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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路阳虽然醉得不轻,说出的句子支离破碎,可他确确实实,说的是“我喜欢你”。

但苏绥却好像听见的是曾经一次又一次斩钉截铁的,“我永远都不可能喜欢你”。

“你是不是不喜欢我?你不喜欢我!呜呜呜呜,你怎么能不喜欢我……”

“就一个平时爱对我死缠烂打的人,早就烦他了。”

“呜呜,学长,不要,不要跟顾屿安走……呜呜。”

“你赶柏钺差远了,如果不是他……”

眼前这张脸和记忆里的脸一会儿重叠,一会儿又分开,在昏黄的灯光下明明灭灭。

苏绥无法将过去那个心高气傲的周路阳和现在这个脆弱可怜的周路阳联系到一起去。他们不是一个人,又是一个人,用着同样的声线、同样的脸,说着截然不同的话。

他甚至觉得自己可能也醉了,不然怎么都快分不清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周路阳。

“阿阳,你喝得都说胡话了。”苏绥笑着将他酒杯拿走,却被醉得失去神智的周路阳按住手腕。

一抬头,正正撞进那双黑漆漆的、深渊一样的眼睛。

“我、没醉,”周路阳似乎是怕对面的人不相信自己说的话,又认真的重复了一遍,“唔,学长,我,我没醉。”

苏绥只好无奈地哄道“好,我知道,你没醉。”

喝醉酒的人从来不肯承认自己喝醉了,他何必跟一个醉鬼争个输赢。

“你,你不能讨厌我,好不好,不要、不要讨厌我。”

“我不讨厌你。”

周路阳听到了满意的答案,这才咧开嘴,傻乎乎的笑了起来“那你答应,答应我了,以后也不能、不能丢下我。不能……不能不要我……”

“答应你。”

被冷落了一晚上,终于得到回应,周路阳高兴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抓着苏绥的手急得抓耳挠腮,最后竟然放在了自己的胸口上。

“嘘——”

“你听,你听,”周路阳好像个小孩儿发现了什么新奇的玩具那样,兴高采烈地笑着看向苏绥,“跳得好快——”

噗通、噗通——

“它跳得好快啊学长,”周路阳闭上眼睛,“我耳朵里全是它在跳动的声音。”

苏绥亦感受到了年轻男孩强壮、有力的心跳,就在他的掌心下面,只隔着一层薄薄的皮肤和衣服,几乎喷之欲出。

周路阳是一个顶级的演员。

顶级的演员,可以通过语言、表情、动作,甚至是眼神的伪装,在一个陌生人面前,将自己装作深情款款。

但心跳骗不了人。

他因为苏绥的触碰而加快的心跳,骗不了人。

苏绥的掌心都快被周路阳炙热的胸膛烫的出汗,他想收回手,却被他紧紧抓住。

周路阳睁开眼,眼神迷离的看向苏绥。

虽然醉得连人都快看不清了,好像只有影子在晃,但他还是忽然想起了那一次苏绥问他,

“我靠近你的时候……干什么闭眼睛啊?”

那个时候,他心慌意乱的推开了。而现在,他说,

“原来闭上眼睛的时候,是想亲你。”

周路阳倾身凑过去,想要亲吻苏绥。

但青年微微移开了脸,温热的唇瓣和白皙的皮肤擦线而过。

周路阳只闻到了苏绥身上白茶的悠悠香味,化作一点旖旎,代替亲吻,落在了他的唇上。

柏钺推门而入,一见两人凑得极近的架势,眼神立刻阴了下来。

他赶紧上去拉开周路阳,晃了晃他肩膀,语气算得上很差“喝迷糊了?”

周路阳本来就喝断片了,再被柏钺下手不知轻重的一晃荡,难受得什么风花雪月的心思都没有了。

他一把推开柏钺,捂着胃部趴在桌子上休息,浑身哪里都不舒服,痛得出了一大片汗。

“你下手轻点,把他给晃吐了怎么好打扫。”苏绥替周路阳拍了拍背,后者这才稍微好受了点。

“行了,今晚就到这儿结束吧。我看再喝下去,明天就得去医院探望他了。”柏钺略有些嫌弃,赶紧抽了几张纸将手上接触到周路阳的地方来来回回擦了好几次。

苏绥说“你先送阿阳回去。”

柏钺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一样“我不送你,我送他?!”

“他醉成这样,难不成直接丢在这儿?还是说,我把他送回去?”

“那更不行了!”柏钺立马否决道,“你来送他,和送羊入虎口有什么区别?”

他越想越郁闷,最后也没办法,总不能真叫苏绥送周路阳。都醉成这样了,谁知道过程中会不会出点什么事?

“算了,我叫个代驾帮忙一起把这家伙弄走吧。”

但柏钺还是放心不下苏绥“你也喝了不少,这么晚了,一个人回去?”

