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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偶然的才是美的

云川想要过上好日子,这绝对不是他一个部族把日子过好就算好日子的。

如果仅仅满足于吃几口美食,享受几个美人,躲在桃花岛当独夫是可以的。

云川是一个见过好日子是什么样的人,他喜欢宽阔的公路,喜欢摩天高楼,喜欢琳琅满目的商品,喜欢那种躺在家里就能与万里之外的人交流。

很显然,想要过上云川希望的好日子,仅仅依靠他一个部族是行不通的。

这是一个社会化的问题,需要所有人都参与进来,最后才能形成一个高度发达的文明。

至于云川现在所拥有的东西,他不在乎,这样的生活连他以前的生活都比不上,有什么好珍惜的。

在以前,他至少有一辆摩托车,一辆汽车,现在,他除过有野牛这个气味很大的坐骑之外,就只剩下一个粗壮的夸父愿意背着他到处跑了。

即便是不能回到以前的生活里去,云川也希望能让社会尽快的发展到纣王时期,至少,那时候还有狐狸精跟酒池肉林,人间社会也看起来有了一点人间应该有的样子。

不至于刚出门就看到一个啃人腿的,再回头那边还有捋肠子吃里面混合物的。

很多时候,战争都是因为穷才发生的,云川部之所以不愿意发动战争,是因为不值得,用人命去换一点粮食,换一点麻布,对云川部来说绝对是亏损的。

在云川部,不需要抢劫,一个人就能创造出更多的财富出来,这样一来,人的生命就显得弥足珍贵了。

因为有了陨石平原,云川部也就不缺少磁铁,而磁铁这东西恰恰是云川部现在寻找铁原料的重要工具。

铁矿这东西云川不太指望,厚厚的黄土层上找不到这东西,即便是有,也在黄土之下,他没办法开采出来。

所以,在大河边上,就出现了很多很多拿着磁铁寻找铁砂的人。

这些人弄到铁沙之后,就去找铁匠作坊换一些小小的铁器,比如,针,比如小刀,比如剪子,然后再拿这些小铁器去跟别人换陶器,皮毛,麻布,乃至粮食。

最后,形成了一个近乎完美的闭环,也就是说,一个真正可以糊口的工作就诞生了。

仓颉在挑花岛外城居住下来了,因为有很多原来的桃花岛居民,把他们当初修建在外城,又侥幸没有因为狼灾破坏烧毁掉的竹楼拿出来出租,想要住进去的人,只要给他一点货物就可以了。

仓颉居住的竹楼很大,他一个人就占据了一层,这座竹楼正好坐落在集市的中间,每天只要推开窗户,下边就是热闹无比的集市。

仓颉甚至不用离开竹楼,就能吃到饭,还是很不错的饭食,云川部的一些女人能做出非常美味的饭食,她们用这些饭食跟前来交换东西的野人们换取了大量的兽肉,兽皮,草籽,以及部族需要的好东西,然后再把兽肉,草籽变成美味的食物,把部族需要的好东西拿给阿布换到更多的粮食。

仓颉直到现在都不明白,为什么那些妇人会用煮熟的饭食跟人家交换生肉,跟草籽呢?

明明还是一碗换一碗,看似很公平……

仓颉又换了一点笔墨跟纸张,然后,他又没有货物了。

他很想再回部族取一些货物,再来桃花岛外城,因为他突然发现,云川部现在连投石机,大竹弓都拿出来买卖了。

“云川部完蛋了!”这是仓颉恋恋不舍的离开云川部的时候对自己的部下说的话。

阿布这个桃花岛大管家不这么看。

因为粮仓里的粮食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在不断地增加中,不是草籽在增加,而是兽肉在不断地增加中,族人们喜欢吃兽肉,不喜欢吃草籽,除过族长。

最重要的是,仓库里储存的旧粮食变成了新的粮食,新粮食的主要贡献者就是仓颉。

这是仓颉截断了一支从南方向大河上游运送粮食的运输队的缘故,南方的麦子,糜子,谷子收割的早,因为手头没有货物可以跟云川部兑换投石机,大竹弓的仓颉,毫不犹豫的用一整支运输队运送的粮食,跟云川部换到了他想要的东西。

