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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走了几天,陆微芒带着两个弟弟,程默带着程金,互相鼓劲儿,又互相扶持。干粮吃完了,就让程默看着三个小的,她去一旁路边山上打猎,荒蛮之地,两个人一个值上半夜,一个睡下半夜。

都说最深厚的友谊是一起扛过枪,一起同过窗,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赃。

他们也算占了其中两条。

看着眼前高大的城墙,城墙上大大的“南阳郡”三个大字,在太阳下醒目非常。

“我以为你要去沛郡。”

程默扭头看向身旁已经和自己一般无二,行似乞丐一般的装扮,青白的皮肤本来在丰县吃饱喝足几日逐渐变得粉白,现在经过半个多月的餐风露宿,又恢复了发青的状态。

陆微芒看着高大的城门,心中高兴,“我们总不能一直流浪,在这世道中,如同走钢丝一般,天天提心吊胆,干脆走远一点,重新开始。而且,我特意来这里,也是因为这里,有我们安身立命的根。”

她在丰县仓库中,搬运了半个月的粮草,知道是给霍将军剿匪用的,而且霍将军于他们离开丰县的十日之前,已经开始大军推过。

她们的行程就等于跟在霍将军大军过后之地,所以这一路上格外安宁,连一只兔子都没见到,动物都会趋吉避凶,远离战场,更别提乱七八糟的人了。

而且她坚持来南阳,也是因为在点心铺子受到的启发,这个时代,白糖似乎是十分金贵的东西,同样是蔗糖的黑糖却很便宜。看来,不管什么时代,颜值都是很重要的。

既然晶莹如雪的白糖那么金贵,那比白糖更加剔透更甜最重要是颜值更高的冰糖,岂不是奢侈品?

本来陆微芒有了这个想法,第一感觉就是在丰县开始创业,毕竟那里离她老家不远,而且县城的人,很多都认识她,她想着这样,自己会不会能更有保障一些。

但是没想到刚刚有了希望的前路,就在她收工那天被彻底击碎。可能也是因为她太有名了,所以人人都知道,她不过是带着弟弟来县城讨生活的“外人”,如同没有根底的浮萍,看着热闹,却不堪风雨,而且县城毕竟还是小地方,她心中的创业,还是要来到有金贵白糖卖的府城才能施展。

毕竟连白糖都卖不动的县城,更加卖不动冰糖。

整理好心情,几人随着人流,进入府城之中。

战乱刚歇,人口稀少的成为了珍贵资源,能活着就好,也没有什么路引规定之类的东西约束。

五个萝卜头,虽然让城门口的士兵多看了一眼,却还是顺利入城。

城里城外仿佛两个世界,一进城门,郡城的繁华就一次响在耳边,这是独属于人群的热闹,只有人口繁盛的城池才会产生。

陆微芒再次感受到熟悉的仿佛前世的热闹感,晃了一下神,就带着几人,找了一条路径直往前走。

仿佛一滴水滴入水池般,悄无声息的融入这个南阳郡中。

陆微芒身上钱财有限,她有想做出一番事业,所以只能忍痛,掏出五百钱,租了一个独立的小院子,这院子只有三件正房,但是大大的厨房,和院后的一口水井,让她很是满意。

租下院子,陆微芒和程默,带着三个小的,置办了最基础的生活用品,还买了些粮食。

回到小院儿,众人轮流洗漱之后,灶上的米粥也熬好了。

在空荡荡,甚至还有些杂草的荒芜的小院儿,几个孩童相视一笑,吃上了不知多久没有吃过的,自家厨房熬的粥。

晚上默契的没有多说什么,栓好院门,各自回屋,沉沉睡去。

一路的颠沛流离,不止是身体上餐风露宿,还是心里那种空落的感觉。

现在终于有个“家”了,虽然破财荒芜,总算是有了落脚之地。

人们对“房子”的渴望,就是在于它给人带来的安定感。

沉沉的一觉过去,等几人醒来,已经日上三竿了。

陆微芒用厨房的灶火热了一下昨天剩的粥,就开始安排工作。

成阳和长风还有程默的妹妹程金,就负责屋里的擦洗收拾,陆微芒和程默,负责院子杂草的清理和一些需要修补的门窗等事物。

分好工作,三个人开始行动起来。

陆微芒力气大,先把院子里的水缸清一遍,打满水,三个小的拿着木盆抹布干的起劲儿。虽然程金比长风还小一岁,却一点也不娇气,她知道这里是自己的家,擦洗桌子时,连着脸蛋儿都在跟着用力,长风和成阳也不遑多让。他们虽然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跟这两个人一起离开县城,却懂事的没有多问,能背靠背的人,抱团取暖也不错。

“你是怎么打算的?”

院子里,陆微芒和程默蹲在院子里,徒手拔草,铁具太贵,他们没舍得买,只买了一把小铁锹,放在一旁没舍得用。任由小腿高的杂草在手上勒出一道道痕迹。

程默这么问,就是知道陆微芒心里有些打算,要不然她不会大费周章的租院子,直接找个破屋,跟在丰县一样,不是也过了一段时间吗?

