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缘222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百九十一章 叔叔能忍,逆流十八载,半缘222,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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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

看到秦林满脸“伤心”地站了起来,似乎打算离开。

叶曼虽然明知道这家伙是在装模作样,但还是开口喊住了他。

就当给他点甜头吧。

看着秦林努力装出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叶曼心中好笑,脸上却配合地换成了一副感动的表情。

她伸手轻轻拉住秦林的胳膊,将他推回沙发上,自己也坐到一旁,然后“深情”地凝视着秦林,“这些日子,谢谢你了。”

对嘛,这才是剧情的正确打开方式!

继续。

秦林侧着耳朵,准备听叶曼接下来的话。

然而等了半天,却依旧没听到其他话,就这一句?

“一句还不行?”

叶曼杏目含嗔,“你还想怎样?”

“多说几句啊!”

秦林小声嘀咕,“骗子,童话里果然都是骗人的,这时候难道不是该说——小女子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的吗?”

“啐,你这又不是救命之恩,还想以身相许?”

叶曼听到了秦林的嘀咕,脸色微红,“真不要脸。”

本来叶曼是想让秦林在家里多住一晚上的,明天再去金陵,现在她也没这个想法了,这家伙太丢人了,看着就来气,还不如早点把他赶去金陵。

“噫,鸟尽弓藏,兔死狗烹,古人诚不我欺。”

秦林嫌弃地撇撇嘴,“这卸磨杀驴得也太快了一点,果然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一连串的成语从秦林的嘴里飚出,让叶曼顿时恼羞成怒起来。

“我让你鸟尽弓藏,我让你兔死狗烹!”

叶曼悄悄转过身,侧对着秦林,然后抬起玉足,一脚踹在他的屁股上。

“既然你这么说了,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真正的最毒妇人心!”

秦林猝不及防,差点被叶曼踹下沙发,看着这女人晃着玉足,一副得意的模样,秦林气得差点冒烟,简直叔叔可忍,婶婶也不能忍!

“叶曼,你太过分了。”

“我就过分了,你能怎么着?”

说着,叶曼不待秦林反应过来,干脆两只脚都抬了起来,噼里啪啦雨点一样对着秦林一顿乱蹬。

虽然其实并不疼,甚至更像是在给秦林按摩或是打情骂俏,但……那也不行啊!

这万一以后叶曼习惯了,自己岂不是要天天遭罪?

必须让她知道自己的厉害。

秦林脸色一沉,使出了必杀技,挠痒痒!

“哈哈,我错了,我错了。”

事情仿佛又回到了过去某个时间段。

叶曼两只小脚被秦林牢牢按住,挣扎不得,玉趾蜷缩着抵挡着秦林的攻击,然而却毫无作用,笑的全身都泛起了一阵粉红。

(呃,不能养成习惯,我下回会注意的。)

秦林握拳,第一次,他似乎发现了重生之后的追求,至于挣点小钱,当个首富什么的,那都是次要的,重生一回,毕竟,不能光为了享受不是?

也许是比前世强十倍,但也有可能是强上百倍千倍乃至万倍亿倍,区别仅在于,自己的切入点是什么,目标又是什么。

除非是真的很有钱,或者是真的很有背景,可以强行插手分一块蛋糕,否则的话,这种捡钱的行为,在秦林真正强大起来之前,是不可能发生的。

更何况,一个更加残酷冰凉的现实摆在面前,如今的秦林,一没钱,二没名,三没途径,四没权!

所以,别想太多。

“所以,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当前的关键是怎么捞这第一桶金!”

记忆力什么的根本没有增强,或许唯一的优点就是多出十几年的阅历,能让他在理解能力上比其他同学强点,再加上毕竟曾经学过,还是有点似是而非的印象的。

但是毫无疑问,这并不会给他带来多大的帮助,想因此而考好一点,基本不可能。

当然也不是说毫无机会。

毕竟曾经学过,哪怕忘记了,但是以他多出十几年的理解能力自然能更为轻松地将这些忘记的知识拾起来。

而且哪怕真的被看进去了,恐怕最终的结局也只不过是给其他作者们提供一个灵感,然后人家火的一塌糊涂,还不用付你半毛钱版权费!

毕竟想法这个东西,你没办法给它注册专利。

由小及大,脚下的海天市在最近这几年中,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没人能知道,作为几乎完全被忽视了的五线城市,号称沿海城市之耻的海天市,竟然和全国的大部分地区一样,火速开始给房价换挡踩油门,以f1方程式赛车一样的速度,开启了在高房价的路上狂飙猛冲一去不回头的进程。

“不,不对!不是没人知道!”

秦林嘴角闪过一抹嘲讽。

“在这个时间点的话,那些二代和开发商们应该已经知道了,并且,正在磨着刀。”

于是那一年,推特和油管上出现了一位以疯狂而闻名的“蝗虫”。

他可以用最标准的英伦腔调夸奖下水道工人,也可以用德克萨斯最恶毒的俚语诅咒华尔街大亨。

他可以给路边的乞丐点赞祈祷,也能够给宫里的政客们点蜡上香。

封了一个账号就换另一个,但是那熟悉的吐槽方式却能让人很快知道这就是他。

更可怕的是,他有了粉丝,也可以说是信徒。

有的人或许是真的想要发泄不满,但更多的则仅仅只是觉得这样活着很酷。

他们在网络上聚集到一起,收购匿名账号,请人伪造ip,然后一个账号一个账号地挨个攻陷。

这种行为很像当年的帝吧出征,又有些像网络上的那些水军,却远比他们疯狂,远比他们团结,也远比他们隐秘,他们自称“蝗虫”,过境之后,寸草不生的“蝗虫”。

重生的第一件事,自然是要确认重生的地点和时间节点。

不然你好不容易重生了,兴高采烈之际,结果发现自己重生到了一分钟前,那有啥用?买彩票吗?那也得重生到彩票店门口才行。

或者万一重生到了撒哈拉。

嗯,基本上那种情况下也就不需要判断是不是重生了。

就比如说秦林的这次重生,万一不是在路边,而是在路中间,那估计也就不需要考虑接下来要干嘛了,最好的结果也就是坐在轮椅上写小说了。

曾经秦林就好奇过一个问题。

一个人,如果他的精神力极度强大的话,可以凭空在自己的记忆中勾勒出一个十年前的世界,一个十年前的自己,并且能够将世界的演变和发展完全固化的话。

那么在那个十年前的自己拥有了另一条成长方向时,这是否就算是某种意义上的重生了?只不过那时就是另一个多元宇宙的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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