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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一长,吕衣甘蓝便心安理得。
自从有了那一次,她便开始疯狂地放纵自己,拼了命地花高鸿的钱。
起初,她只是不愿为高鸿做晚饭,就故意把菜做得要么淡而无味,要么是盐水煮的落不了口。高鸿没有办法,只得带着她上馆子。她就可劲地点菜,什么没有吃过点什么,什么昂贵点什么,反正用不着她花钱,她可不想委屈自己。
吃饱喝足了,她就挽着高鸿的胳膊,撒着娇让他陪自己逛商场、逛商店、逛步行街,什么好看,买什么。
好在高鸿舍得为她花钱,他为了不再孤独,排遣寂寞,也只得为她花钱。
吕衣甘蓝穿上金戴上银,时尚漂亮衣服搭配,头发烫成波浪卷,这么一经包装、打扮,摇身一变,就更加的好看、出众。
高鸿完全感觉不到那个在餐馆里打工的农村女孩子的模样了,她变得雍容华贵,俨然有了老板太太的尊贵,于是他带着她出入高档的场所,与那些做生意的老板、朋友们聚会。
果然,她艳压群芳,成了酒桌上老板们撩拨、喝彩的对象。
她学会打麻将,学会唱歌、跳舞,泡夜总会。她成了夜总会的常客,由于她舍得往舞台唱歌的扔票子,连夜总会的老板都要亲自为她端茶倒水。按台上主持人的话来说,她就是他们的上帝,叫她声妈都不为过。
俗话说,久病成良医。吕衣甘蓝整天泡在夜总会里,笙歌曼舞的渲染,久而久之,也能哼上一两首当时来自香港的热门歌曲。
一天,高鸿出门了,吕衣甘蓝打了个车就直奔夜总会,闲来无事观看人家彩排。她看见那些帅哥靓女在台上唱得起劲,自己嗓子也是痒痒的,就有了一展歌喉的兴致和冲动。
她朝吧台招了手,一个年轻的小伙子跑了过来,“吕小姐,有何吩咐?”
“给台上的每一人送两听啤酒,我请客。”
她是夜总会的常客,早就和他们混得脸熟。台上的人,唱歌的,乐队,高举着她送给他们的啤酒,向她打躬作揖。
这就是台面。
她趁他们喝酒的间隙,向主唱随口一说,“我能试一试吗?”
主唱把话筒递给了她,“吕姐,你来。”
乐队放下盛啤酒的易拉罐,各就各位。
她唱了一首内地抒情的歌曲《弯弯的月亮》,又唱了一首港台邓丽君的《又见炊烟》,她婉转、略带忧伤的歌喉,让在场的人目瞪口呆。
主唱啧啧称道,“吕姐,天籁之音,太美了。”
吕衣甘蓝笑得合不拢嘴,“真的吗?有你说的这么好吗?”
“吕姐,我真没有骗你,确实比那些驻唱的女歌手強一百倍。”
吕衣甘蓝不知是他们才喝了她送的啤酒,冠冕堂皇地说一些面子上好听的话,还是她确有这个实力,“夸大其辞。”
“吕姐,要不我去跟老板说说,晚上请你上台表演一两首歌。”
“行啊。你跟你老板说,我唱的好玩,不要钱。”
“那是,那是,吕姐肯定瞧不上一晚上几百块的小钱。”
吕衣甘蓝淡然一笑,装着不以为然。
她回家跟高鸿把这个事一说,高鸿满口就答应,“只要我的宝贝喜欢,可以呀。”
她把手吊在他的脖子上,娇滴滴的,“我要你把场子包下来,跟我捧场。”
“我的小傻瓜,夜总会不比餐厅,夜总会就是要人多才热闹,那唱歌跳舞的才起劲。我跟你多约一些老板去,不就得了。”
到了晚上,主唱跟夜总会老板一说,老板还有些犹豫不定,担心吕衣甘蓝砸了场子。
高鸿和一些生意上朋友坐在台下,左等右等,吕衣甘蓝就是没有上场献唱,一直在后台候场。
高鸿着急,叫来送水的服务生,塞给他一千块钱,“点吕小姐唱一首歌。”
夜总会老板拿到一大沓钱,差不多是他们一晚上的门票收入,这才破例让吕衣甘蓝上了台。
吕衣甘蓝把今天上午试唱的歌曲又唱了一遍,只有这个,她最为熟悉。
她一开唱,声惊四座,赢得了经久不息的掌声。
从此以后,吕衣甘蓝在深圳的夜总会一炮走红。
当然,吕衣甘蓝自己也很清楚,没有高鸿和他的那些大老板的支持和捧场,或许她什么也不是。她的名声,是高鸿他们用钱砸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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