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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霍青桐,乃是金庸笔下的一名奇女子。
黑水河之役,霍青桐的智谋大放异彩,而心却伤痕累累。所谓心寒,也就是被最亲近的人猜疑吧?所谓坚强,也就是在四面楚歌的情况下,面不改色地调兵遣将。结局能够辨白一切,而在此之前,所有话语都是多余。尤其是所有人都深陷在香香的英勇中。可叹。青桐半生劳碌,呕心沥血地为族人出谋划策,竟然敌不过香香的意气用事。连老父,都称赞她勇敢,而她呢?也许连一句嘉许都没有。最后还落得一口鲜血。真是情何以堪。为了最后的一点骄傲,她负伤出走。只有师父们的高山寒雪,才能够慰藉她火烧一样的胸膛。香香的大团圆她实在是无力去看。何必挑战自己的能耐?要伤自己的心其实很容易。相见不如不见。而青桐亦叹,人生若只如初见,她仍然是翠羽黄衫,他依旧是红花会主,漠漠江南,他们暗怀情絮。她递出匕首,他伸手接住。无比滥俗的开始,却是他们的永别。而她的才华出世,为他的设想周全,却都敌不过香香的惊鸿一瞥。世人都容易同情弱者,而强者的悲哀永远只能背地泪垂。青桐的幸,是强,而不幸,亦是强。他们都以为以青桐如此坚强的外衣,世间的风霜,只是玩意。而他,也因为她的强,而失去保护的力气,反而心生嫌弃。一切是否天意?
她是大漠的英雄。荒凉地大漠历来是成就英雄的场所,异样地大漠风情也更容易让人产生“愿将三尺剑。直为斩楼兰”的豪情。她这样的女子,从来只适合和萧峰这样的英雄一起纵马驰骋。和萧峰一样,面对数千人,依然直斥“我萧峰何等英雄,竟然与你这种小人齐名”,她所有的温柔,只应该对萧峰这样的男子显现,才是琴瑟相谐。才能相得宜彰。
她是大漠中高高翱翔的鹰,天空本该是她地寓所,可她偏偏,爱上一只被江南的烟雨打软了翅膀的燕,他柔嫩的翅膀,只能够在江南温湿的天气中优雅的飞行,做他的少爷公子,又怎能忍受狂风暴雨的侵袭,飞越千山万水。在广袤的大漠中伴她飞翔?看吧,“难道我心底深处,是不喜欢她太能干吗?”他对自己扪心自问,得出地答案不得而知。却是人人皆知,他不是雄鹰,他的飞翔对于香香这样的小姑娘无疑是充满着吸引,他可以从香香那充满崇拜的眼神中得到一个普通地男人的那么一点点可怜的自我满足。而这种眼神,从来不会在青桐眼中出现,这是他的所有选择。
俗子胸襟谁识我!《书剑》到此,我已经无心也无力再做一次回忆,隐约记得,在《飞狐》中,多年之后。已是中年地陈家洛在香冢之前奠悼,而霍青桐,却是再无音训,原来,有些东西,抓的越紧,最后留下的就越少,象那捧黄沙,此时已经全部漏掉。
惊鸿一瞥中,意外的发现一怒为红颜也从另外一个帐篷里钻了出来,霍青桐见他出来,微笑着和他说了几句话,那帐篷再度掀开,出来的那个女玩家是……竟然是那个号称要嫁给鸠摩智的舞动乐章。
我一下瞪大了眼睛,却见二人神态亲密,一怒为红颜的一只左手,很是自然地摸上了舞动乐章的腰肢,旁边几个玩家也啧啧称奇,一个玩家笑道:“这个哥们很是眼熟嘛,也不知从哪勾搭了这么一个小蜜来,瞧那身材很是有些火爆!”
我耸耸肩,身材火爆?嘿嘿,倘若要是你知道这小妞喜欢的是谁只怕你就调戏不起来了,在这个游戏里,敢说能胜过鸠摩智的,普天之下,除了个别超级顶尖级的大boss,谁敢说能对付鸠摩智?
