的意义。
能让萧玥珈那种豪门低头的,只是暴发户的钱就够了吗?
这种浮财,哪怕再多也不可能被他们看在眼里。
斯文森那番政商关系的话倒是点醒了他。
自己对于萧家的买点在哪?
恐怕只能是政商的结合。
萧玥珈说过,她家的大量远方叔伯们遍布于在大江南北各个地区的衙门里。
对于他们而言,自己最好的价值便是给他们带来的政绩。
这不是浮财可以解决的问题。
唯有产业。
只有产业能够拉动地方经济的增长,解决大量的就业问题。
让老百姓的腰包鼓鼓地,这才是衙门中人的业绩。
浮财只能做慈善,而且只能解决短期的问题。
没听说过撒币可以让经济增长的。
吴楚之疑惑了,斯文森鼓动自己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他有些百思不得其解。
睡不着的吴楚之在床上坐了起来,目光在一边的书架上打量着。
世纪初老式的床上书架其实就是一块长条形的厚木板,架在床头与床尾之间,价格不贵,卖价不过元,很是实惠。
其实这种书架很是方便,也很牢固,把书堆满一整面墙都没问题。
作为一个文科生,吴楚之的兴趣自然是非常广泛的,书架上面什么书都有。
世纪初的成本也不贵,毕业季的时候多留意校园内的跳蚤市场,自然可以网罗到很多的书籍。
他漫无目的的在书堆里找着书,都是读过的。
看着这满满的书架,吴楚之这才反应过来,他也要毕业了。
这堆书该怎么处理?
卖了?
有点舍不得,他读书有在旁边批注的习惯,这也是受严恒父亲严东明的影响。
有的时候,同样一本书再过两年再去看,又有新的感悟,这是就需要贴一张纸进去做新的笔记。
所以,吴楚之很多的书是越读越厚,自然更舍不得卖。
家里的书柜也装不下了,所谓书香门第,就意味着家里的书柜也不少。
几十年下来,早已被几代人塞得满满当当。
不过,自家的书柜,大多数都是父亲的工程类砖头书。
显然,研究生时,自己压根就不会住校,而自己和秦莞的婚房,目前还在装修。
看来只有放弃一部分书了。
吴楚之惆怅的望着书架上的藏书,忽地眼神一凝,落在《左传》上面。
《左传》在华国历史上的地位从某种程度来说是至高无上的。
关于它到底是不是是华国留传下来的第一部编年体史书,有很大的争议。
但是因其真实和文采,对后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可以说是先秦文化的最高成就。
作为一个文科生,见到历史书对它如此高的评价,吴楚之自然会去翻阅。
一段文字浮现在他脑海里。
吴楚之有些慌了,赶紧将书抽了出来,哗哗哗的翻着。
半响他愣住了,双手颤抖的捧着书。
“昭公七年……
及子产适晋,赵景子问焉,曰「伯有犹能为鬼乎?」
子产曰「能。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用物精多,则魂魄强。是以有精爽,至于神明。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犹能冯依于人,以为银厉,况良霄……」”
不用去查古汉语词典,当年的吴楚之就把这些古籍当做文言文翻译练过基本功的。
等到子产去晋国,赵景子问他,说“伯有还能做鬼吗?”
子产说“能。人刚刚死去叫做魄,已经变成魄,阳气叫做魂。生时衣美丰富,魂魄就强而有力,因此有现形的能力,一直达到神化。
普通的男人和女人不能善终,他们的魂魄还能附在别人身上,以大肆惑乱暴虐,何况伯有……”
这段文字,讲得就是道家和佛门所说的夺舍!
也是‘夺舍’这件灵异事件,在古籍中的最早记录。
所谓‘强死’,就是不得善终。
斯文森是癌症活活疼死的,显然,这不是善终。
一股寒气从吴楚之的后背涌出,瞬间便弥散至全身。
狗屁的随身老爷爷!
分明是这货要害本王!
吴楚之恍然大悟,斯文森种种的不合理做法,在此刻得到了解答。
他要夺舍!
此时的吴楚之很是抓瞎。
该怎么办?
请神容易送神难!
怎么才能把这货从体内赶出去?
燃香?
上次斯文森就说过,那安神香对他的损害很大。
但是,会不会引起反噬?
吴楚之后悔不迭,最近他给了斯文森太多的休息时间。
天知道他恢复到了什么地步!
他在心里默默计算着。
根据几次斯文森提过的恢复时间进行推算,这货貌似应该恢复的七七八八了。
不能轻举妄动,但又不能任其发展下去。
肿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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