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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尽管不久之后就很可能不再是京师,但在北京没有彻底营建完成之前,南京依旧是如今天下最繁华的城市。因此,相比金碧辉煌的皇宫和那些依旧豪奢的公侯伯府,张越和陆丰征用的这座用作行辕的豪宅大院着实算不上什么。只有门前的岗哨以及各个院子里来回巡逻的卫士,方才能够体现出一些天子钦差的威严。
如今已经是十月末,尽管南京尚未下雪,但傍晚之后也极其寒冷。千户周百龄裹着厚厚的油毡大氅沿高墙下头巡视,走在半路却迎面遇上了房陵。瞧见这位新晋百户冻得脸上通红,却仍是一丝不苟地上来行礼,他连忙双手扶了,又嘿嘿笑了一声。
“这么晚了,房老弟其实不用这么费心。这儿是京师,又不是什么荒郊野外,不用太过操心安全问题。否则,我也不会答应只留下五十人守备,其他的都放在附近的民居驻扎。不过你倒是有些法子,初来乍到就做了榜样,那些老兵油子如今也渐渐服了你。”
虽说爵位只有祖父那一代,房陵这个庶子的一切功名前程都得靠自己,但他毕竟没吃过太大的苦头。这一路上除了某些特殊情形,他都是和其他百户一例吃住,可仍然和这些上过战场杀过人的同僚有些格格不入。此时,听到千户周百陵的这一番话,他不禁端详起了周百陵脸上那道据说是第二次北征留下来的伤疤,然后便垂下了眼睛。
“相比周大人和其他各位,我年轻识浅,不得不多下功夫。若是有什么疏失之处,还请大人多多提点。”
“好说好说!”周百龄是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的性子,见房陵甚是谦逊,他也就笑道,“房老弟要是乐意,我这儿倒是有些心得可以和你交流交流。这天色晚了,既然迎头碰上你,想来那一路你都巡视过了。眼下我也睡不着,干脆到我屋子里去坐一坐,咱们慢慢聊!”
同一时间,一间点着油灯的宽敞的屋子里,各式各样的蓝封皮厚账本堆得四处都是,两个号称盘账高手的中年帐房却正坐着悠哉游哉地喝茶聊天,压根没有动工干活的意思。直到大门咿呀一声被人推开,两人看清来人,这才急急忙忙起身相迎,面上俱是极其尴尬。
张越瞥见炕桌上那两杯茶,顿时皱起了眉头冷笑道:“你们倒是好悠闲,这对坐品茶闲聊,是不是还要我找人送几碟瓜子来?你们都是户部的老手了,该当知道规矩。不管这是真账还是假账,本官只有一个字——查。若是一个月之后你们全都查完,到时候功劳簿上少不了你们的名字。若是你们到时候查不完,你们原有的差事也别想要了。”
一听这话,那两个中年帐房方才慌了神,连连告罪不迭。见张越一瞪眼,他们慌忙一溜烟地来到各自的书桌后头,一面翻账册,一面算盘打得噼啪响。看到这情形,张越面色稍霁,转身吩咐外头守着的两个军士一天三顿饭外加茶点不可怠慢,这才出了屋子。
走出院子上了甬道,张越身后的胡七觑着四下里无人,方才低声问道:“少爷,袁大人不是已经吩咐了这边的锦衣卫追查么,怎的还要查那些假账?”
“装模作样的最高境界自然是连自己人一并瞒着,这宅子里头用的下人都是原来那些,万一有人收买他们打探这里的情形,得知我封存了账本却根本不查帐,那时候岂不是告诉别人我别有路子?明天到其他粮仓闹一闹,咱们就可以撇下这儿径直去松江府和宁波府了。”
胡七这才恍然大悟,心想闹出满城风雨然后再悄然遁走,这一招真是明显的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料想就算宁波市舶司那儿得到了风声,也未必料到自己这一行会动作那么快。可走着走着,他忽然想到了极其重要的一个问题,顿时停下了步子。
“那随行这些京营军士,难道全都留在京师?”
“自然全都留下。”张越一转头,看见胡七呆若木鸡,他便微微笑了笑,“你当初也说过,像你们四个这般的人袁大人手上还有几个,只不过如今已经无法贸然调进锦衣卫,弄进东厂更不是那么容易,所以我才让你知会袁大人。
那位陆公公听了我的主意,决定多招募一些不属于锦衣卫的人手,这就正好能安插进去。至于契机更是容易得很,你之前告诉过我,应天府招募捕快就在后日,到时候我挑唆那位陆公公去看热闹,只要他们去参加,表现得出彩一些,还愁人家看不上?等到他们这回保护我和陆公公南下,以后弄个身份就更加容易了。”
直到这时候,胡七方才恍然大悟,遂心悦诚服地连连点头,旋即便告退找三个弟兄去商量安排。而张越径直来到书房,见连生连虎正在外头的椅子上打瞌睡,便没好气地上去拍了拍两人的脑袋。
“啊,少爷!”
