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里寻珠的胖橘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百七十四章 长亭外,古道边,玄奘出发,西天取经!,我导演了玄武门事变,海里寻珠的胖橘,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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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风雷点了点头。

他相信玄奘出门在外,是有能力宣扬大唐的正面形象的。

“这些,其实都是次要。”

徐风雷低声道,

“西域图,才是重中之重。”

“陛下的那些要求,你必须满足,甚至其顺位还要放在取经前头!”

“若是你从天竺回来,满载的是经文,而不见西域图……那么对你,对中原佛门而言,都将是一场灭顶之灾!因为,你犯了欺君之罪。”

“明白吗?”

玄奘神情一肃。

“请太师放心,小僧既然答应过您,就决计不会食言。”

他略一躬身,认真道,

“小僧此番西行,定将沿途所见所闻,以及陛下所需要的信息,尽数记录在案。”

“只要活着回返,定让太师和陛下满意。”

徐风雷嘴角上扬。

“好!”

他拍了拍玄奘的肩膀,笑赞道,

“若能如此,你将成为载入史册的佛门大法师,大圣贤!”

“行了,我话就先说到这,去跟你的师兄弟道个别吧!”

官道的一旁,那群光头和尚们,可都还等着呢。

“是。”

玄奘双手合十,道,

“太师之恩,玄奘亦记在心中,您所说的‘棉花’,小僧也一定竭尽所能,在天竺国寻找。”

说罢,他方才转身,朝着一众和尚而去。

“这小子,就是上道。”

徐风雷望着他那沉稳离去的背影,摇头叹道,

“有这么多美好而珍贵的品质,怎么就当了和尚,可惜……”

“以后有机会,得把他的才能榨一榨。”

有智慧,又有毅力。

这样的人,干啥都能成事!

……

圆净老和尚望着面前粗衣布袍的玄奘,眼睛微微有些泛红。

“玄奘啊……你,就这么去了吗?”

他沙哑的声音微微有些发颤,忍不住道,

“这也太单薄,太简陋了些!”

“好歹,还是骑一匹马,置点衣食啊!”

哕哕。

身旁的枣红马打了个响鼻,晃了晃脑袋。

这是兴国寺的马,圆净想赠送给玄奘,却被他婉拒了。

此刻还是想送,但玄奘却依旧摇了摇头。

“天竺遥远,什么东西都陪伴不了我。”

玄奘合着手,摇头道,

“这些身外之物,主持还是留在寺中吧。”

“我只要靠着自己的这一双腿,一颗本心,以及这比丘十八物便足够了。”

“经文上说,佛国的比丘头陀出行百千万里,有此十八物便也如有双翼一般,何处都可去得,我想,我也一样。”

他的脑子很清醒。

什么马,能陪伴他跨越十万里?

这不是西游记,他没有小白龙变化的白龙马骑。

什么华服锦袍,玉盘珍羞能供他穿到西域,吃到天竺?

没有。

一切会损耗的外物,对此刻的他来说都不那么重要。

事实上,万里远行,考验的从来不是准备是否充沛,而是随机应变的能力。

对此,玄奘还算有自信。

“哦?是哪十八物,你的背篓让我康康。”

徐风雷凑了上来,倒腾着玄奘的背篓。

里头有各种各样的玩意儿,小而精致,像是一个个的小玩具,引起了他的好奇心。

“太师,这不是背篓,这叫经箧。”

玄奘指着经箧道,

“比丘十八物,便是杨枝、澡豆、三衣、瓶、钵、坐具、锡杖、香炉、滤水囊、手巾、戒刀、火燧、镊子、绳床、经、律、佛像、菩萨像。”

“有这些东西在,比丘行走四方也可心安无惧。”

叮叮当当。

徐风雷拿起这个看看,又拿出那个瞧瞧,两相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

“嘿,还挺瓷实。”

他嘿笑道,

“这莫不是历代苦行僧总结出来的荒野求生的经验?”

