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1哥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4章 万元户,回到1983:重生成爹,钓鱼1哥,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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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父子吃饭的时候,一道雪亮的光柱从外面照射到屋里,将屋里照得雪亮,长贵的眼睛被突如其来的灯光照得看不清一点东西。

然后圆形的光圈在屋子里四处照了照,最后在地上的野物上面停了下来。

“我崽讲你今天弄了好多野物回来了,还一位小孩子乱讲,没想到你还真弄到了这么多。”来人是雪峰寨的万元户王俊武。大队唯一一个会开汽车的。他是退伍军人,退伍之后分配到交通局,在单位开大汽车,有时候直接把大汽车开回家,可把全村人给羡慕死了。

俊武还在部队的时候,就在家里娶了媳妇,虽然不是吃国家粮的,但人长得漂亮,十里八乡的大美女。

“俊武哥回来了啊?”长贵打了一声招呼。他前世与俊武没什么交集。但是酒鬼爹死的时候,办丧事雪峰寨很多人捐了钱,俊武也捐了。也算是长贵前世的一个有恩之人。

不过长贵现在没准备报前世的恩情,他啥都没有,报不起,人家王俊武是万元户,家里啥都有。

“刚回来。一回来,文章就嚷着让我来你家换肉呢。我就过来瞧瞧,看你是不是真的弄到了野味。”俊武将地上的野味翻了翻。地上就剩下两只野兔一只野鸡,有些看不上。雪峰寨别人家稀罕吃肉,他家可不稀罕,他在镇上上班,每个月有工资,家里种了田,养了鸡鸭猪,平时开销不大,反而还有一些外水。所以吃肉对他家来说不是什么难事。

“今天本来弄到了一只小山猄,结果被一头老虎给抢了。”长贵苦笑了一下。

“看到老虎了?看到老虎能够活着回来,就已经赚到了。你当真是命大。”俊武也不晓得长贵说的是真是假,随口应了一句。

“俊武哥喜欢吃野味就随便拿一只回去。”长贵知道俊武不会白拿他的野味,万一白拿了就当是还了前世的恩情。

俊武有些看不上:“我不太喜欢吃这些什么野味,腥味重。但是城里人喜欢,我们领导特别喜欢,过来看看你弄到了杀,这两样太普通了,送给领导有些拿不出手。你要是弄只小山猄还差不多。听说山里有野鹿,你要是弄到了记得给我留着。我出高价。”

“要得。弄到了,我通知你。”长贵点点头。

俊武直接就走了。

没从俊武这里换到粮食,长贵也不着急。反正春喜婶那两升米够两父子勉强凑合一两天的。明天天一亮,又可以进山去,那几十个小陷阱总能够有些收获。只可惜因为缺少材料,只能做出非常简易的陷阱,对付野兔野鸡之类的小野物还凑合,碰到稍微大点的野物就没什么用。等弄到了钱,长贵准备去集市上买些材料,弄几个大点的机关,到时候弄野猪也不算稀奇。

“爹,这些野物要是换不到米怎么办?”宗秋有些担心地说道。

“大不了熏腊了放到集市上去卖,以后不会让你饿肚子的。”长贵并不担心。既然没人来换肉,索性把两只野兔剥了皮,清理好之后用盐腌好,那只野鸡则炸好,准备明天进山的时候带着做干粮。

不是雪峰寨的人对吃肉不感兴趣,而是确实吃不起肉。真要是吃得起肉,肉还是能购买得到的。又是到了这个时节,整个雪峰寨还有几家家里有余粮的?再加上农村里的人对野物并不那么喜欢。就算有余粮,还钱买猪肉吃岂不是更好?野味膻味大,还没家养的猪肥。

将肉处理好,两父子早早地睡了。

宗秋累了一整天,一沾床就呼呼大睡。长贵却有些睡不着,今天真可谓一波三折,前世浑浑噩噩几十年也没今天这么刺激过。

今天又是华南虎又是金光闪闪的宫殿,当真是刺激。长贵虽然不知道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他知道他这条命是那个金光闪闪的宫殿救下来的。只是那个金光闪闪的宫殿到底是什么,最后去了哪里,他是一点都不知道。

那个宫殿到底是什么东西,到现在长贵还是一团雾水。好像自己得到了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有。

长贵睁开眼睛,房间里光线幽暗,月光从窗户照射进房间,如果雪天一般,皎洁而美丽。

宗秋在嘀嘀咕咕地说者梦话,一会哭泣,一会欢笑。这一天的时间,小小年纪也经历了太大的波折。长贵想起当年这个时候,自己失去了最后的亲人,那种茫然与无助,现在想起来,心底深处依然生痛。

如今,人生在酒鬼爹身上重来一次,长贵依然还不知道该干什么。

“至少让这家伙不要再经历自己的悲苦人生吧。”长贵长叹一声。带着前世的记忆过来,要做到这一点自然没有什么难度。但既然重生了,总不能够白活一回。一定要把这人生过得更精彩。

迷迷糊糊间,长贵不知道什么时候又陷入了梦乡。他不觉中,已然已经变成了一种非常奇特的睡姿,呼吸的节奏也变得与往常大不一样。这呼吸的韵律与睡姿非常地契合,似乎让长贵融入到这天地之间一般。

“喔喔喔!”