苏绥看了眼墙上的挂钟,时针已经指到了凌晨三点,一味轩外面的街道上早就是萧索一片了。

“我还好,没醉,等你们走了我叫个人来接我就行。”

柏钺皱了皱眉“这么晚了,你能叫到谁?你那个姓林的混蛋未婚夫?要实在不行,我可以跑两趟,先把你安全送到家之后,再返回来送这醉得人事不省的酒鬼。”

周路阳要是清醒,看到他的“白月光”和他的“爱慕者”像商量怎么处理不可回收垃圾一样处理他,非得气晕过去不可。

苏绥别有意味的笑了笑“不是林望景,是另外的人。”

“靠谱吗?”

“唔……”苏绥想了想,回答道,“你觉得你的靠谱程度是多少?他可能是你的数值的正无穷。”

柏钺很少在苏绥的口中听到他对一个人有这么高的评价,忍不住的就有些吃味,但也不敢表现出来。

他只能将闷气撒在醉得人事不省的周路阳身上,迁怒般瞪了他一眼,等着代驾过来把他弄走。

又过了十几分钟,代驾按时抵达,柏钺跟着一起出去的时候,还不忘了提醒苏绥“就你一个人了,少喝一点,别喝太醉。”

苏绥抿了口酒,笑而不答。

他不多喝醉一点,那个人怎么有胆子出来见他呢。

等柏钺和周路阳都走后,苏绥才打开手机,给最近联系人打去电话。

而后开着免提,将手机往酒桌上一推。

他慢悠悠的晃着高脚酒杯,耐心的等待着电话接通。

这次的接通速度没有那么快,约莫过了十几秒的样子,那头才传来男人低沉的声音,还带着一点疲倦。

“小狐狸,”他先唤了一声,似乎有些心疼,“这么晚了,还在录节目?”

“没有,已经录完了。叔叔在干什么?”

“刚刚忙完。”

简简单单的四个字,但加上现在的时间,唐慢书的工作强度可见一斑。

苏绥勾了勾唇角,笑得像只狐狸,也只简简单单的说了四个字“我喝醉了。”

男人轻叹了一声,气音透过话筒传出来,染上一丝电流质感。

“乱来。”

又很快补了一句“在哪里,我来接你。”

“一味轩,二楼。”

“几个人?”

“现在吗?”苏绥笑了笑,“就我一个。”

“注意安全,叔叔很快就到。”

唐慢书说完后便挂了电话,起身去找白天穿的黑色薄呢大衣。

管家见他准备出门,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忍不住劝道“您刚歇下,这……”

唐慢书含着淡笑看了年迈的老管家一眼,并没有任何威慑之意,却让他赶紧闭上了嘴。

“李叔,我是去接绥绥。”

“绥绥”这两个字从他嘴里念出来的时候,缱绻极了,像是在念一首情诗。

“小少爷?!”李叔苍白的胡子都因为惊讶翘了起来,随即又露出一副了然的表情。

怪不得会让老爷这么晚了还立刻出门,原来是要去接小少爷。

整个唐家谁不知道唐慢书最疼爱的就是苏绥。

“让张妈准备好醒酒汤,把热水放好,还有安眠用的牛奶——记得要煮热,把腥味去掉。”

唐慢书边往外走,边叮嘱李叔。这些细节时隔六年,他都仍旧记得一清二楚。

李叔不断地点头,等唐慢书坐上宾利后,又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请示道“佣人下午打扫的时候将小少爷房间的床上用品都拿去清洗了,还没来得及更换,要重新腾出一个房间。”

唐慢书沉吟了一会儿,而后说“不用。他今晚住我的房间。”

“是。”

李叔不再多言,目送那辆黑色的宾利完美的融入与之同色系的浓浓夜色里。

苏绥一杯接一杯的将剩下的红酒全都喝进了胃里,他不需要在唐慢书面前保持多冷静,即便真的醉了也无妨。

墙上的挂钟尽职尽责的绕着轴心转圈,分钟每走完十圈,底下悬挂的小铜球便会碰撞在一起,提示已经又过去了十分钟。

苏绥听着响声,数到第四声的时候,小间的门被一股不轻不重的力道推开了。

北城已是中秋,凌晨更深露重,唐慢书裹挟着一道寒流徐徐而至。

男人年过三十,保养得极好,除去眼角的几根细纹以外,似乎看不到岁月在他脸上所留下来的痕迹。但无论是从他的眼神,还是周身的气质中,都透露着一种经过时间沉淀才有的独属于成熟男人的魅力。

他看向反坐着椅子,双手搭在椅背顶端、将脸枕在臂弯里的青年,一双漂亮的狐狸眼沾染了酒气后,更显得风情旖旎,正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