“不错,不错,可以把这些工具纳入野外求生宝典。”

“就是这佛像和菩萨像嘛……就没必要了,太占地方,分量还不轻。”

玄奘不动声色的从徐风雷手中取回了物件,将它们重新规置好。

“对于佛门子弟来说,佛菩萨就是信仰,什么都可以缺,但这两样却是万万不能缺少的。”

他轻声道,

“小僧始终认为,出门在外,信念是最重要的。”

“对于寻常人而言,信念可能来源于家人,来源于好友,或许家人朋友的一个物件,就能支撑着他们继续前行。”

“而对于僧人而言,佛菩萨便是支撑着我们前行的动力。”

徐风雷颔首。

“说得很对。”他摸着下巴,表示赞同。

“主持方丈,诸位师兄弟。”

玄奘将目光转向一众和尚,沉声道,

“相送千里,终有一别。就送到这里吧,余下的路,就让玄奘独自走完。”

“我这一去,可能几年,十几年,乃至几十年,也可能……再也回不来。”

说到此处,忽有一股劲风袭来,吹动玄奘的衣袍猎猎作响。

众和尚皆为之沉默。

他们的目中,满是钦佩,亦满是不舍。

在他们的心中,玄奘的形象拔高拔高再拔高,直至佛祖一般的丈六金身。

“玄奘,什么都不用说了。”

圆净上前一步,恳切的道,

“你只管去,我们会等你回来,不管十年还是二十年,只要老衲还没圆寂,就一定等你!”

“无论前途多么险阻,你要记得,长安兴国寺,有一群你的师兄弟们……在等着你回来!”

几个跟随的小和尚,此刻都是呜呜的哭出了声。

送别,也有可能是诀别。

“好。”

玄奘重重的点了点头,道,

“我会的。”

“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众僧皆念道。

玄奘与众僧告完别,转而看向徐风雷。

而徐风雷,此刻亦是准备好了两杯茶,递了上去。

“送别岂能无酒?但你们佛门规矩多,便以茶代酒吧!”

徐风雷笑道,

“敬你孤身闯西域,为大唐带回西域图也好,为佛门带回真经也好,你都是英雄!”

“来。”

他举杯。

“谢太师。”

玄奘亦是举杯。

“稍等。”

徐风雷忽的一顿,从一旁的泥地里捏起一小撮泥,送入了玄奘的杯中,道,

“看过通关文牒扉页上的话了吧?”

玄奘心神一震,点了点头。

他沉声念道:

“请持此文牒者铭记,无论你在天下的哪个角落,都不要心有畏惧,你的背后,是大唐皇帝陛下以及强大的大唐军队。”

也不知怎么的。

念完这句话,他的心里没由来的一股安心,比念佛号的时候,更加安心。

徐风雷点了点头。

“勿忘故土。”

他道,

“请。”

叮。

两人碰杯,一饮而尽。

“保重。”

“保重。”

“玄奘,保重啊!我们等着你回来!你若不回来,老衲纵是圆寂,也不肯闭目啊!”

“师叔祖,你失态了……”

“屁!老衲这是真情流露!你懂个什么?回去抄经书一百遍!”

“……”

传奇的僧人,开始了他的取经之旅。

送别他的,也就兴国寺的一众僧人,外加以朋友身份出现的徐风雷。

而十几年后,他将归来。

那个时候,整座长安城都将空巷!

……

长安,西市。

作为当今世界上最繁华的长安城中的最繁华地段,西市永远都是那么的热闹拥挤。

人来人往,熙熙攘攘。

每天都跟过节似的。

走在西市的街道上,两旁传来的吆喝声几乎能将耳朵淹没:

“油炸蝗虫喔,来看看哟,三文钱一串,十文钱四串,来瞧一瞧尝一尝喔!”

“各色炸物,应有尽有!炸豆皮炸羊羔炸包菜炸秋葵,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我不能炸的!万物皆可炸!”

“物美价廉,用料新鲜,客官来看看,咱这刚榨出来的新油,主打的就是一个健康,为的就是那一口地道!”

“……“

徐风雷左看看右瞧瞧,亦是被油烟所包围。

好家伙!

全都在搞油炸,这成了长安现在的时髦了!

哪怕是蔬菜糕点,都要扔进油锅里炸一下,否则就是落伍了。

“这也算是我带起来的风潮吧?”

徐风雷摸了摸下巴,暗笑道,

“从油炸蝗虫,到万物皆可炸……啧啧,真要佩服广大劳动人民的智慧,不服不行。”

“等等,以后唐人肥胖,该不会怪到我头上吧?”

从油炸蝗虫,到炸物风靡。

从炸物风靡,到唐人肥胖。

从唐人肥胖,到以胖为美。

嗯……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太师爷来啦?”

正胡思乱想着,忽的听见耳旁传来一道柔美的女声。

却见羊汤馆子的老板娘王氏,此刻手里正抓着一把竹签子,搁外头的油锅摊子里炸着蝗虫。

她笑吟吟的举起一把,送到了徐风雷面前,热情道:

“您尝尝,味道正不正宗?”