轩辕听了仓颉的汇报之后,沉默了很长时间,继仓颉之后,大鸿也来到了桃花岛外城集市,并且选择在这里常住,他来的时候只带了很少的一些货物,作为他的生活的资本。

他没有像仓颉那样到处兑换货物,只要有人开始交易,他就站在一边静静地看,一声不吭。

大乌鸦现在也很安静,静静地站在一边看云川吃饭。

孵卵完毕的大乌鸦,获得了两个孩子,获得孩子的代价极为惨烈,大乌鸦身上的羽毛几乎要掉光了。

如今光秃秃的,只有屁股上跟脑袋上还有两撮毛,它的毛都被它给拔光了,用来垫窝,尽管精卫给它准备的窝已经很柔软,很暖和了,它还是执意拔掉满身的毛给两只小雏鸟垫窝。

大乌鸦没有毛了,小乌鸦身上的绒毛却非常的密集,是两个看起来非常可爱的小家伙。

“吃饭,吃饭!”眼看着云川吃完了最后一口饭,大乌鸦终于嚎叫了起来。

精卫把收集好的碎肉才放在大乌鸦的嘴跟前,大乌鸦就疯狂的吞吃起来,它吃饭的速度很快,给小乌鸦喂食的速度更快,一张嘴供应三个胃,似乎没有任何的压力。

云川剔着牙,从嘴里吐出一个夹在牙缝里的肉丝,然后对精卫道“以后它不要,就不要给它喂卫担忧的道“它身上的毛没有了,现在没问题,冬天的时候会不会被冻死?”

云川指着精瘦的大乌鸦道“这家伙聪明着呢,以前飞不起来是因为吃的太胖,现在孵化出来两只小鸟,身上的赘肉没有了,还把毛拔光,就等着新羽毛长出来飞走呢。”

“族长,你说大乌鸦会不会要去找?”

云川笑道“现在很忙,听说整天跟轩辕泡在一起研究长生之道呢,而且轩辕还要求尽快研究通长生之道,他好按照说的法子实行。

所以,没时间顾及别的事情。”

“您说,他们到底是一群什么人呢?她们好像没有部族,没有帮手,就这么在很多部族里流浪,图什么呢?”

云川叹口气道“她们是野人群中最聪明的一批人,是智慧地掌握者。”

“既然是这样,您为什么不要呢?”

云川瞅瞅精卫的小脸,摇头道“方向不对,聪明劲用错了,比一个蠢货还要可怕。”

“您是说长生?”

“是啊,你也看见了,神农氏为了求长生都干了些什么?轩辕如果也求长生,这将是一件非常可拍的事情。”

“为什么?”

云川想了一下,最后用精卫能听得懂的语言道“会弄得天怒人怨,是白费功夫,如果这些人不能让轩辕长生,他们就会选择让轩辕死掉,处理掉轩辕的尸体之后,然后再用另一套说辞,告诉轩辕的部下,他去了另外一个世界了。”

精卫见大乌鸦吃饱了,就带着云川离开了她的树屋,但凡云川在,大乌鸦绝对不会暴露自己鸟巢的位置,尽管这个鸟巢的位置云川知道的清清楚楚,大乌鸦还是对他有着极高的警惕心。

盛夏时节,算是大河上游之地最好的时光,只要站在树荫下,就感受不到多少热意。

尤其是走在红砂岩铺就的林荫小路上,河面上的凉风吹来,会让人遍体生凉。

不远处就是夸父把持的铁匠铺子,炎热的天气里,夸父正在筛选铁砂。

他用的方法很简单,提高了磁石的位置,让铁砂从下方滑过,最好的铁砂会吸附在第一个高位置上用麻布包好的磁石上,次等的铁砂会从第一个磁铁下滑过,在被另一块位置放的较低的磁石吸附走,直到铁砂从四个磁石上滑过之后,那些吸力不强的铁砂,就是铁匠铺不要的废料了。

取铁砂的工作也非常的简单,把磁石上的麻布取下来,铁砂就掉下来了。

云川蹲在这个选择装置前看了很长时间,又看看忙着从磁石上往下取铁砂的夸父,他很难相信这个很聪明的装置是这个家伙想出来的。

“怎么想出来的选矿法子?”对于夸父云川很少有好脸色的时候。

“还能怎么想,好的铁砂随便用磁石吸一下就粘上去了,不好的铁砂要用磁石使劲蹭才能粘上去。

最近送铁砂的人多,有些不老实,送来的铁砂看着是黑的,其实没什么用,混到好铁砂里,烧出来的铁一点都不好。”

听夸父说了半天,云川都没有从他的口中听出一个道理出来,他看了夸父很长时间,最后无奈的道“就这样吧,挺好的。”

只要人家的方向办法是对的,云川就不胡乱命令,要是告诉这些人严格按照他已经经历的工艺进行,反而屁都造不出来。

野人的世界里,讲究的就是一个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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