这是他们时隔六年的第一次见面。

比起十年如一的唐慢书,苏绥的变化明显更大。

脱去记忆里天真的稚气后,他的眉眼添上了几分温润,变得更像是一块意蕴深长、值得雕琢的玉石,但神态间却仍旧是那个不怎么听话的小孩。

是的,苏绥今年24岁,依然是34岁的唐慢书眼里永远长不大的小孩。

他脱下厚重的毛呢大衣,轻手轻脚的披在苏绥身上。

“喝了多少?”摸着绯红的脸颊问。

苏绥比划着“七”的手势,是无论周路阳还是林望景都从未见过的娇憨的笑容“不多,七瓶。”

唐慢书看了一眼酒桌上林林总总的各式酒瓶,白的洋的都有,就这么混着喝,还说不多。

他拿不准苏绥到底喝醉没有,因此也不敢轻举妄动,蹲下身来轻声问道“回唐家吗?”

唐慢书站直了足足有一米九三,就连能给苏绥当床单的大衣穿在他身上也不过刚到膝盖。此刻单膝跪在地上,深邃的眼眸和苏绥对视在同一水平线。

“嗯!”苏绥重重的点了一下头,鼻腔里满满当当的都是那件大衣上淡淡的烟草味道。

唐慢书不抽烟,但苏绥喜欢这种味道的香水,他一喷就是十年。

“好。”

既然得到了同意,那唐慢书就不再畏手畏脚,他先是站起身来,猛地比苏绥高出很多,很有压迫感。而后弯下腰,双手穿过苏绥的腋下,将他像抱小孩那样,从椅子上抱了起来。

腾空的那一刻,苏绥失去了支撑感,下意识的搂住了男人的脖子,双腿环紧了他有力的腰腹。

唐慢书把掉落的大衣重新披在苏绥身上,免得他一会儿出去的时候着凉了。

他一手护着苏绥的肩膀,一手隔着衣服托着屁股,像以前无数次那样抱着青年。

出门前还颠了颠,皱起眉头,道“怎么就这么几斤,比你高中时候还轻。”

苏绥找了个舒服的角度,将下巴搁在唐慢书厚实的肩膀上,像小猫撞进玩具堆那样,满意的蹭了蹭。

“瘦了好多。”唐慢书低下头打量着青年不盈一握的腰肢,眼神里藏着心疼。

走出小间时,走廊和一路上连个人影都没有,男人带来的保镖早已将一味轩从里到外清场干净,一身黑的大块头们守卫在两侧,皆目视前方,没有把目光落在不该落的地方。

唐慢书维持着婴儿抱的姿势将苏绥抱到了车里,轻手轻脚的把人放在柔软的真皮坐垫上,而后自己也坐了进去,低声吩咐道“开车,回唐家。”

司机将车开得极稳,过程中没有一点颠簸。苏绥原本靠在玻璃上休息,唐慢书见了,把他轻轻往自己这边带。

“困了?”

苏绥靠在他肩膀上,清浅的白茶香味和淡淡的烟草味混合在一起,仿佛从遥远寺庙飘出来的幽幽檀香。

他小小的打了个哈欠,眼尾逼出了一点生理眼泪“唔,有一点。”

“那就睡吧,等到了我会叫你的。”唐慢书声音压得极低,生怕惊扰了苏绥,吐字嚼句好像在念睡前童话一样。

听他这么说,苏绥才放心的合上双眼。四周都是熟悉的味道和熟悉的体温,没一会儿便睡熟了。

唐慢书微侧着脸,用珍之又珍的眼神一寸一寸的临摹着青年安稳的睡颜,浓重的爱意从他的发梢、眉毛、眼睫、鼻子、嘴唇一一掠过,最终定格在那一点微微突出的、恰到好处的喉结上。

随着平稳的呼吸一上一下,还没自己的一半大。

唐慢书眼神暗了暗,抬手抚上那枚小小的喉结,熟睡中的苏绥立刻敏感的抖了一下。

手停了一瞬——

年长的男人在睡着的小辈面前屏气凝神,迟迟不敢进行下一步动作,害怕将小孩惊醒。

但好在苏绥只是应激性的反应,仍旧紧闭着双眼沉睡。唐慢书这才在不知不觉中松了口气,炙热的手掌整个包住了青年白皙修长的天鹅颈,用有着厚厚一层硬茧的拇指在喉结附近反复摩挲。

