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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高燨指着岸边,“将来,我们只有从这里搭建一个码头,放心,这些问题,将来都能解决。”

严敏初松了一口气,但陡然一想,不知不觉间,他对这个青年似乎有了一种盲目的信任,竟然相信他说能够解决,就真的能够解决。

“只不过,我们需要运送钢铁过来,不是一时半刻可以做到的。但暂时,我们先搭建一个木头的码头,临时先用一下,至少不用小船搁浅后,还要在淌海水上陆地。”

不过,现在说这些都还早,眼下要把钻井的设备先搭建起来,当然,肯定不能够用最原始的手段进行钻井了。

发电机被搬到了岛上,挖掘机被拆卸成分总成后,一点一点被运了上来,再组装起来,庞大的机器很快整理了一大片平地出来。

发电机开始运行之后,电力输出,很多工具可以运用,包括电锯之类,一株株参天大树被放倒,在转动的刀具面前被切割成一块块木板,再用这些木头和木板搭建起屋子。

那些黑奴们,基本上只需要给大明人打下手就可以了,搬运木料,以及按照他们的要求搭建屋子,并不需要他们做一些伐木的重活。

很快,一座长约有十来米,离地面约有一米的木屋地基搭起来了,暂时还没有来得及盖屋顶,当天晚上,朱高燨等人只能在地板上铺上席子,暂时将就一夜。

好在事先带来了帐篷,除了值夜的士兵,和黑奴,其他的人都住在帐篷里,尽管如此,这也不是一个皇子应该过的日子。

狗儿没有睡,坐在旁边,借着外面发电机提供的照明穿透进帐篷的微弱的光芒,守着殿下,他心里想到,若是皇上知道,殿下竟然在这样的荒野中过夜,不知道心里会做何想?

而同样心中难平的还有严敏初,他做梦都没想到,他有一日,会和大明的皇子殿下躺在一起,在这样的荒郊野岭度过如此不平静的夜晚。

半夜,有野兽光顾,警惕的大明海军看到了黑暗中突然出现的绿油油的眼睛,发电机的光照在这些野兽的身上,让他们一眼就看出,这是狼群。

居然遭遇了狼群。

谷允惊得几乎快跳起来了,他恨不得朝狼群扑去,以身伺狼,免殿下于惊吓。

“射击!”

谷允想都没想,便直接下了命令。

机枪的声音在这平静的夜里突兀地响起,狗儿腾地从地上跳了起来,他一把抱住了朱高燨,“殿下,快起来,奴婢护着您出去!”

朱高燨睁开眼睛,他打开了帐篷,谷允已经赶过来了,明亮的灯光照着他额头滚落的汗珠,语不成句,“殿下,狼群!”

“击毙便是!”

既是荒郊野外,又是夜半时分,本来就是这些野兽的地盘,遭遇狼群也好,遭遇虎豹也罢,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谷允立即转身,他此时庆幸不已,幸好白天的时候做了充足的准备,弹药备得非常充足,眼看击毙了不少狼,狼群被吓得往后缩,谷允惊恐过后,不肯放过这些畜生,喊道,“用手榴弹轰!”

“是!”

“把周围洗劫一遍!”

“是!”

小半个时辰后,枪声和轰炸声终于停止下来了,朱高燨再次朝外看了一眼,重新在帐篷里躺下。

“明天先把栅栏架起来吧!”他打了个呵欠。

前世,他经常要帮家里做农活,一整天忙碌下来,夜里会睡得很香,但今生养尊处优,靖难之役还跟着四处奔波,之后他开始发展科技,爹也不逼着他练武,便越发肩不能挑,手不能提。

朱高燨很快就睡着了。

次日,晨曦穿透了山间迷雾和遮挡的枝叶,照在这一片被新开垦出来的基地上,朱高燨在大亮的帐篷里睁开了眼睛。

外面已经开始飘起了粥的香味,地上加起了一口大吊锅,一个黑奴守在边上添加柴火,火舌舔着锅底,白粥发出了咕噜噜的声音,鼓着泡,发出醉人的香味。

那黑奴忍不住直咽口水。

有了昨日的野兽窥探后,又有了朱高燨的命令,今天大家不约而同地放下了自己的分工,开始伐木做城墙。

木板被切割成了两米的高度,垒在一起。

地面已经被画出了一个长四百步,宽三百步的区域,挖土机正在地上掏沟,黑奴们将木板栽在挖好的沟里,覆上泥土,在用木头捶严实。

“昨夜死了多少头狼?狼皮能剥下来吗?”

