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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酒不让喝,仗不让打,这是不是明升暗降,打了一辈子仗了,现在倒好,成个摆设了。”

程咬金可能是醉了,也可能是心里苦闷,借着醉意发泄发泄,但不管是因为什么,他的话中,都有着对皇帝的不满,段志玄不敢再听下去,连忙捂住他的嘴。

“干什么你。”程咬金不爽的打开他的手,正欲说什么时,门外的亲兵进来道:“将军,李枢密使来了。”

说话的功夫,李孝恭已是不请自进。

段志玄手疾眼快,将酒瓶赶忙塞到了桌下,这番操作难免有些掩耳盗铃,不说两人醉醺醺的模样,就说屋中刺鼻的酒味,能大致猜出他们喝了多少酒。

李孝恭呵呵一笑,也没多说什么:“两位,陛下今日来令,着直隶道总管程咬金,亲率三营步军前往灵州听候调遣。”

话落,李孝恭将调兵函以及李承乾的亲笔信递了过去,程咬金一目十行,面色随即狂喜起来。

直隶道麾下总计五军,除了一部骑军在咸阳外,余下四部皆为步军,分别驻守在潼关,武关,萧关,大散关。

这四关,号称关中四大关,只要扼守住这四处,那不管外面乱成什么样,关中都可稳如泰山。

由此可见,直隶道的主要作战任务,就是坚守城池,所以其辖下士卒最擅攻坚守城。

程咬金连夜派人,前往泰山、庐山,玉山三军传令,令他们将防务暂交当地巡防营,速速前往长安集结。

三军收到令,一听是要去灵州,不过两日,就全聚在了长安城外。

程咬金披刀戴甲,如巡视领地的老虎一般,在终南山下的大营聚将点兵,一切无误后,六万大军正式开拔灵州,浩浩荡荡的黑色长龙,遮天蔽日,在程咬金部后面,还有禁军一营两千兵马,他们的甲胄兵器,和直隶道三军没有什么不同,唯一有异的是,禁军每个人的肩上,都背着一长长的管子,这东西看着有些怪异,兵器不像兵器,笛子不像笛子的,禁军的人还很是当个宝贝,每日扎营休息的时候,他们第一件事,就是小心翼翼的用手帕擦拭那黝黑的管子,程咬金好奇之下,想要一根过来玩玩,结果那禁军中郎将,说什么都不答应,哪怕他摆出国公架子大将威严,人家也丝毫不买账,这弄的程咬金心里更加痒痒。

……

再有几日就该立春了。

光秃秃的树枝萌发出了绿芽新枝,清晨玄池的水也不再那么冰凉。

早晨起来,李靖习惯性的打了一套拳,待浑身火热之后,又用微凉的池水洗漱,一冷一热,冰火两重天之下,直觉身体气血顺畅。

“将军,刚熬好的汤,您尝尝。”

副将阿提瑟,是当初阴山时的老部下,在阴山军整编裁撤之后,他到云中巡防营当了个小校尉,此人不算勇猛,甚至有些贪生怕死,但人嘛,总是有些优点的,这阿提瑟在筹集粮草辎重一道上,就很有天赋。

突厥军的补给,朝廷是顾不上的,能调拨整齐兵器盔甲,已经实属不易了,在要求跟唐军一样三菜一汤,也确实有些为难,毕竟突厥军不算是正式编制。

虽然皇帝授权可以以战养战,但李靖并不太愿用这种方式筹集补给。

以战养战,说好听点是这样,说难听点,其实就是烧杀抢掠,人那,一旦失去了约束,那就不好管教了,要是杀疯了,将磨去的野性再次唤醒,那恐怕就不好管教了。

所以李靖特地将阿提瑟从云中巡防营要了过来,并且将他提拔为了副将,而阿提瑟也没让李靖失望,他想了一个法子,那就是让突厥军士卒自备口粮。

从云中征召的这些人,家家基本上都养有牲畜,每人拿两只羊制成肉干充做军粮,足够坚持数月了。

虽说天天吃肉喝汤,让人觉得很腻歪,但好歹不用发愁辎重问题。

李靖接过瓷碗,边喝边问道:“吐蕃军依旧没动静?”

“没有,他们现在整日都在营中,听斥候说,连岗哨都没有几个。”说着,阿提瑟眼睛一转,建议道:“公爷,吐蕃军如此松懈,要不咱们晚上偷偷动身,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算了吧。”李靖摇摇头:“他们不动,我们也不动,论科耳虽说不算名将,但也经过战事,他不至于傻到连岗哨都不布置,吐蕃军如此松懈,肯定有诈。”

话音刚落,亲兵掀开帐帘,带进来了一骑士。

“卫国公,陛下令你部寻找战机,击溃所挡吐蕃军,向南往吐蕃腹地挺进。”

……

吐蕃军大营中,论科耳愁眉不展。

对面的唐军,好似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的要跟他们这么耗着。

他是想尽了办法,就差大门洞开,在营前立起一杆大旗,上面洋洋洒洒写上:求你来攻,四个大字了。

唉…

论科耳揉着脑袋。

李靖要是一直不动,这可怎么是好。

松赞干布最近这两日,一日数封信件,要是在这么僵下去,他那位小侄子,怕是都要临阵换将了。

论科耳越想越心烦意乱,此时,一亲兵惊恐中带着欣喜,慌慌张张跑进来道:“码本大人,唐军动了,他们像是冲着我们来了。”

“你说真的?”

