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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岁那一年,我成了孤儿。
在孤儿院的那段日子,是我人生中最茫然的时期,虽然没有像很多苦情的电视剧中那样,被人家欺负,或者吃不饱穿不暖,却也是孤独的。
从小承欢父母膝下,陡然失去了双亲,瞬间就觉得这个世界上去了颜色,除了白天和黑夜,就没有别的区分。那些欢乐的过往,只能存在于自己的回忆里,越走越远,怎么都抓不住了。
这一切,在有了养父之后,就发生了变化。他给我改了名字:安舜禹。还说:我们安家的孩子,自当要有一颗帝王的心,有称霸天下的雄心壮志和气魄。
至少我又回归了正常孩子有规律的生活,尽管这是个单亲家庭,但养父对我是极好的。几乎所有的东西都给我最好的,而且让我在受到良好的教育的同时,还在我十四岁那年开始,就把我带在身边,教我学做生意。
我知道自己很幸运,因为即使是亲生父亲,也未必都会对孩子如此尽心尽力,更不会每天都抽出这么长的时间来和孩子交流感情。
可是不知怎么的,我总觉得养父看我的眼神很奇怪,经常会盯着我的脸发愣,像是在透过我的脸,去看别的什么东西。直到有一次,我发现养父坐在书房里,翻着一本什么东西在抹眼泪,这才勾起了好奇心。
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机会,趁着养父出差的时候,我偷偷闯进了这个平时被列为禁地的书房。却在抽屉里看到了属于母亲的笔迹,还有那并排放着的两个日记本,每翻过一页,我心里的震惊就加重一分。
看到那真相时,我已经忘了要如何反应,像一具毫无生气的木偶一样,就这么瘫坐在椅子里,大脑似乎都停止了运转。
我没有想到,这位对我恩重如山的养父,竟然会是我的亲生父亲!
而母亲之所以当年会结婚,也是因为那个年代常见的狗血剧情,无非就是一对有情人被无情地拆散,然后嫁入豪门,全家都过上了好日子。
这种飞上枝头变凤凰的美好生活,并没有给母亲带来快乐,和昔日恋人藕断丝连之下,就有了我这个并不光彩的存在。这在合法婚姻之下,无疑是个见光死的产物,可惜母亲并不舍得将我送走,任由我一天天的长大。
遗传基因这东西,还真是很奇妙的。身边有一个人说儿子跟自己长得不像,或许听了就会嗤之以鼻。但是当有好几个人都有着相同的疑惑时,就不得不想方设法去弄清楚了。
当一切都浮出水面后,母亲所面临的指责无疑是残酷的,很可惜,她连等待判罪的机会都没有,就和我那叫了八年的父亲一起在车祸中丧生……
我不记得自己是如何走出书房的,甚至不记得那些天自己都做过些什么,只是长时间的发呆,往往在窗前一坐就是一天。曾经,我还抱怨过,为什么父亲和我一直都不亲近,甚至在跟养父生活的那段时间里,我还偷偷拿他来和父亲比较过。
原来,这不过就是父子天性,他并不是出于一片善心才收养我,而是因为知道我是他的亲生儿子!
我的世界天旋地转了,更让人猜不透的是,既然已经知道了真相,为什么养父迟迟都不跟我父子相认?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吗?还是打算替母亲保留这美好的形象?所有的问题都围绕成一个谜团,让我无法挣脱。
除了把这个秘密继续掩埋起来,我没有其他的办法。
经历过这件事,我似乎变得成熟了,比原来更稳重,就连笑容都少了。既然他是我在这个世界上仅剩的至亲,那我就要尽心尽力去完成他的期望,达到他的要求,不管是以什么样的身份。总归,我还是得叫他一声“父亲”。
慢慢的,我学会了戴着面具做人,学会将自己真正的情绪掩藏起来,学会了时刻都微笑待人,俨然就是个谦谦君子。
真正让我找回自我,不再活得那么累的,是那个女人。是的,南宫暮雪,我此生第二个最重要的女人,她赢得了我所有的爱情,和我唯一的心。
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老实说,和洁云口中提到多次的那位老师的形象没有办法重合在一起。在我的印象里,她应该是冷静、睿智,甚至会带有老学究气质的类型,可是见面的那一刻,这样的想法就完全被颠覆了。