朱高燨梳洗一番后,走到了堆着死狼的地方,他目测不过十来头。

“一共死了九头,那些畜生跑得是真快,不知道今晚上还会不会过来?”谷允担忧地道。

“狼也不傻,昨晚上损失这么惨重,今天晚上还来?”朱高燨想到自己其实对狼这种族群了解得并不多,又道,“就算来了,也不怕,大不了多损失点炮弹,咱们这次出来,别的不多,炮弹还是带了不少。”

谷允笑起来,他们原本做的方案是,走到哪里打到哪里,事实证明,不少地方真是省了不少子弹,不说别的,就真腊、暹罗。

当晚,“城墙”立起来了,那些黑奴们的手艺非常好,用四处可见的藤蔓将竖起来的木板编织在一起,他们把藤蔓的端头埋在地上,朱高燨看他们做事,觉得这些人其实也挺有创意,真不能把人当工具人看。

他们是打算这些藤蔓在地上重新扎根之后,再生长出来,如此一来,有了活着的藤蔓的捆绑,木板做成的城墙就会更加牢固。

朱高燨看着很多藤蔓像是要枯萎了,他偷偷地掐了一截,看到里面枯了的皮里头包裹着绿色,分明是有着鲜活的生命力的植物。

这算不算他们对生命的一种法来自骨子里的不歧视,而激发了这些黑奴的主观能动性?

朱高燨觉得,他应当奖赏一下这些黑人,便吩咐狗儿道,“一人支付六文钱吧!”

从西王死,这些黑奴归朱高燨,到今天,一共是六天。

既然朱高燨说了,雇佣当地人一天一文钱,朱高燨自然是一人六文钱。

狗儿忙道,“是!”

他正要离开,又想到一件事,“殿下,这些黑奴一共有三百二十一人,既是暂时借给工部做事,得有人管理他们,不如,奴婢让他们自己选一个领头的出来,也方便殿下差遣他们?”

“也好!”

不一会儿,狗儿便将一个黑奴带到了朱高燨的面前。

这黑奴约有六尺高,站起来如同一尊塔,他全身黝黑,上身穿了一件背心,下身穿了一条后世的五分裤,头上的黑发卷得一团一团如弹珠,浑身上下黑炭一般,看着的确叫人喜欢不起来。

“殿下,此人叫摩诃。是奴婢让他们推选出来的领头的,奴婢说殿下有令,一人给他们六文钱的工钱,他们死活都不肯要。”

还有不要钱的?

朱高燨看着跪在自己面前,非常卑微,尽量与地贴平的大块头,很是疑惑,他皱起好看的眉头,问道,“不要工钱?”

通译问了摩诃,摩诃不敢抬头,依旧是前额着地,说了一通朱高燨不懂的语言,通译愣了一会儿,直译给朱高燨听。

“殿下,他说,他是奴隶,本来就是主人的财物,一个财物不配拥有财物。他已经很满足现在的生活,非常感谢主人的赐予。”

朱高燨略有所思,他不自觉地捻了捻手指头,“你跟他说,在大明,奴婢也是拿工钱的。”

那些黑人很是震惊,还要坚持,通译便告诉黑奴,“奴隶必须要服从主人的指令,既然殿下要给你们工钱,你就不应当拒绝,否则便是违抗主人的意志。”

一共三百二十一个黑奴,一人六文钱,狗儿身为负责这些黑人的管事,用一个箩筐,装了一些铜钱,一人分发了六个,告诉他们,等将来回了大明,可以用这些铜钱去买一些自己想要的东西。

狗儿一边分发工钱,看到这些黑奴们欣喜若狂,拿到钱后,给朱高燨行礼如拜神灵的虔诚模样,心说,一天一文钱啊,这些人的命,真是比草芥还要低贱。

也不知道西王是从哪里弄来的这些黑奴,一个个生得牛高马大,居然还给人捉住送来当黑奴。

朱高燨其实从一看到黑奴的瞬间,便想到了一件事,这些黑奴是西王从哪里得来的?

他记得前世学历史,书上记录,黑奴贸易是从1441年,由一只葡萄牙探险队在布朗角附近沿海劫掠了十名非洲黑人,带回了里斯本出售,从而开启了黑奴贸易的开始。

在中国唐朝的时候,也有“昆仑奴”,“昆仑奴,新罗婢”是高门权贵才用得起的奴隶,那时候的昆仑奴虽然是泛指,但也有“卷发黑身”的非洲人种。

所以,到底是他前世学的历史书上的记录有问题,还是因为他的穿越,导致了蝴蝶效应,从而改变了这个世界?

如果是后者,那么他需要警惕。

此时的西半球,欧洲的那些曾经的海上霸主,现在处于什么样的阶段?从最早的葡萄牙,到西班牙,再从西班牙到荷兰,从荷兰到英国,他们的国家处于什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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