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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剩下的路要步行吗?”一名用轻纱遮住双眼的黑发少年对着一名穿着一身黑色的黑发少年说道。
旁边的金发美少女说道:“没办法,我们的马车坏掉了,只能步行了,或者到了下一个城镇我们可以卖一辆马车。”
这三人正是初见、天宇,还有云梦。
“下一个城镇在哪儿?”初见问道。
天宇看了看地图说道:“地图上没有标识,所以我也不能确定。”
“什么?”初见说道,“那我们岂不是要走好几天吗?超累的好不好!”
天宇表情没有任何波动,准确来说他没有任何的表情,在这个世界上他学会了死语言,这也证明了他此时无比的冷静,他说道:“累点儿没关系,就当是锻炼身体了,你们两个剑士,我一个枪士,都是需要体力的,体力变强了实力自然能够有所提升!”
“最重要的是食物!”云梦看着这两个根本不会捡着重要的事说的两个人,说道:“我们根本没有食物过了这片森林的话那就是平原,我们如果找不到城镇的话就很有可能被饿死!”
“啊!!!”初见双手捂着自己的脸蛋儿,他的脸瞬间就变成了爱德华·蒙克所画的名画——呐喊!
“咱们一定会化险为夷的!”天宇说道。
“你为什么能这么冷静?”初见问道,“天宇,你以前似乎不是这种人啊……”
“人是会变的。”天宇冷冷的说了这么一句话,便继续向前走去。
从他穿越到这里的那一刻起,他就决定为原来的天宇而活着!
帝国的角斗场,每周都会迎来异常热闹的一天,来自*的格斗家、被侵蚀手臂的鬼剑士、被贵族们训练过的战斗奴隶、还有一群不知名的狂暴怪物,他们会在这天无休止地厮杀,将角斗场变成修罗地狱,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按照传统,在角斗场中获得冠军的人可以让皇帝陛下实现他们的一个愿望。所以强者为了财富和名誉,奴隶则为了自由而战。
角斗场中只有胜利和死尸,没有所谓的战败,想要成为冠军很大程度上其实就是在赌命。然而,人们意外地发现,获得冠军的人,十有八九都是那些被称之为“魔枪士”的人。
天宇就是其中之一,德洛斯帝国的贾克斯伯爵,麦克.贾克斯,将他们家所在的村子里面的所有人全部杀死了,一个不留,当时只有六岁的天宇都吓傻了,在自己的父母的尸体旁边使劲的哭,那一天,还是他的生日……
天宇一下子就崩溃了,对一个六岁的孩子来说这样的打击可想而知,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熬过来的,就连他自己也不说,而他的心里,只有报仇!
不止有他,村子里和他同龄的孩子无论男女都被抓了起来,只不过最后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而已。
为了能够欣赏到无与伦比的精彩角斗,帝国的领主会以各种借口将领地内的孩子收为私兵。
抵押税收、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等等都是他们从父母的怀里抢来孩子的理由。
被领主收来的孩子会被训练成战斗奴隶,他们的日子并不像允诺给他们父母那样安逸,反而是惨不忍睹,甚至是非人的。
为了能够让他们专心战斗,训练师不容许他们有任何情感,所有的食物、资源只有通过杀人才能够得到,而这些所谓的食物也是少的可怜,所以这些孩子们只能互相争夺食物。
当有孩子被淘汰杀死时,杀他的那个孩子将会获得更多的食物。到最后,原本50人左右的小队里能活下来的也就5个人左右。
在残酷的基础训练中存活下来的孩子们可以接受另外一种训练,就是学习领主家族世代传下来的贵族武术——这是进入角斗场之前的最后训练。
领主们希望通过战斗奴隶的表现证明自己家族是有多么的荣耀,自己家族的武术是多么的高超。
这真的非常有效,获胜的努力可以获得自由与赏赐,而他的训练官可以被封为帝国军的高官,与此同时,战斗奴隶也是一群优质的的实验对象。
无休止的训练与角斗,贵族们可以有效地发现自己武术上的不足并加以完善。通过其他家族的奴隶的表现,也能够从中吸取优点,壮大自身。
当战斗奴隶可以进入角斗场参加战斗时,领主们便将他们称之为“魔枪士”,因为无论怎样,“蓄奴”这个字眼总归是非常难听,有辱贵族的体面,只要奴隶能获得冠军,将他们的身份提升一些又有什么关系?而那些心地幼稚的魔枪士们还会对自己感恩戴德,为自己效力,真是一箭双雕。
所以一些魔枪士成为冠军获得自由后还是会继续留在家族里成为领主的士兵。
这种让常人无法理解的举动居然会让人觉得合情合理。
魔枪士们退役后大部分会携巨资返回自己的家乡。
有些人想找一个新的地方定居,安静地过完这一生,但这又谈何容易。
总有些想忘却忘不掉,想丢却丢不掉的东西。
即使不再使用武力,举手投足之间散发出来的锐气却怎么也掩藏不了。
普通人哪里感受过这样的锐气,在他们眼中,魔枪士就是异类。
因此这些魔枪士要么被村子里的人赶出去,要么就自己选择了离开。
无依无靠,无家可归,记忆中只有残忍的训练和为了生存的挣扎,这一切的一切让他们的心态开始发生变化。
有些人选择成为冒险家,在阿拉德大陆流浪冒险,有些人则是对帝国无比憎恶,投身于革命军。
也有人选择回到角斗场,只有死亡的威胁才能让他们真正的审视自己。
虽然身处死地,但内心却事前所未有地平静。
死战后将唯一的伙伴——魔枪插入大地,倚靠着它喘口气时是他们身为魔枪士仅有的放松的时刻。
天宇,和大多数魔枪士相比,他有着与他人完全不一样的本质,他是真正的魔枪士!