“磨墨,备纸笔,我要写折子!”
虽说还没睡醒的两兄弟仍有些迷迷糊糊,但这么一句简单的吩咐还是能听懂,连忙跑到书桌前忙碌了起来。张越却没有立刻坐下,而是在房间中来来回回踱着步子,直到腹稿已经完备,他方才在书桌后的椅子上坐下,提笔饱蘸浓墨,略一思忖便开始奋笔疾书。
“子曰: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夫大明有道之邦,故诸国来朝,万邦归心,共尊为上国,慕天朝威名,然亦慕天朝富贵。《管子》有云:国多财则远者来,地辟举则民留处,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上服度则六亲固四维张则君令行。今陛下之名远扬海外,盖因何也?……”
张越洋洋洒洒一写就是千许言,颇通文字的连生连虎凑在旁边好奇地看着,等一砚台墨完全写完方才醒悟过来,遂手忙脚乱又开始磨墨,直到那墨迹淋漓的稿纸摆满了整张书桌,甚至不得不摆到外头的椅子上和书架上,就连蜡烛也只剩下了一丁点,这篇文章方才写完。
虽说他如今是钦差,但奉旨读论语写札记的任务可不会忘了。即便朱棣并不是犹豫不决的天子,可这件事情完全是他的首尾,倘若不全始全终一力贯彻到底,说不定他这头办得尽心竭力,北京城那头却早就出了变故。而且,兜兜转转一大圈还能让皇太孙朱瞻基瞧见,何乐而不为?至于朝廷上的口水仗,他就算本人不去也得掺和一脚!
此时外头已经响起了三更天的梆子,张越强自按捺睡意,硬是等到一张张字纸上头的墨迹完全干透,这才将它们整整齐齐叠放在一起折好,又小心翼翼地塞进了信封之中,用火漆印封,随即才交给了一旁等候的连生。
“立刻送出去,连夜用驿传送去北京。”
由于之前抵达的时候已经往北京送过信,因此连生自然不会问六百里加急还是八百里加急这样的蠢问题——这只是寻常邮传而已——收下之后一溜烟出了屋子,而连虎则连忙上前收拾书桌,见张越这才开始打呵欠,他便笑呵呵地说:“怪不得人都说少爷是下笔如有神,殿试时也不打草稿,如今也是。这么一篇文章只用了这么一丁点时间,实在是神了。”
这得归功于自己上辈子就是靠笔头子吃饭的,这辈子又拜了一个好先生!
张越对于这种程度的恭维早就完全免疫了,当下只微微一笑便吩咐连虎灭了书房的灯。等连虎打着灯笼护送他到地头,他就将其打发了去睡觉,随即方才打起帘子进门。一跨进门槛,他便看到亮堂堂的堂屋里,秋痕正倚靠着板壁睡得正香,身上盖着厚厚的毡毯子,而灵犀和琥珀则正在油灯下做针线。
“少爷回来了!”灵犀忙放下手中的针线站起身来,见张越满脸倦意便说道,“灶房里头吊着热水,滚烫滚烫的好洗脚。床上都已经捂热了,少爷洗洗就去睡吧。”
想到三人为着自己熬到了那么晚,张越看见灵犀出门去提水,正想吩咐说以后不用一起等,谁知道刚刚睡得正香的秋痕忽然惊醒了过来,揉着眼睛迷迷糊糊地说:“已经是早上了么?少爷怎么一晚上都不回来睡……唔,原来天还没亮……”
琥珀已经去取了铜盆和软巾来,见秋痕仍然是迷糊得很,干脆把人撵到了东边屋子里去睡觉,然后方才回来在盆中注入早就预备好的凉水。不消一会儿,灵犀就提着满满的铜壶进来,又兑了热水。张越半眯着眼睛,手肘靠在炕桌上支着脑袋,身体则是倚在炕椅靠背上,迷迷糊糊觉着有人扒下了自己的鞋袜,又感到浸着了热水,这才睁开眼睛。
“我自己泡就行了,你们也都去睡吧。”
尽管张越这么说,灵犀却不理会,就着热水灵巧地揉搓着张越的双脚,又抬起头说:“少爷刚刚就险些睡着了,要是咱们去睡,指不定您洗了一半就会睡在这炕上,到天亮肯定就冻病了。累了一天就该在洗脚时按一按穴位,以往奴婢也是这么服侍老太太的。”
随着脚上传来一阵阵酸酸麻麻的感觉,张越到了嘴边的话只得吞了回去。而旁边的琥珀又拧了热毛巾递给张越,忽地想起临行前灵犀曾被顾氏召了过去,整整一个时辰之后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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