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扔了手里的垃圾,骑上单车出发去了公司。虽然是爷爷的孙子,身份尊贵,还是得从基层做起,也为以后接替爷爷位子掌管集团做打算。
“小叶,这个策划书对方要的有些急,你今天就辛苦下加个班吧。”
他的主管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离婚女性,能力不强,但人情世故拿捏的极好,随着资料递来的是一张超市200元购物卡,呵,200元换一份企划书,真的是打得一手好算盘,他记得很清楚,那卡是公司端午节的福利之一。
老员工压榨排挤新员工是职场的特性,因为他们是淋过雨的,所以,面对新人的时候,就会毫不留情抽走他们的伞,还美其名曰是给他们历练的机会,苦是他们吃的,夜是他们熬得,功劳却是上级主管的。
“好的,主管。”不着痕迹的躲过女人的手,那涂着酒红色指甲油的手令他作呕。
自讨没趣的女人悻悻的抽回手背到身后,佯装镇定的说着“小叶,好好做,公司不会亏待你的“便扭捏着水桶腰离开了。
对于他的空降,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只是不知道具体身份,所以,大都是客客气气的,虽然是用最温柔的话下达着不合理的命令,跟他同期进公司的男孩,每天都被骂的狗血喷头的。
他能做的,就是提升自己积累经验,然后通过爷爷的考核,离开这里,其他的人和事都不是他想要关心的。
背着双肩包打卡出公司的时候,语音提示凌晨一点。相比较之前半年来的两三点,今天还是比较早的。
“主管,策划书已发邮箱,注意查收。”
他们都能把原本该自己承担的工作下发给新人,他也就不用考虑凌晨给上级发信息合不合适,一来一往,公平得很。更何况,明天周末,他可不想被打扰。
加班对他来说是常态,每次出门他都会备好余粮,只是今天回来的时候,原本应该跑来迎接的辛巴却没有动静,他慌了。
“它没事,是急性肠胃炎,打几天吊瓶就好了。”
半夜抱着辛巴挂了急诊,看着狗狗有气无力却卖力拱着自己手掌的样子,脾气也不好发作。前两天赵子龙他们几个来的时候,带了鳕鱼肠,可能趁自己不注意藏了一根,结果吃坏肚子。
“我明天再来看你,你乖一点。”办理了寄养手续,在辛巴委屈巴巴的眼神中离去,比起他,辛巴现在更需要医生。
辛巴是他高考结束后养的,已经四岁了,现在正是捣蛋的时候。
他还记得,母亲把柴犬放在他手里的时候,跟他说的话“妈妈希望你可以像辛巴一样坚强,勇敢,好好生活,它会陪伴你的。”
他还是一言不发,但内心是拒绝的,只有他自己知道为什么。
笑话,一个从小到大没见过几面的人,会大言不惭的说陪伴,还让一条小狗陪着他,他那所谓的母亲都做不到,还指望一个只有十几年寿命的畜生,他从来都不需要,以前是,以后也会是,不管是人还是狗。
那一年,他送走了自己的母亲,被迫接受了那只眼角有黑点的柴犬,只因为爷爷说了一句话“留着吧,以后你会懂的。”他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凡是重要的场合,都是爷爷陪着他,代替了父母的角色,他也就不再抗拒,带着只有三四个月的辛巴,开始了他的大学生活。
那四年里,他的同学经常会看到,叶寒修整天背着一只和他一样眼角有黑点的柴犬穿梭在食堂、教室,图书馆。学校甚至到现在还流传着一句话“辛巴,是你吗?”只因为,叶寒修身边无活物,更别提异性,于是大家都调侃说,这辈子,要想和叶寒修并肩,除非变柴犬。
柴犬在狗界里算是颜值与智商都蛮高的犬种,辛巴极为灵性,只要有人距离叶寒修太近,就会狂叫不止,而顾姚是唯一例外的人。他记得之前带辛巴遛弯买零食的时候,它不但不叫,还主动去抓了她的裙角,这使得叶寒修开始关注起那个女孩。
准时七点下楼跑步,初夏的特点就是炎热,潮湿,多雨,湿漉漉的地面,踩上去发去“吧唧吧唧”的声音,一圈下来,裤脚和后背已经是斑斑点点的泥点点,看来,今天是不适合晨练了,脏衣服丢进洗衣机,出门去了宠物医院。
“它现在不拉肚子了,只是还不太愿意吃东西,你陪陪它吧。”
医生交代完基本情况,识趣的走开了,男人实在是太高冷了,只是站在她身边就觉得渗凉。
惦着辛巴的两只脚,把它从笼子里拿出来,抱着走向一旁的休息室,边走边感受了下重量,瘦了不少。一大早也没什么人,他也就自顾自的教育起了熊孩子。
“你要是再不乖乖吃点东西,我就给你办一个月的寄养。”
揉着腿上的毛孩子,半是威胁半是心疼的说着,可能是被拉肚子折磨的太难受了,辛巴也只是半睁着亮晶晶的眼睛,发出轻微的“呜呜”叫声,拱到他的臂弯里。没有辛巴的家,太过于寂静,他昨天晚上也是很不习惯,昨天晚上愣是翻来覆去很久才入睡。
“好了,知道了,等你好了,就带你回家。”
摩挲着毛孩子头顶,软和了自己的语气。闻着自己主人的味道,享受着只有自己才能得到的抚摸,某只柴犬满意的打起了呼噜。
“李嫂,开饭吧。”
叶家大宅里,爷孙两人端坐在桌前,叶楷泽吆喝着管家开饭。
精致且丰盛的菜肴,叶寒修却并没有动筷子,只是定定看着眼前的爷爷。好像有两个月没见了吧,虽然老人鬓角斑白,头发稀疏,却精神抖擞,目光如炬,盛气逼人,让人不寒而栗。
“公司那边,还应付得来吗?”
