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七章 版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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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驹在书房等了一段时间后,便听门外传来张管家的声音和脚步声,抬头一看,李斯已经带到了。
李斯这些天升了官,可谓春风得意,笑容都快焊在脸上了。
“拜见吴卿!”李斯毕恭毕敬的一礼。
吴驹点头,起身将其扶起,说道:“来了啊,私下里不必这么客气,坐!”
二人落座。
吴驹招招手,旁边的侍女倒上一杯茶。
清凉的茶水落入杯中,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
吴驹笑着打趣道:“李斯,升了左监之后感觉如何?可有不习惯吗?”
“非但没有不习惯,反倒神清气爽,腰不酸了,腿不疼了。”李斯也开了个玩笑。
“嗯。”吴驹点头:“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大王既然将此重任交托于你,那就要先把事情办好咯,这是首要的。”
李斯听出对方是在提点自己,连忙点头:“明白,断不敢忘本。”
吴驹满意的笑了笑。
李斯端起茶杯与吴驹对饮。
放下茶杯我,吴驹问道:“李斯,咱们秦国现在还没有针对打击盗版,即伪造、仿制之物的律法吧?”
李斯摇摇头:“没有。”
现在虽然没有重农抑商的说法,但也没有像后世一样真正重视起商贾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自然也不会出台相关法律。
“您遇到盗版了?”李斯试探性的问,旋即想了想,又问:“大秦书斋??”
吴驹笑吟吟地说:“还是你聪明啊,那你猜猜是什么东西被盗版了?”
李斯想了想:“造纸术和印刷术是最高机密,所以不可能是纸张和书籍被盗版了,砚台和墨条谁都能做,称不上盗版,笔洗想做出那种独特的青色和白色可不容易……是毛笔?”
“没错。”吴驹欣然点头。
他将那只放着毛笔的匣子拿来,示意李斯看。
李斯拿起一看,抚摸了一下笔杆,吐槽道:“这手艺也太糙了,一眼就能看出真假来。”
吴驹一惊:“你还会看毛笔?”
李斯嘿嘿一笑:“我哪会看这个啊,您忘了我昨天在书斋买了许多笔,我只是觉得这支笔和我买的那些差的太多罢了。”
吴驹默然,突然想起后世一个流传甚广的野史。
某位大清末代皇帝帮人鉴宝,看了两眼后断定是赝品,那人不信,说这是花重金收来的,岂能有假?结果遍寻专家鉴定,都说是赝品,那人这才服气,问他,你是如何看出的?
那位大清末代皇帝笑了笑,说我可不会看这些,只是感觉和以前紫禁城里的东西不一样。
若换旁人,只以为李斯是在凡尔赛了,他昨天买的那可都是最顶级的毛笔,每一支都不低于十贯。
不过吴驹却对此毫无感触,毕竟毛笔是他造的,他不仅能看出真伪,而且能要多少有多少。
“所以是有人在制造大秦书斋的假货售卖?”李斯连忙问道。
他从拜入吴驹门下以来,虽然在朝堂上混的风生水起,步步高升,可对于吴驹这个对自己有知遇之恩的人,他却是寸功为立,顶了个门客的名头却并没有像大多数门客一样在背后出谋献计。
所以!
身为吴驹的门客,如果是要打击胆敢损害吴驹的利益的人,那他李斯必须帮帮场子!
于是乎,李斯连忙问道:“需要我做些什么?不若把人抓到牢里,杀一儆百,以儆效尤!”
吴驹摆了摆手:“不要这么暴躁嘛!”
李斯还以为自己手段太过狠辣了,正想解释一句,却听吴驹淡淡的说:“我已经派人抓起来了。”
咳咳!
李斯顿时被呛了一口茶水。
你都抓起来了还让我不要那么暴躁。
“我只是在想,现在只能抓了这些卖盗版的,只能是以行骗的罪名定罪下狱,我认为应该完善这方面的法律。
每一个人都应当拥有自己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我称之为版权,或是这大秦书斋的logo,或是《西游记》,这样的版权应当由我持有,如《荀子》,则应该由荀子持有,国家则要保护版权。
不问自取即为盗,如果有人没有征得版权所有者的同意就贸然使用,即为侵权,应当向所有者支付赔偿,秦国应该制定完善的法律保护版权,这有助于文化和经济的发展!”
吴驹洋洋洒洒一席话说完,李斯逐渐陷入了沉思。
不问自取即为盗,吴驹所说的道理并不难懂,也是一贯的共识,只不过从前没有人将这些道理逐一研究,转化成详细的律法。
沉思了好一会,李斯点着头说:“很有道理……正好后天就是朝会,我看可以放到朝会上议一议,不过毕竟是从零开始,整部律法搞出来兴许已经是几年后的事情了。”
说到最后,他摊了摊手。
没办法,廷尉府的工作很多,别的不说,吴驹之前提出并倡导的食品安法,他们还在加紧完善之中呢。
不过李斯是支持吴驹这个版权保护的想法的,这个版权保护是很正当的理由,他身为门客支持吴驹本就是理所应当的。
再者吴驹的想法也与法家思想不谋而合,即依法治国,所有事情都要有规可守,有迹可循才对!
而律法所打击的罪名不论先后轻重,也都应该向着更完善的目标前进才对。
谁知,李斯刚说完,吴驹却咧嘴一笑:“谁说是从零开始?”
下一秒,在李斯震惊的目光中,吴驹掏出一本册子拍在了桌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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