春喜婶家的大红公鸡的叫声宣示着新的一天的来临。

红彤彤的太阳从东方一跃而出,射出万丈光芒。

雪峰寨大队的生产协作曲已经开始奏响。

张兴旺用打雷一般的大嗓门唤醒大儿子二儿子:“你们两个讨债鬼!要是不想一辈子打光棍,就给老子赶紧起床去把对门地里的草给锄了。”

大儿子张天林不满地嚷道:“你要是给我找个婆娘,我一个人就把家里所有地里的草给锄了。”

二儿子张天平笑道:“爹啊,我还小,还不想讨婆娘,地里的活你让我哥去干吧。”

听得整个雪峰寨大队的村民都忍不住笑。

“就你们两个懒货,不舍力气挣钱,虾公背,梅花脚的,你们都讨不到一个。”张兴旺似乎听到了村里人的笑声,走到房间里就把这两兄弟的被子给掀了。

虾公背,梅花脚(脚印),跨个水田口子用力跃。这其实是一个谜语,谜底是狗。

长贵睁开眼睛,感觉世界变得有些不大一样了,一切变得似乎更清新了一些。

宗秋还睡得很香,嘴角露出一丝淡淡的笑容,昨晚应该做了一个美梦。

起了床,长贵洗了把脸就开始准备早餐,很快香喷喷的菜香味开始在房子里弥漫。

宗秋闻到了香味,立即感觉到了饿,一下子睁开眼睛,然后下了床,打着赤脚走到厨房门口,探着脑袋往里面看。

“起来了?赶紧去洗脸,待会就吃饭了。”长贵回头看了宗秋一眼。

两父子都没有牙刷牙膏,只能在洗脸的时候,稍微用毛巾擦洗一下牙齿与舌头。所以牙刷牙膏也列入了长贵下一次上街要购买的清单之中。

家里也没有什么别的菜,长贵炒了一份兔子肉,份量非常足。

“爹,今天还进山吗?”宗秋问道。

长贵点点头:“今天我一个人进山就可以了,万一碰到了老虎,我可保护不了你。”

“爹,我不需要保护。我自己能够保护好我自己。”宗秋不干了。

“胡闹。你以为每次华南虎出现的时候,你都刚好能够找到一个石洞?你在家里好好看家,回来我给你做好吃的。”长贵可真不敢带宗秋进山了。山里实在是太危险。

任凭宗秋怎么缠,长贵依然态度坚定地将他留在了家里。

“在家里别惹事,晚上回来奖励你吃肉吃个够!”长贵说道。

宗秋嘟着嘴巴,老大不高兴。

长贵也没有理会他,小孩子的性子,过一会就好了。

没有宗秋这个累赘,长贵的速度快了很多,也有没有后顾之忧。没多久就进入到山中。

长贵完全没有注意到,他现在走路与气息已然与以前大不一样了。现在走路虎虎生风,而且有一种非常特别的韵律,身体的每一个部分都非常完美的配合着。呼吸也是极为平缓,虽然走路走得很快,可呼吸一点都没乱,似乎融入到天地之中。

在不知不觉之中,长贵的身体在主动进行自我锤炼,筋骨逐渐变得坚实,血肉慢慢变得强大。

长贵的底子还是不错的,本来身材就比较高大,接近一米八的个头,在雪峰寨大队就少有几个比他个头更大。加上又拜了雪峰寨老把式张元河学功夫,在雪峰寨大队算是有数的几个能打的青壮之一。

只可惜这几年酗酒,功夫荒废了一些,身体也有些拉胯,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一对一过几招,长贵还没怕过谁。

很快,就进入到山林中,长贵昨天下的套,有不少被破坏掉了。下套套野物,本来就是靠碰运气的,所以长贵一点都不气馁。

收获也总会有的,大多是小猎物,野兔啊、獾子之类的,都没多少肉,让长贵有些提不起劲。

但是,接下来的猎获让长贵咧开了嘴。

“嘿!运气还行!”

一只野山羊挂在了树上,挂了不知道多久,这只野山羊已经奄奄一息。

长贵将野山羊放下来,将四条腿绑在了一起,然后准备放一边,等回去的时候再来取。

就在这个时候,一阵嘈杂的狗吠声响起,两只猎狗从远处狂冲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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