一红为红颜在那里东看西看,却一眼看到我,立刻快步走了过来,一脸的惊喜之色,叫道:“疯哥,你怎么在这里?太好了。”
我只得站起来,一边吃着羊肉,一边含糊不清的说:“你小子,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怎么和这个谁……舞动乐章在一起?”
一怒为红颜摇头苦笑道:“没什么,她到我的城市来了,现在……呃……”
我瞧他那古怪模样便已经知道究竟,呵呵笑道:“恭喜,同居了吧?”
一怒为红颜点点头,笑道:“疯哥,咱们这边来说话。”
我跟随他走到草场旁边,却听得里面有人大声的说话,众npc欢呼如雷,我奇道:“里面怎么回事?”
一怒为红颜呵呵笑道:“没什么,疯哥,我正愁找不到高手,现在有个任务,抢夺可兰经,疯哥,拜托你陪我们走一趟罢!”
抢夺可兰经?我错愕了一下,道:“我是和老婆一起来的,刚刚辛苦跑到回疆,又要我们回中原?”
一怒为红颜苦笑了一下,摇头道:“没办法啊,现在这个任务马上就要截止了,今天是最后一天,明天就开始行动了,我也知道现在还是笑傲江湖的剧情,很多玩家不愿意辛辛苦苦跑到回疆来,所以我也是没有办法啊,我也不想浪费了这10%的友好度了。”
我犹豫了半晌,才开口道:“我得去问问我那两个老婆愿不愿意跟着我一起跑路。”一怒为红颜点头笑道:“那是自然,那是自然。”
果然两个美女笑道:“这种好事啊,你一个人去就得了,我们刚刚已经接了任务了。”
我不由奇道:“你们接了任务?我怎么没瞧见?”
剑凝眉笑道:“活该你笨死,找那个老头儿就可以接步步为营的任务啊,帮助回人抵抗清兵的。”
我呼了一口气,转头去看一怒为红颜。笑道:“被你这家伙算
了,别人都接大型任务。只有我被你忽悠的去做这任务,天知道那《可兰经》会被丢到哪里去。”
一怒为红颜呵呵笑道:“本来是很难的,但是有你一同前往就不难了,我对付不了张召重,难道你还不行么?”
众人上路,不过数十匹骆驼,三五十人而已。我唉声叹气,心想这书剑恩仇录里哪里还有我需要地技能书?还不如做点别的任务换点银子花花呢,没精打采的坐在骆驼上,跟在队伍后面往前走,午时打过了尖,只听驼铃响,尘土飞扬,往前赶去。
却见道边有两匹马立在那里,一老头长吟道:“将军百战身名裂。向河梁,回首万里,故人长绝。易水萧萧西风冷,满座衣冠似雪。正壮士悲歌未彻……”吟声未罢。我和一怒为红颜已经是鼓掌大赞。
那老头回过身来,但见他年近六十,精神饱满,须眉皆白。对着我和一怒为红颜微微一笑,旁边那人却在痴痴的瞧着霍青桐,我瞧得有趣,料想便是陆菲青和李芷二人,此时李芷虽然是男装,我细细看去,果然见李芷容颜清秀。是个难得的小美女。
霍青桐只道李芷心存轻薄,手挥马鞭一圈,已裹住她坐骑的鬃毛,回手一拉,登时扯下了一大片毛来。那马痛得乱跳乱纵,险些把她颠下马来。霍青桐长鞭在空中一挥,辟拍一声,扯下来的马毛四散乱飞。
李芷心头火起,摸出一枝钢镖,向霍青桐后心掷去,可也没存心伤她性命,镖一出手,叫了一声:“喂,小姑娘,镖来啦!”霍青桐身子向左一偏,镖从右肩旁掠过,射向前面,待钢镖飞至身前丈许,手中长鞭一卷,鞭梢革绳已将钢镖卷住拉回,顺手向后一送,叫道:“喂,小伙子,镖还给你!”一股劲凤,钢镖直向李芷胸前飞来,李芷伸手接住。
我带马经过,却听陆菲青漫不在意,笑道:“能人好手,所在都有,这句话现下信了吧?这个黄衫女郎年纪跟你差不多,刚才露这一手可佩服了?”李芷道:“这些回子白天黑夜都在马上,马鞭儿自然耍得好,可也未必有甚么真正武功。”陆菲青嘻嘻一笑,道:“是么?”