我难以置信地看着那不着任何脂粉的素颜,头发随意地披散着,看起来就跟洁云一样,像个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
谈笑间,她的学识和风趣,让我渐渐产生了好感——并不是男女之间那种异样的感情,而是纯粹的欣赏。我很愿意跟她做朋友,那种轻松自如的谈话氛围,不是每个人都能给的,总是能让我在忙碌的工作之余,能体会到难得的欢欣。
更意外的是,这个女人能在闲聊的同时,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甚至还很及时的替我挡掉了意料之外的伤害,不然那壶滚烫的咖啡必然就要泼到我身上了。
这绝对不是偶然。一个女人,能将刀子这样锋利的东西准确掌握好力道,并且计算精准地刚好打到那个白瓷做的咖啡壶,又不会伤到人。单凭这一点,就足以叫人刮目相看,这个女人不简单。至少从这刀法来看,是经过专业训练,并且有很长时间实际操作经验的。
那天送洁云丫头回去的时候,她也说:“我好久都没有见过你这么开心了。”
一语惊醒梦中人。我这才发现,原来自己在这一个下午,一直都是面带微笑的,不同于以往谈生意或者待人接物时会有的礼节性微笑,那是发自内心的。
从后视镜里,我看到自己的眼角眉梢都带笑,那种愉悦是装不出来的,于是,对这个让我又恢复了一点“人味儿”的女人,我有了深刻的印象。
再见到她时,也是个很有趣的相遇。
我还清楚地记得,那天她穿着一条暗格花纹的灰色毛呢连衣裙,外面套着一件巴宝莉经典款的风衣,站在那辆极炫的兰博基尼旁边,搀扶着一位衣衫褴褛的老婆婆,和一个年轻人理论着。
那其实就是个地痞流氓之流,看情况应该是撞到了老婆婆,却又不肯道歉,还要对老人骂骂咧咧的。
正打算过去帮忙,就被眼前的景象逗乐了——
只见她直接用高跟鞋那尖尖的鞋跟踩到皮子的脚面上,还在不断加大力度,冷声怒道:“道歉!”紧抿着的菱唇线条,还有高高抬起的下巴,显示着她性格中倔强的一面。
那痞子原本还想反驳来着,可是突然身体一僵,瞬间就被吓得脸色煞白了,然后点头哈腰地朝那老婆婆又是赔礼道歉,又是装孙子的。突来的变故,叫周围看热闹的人都不禁纳闷,却也都拍手叫好。
“滚!以后走路最好把眼睛带出来!”她冷着一张俏脸,目光凌厉地瞪着那个痞子落荒而逃,然后又往老婆婆的手里塞了很多张大面额的钞票。
这让老人有些受宠若惊,完全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一个劲儿地推脱,不敢收下这数目不小的馈赠。也许是见惯了人间冷暖,不敢再相信还会碰到这么友善的好心人吧?
好说歹说的,费了一番功夫,总算劝说老婆婆收下钱,她这才露出了笑脸。
这也许只是她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可能转身她就忘得一干二净了,但却在我的心湖投下了一颗石子,激起了层层的涟漪。以前我只知道,她对于学术有着近乎痴狂的热情,可是待人接物却总是保持距离,轻易不会跟人深交,更遑论和陌生人搭讪?
这并不影响她有侠义的心肠,对素昧平生的弱势群体都能如此,何况是身边的朋友和亲人?说到底,不过就是面冷心热而已。
我们的关系会有所转变,说来也奇怪,竟是她先约的我。
刚好在办公室附近逛街,问我能不能请她吃顿饭,呵呵,就连约人,她都是这么开门见山,一点儿都不肯迂回。许是见惯了那些千金大小姐的娇柔作态吧,我反而更喜欢她这样直来直往的率性,丝毫不觉得有什么唐突之处。
她吃东西很讲究,而且动作很优雅,但是下刀时那快、狠、准,还是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别处,甚至开始想象,她在手术台上工作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状态。
像是一眼就看出我的心思,她不以为意地轻笑,然后喝了一口柠檬水:“怎么,是不是看到我的动作,就连牛排都吃不下了?这还不算什么,以往那些相亲对象,我还会跟他们说更加重量级的场景呢!”