微凉的,滑腻的,像一块质地温润的水玉。

仅仅是这样一个微小的触碰,便足以让男人满足的眯起了眼睛,享受的神色犹如一头吃饱喝足的老虎。

但他不止满足于这么一点亲密——

唐慢书看着苏绥的眼神愈发幽深,似乎蕴含着无穷大的风暴。

他当然想要更多,想要把自己亲手养大的小孩,一点一点的,拆吃入腹。

不过……

唐慢书的力道稍微加重了一点,将白皙的皮肤摩擦得泛起粉红,比世界上最昂贵的水彩还要生动。

他眼神里的阴霾似乎因为这一点艳丽的颜色又扩大了许多。

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

但,不妨碍自己收取一些利息。

唐慢书收回手,规规矩矩的坐直了身体。司机透过后视镜观察后座时,什么异样也没发现。

他还是那个端方有礼、克制自持的唐慢书,苏绥尊敬的长辈,——

如果忽略他藏在暗处,微微发着抖的右手以外。

宾利悄无声息的停在了唐家院门,早已等候多时的安保分列两边,恭候唐慢书和小少爷的回归。

男人位高权重,出门在外,次次都是大排场。

唐慢书没有履行对苏绥的约定,他看青年睡得正熟,没有舍得叫醒,而是自己亲力亲为的将他公主抱着进了大门。

两侧的保镖纷纷低下头,没有人敢在这种时候抬头乱看,除非是不想要这双眼睛了。

李叔殷勤的迎了上来,汇报道“都按照您走之前吩咐的准备好了。”

“辛苦了。”唐慢书微微颔首,即便是对待家里的下人也很有礼貌。

他抱着苏绥一路走到自己卧室,每上一步台阶,心脏便沉稳有力的跳动一下。

无论是下车、还是上楼,乃至于轻轻放到床上的动作,都充满着小心翼翼,仿佛怀里的青年就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珍宝。

苏绥喝了不少酒,本来就热,又被唐慢书用大衣裹着,这么一番折腾下来,早就出了一身汗。

他一张漂亮的脸蛋红扑扑的,蔷薇似的唇瓣无意识的一张一合,汲取着空气中稀薄的凉意;眼睫也紧紧闭着,时不时不安地颤动几下,好像停在花蕊上被莫名惊动的蝴蝶。

苏绥并未做出刻意勾引谁的动作,可偏偏就是这种无意识的勾人,才最撩拨心弦。

唐慢书眼神一暗,弯腰替他脱去鞋子,露出一双雪白的脚踝,和形状好看、骨肉匀称的脚。

苏绥个子不矮,但骨架算是小的,因而脚也比同身高的人小上两个号。

唐慢书张开自己的大手比划了一下,能够轻而易举的把苏绥的脚心整个包裹住。

“怎么哪里都是小小的,喉结是,脚也是。”

男人握住这双漂亮的脚,在圆润、淡粉的脚踝深深地印下一吻。

炽热的温度烫的青年瑟缩了一下,下意识地想要逃离那个热源,却被抓着脚踝无法移动。迷迷糊糊之中,那柔软滚烫的唇印似乎沿着小腿一路往上,像燃烧着的火舌一样,慢慢蔓延到全身每一寸肌肤。

唐慢书要一寸一寸的,将苏绥全身都打满只属于他的烙印。

要他,只属于自己。的停在了唐家院门,早已等候多时的安保分列两边,恭候唐慢书和小少爷的回归。

男人位高权重,出门在外,次次都是大排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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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侧的保镖纷纷低下头,没有人敢在这种时候抬头乱看,除非是不想要这双眼睛了。

李叔殷勤的迎了上来,汇报道“都按照您走之前吩咐的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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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抱着苏绥一路走到自己卧室,每上一步台阶,心脏便沉稳有力的跳动一下。

无论是下车、还是上楼,乃至于轻轻放到床上的动作,都充满着小心翼翼,仿佛怀里的青年就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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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张漂亮的脸蛋红扑扑的,蔷薇似的唇瓣无意识的一张一合,汲取着空气中稀薄的凉意;眼睫也紧紧闭着,时不时不安地颤动几下,好像停在花蕊上被莫名惊动的蝴蝶。

苏绥并未做出刻意勾引谁的动作,可偏偏就是这种无意识的勾人,才最撩拨心弦。

唐慢书眼神一暗,弯腰替他脱去鞋子,露出一双雪白的脚踝,和形状好看、骨肉匀称的脚。

苏绥个子不矮,但骨架算是小的,因而脚也比同身高的人小上两个号。

唐慢书张开自己的大手比划了一下,能够轻而易举的把苏绥的脚心整个包裹住。

“怎么哪里都是小小的,喉结是,脚也是。”

男人握住这双漂亮的脚,在圆润、淡粉的脚踝深深地印下一吻。

炽热的温度烫的青年瑟缩了一下,下意识地想要逃离那个热源,却被抓着脚踝无法移动。迷迷糊糊之中,那柔软滚烫的唇印似乎沿着小腿一路往上,像燃烧着的火舌一样,慢慢蔓延到全身每一寸肌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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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慢书要一寸一寸的,将苏绥全身都打满只属于他的烙印。

要他,只属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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