论科耳猛的站起,一脸欣喜,不等亲兵回话,他已能感到地面在微微震动。

“快,快去吹号!”

呜~

猛然响起的军号,让已经懒散数日的吐蕃士卒,有些手足无措。

等他们慌慌张张穿好甲胄之后,唐军前锋已经不足十里。

“尼玛,你率领本部去迎战唐军前锋,其余人,做好撤退准备。”

看着尼玛一脸凶狠,论科耳又不放心嘱咐道:“记着,你的任务是引诱唐军,不是击败他们。”

凶相毕露的尼玛,紧握刀把,不甘心的点点头。

唐军前锋五千骑,呈锥形阵快速袭来,遮天蔽日的沙尘中,一杆黑狼旗若隐若现。

尼玛率本部一万,迎面冲向唐军,他在心里发誓,今日定要用唐人的血,祭奠胞兄的在天之灵。

“杀!”

两军如奔涌的洪水,势不可挡的撞在了一起。

在战马的快速冲击之下,手中的刀根本不用带劲,就可轻易划开敌人的胸膛,哪怕突厥军的盔甲比吐蕃军的厚实,在巨大的冲击力面前,也如纸片一般。

战阵之中,人仰马翻,许多无主之马,如无头苍蝇一般到处跑着,地上的残肢碎屑中,亦有不少人嘶声哀嚎着。

李铁蛋从未经过这般阵仗,他傻傻的拿着刀,如僵了一般伫立在马上,周遭之人,都在奋勇厮杀着。

有人不慎,将刀掉落,索性一个飞身,抱着吐蕃士卒滚下马,在地上用拳头用牙齿,玩命搏斗着。

刺鼻的血腥味,让李铁蛋忍不住抖了起来。

“铁蛋…铁蛋……”

猛然响起的呼喊声,让李铁蛋看向了那日松。

此时,这个平常总爱和自己斗嘴的族人,正被一个吐蕃人压在身上,那个脸上肌肉抖个不停地吐蕃士卒,正用力的将刀插进那日松的身体。

刀尖顶在盔甲上,发出着刺耳的声音,那日松两手紧握刀刃,哪怕已是血肉模糊,他也不敢松手。

“救我啊!”

那日松咬牙喊着,李铁蛋却依旧坐在马上傻傻不动。

吐蕃士卒大吼一声,只听轻微哗的一下,黝黑的盔甲出现了一道裂痕,刀尖顺势插进了胸膛一分,那日松痛的一声大叫,脸色顿时变得苍白,就在他绝望之际,阿史那特从身后钻出,一刀砍下了压在那日松身上的吐蕃士卒的脑袋。

李铁蛋依旧懵着,阿史那特将他一骨碌拽下马,躲开了横扫来的弯刀。

偷袭的吐蕃士卒见没有得手,恼怒的冲阿史那特而来。

“把他拖下去。”

阿史那特将那日松丢给李铁蛋,接着厮杀了起来。

“你……你个王八蛋。”

那日松上气不接下气的骂着,李铁蛋红着脸,拽着他的盔甲往后退去。

像李铁蛋这般第一次上战场,被吓到的人,不少,但也不多,大部分突厥士卒,还是很勇猛的。

他们的骨子里,还残留着草原上的狼性,在越来越浓厚的血味的刺激下,突厥士卒越战越猛。

尼玛本还想着如何佯装敌不过,才能让唐军不生疑,结果现在,他发现自己这个想法实在太愚蠢了,那还用佯装啊,哪怕有着人数优势,他们也是打不过唐军。

“撤,撤!”

尼玛大喊一嗓子,率先调转马头往后跑去,其他吐蕃士卒紧随其后。

一里外的李靖,放下千里镜,缓缓抽出自己的佩刀,嘶声道:“杀!”

突厥军主力发起冲锋,密密麻麻皆是黑色,尼玛回头看了一眼,心里升起一股凉气。

“尼玛将军。”

正玩命挥动马鞭时,前方一骑士策马奔了过来:“玛本大人有令,让你部挡住唐军,掩护大军后撤。”

尼玛咬着牙,率领剩下的六七千人,调转马头又迎向了唐军。

从高空望去,身着黄色皮甲的吐蕃军,在冲入黑色海洋的一瞬间,就被吞噬了个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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