陆微芒知道程默虽然话不多,但是心里有成算,要不然也不会在陆微芒稍微有些异常的时候,就半夜过来,正好杀了第二个人,救了陆微芒三个。

但是事情没有做成,陆微芒也不知道该如何跟程默解释,只看向对方,“我自有打算。眼看要到秋天,天气冷了,我们的日子就难熬了,趁手里有些钱,我想搏一次。”

程默看陆微芒白嫩发青的小脸一片郑重,跟着点了点头,“需要我做什么就说,我不会再多问了。”

对方虽然是个小女娘,看着又细瘦,但是能带着三个弟弟活到现在,还能果敢的杀了对他们不怀好意的人,显然不能当做普通小娘对待。既然她心里有了主意,就跟着她搏一次,不成大不了继续当乞儿去,还能如何?

一上午,院子里杂草全拔干净,堆到一起,等着晒干了当引火用,把院子平整一下,三个小的也超长发挥,不但把三件正房擦洗了一次,连厨房也打扫的十分干净。

中午做饭,陆微芒把众人都带到厨房,让众人也学着烧火做饭,虽然都还小,但是他们没有了矫情的,以后她忙起来,饭菜只能交给三个小的张罗了。

成阳懂事的踩着小板凳拿着铲子,小金坐灶头烧火,长风一时递水,一时递柴火,中午,大家吃了一顿略微夹生的饭,还有带着一些糊味儿的青菜。

略微休息,等日头错开一点儿之后,又一次锁上门全家出动,有去买糖的,有去买木炭的,也有去买棉线棉麻布料罐子的。

由于本钱有限,加上从那晚那两个人身上搜罗的一些,也就是两千文多一点。陆微芒置办了这些东西回来,看着眼前堆的像小山一样的东西,心里咬牙,成不成就看这次了。

把所用工具全部用水煮过晾干,再把所有的糖一次性倒入锅里煮,两个小的在一旁打下手烧火,程默和成阳没有事做,只能焦急的等着陆微芒的成果,见她需要烧煮很多东西,就自觉的两个人相伴,拿着家里的柴刀砍柴去了。

等两个人日头下去,拖着两捆柴回家,家里已经支上桌子,准备开饭了。

“回来了,赶紧吃饭吧!”

两个人把柴放到墙角堆好,进屋一看,碗里已经晾好粥,两个小的也规规矩矩做好,就等两人回来吃饭了。

“怎么样?”

程默虽然让陆微芒放开手脚干,也下了决心不再多问,但是眼看忙碌好几天的陆微芒终于停下来,静心坐着等吃饭,程默还是忍不住问一句。

“我能做的都做了,现在只等结果就好了。”

陆微芒平平淡淡的说了这句,程默也耐下心来。

三天过后,在几人目光炯炯的注视下,陆微芒把后院避光墙角的三个罐子搬过来,放到厨房灶台上。

打开其中一个罐子,只见陆微芒轻松的把比她身形还粗一圈的桶般大小的罐子瓶口冲着灶上的铁锅倒去。

清澈的液体流出来,微微带着一些粘稠感,众人不明所以,只狠狠地盯着。

“阿姐,你看,有一块儿块儿的东西流出来了!”

长风突然指着锅中不起眼的小块儿物体喊到。

陆微芒心里松了一口气,却没有停下,接着倒,等把三个罐子的液体全部倒到锅里,又把罐子靠着墙角倒放,似乎想彻底控干里面的水份。

陆微芒做好这一切,起身,身旁四人目光炯炯的看着她。

“再等两天。”

几人齐齐叹气,但是碍于陆微芒郑重的表情,也没有多问一句。

“阿姐,锅里的水怎么办?”

成阳问道。

“先盛出来放到干净的桶里吧,兴许可以再次使用。”

听了阿姐的话,成阳默默的去做事,剩下三人也跟着过去帮忙。

他们什么都做不了,只能找机会打打下手了。

第三天,终于到了揭晓的时刻,陆微芒把罐子再次搬到厨房,伸手去里面一摸,心里顿时有了一点底气。

锅早就准备好了,刷洗干净晾晒干了,陆微芒手上有劲儿,伸手进去,只听咯咯吱吱一顿响,似乎石头碰到瓷瓶一般的清脆声音。

众人瞪大了眼睛,陆微芒伸手进去,把大块儿的冰糖全都用力捏成小块儿,再把罐子翻下来,冲着铁锅,只见无数水晶一般的不规则晶体从灰扑扑的罐子中噼啪落下。

“阿姐,这是什么宝贝?”

古代的器物宝石,以纯净剔透为美,这冰糖虽然形状歪七扭八,但是晶莹剔透,看着就不凡。

“阿姐,这罐子不是装的糖水吗?怎么成宝石了?”

成阳也不敢置信的指着冰糖问道。

陆微芒一口气把三个罐子里的冰糖,全部到进锅里,整整一锅的晶体,让四人瞪着眼睛,说不出话。

陆微芒不管四人的惊讶,直接下手,掰下四个小小的晶体,给给众人。

“尝尝吧。”

“阿姐,这是能吃的?”

成阳瞪着手上的晶体,仿佛那是可以蹦起来的神奇物体。陆微芒点点头,“放嘴里试试。”

成阳拿起小小的一块儿,对着光看了几眼,就扔进嘴里。

“三哥,怎么样,甜吗?”

长风急切的问道。

成阳的表情,从一开始的皱眉到现在的舒展。

“你尝尝。”

长风听了,犹豫的拿起自己那块儿,伸出舌头小心翼翼的舔了一下。

程默和小金也跟成阳一样,扔进嘴里。

几人表情各异,却无一例外的带着舒展的笑意。

“真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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