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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足,不对,应该是汤足菜饱之后,将收尾工作交给死党的侯耀华拍着凸起的小腹,一脸惬意地躺在树荫下。

眯缝着双眼,欣赏绿树成荫的院子和远处郁郁葱葱的山峦,鼻尖缭绕的是,随风袭来的阵阵混合着草木还有泥土的芬芳。

很快就收拾好的宁致远,看着死党的表情,将手中端着的茶壶与茶杯放桌上一放,笑道:“怎么样,我这里舒服吧。”

“舒服,太舒服了,难怪你小子当初一点也不生气,不说别的,光这份悠闲,弄得我都想过来住住了。”

可惜,侯耀华说是这么说,可也知道,这里再悠闲,短时间住住还行,如果时间一长,自己可受不了那份寂寞。

虽然城市要比李家洼显得喧嚣与浮躁,但多姿多彩的生活,对于他这样的年劝人来说,却是一种无法抵挡的诱惑。

“那还不简单,什么时候想住了就过来住几天,无聊了再回到城里就是,反正也不算太远。”宁致远笑道。

“得了吧,看着是不远,七拐八绕的不说,光是进山后的那条山路所花得时间都够从市里到江浦跑一趟的了。”

“不过,你说得没错,以后在城里呆得烦躁了,真得可以到这里来好好的放松一下。”侯耀华抱怨过后,点头道。

“来,喝点茶去去油腻,喝完再跟我说说,之前跟你说得那事儿,有搞头吗?”拿起茶壶开始斟茶的宁致远笑道。

对于年轻人来说,喜欢喝茶的很少。不过,随着那浅碧色的茶汤从壶嘴中倾泻而下时,一抹幽雅的清香随之弥漫开来。

做为一个官二代,家里的老爹还正好还是分管农业这块,有些小实权的领导,一年到头自然不会缺茶喝。

经常被自家老爹拉着一起品茶的侯耀华,别看对茶并不怎么喜欢,但天长日久、耳闻目染之下多少也懂一些。

因为用得是茶壶,杯中自然不可能有茶叶,光看那浅碧色的茶汤,侯耀华想了一会儿也没想出来这是什么茶。

于是不顾茶杯烫手,端到眼前一边观其色、嗅其香,轻啜了一口之后,发现这茶的滋味果然清香淡雅、余韵修长。

于是好奇地问道:“圆子,你这到底是什么茶,味道清新淡雅,香气却凝而不散,这茶不错啊。”

“如果我跟你说,这茶不过是山上常见的野茶,你信不信?”看着果然引起自己死党的好奇心,宁致远不由笑道。

要说这茶还真是山上的野茶树,不过不是真正在山上找的野茶,而是宁致远在网上购买的野茶苗在空间里种出来的。

“野茶?不是吧……”虽然打心眼里不太相信这么好的茶居然只是山上的野茶,但思来想去也没想出这是什么茶的侯耀华,不由一阵迟疑。

“可不就是吗,不过,你喝的这杯茶可是精华中的精华,别的自然没有那么好。”宁致远笑着解释道。

“哦?这就难怪了,嘿嘿……圆子,你知道我家太尊最喜欢喝茶,你看……”没往深处想的侯耀华,突然腆着脸笑道。

有好东西本来就是打算与死党分享的宁致远,摇头笑道:“放心吧,哪一会有好东西我会不跟你们分享。”

“茶叶早准备好了,你这趟任务完成后带走就是,不过,因为这茶是我精选的,数量可不多,你可别嫌少。”

“不嫌!绝对不嫌!”喝惯了好茶的侯耀华自然知道,真正的好茶叶都是论克来秤的,自然不会嫌弃。

一想到回头能向自家的太尊献媚,说不定对方一高兴还能答应自己的几个小愿望,侯耀华这心里就相当的嗨皮。

不过,一想到之前看过的一些东西,他就很好奇地问道:“圆子,要说你才在这里呆了这么几天,可好东西不好啊。”

“不说这茶,之前鱼汤里的大蘑菇,还有池子里的野生鱼虾,你不会真打算在这里扎根下来吧?”

“为什么不呢,城里的喧嚣与浮躁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又不喜欢去什么酒吧迪厅,能在这样的小山村住不是挺好吗?”

