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清尘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二十八章 妖神陆吾,洪荒第一苟圣,司徒清尘,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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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子……”
李玄吃着美味的灵果,在棚子下晒着凉阴。
一脸自得的摇头道:“也是蛮滋润的嘛……给一个死人当儿子就当啦……”
直到现在,李玄也算是真正的过上了无忧无虑的生活。
虽说之前也是。
但终究受人白眼的滋味是不好受的。
可现在,别人看过来的那全都是尊敬与宠溺的目光,哪还有半分不屑与嘲讽?
子萌父阴,所以黑狗氏这样享受。
那是完全合乎情理的!
毕竟,黄泥氏老祖。
他为人族付出的,太多……太多了……
时间悠悠。
转眼又是五千年。
这五千年,黄泥氏部落越发凋零。
李玄自然是没心没肺的依旧躺着过日子。
而即便部落越发困难。
江水氏也不会少了李玄这里寥寥的供应。
只是其他族人,却是越发四散。
千万人口的部落,逐渐在其他部落的吸收,分化,拉拢之下。
足足五千年的时间下来。
部落人口不但没有增长。
反而还跌落到了五六百万的人口。
成了一个中型部落。
江水氏在这五千年,修为更是毫无寸进。
反而还有些衰退的感觉。
他也算是明白了繁忙的事务,对于修行是多大的阻碍。
但没办法,他既是族长,这个担子就只能一直挑。
与此同时,整个人族,不分那个部落,是整个人族。
和妖族,巫族的摩擦,越发大了起来!
多多少少的争斗,厮杀,已经经常性的发生了!
妖族到还好。
远古天庭被巫族击败过后,虽然在这段几万年的岁月内,东方洪荒大地上的妖修又恢复了几分元气。
但他们依旧还是不敢直面巫族。
对于人族这种和巫族长的极像,且拼起命来也是极其狠厉的生灵。
他们同样也不敢过多欺压。
因此,他们虽然也有和人族摩擦,但多是领地争夺,而不是仇恨。
可巫族就不一样了。
如今的巫族,已然发展出了七十二个大部落!
亿万万巫族再次重现洪荒大地!
比之远古十二祖巫还在之时,还要强盛几分!
因此,他们的嗜血,暴虐,以及蛮不讲理,目空一切的性格,再次出现!
这就是巫!
所以,对于人族越发“侵占”他们的领地猎场。
与经常性的“挑衅”他们之下。
巫族越来越愤怒!
乃至最后,人族,也成了巫族的猎杀目标!和妖修一样!
这种和自己的族人长的差不多的生灵,却是散发着让所有巫民都讨厌的气息!
野外的人族和巫族的战斗越来越多!
当然了,大部分都是巫族先动手,甚至的袭杀人族!
而人族在被巫族猎杀十几万,乃至百余万的数量之后。
终于在有巢氏,明月氏的互相传达以及带领下。
人族正式的,和巫族开始敌对!
你猎杀我,那我也可以猎杀你!
当然了,大规模的,以整族而动。
甚至是整个东部洪荒都要席卷起来的大战,尚还在酝酿!
但,也快了!
……
“轰隆隆……”
一阵阵轰鸣,让李玄从闭目假寐中醒来。
他拿起放在脸上的蒲扇。
歪头看向了声音来源的南边方向。
声音的来源应该很远,不下数万里。
所以传到他这,已然极其微弱。
但便是很微弱,李玄也可以从其中感觉到。
这不是寻常的轰鸣,更不是雷声。
这是打斗的声音。
“什么情况,都打到了部落边界了?”
李玄微微起身,颇有些疑惑。
正常的大修士出去做任务,或者抵挡前来挑衅的大妖,巫族。
基本都会在远离部落万里之外进行。
可如今听这声音,似乎战斗正在迅速往部落而来。
乃至于已经极其接近了南边的部落边缘。
江水氏和其余几个元祖呢?
族内的强者呢?
他们怎么会允许战斗在部落上空进行?
那可是不知要震死多少普通人族的!
轰隆隆!
又是一阵波动传来,直让李玄眉头一挑!
不对劲!
当下李玄连忙从躺椅上下来,只一步迈出,已然就没入了空间。
“江水氏!!今天你之部落!吾要血洗!!哈哈哈!”
巨大的部落南边,百里之外的天空。
江水氏和数个始祖老祖,以及十几个元祖老祖,还有数千族内的修行强者,皆是飞在空中,满脸凝重的看着前方。
前方,一妖兽足有数万丈大小,遮天一般飞在半空。
这妖兽,人面虎身,浑身雷光闪烁,其身后有九根尾巴,摇摆之间,充满了无边大威能!
它的声音带着残忍与嗜血。
只不过那黄色的眼珠子却在仔细的打量着江水氏等众人族。
它生性谨慎,虽然刚刚对轰两次的攻击,它都是占据了绝对的上风。
可它仍旧担心,这群人是否是在藏拙。
江水氏面色略带苍白,目中全是凝重与担忧。
第一次和这陆吾对轰是在十万里外。
第二次对轰则是在五万里外,
而两次对轰,他都是惨败!
因此才被逼退至部落边缘!
“陆吾大神!我部落如何恶了你!?你竟要血洗我部落!?须知,我部落也非是蝼蚁!任你宰割!”
咬了咬牙,江水氏握紧手中长刀,浑身散发出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疯狂气息,看着陆吾大声怒喝!
妖神陆吾!
前方那大妖兽,便是远古天庭十大妖帅之一,如今的妖神,陆吾!
陆吾仔细的看完,打量众人过后。
心中便逐渐安定。
这些人族,便是那打头的最强者,也不过只是混元金仙巅峰,尚未入准圣。
至于其他的,更不过只是混元金仙后期,甚至是初期的修为。
而那些大罗金仙,太乙金仙,在他的眼中,那就直如蝼蚁一般,不值一提。
他,如今可是准圣修为!
当初是十大妖帅的时候,他陆吾就已经是混元金仙巅峰。
而就在五千年前,他渡劫成功,已然是准圣了!
至于眼前这个人族部落。
也是他挑了好久,才挑的最好下嘴,也收获最丰的人族部落。
毕竟其他还有百十万,甚至几十万的小部落,他若是去扫灭,自然也是可以。
但下一刻,人族之中的那些准圣强者,比如有巢氏,明月氏,就会疯狂的追杀他。
至于超过六百万人的大部落,要么就是靠的那些几千万,上亿人的超级部落特别近。
要么本身就有准圣强者坐镇,他不好下手。
所以,眼前的部落,就是最好的目标!
这部落离其他部落很远,本身存在的强者又不多!
而自己,既然决定血洗人族部落。
日后反正都是被追杀,那不妨收获多一点!
五百多万的人族血肉,应该可以让自己炼制一把极强的屠巫剑了!
陆吾的目光之中逐渐露出猩红,它长笑一声道:“你之部落,倒是未曾恶了吾!但谁让吾,需要你部落族人的血肉呢!都去死吧!!”
下一刻,它那巨大的身子,带着无穷的雷火,便好似天穹一般,压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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