徐风雷嗅了嗅鼻,眼前一亮!

“很香啊!”

他倒也不客气,接过烤蝗虫便是送进了嘴里。

嘎嘣嘎嘣!

一股浓郁的香味,在口腔里散开,再加上那极佳的口感,让徐风雷的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神情。

“嘿!正宗,地道!”

他竖起大拇指称赞道,

“比我当初的原版还要好吃……你加了什么?”

王氏抿嘴一笑。

“如今全长安的摊子都在做油炸,不改进改进,弄点特色怎么行?”

她指了指面前的铁锅,小声道,

“我呀,在这锅里添了羊油啦!炸出来的吃食自然更香,更有滋味儿,一般人我可不告诉他。”

“您再尝尝这羊肉串?”

说着,一把油炸肉串顺手又递了上去。

“都内卷到这个地步了么……”

徐风雷闻言,不禁嘀咕了两句,竹签一横,将一串羊肉送进了嘴里。

啪!

爆汁!

和炸蝗虫完全相反的口感,炸羊肉串无比的多汁,只需轻轻一嚼,那带着浓郁羊香味儿的汁水就在嘴里炸开!

这一刻,徐风雷想起了撒尿牛丸,想到了那喷汁儿的画面。

啊……爽!

“你这太好吃了!绝世美味啊!”

他无比享受的将那一串羊肉吃干抹净,忍不住大赞道,

“大卖啊,这绝对大卖啊!”

“恭喜你啊老板娘,要发大财了!”

王氏被他这么一夸,笑得花枝乱颤。

“那就借太师老爷吉言了。”

她笑容灿烂,道,

“奴家这也是刚研究的,生怕搞砸……您还是第一个主顾呢。”

徐风雷摸了摸油嘴。

“没问题,绝对没问题的。”

他搓了搓手,道,

“再给我弄几串。”

“好,您想吃多少都成,稍等,”王氏点了点头,将一旁腌制好的肉串再度下锅。

徐风雷随手从一旁经过的老头那摘了一串糖葫芦,扔给他三文钱,便大嚼特嚼了起来。

“我上次叫人跟你说的事儿,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他随口道,

“马周可是个人才,前阵子我举荐他去了南书房,这会儿都在教皇子公孙们了,你想象一下,这以后朝中多少大臣,得是他的弟子门生哇?”

“听说陛下考校他的时候,还拉着他聊了一宿呢!后来逢人便夸马周有才有能,可堪重用!”

“啧啧……前途无量啊!”

徐风雷夸着,王氏却只是笑笑,依旧炸着手中的串串,适时的撩了撩耳旁的青丝。

“喂……你就不心动吗?”

徐风雷见她不为所动,忍不住道,

“这样的金龟婿,打着灯笼都难找啊!错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王氏微微抬头。

“太师老爷说得是,道理奴家也都懂的。”

她轻声道,

“但您不是也说了嘛,他是前途无量的人,将来官居宰辅,出入的都是豪宅华府,皇家宫院,见的都是达官贵人,名门贵女。”

“那些人,才是和他相匹配的。”

“而我呢?”

噼啪,噼啪。

锅里的热油爆了上来,爆在了她黑乎乎的围裙之上。

对此,她却是面不改色,早已是习以为常了。

“我只是一个商女,冒着油烟卖力的吆喝,为来往的客官做点廉价的吃食。”

她微笑道,

“我……还是一个死了丈夫的寡妇。”

“若将他比作展翅高飞的鹏鸟,我便是卑微到尘土里的蚂蚁,翱翔在九天之上他,纵然是俯瞰天下,也不会看到我。”

“我们,本就不是一路人嘛。”

“他要娶的,应该是皇帝的公主,宰相的女儿,再次,也该是大家闺秀,无论怎么轮,也是轮不到我的。”

徐风雷微微一怔。

“人,贵有自知之明嘛。这根高枝儿,奴家没资格攀的。”

王氏攥起竹签,把肉串往锅边拍了两拍,沥干了油,递给了徐风雷,笑道,

“太师老爷,你的羊肉串。”

徐风雷:“……”

“你……可真是人间清醒啊。”

他咬了一口羊肉,感受着爆汁的快感,啧啧称赞道,

“如此清醒的女子,也算是奇女子了,若能娶到家中,必能持好内宅。”

“光就这一点来说,你配个马周,也是绰绰有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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