靠在椅背的宁致远,端起自己的茶杯轻啜了一口后,悠然地看着自家的大院还有远处的山峦,神色一片恬静与自在。

张口还想劝些什么的侯耀华,看着自己死党脸上洋溢着的幸福和自在的神情,涌到嘴边的话又回咽了回去。

一时之间,坐在前院树荫下的两人,谁也没有说话,各自品着杯中的香茶,享受着大自然带来的宁静和惬意。

有句打油诗说得好,“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正好眠。”

民间更是有着吃饱了就犯困一说,这不,没多会儿的功夫,躺在树荫下的侯耀华居然打起了小呼噜。

看着死党睡着了都不忘吧唧着嘴,仿佛在回味着什么的模样,宁致远笑着摇了摇头。

眼瞅眼下也是无事,干脆又搬了张椅子往池塘边一放,拿起被扔在一旁的钓竿,继续晒起太阳来。

当宁致远把心神沉浸在宝镜空间中时,虽然早已经不是第一回看到里面一派生机勃勃的田园景象,但心里依旧很是欢喜。

这么些天下来,空间的布局又有了一些的改变。

为了能更符合生态种植的环境,原本种植蘑菇的那块地里,已经催长出了一片松林。

整个松林里一共种了两种松树,一种是国内最为常见的红松树,另一种则是进口的巴西松。

经过灵泉的浇灌,本来很不好发芽的松子,早已经茁壮成长为一片一人来高、棵棵都很壮实的松林。

看着在松头间跳来跳去,从松林跳到蛇果林,不是摘下个蛇果大嚼一番,就是扔几个蘑菇“调戏”一下鸡群的悟空,宁致远是又好气又好笑。

话说这小家伙自从被迫移民至宝镜空间后,丝毫没有抗拒,很快就被这里充足的食物和完全没有危险的环境给征服了。

而且,也不知道为什么,随着小悟空在空间里生活的时间越久,宁致远发现这小家伙的灵智仿佛也越来越高了起来。

心念一动间,在空间里显现出身体的后,冲着蛇果树上的小悟空招了招手,喊了一嗓子:“悟空,你又不乖喽!”

听到招呼的小悟空用极为轻盈的身姿,在树叶间跳跃着,很快就来到蛇果林边,然后凌空一越。

在空中一连翻了七八个跟头,极为精准地投入到了自家主人的怀抱中。“吱吱吱……”一边叫着,一边挤眉弄眼。

回想到刚开始,对方与自己还总是会保持距离的情形,宁致远一边摸着那油亮顺滑的淡金色毛发,一边想着:

“难不成,灵泉还能增长动物的智力?可蛇果林的那群鸡也喝了不少灵泉,为毛线没有表现出太高的智慧呢?”

思来想去依旧没什么头绪的宁致远,干脆把这个问题抛到了脑后,反正就目前看来小悟空更联明了不是什么坏事儿。

最起码,以后想把对方放到外面透透气时,到是不用担心小家伙心玩得野了干脆跑掉不回来了。

只不过,在空间里养了这么些天,虽然小家伙已经完全褪去了当初遇见时的邋遢,显得更加可爱。

特别是那一身淡金色的毛发,让宁致远很怀疑自己收养的这个小家伙,应该就是国宝级的动物,金丝猴。

只不过,在对比了从网上搜索出来的照片后,却发现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金丝猴虽然有个金字,但毛色方面却并不全是金色,一般情况下也只有脑袋与颈脖上的毛发会呈现现类金色。

可小悟空却仿佛淡金色的小毛球。

哪怕有不少地方的绒毛只是尖端处是这种颜色,但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所有的毛发都会慢慢得变成全金色。

最关键的是,这小家伙天天在宝镜空间里大吃大喝,虽然变得肉呼呼了些,但却一点长大的意思也没有。

而且,不管是体型还是长相,小悟空明显要比那什么金丝猴更萌更可爱,要不然,宁致远一个大老爷们也不会那么的喜欢。

想到这里,揉了揉小家伙毛茸茸小脑袋的宁致远,不由笑道:

“小悟空,不知道你是不是什么稀有品种?要真是这样,估计拿出去卖了,应该很值钱吧。”

“吱吱吱!”仿佛听懂了这话的小悟空,顿时张牙舞爪地抗议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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