傍晚到了布隆吉,镇上只有一家大客店,叫做“通达客栈”。店门前插了“镇远镖局”地镖旗,原来路上遇到的那枝镖已先在这里歇了。这家客栈接连招呼两大队人,伙计忙得不可开交。
帐幕中点着两盏油灯,众人坐在地毡之上,霍青桐不停的说着什么,我懒得去听,只是留神注意外面的动静,只见她话声一停,手腕一翻,从腰间拔出一把精光耀眼的匕首,用匕首刀尖在自己左手食指上一刺,几滴鲜血滴在马乳酒里。帐篷中其余的回人也都纷纷拔出佩刀,滴血酒中。霍青桐和木桌伦举起酒杯,大声说:“不夺回神圣的可兰经,誓死不回故乡。”众回人都轰然宣誓,黯淡灯光之下,见人人面露坚毅愤慨之色。
我耳边微微一动,却见霍青桐也发觉了,我冲她摇了摇手,身子已经奇快无比的跃出帐篷,却见人影一闪,一个人转身便飞奔出去,霍青桐紧跟着出来,手一扬,一颗铁莲子已经飞了出去,却被那人接住,我拉住霍青桐,道:“不要节外生枝,再有这样的事情,交给我来应付便是。”
霍青桐点了点头,又走回帐篷里去。
第二天,赶到乌金峡口埋伏,只见镖行大队都坐在地上休息,乌金峡两边高山,中间一条山路,十分陡削,途中不易停步,必须一鼓作气上岭,休憩罢,进入峡口,霍青桐早已经见得真切,唿哨一声,众回人一哄而上,两骑飞奔向前,绕过阎世魁,对准了紧随在他身后地阎世章一冲。同时四匹骆驼已奔到阎世魁的前后左右,阎氏兄弟久经大敌,眼见情势有异,忙拔兵器应敌,四匹骆驼背上的回人突然间同时双手各举大铁椎,猛向阎世魁当头砸将下来。山道狭窄,本少回旋余地,这时又挤满了人,四个回人身雄力壮,骑在骆驼背上居高临下,四柄各重百余斤的大铁椎猛砸下来,阎世魁武艺再好也无法躲避,当场连人带马被打成血肉模糊地一团。
霍青桐纵身上前,跳下马来,长剑晃动,割断阎世魁背上缚住包袱的布带一端,第二剑未出,我站在高处,却见李芷挺剑向霍青桐刺来,霍青桐侧身一让,不顾来敌,挥剑又割断布带一端。我细细去瞧李芷的出手,见她剑法迅捷,不容霍青桐缓手去拾包袱,又是一剑拦腰削来,霍青桐无法避让,挥剑挡格,双剑相交,火花迸发,长剑如影随形,直刺她左腕,霍青桐左手一缩,食中两指捏了剑诀,右手剑直递出去,刷刷刷三剑都是进手招数,两人斗在一起。
我心中有些不快,你陆菲青算是一条好汉,怎么教个徒弟这么任性?我这边这个小任务,把《可兰经》抢回来也就算了,怎么还弄个李芷来捣乱?当下有点火气,霹雳一声大喝,纵坦克直直从峡谷上冲了下来,那坦克此时已经到了惊人的六十六级,斜刺里冲出,当真是势若奔雷一般,高喝道:“姓陆地,你再不管一下你徒弟,我可要出手杀人了啊!”
右手一伸,太甲定光剑已经握在手中,唰的一声,已经砍翻了一个镖师,李芷笑道:“好大的口气。”撇了霍青桐,提剑便来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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