“还好,爷爷。”
接了爷爷的话,看着叶楷泽动了筷子,这边叶寒修才夹了眼前的菜放在碟子里慢慢的咀嚼着。
两人都是沉默寡言的人,一顿饭20分钟,几乎有一半的时间都是默不作声的,期间,只有咀嚼和吞咽声。
“那就好,等过了国庆节,你就直接去龙城公司报到吧。”拿着餐巾擦拭了嘴角,细细看着眼前的孙子,比起刚毕业的时候,身上多少带了点烟火气,有些人味儿了,满意的点点头头,起身去了楼上。
那是叶氏集团下的一家子公司,但准确的说来,那也是叶楷泽早年的第一家公司,他开创了叶氏集团的地方,也希望属于叶寒修的时代从那里开始,他会为他做好铺垫,只是这一切的前提是,他叶寒修得有那个能力。
“好。”从小跟在爷爷身边,他的一个眼神,他就知道他内心的想法,这意味着,他通过了爷爷的考核。
吃饱喝足的他也准备起身离开,李嫂却端了一锅汤叫住了正在套西装的叶寒修。“
“少爷,等下。”
顿了顿脚步,又重新坐在凳子上,看着桌上的粥,耳边是李嫂絮絮叨叨的声音。
“老爷亲自守着熬了一个多小时呢,你多喝些。”
看着碗里飘起的红枣,他想起了小时候,那时候他脾胃不好,老是生病,爷爷就自己摸索着给他熬粥,每天一碗,愣是把他的胃病调理好了。微微的甘甜,也不粘腻,是独属于爷爷的味道,其他人都熬不出来那个味。
这个怪老头,难怪打电话让他回家,说是有事情,结果就说了三句话,他原本就只是想叫他回来喝粥顺便看看他的吧,只是不好意思说罢了。
抬眼看了二楼拐角处消失的衣角,叶寒修抖了抖嘴角,真是一个老小孩。那人满意的摇着头回了书房,他那乖孙喝了两碗,看来自己的手艺没有退步。
因为一成不变的生活习惯和那只旺财,两人之间的联系慢慢多了起来,虽然叶寒修寡言少语,但是顾姚是那种活泼外向的,热情主动追随着叶寒修左右,在相处了几个月之后,顾姚赶在他离开之前对他表白了。
“叶大哥,我喜欢你,你能做我男朋友吗?”
公园里,女孩拿着一袋狗粮喂着脚下的辛巴,状似不经意的操着脆生生的嗓音,问着身边的男人,尾音都有些打颤,内心极为忐忑不安。虽然他们在一起,总是女孩主动,男人也不怎么说话,但是据她所掌握的信息来看,她是这么些年,唯一能近他身的人,更何况,凭她的姿色,没有哪个男人能拒绝的。
叶寒修也不回答,只是看着辛巴,欢快的围着他们身边的座椅打转,不时地跳起来接住狗粮,还呲着牙花舔着女孩的手。
思忖片刻,男人薄唇轻启“好。”他也明白,他和辛巴都不讨厌顾姚,甚至夸张点来说,现在的辛巴更依赖顾姚多一点,更何况,依着女孩的性格,他们在一起后,自己不用刻意的讨好或者主动,对他的生活不会造成任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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