他的魔枪比普通的长枪更加锐利和致命,拥有着一种令人不寒而栗的气息,以及各种令人惊叹的关于它的传闻和传说。
天宇的魔枪留下的伤口很难治愈,而且会慢慢腐烂,甚至会让伤者每个夜晚都受到恐怖幻影的折磨。
经常有人拿天宇的魔枪和魔剑进行类比。因为魔剑也能让普通人发疯或者凄惨地死去。
虽然都带有“魔”,但魔剑和魔枪的魔性并不一致。
魔剑是指向剑体内注入强力的魔法或者附魔亡者或者恶魔的灵魂或邪念,从而拥有自我意识的剑。
魔剑能够自我行动,甚至能向“主人”传递自己的思想。
但是天宇的魔枪并不具备自主的意识。
与魔剑不同,天宇的魔枪是被诅咒的长枪,它能够夺取对手的力量。
因此,天宇能够通过杀死对手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
天宇吸收的力量越多,就有越多的力量被锁在魔枪中,从而让魔枪拥有更强的魔性。
“不管怎么样,相信他会没错的,我有这种感觉!对吧,初见。”云梦看了看初见问道。
“这个啊……多少有一点儿……”初见的眼神里带着不甘心和有些小小的吃醋,只不过因为被轻纱挡住了,所以云梦根本看不到他的眼神,准确的来说,任何人都看不到。
“走吧!”初见跟了上去。
“等等我啊!”云梦叫道。
第二天傍晚,三人终于走出了森林,正式踏入平原,尽管一望无际,除了植物以外,根本就没有什么其他的存在。
三人悠闲地走在“路”上,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所谓的路。
“在这种比较偏僻的边境,是不会有什么村落的吧……”初见有些绝望道。
“不,我们离边境还很远!”天宇说道,“根据地图上的比例来计算,我们距离海岸线应该还有四五千公里的样子。”
云梦说道:“其实也不一定,德洛斯帝国有很多地方都会有城镇,但是引文贫穷和落后,里面的人没走出去过,外面的人也没去过,因此在会不知道。”
天宇说道:“初见,初步计算,我们的旅行需要三年,甚至三年以上,所以,你就做好心理准备吧!”
“什么?三年?我能不去吗?”初见有点想打退堂鼓,“云梦,我们回去吧!”
“可以啊!”天宇说道,“就是可惜了,听说光之城主赛格哈特用的武器是一把全世界独一无二的神器光剑,可惜我也用不了,到时候卖给别人好了!”
说着天宇就要走。
“等一下啊,天宇,我就是随口说说。”初见突然把手臂放到了他的肩膀上,说道:“咱们认识了这么多年了,我怎么说走就走呢?云梦?!走什么走!我们跟天宇一起去天空之城吧!”
随后初见带着微笑,率先向前走了几步,说道:“正好我们还可以用这三年历练一下,到时候闯塔的时候更轻松!”
云梦做了一个“真拿他没办法”的表情,而天宇则是嘴角微微上扬,随后瞬间消失,也跟着初见往前走。
三人走着走着,一直走到了中午,肚子已然是已经咕咕叫了。
这个时候,云梦突然看到了不远的花从中,站着一名少女再和一只鸟儿说话,她拥有一头纤长的红色秀发,还有着白皙的皮肤、清纯的容貌和温柔的声音,让三人同时联想到精灵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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