挤眉弄眼的样子,就像个调皮的孩子,那双灵动的水眸中,还有一丝恶作剧得逞后的得意。这样的她,是我从来都没见识过的,总觉得她就像个千面女郎,不管哪一面,都能让人眼前一亮。
好像她从来都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怎么想,完全按照自己的生活轨迹去走,做什么也都随心所欲。有时候真的很羡慕她,可以过得如此精彩而率性。
她的每一次出现,总是会给我很大的惊喜——包括那小人儿。
见到那粉雕玉琢的娃娃时,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变得柔和起来,刚伸出手去想要抱抱他,不料小家伙却一点儿面子都不给的把脸转过去了。从她教育孩子的话中,我才知道,原来这竟是她的儿子。
此前似乎有听到洁云提起过一次,但当亲眼所见的时候,竟是这么难受,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连吸一口气都如此困难。
接下来的事情,就像是电视剧一样,先是她那男朋友以轰轰烈烈的姿态在狂追她,任凭谁都能一眼看出他就是孩子的父亲,却不知为何两人没有在一起。
封予灏,商界的传奇人物,据说他还有属于自己的黑暗帝国,光凭这个身份,就足以令她身边的男人望而却步。但不包括我。
我依然“不知死活”地和她来往,其实我们的关系再正常不过了,无非就是吃饭聊天,她曾毫不讳言地坦陈是欣赏帅哥。呵呵,这女人有时候直接得会令人喷水,也正是这样的真性情,让我不知不觉就陷了进去。
当我发觉的时候,已经像中毒似的,解不开,放不下了。
她结婚的消息传来,我就像掉了魂儿一样,没有心思再工作,甚至放任自己在偌大的办公室里发呆。我知道自己此生不会再有幸福了,因为我失去了最好的时机,也许从始至终,那个机会都不是留给我的。
也曾安慰过自己,不该去强求一个结果,感情的事更是来不得半点勉强,既然是她的选择,那就要尊重。至少,那男人待她也是极好的。
道理谁都会懂,要做到潇洒的放下,就不是那么容易了。越是想忘了她,脑海中就越是会浮现她的身影,就连梦境里也都不得清静。我就像走火入魔了似的,将这个人,这个名字都深深刻入了自己的灵魂。
亲临她那浪漫的婚礼,对我而言是一种凌迟,看着她面带幸福的微笑走向那高大的男人,看着他将那枚戒指套在她左手的无名指上,看着他们一家三口在那打闹,这一切好像都离我很遥远。
我觉得自己就像是被抛弃了一样,一切都回到了八岁那年,失去双亲后的悲凉时光,我无亲无故,了无牵挂。
尝试过用酒精来麻痹自己,也尝试过打开心扉去接受一个美好的女子,最终,无力的发现,没有人能取代她在我心里的位置。或许我有生之年都会活在对她的追忆之中,或许有人会说,这是我自己要钻牛角尖,不过都是咎由自取。
呵呵,是的,我也知道是我的问题,但我真的没有办法忘记。当幸福曾经来轻敲我的窗时,我没有及时抓住,等到傻乎乎的发现时,原来已经擦肩而过。
知道父亲与他们之间的纠葛,我原打算置身事外的,一想到她那仗义又倔强的性子,终究还是没能忍住,悄悄在父亲身边安插了眼线。
一直都希望,事情不要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至少将来见面时还能一如往常地笑着打招呼,可是听到她被父亲“请”去的时候,我还是急红了眼。完全不敢想象,她挺着即将临盆的肚子,居然还敢从高处跳下,然后一路逃命?!
老天!光是听到这样的消息,就足以令我崩溃,压根儿不敢再想下去,只是条件反射地吩咐人准备飞机,往那边赶。
当见到那抹高大的身影将她抱在怀里狂奔向车子的时候,我不由得笑了,唇边的苦涩味道,只有我自己才知道。即便是苦胆,也不会比得上我心头的滋味儿半分。
终究,我还是晚了一步,不管是在哪个环节上,我都晚了。
或许是造化弄人吧!或许从一开始,老天就注定了不会让我们在一起,除了安静地在一旁看着他们幸福,我似乎已经别无选择。
哦,我现在还多了一个身份,那就是晴晴的干爹。呵呵,想到那男人别扭的表情,就觉得开怀,连这点儿醋都要吃,是有够小气的。不过也正因为如此全心全意的爱,才能换来她的真心相待吧?只有那样不顾一切,倾尽所有,才能让她这样的女人会有所动容。
我,终究还是牵绊太多,肩上的重担常常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她要的幸福也不是我能给的,那么,何不潇洒一点儿,大度地祝福?
不得不说,他们一家都很能折腾,从老到小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就连晴晴都是个小人精。也正是这样的家庭,才会充满着欢声笑语吧?很奇怪,原本性子都很冷的两个人,相遇后竟然可以相爱。
在对方的面前,他们都完全变了个人,总是会很温柔,很缠绵,叫人在旁边看了都忍不住要脸红耳热。
当事人却一点儿都不在乎,也不管是不是被人看了免费的好戏,还是随心所欲的,随时随地想吻就吻。连那些肉麻的话,也都随性的脱口而出,压根儿不考虑听众的感受。当然也会有人抗议,但在他们的眼里,就当作是蚊子叫。
很是羡慕他们,会有一对这么古灵精怪又活泼可爱的儿女,儿女双全,就是一个“好”字。看到两个小鬼头承欢膝下,整日里就像上满了发条似的你追我赶,不然就是互相斗嘴,也是一种乐趣。
能生于这样的家庭,无疑是幸福的,因为他们有着世界上最强大却最开明的一对父母——唯一的弊端就是早早就要学会**。呵呵,也不失为对孩子的锻炼。
有时候我会安慰自己,借着晴晴这个幌子,能经常见到她,也是极好的。说不上对那男人的嫉妒,我只是单纯的,希望她幸福。
至于能带给她幸福的人是谁,已经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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